望着她婀娜多姿的背影,唐云吁出口闷气,不再理会这鬼女人,转头向着远处望了过去,就看见远处,有不少战士掩埋了战友们的尸体之后,正想对着那些已经形同废物的骨箭虫与三足毒蛤大开杀戒泄愤。
“命令部队停止屠杀骨箭虫与三足毒蛤,将它们集中圈到一处。”唐云低头略一思量,高声向远处的霍成儒喝道。尽管不明其意,不过霍成儒还是按照唐云的命令传达了下去,就算这样,也依旧有不少虫子被干掉了。
尘烟飞舞,嘶嚎声声,那些肉乎乎的一堆堆骨箭虫被人类战士们用巨大的长绳拴住,死命地拖往一处,地上,一道道亮晶晶的液体拖痕清晰可见。
三足毒蛤被一个个被捆粽子似的绑了个结结实实,无奈地咕呱叫着,噪音一片,好像是夏夜的池塘里无数青蛙蛤蟆在开派对。
看着战士们费力地将两万多只骨箭虫与残余下的一万多只三足毒蛤捆绑集中在一起,满耳都是虫子与毒蛤的嘶嚎怪叫,霍成儒忍不住道,“要这群废物有什么用呢?”
“这些骨箭虫每隔一天就可以产出十枝骨箭,只要稍加琢磨,就完全可以作为军队制式长箭使用,质量甚至比工匠打磨制造的箭矢质量还要好。至于三足毒蛤,完全可以取其毒腺作为疗伤拔毒圣药,是军队必不可缺的医药材料,作为战略资源,必须要生擒活捉,以便于更好地开发它们身上的潜在资源价值嘛。”唐云侃侃而谈,听得霍成儒一愣一愣的。
“报告大帅,伤亡统计数字已经出来了。”兰博跑步过来,到了近前一个击胸军礼,报告道。现在,对这位年轻得几乎有些过份并且上位如此之快的大帅,兰博几个人可谓是心服口服,无论是智谋、勇魄还是武力,他是真正的深红地狱王者。
如果不是他以大坚定大勇魄说服了所有人来营救候马部落,或许,也就没有今天的这场大捷。如果不是他在后方用油脂和汽油弄了一个大火坑,活活烧死了那些灭霸们的精锐部队,也不可能有现在的双线捷报,望着这个年轻的统帅,他由心底往外,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敬服——真正的敬服!而想让这样的铁血军人敬服,又岂是那般容易的?
“说。”唐云一皱眉,长呼口气,缓缓压抑了一下情绪,轻声说道。
“灭霸陆战主战兵团全军战死,擒获骨箭虫两万一千四百四十二只,三足毒蛤一万零五百七十二只,我军共有一万六千七百九十七名战士阵亡,伤者逾五千以上……”兰博说到这里,有些说不下去了,语声开始哽咽起来。虽然战绩辉煌,但这一场平川陆战,也让人类军团损失惨重。
“好了,我知道了。列阵,向远去的战友们默哀。”唐云沉痛地说完了这句话,便紧抿起嘴唇,不发一声,只是轻轻摘下了黑色的军帽,轻端在右臂,一步步沉重地迎着夕阳向面前那一个接着一个的巨大坟包走去——那里,掩埋着将一万六千余名阵亡的将士们。
落日余晖,红色的光芒洒射万道,像淋漓的鲜血泼洒在眼前的残余的将士身上。
后面,是熊熊燃烧的色季拉大山。
来时四万大军,归时只有两万出头。虽然他们胜了,可是,胜得依旧那样不轻松。灭霸们临死前那凶猛的反扑给他们造成了重大的损失。
唐云没有说话,只是定定地站在那一个个新起的坟包之前,向阵亡在这里的每一个人类精英中的精英脱帽致哀,久久,久久。
全军静默,针落可闻,没人在这庄严肃重的一刻说话,他们心中悲痛万分。
刚才血腥厮杀的一幕幕仿佛还在面前回荡,朝夕相处的战友们转眼间失去了鲜活的生命,他们无法遏制失去战友的悲伤。
“你们带队回去吧。路上小心。我去追那头三头食人怪,我的士兵,他们的血不应该白流。谁先挑起战争,它就要为结果买单。”良久之后,唐云豁地抬起头来,丢了一句话,随后光翼一振,已经飞上了天空。
“大帅,你……”霍成儒与兰博齐声惊呼,可是唐云去势太急,他们又哪里拦得住唐云。
“快,他妈的要快,拦住大帅。”兰博简直都要疯了,他真没想到,唐云竟然说走就走,强行用内气升空,就要追过去。
“算了,拦不住的,他是铁了心要杀那只三头食人怪的。都别去了,况且,对付那样的怪兽,也只有大帅这样的极道强者才能胜任。你们觉得,人再多,有用吗?”索非娅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从他们身边转了出来,凝望着天空中唐云远去的身影,眼神迷离,毫不加掩饰地透着爱慕,呃,或者也可以说是占有的欲望。
兰博只得落下地来,与霍成儒相互间对望了一眼,均是颓然而叹,又气又急,却毫无办法。
“整队,先想办法帮助候马部落扑灭色季拉山的大火,其他的,以后再说吧。”霍成儒无可奈何地望着远处正在消失的一缕黑金相间的光芒,叹口气道。
风在嘶吼,大地在飞退,唐云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这样雷驰电掣的速度中飞驰了多久,他只知道,一定要追上那只漏网的灭霸,追上那只三头食人怪,干掉它,迎来一次最彻底、最成功的胜利。
灭霸是骄傲的,可是人类同样骄傲。在深红地狱中与灭霸已经战斗了百年时间,好不容易赢来了一次属于他们的真正胜利,为什么不让这场胜利更加彻底、更加的酣畅淋漓呢?
他们一直是在被动地防御,哪怕就是算是取得了胜利,也仅仅是一场战略意义的防守反击罢了。
现在,就是现在,唐云要代表着骄傲的人类来一场真正的颠峰对决,来一场足以振奋人类士气的完美追击。
他不知道自己对上这头身高达二十五米的巨大怪兽胜率会有多少,但是他知道,自己一定要将这个灭霸的真正首领斩于剑下。哪怕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而搭上自己的一条命,唐云觉得自己也值了。
生就生了,死就死了,有什么了不起的?
如果自己的鲜血能够染红脚下这片肥沃的土地,如果自己的生命能换来深红地狱哪怕暂时的安宁,那就死吧!
他头一次,有这样伟岸豪迈的想法与举动,他发现,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升华!无关道德,只关乎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