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神经病以后,我的生活每天都是一部恐怖片。一个礼拜后的自修课,林志颖的表妹何飞飞看手机看着看着就手舞足蹈了,抡着拳头学猩猩叫,凄厉的叫声吓白了全班人的脸,甚至有个女生瑟缩进了与她调情很久的男生的怀里。她这种发情的吼叫也让我哆嗦个不停,眼珠子好半天不能转一圈,我努力得干笑了两声问她,“不庸,什……什么事这么开……开心呀?”
何飞飞食指指着手机屏幕狂叫个不停,“我……我表哥……”
她那疯牛眼不停放出摄人白光,吓得我咽了咽口水,我寻思着自己呆在这个牢房一般的高复学校里一个多礼拜了,消息闭塞,难不成这一个礼拜表哥林志颖火速闪婚,表妹饱受打击以致发情然后就要殉情?
我哆哆嗦嗦得把手伸进抽屉里要掏手机,何飞飞终于吼出完整的一句话,“我表哥的老婆跟人跑了。”
危难时刻我不忘八卦,于是抖着嗓子问她,“你表哥老婆是谁?”
何飞飞用不屑的眼光睨了我一样说,“那个林志玲配不上我表哥。”她不再疯叫,挑着眉拍了拍袖子,用不屑的语气说道,“那种货色,跑就跑了吧。”
我深呼吸一口气,又重重吐出一口气,按照叶知秋嘱咐我的“不要激怒她,顺着她”的指示,真诚得对何飞飞说道,“不庸,说实话,我觉得你这样的女孩子才配得上你表哥。”远在海峡那边的林志颖表哥我对不起你。
何飞飞潇洒得甩了甩鸡窝头,掉下雪花般的头皮屑,“嗯,别人都这么说。”
下了课,我惊魂未定,软着腿跑到小角落给叶知秋打电话,把事情上上下下描述了一遍,叶知秋在电话那头静静听我说完,而后轻叹一声说,“桃花,我下午过来看看你,你想要吃什么?我给你带。”
我喘着气抹了把额间的细汗,“带两瓶救心丸吧。”
中午时分,忍辱偷生一个礼拜的我终于还是奔到班主任办公室。毕竟表哥林志颖的老婆都跑路了,没理由我坐以待毙啊。我昂首挺胸说,“段老师,我要换座位。”
段老师有些不快,“陶花源,才一个多礼拜你就要求换位,其他同学怎么办?我们学校讲究铁一般的纪律,纪律纪律,就是要大家都遵守才能叫纪律。”
我心里头把这中年妇女从头骂到脚趾头,你这收黑心钱的鬼地方把本该进精神病院的人也收进来了,还好意思跟我提“纪律”,有本事你去跟那神经病提“纪律”啊。我火气蹭的上涌,甩下话,“段老师,我也很想遵守纪律,不过我要再跟何飞飞坐下去,估计哪天您就得给我收尸了。老师,我还想再多活两年,我也不麻烦您给我选位置,我自己随便挑个坐就行了,我就是跟您吱一声。”
说完,我就大摇大摆得走了。
回到座位,我哭着脸歉疚得跟林表妹说,“飞飞,其实吧,我挣扎了一个礼拜,想不好要不要告诉你。但是今天,我突然就想通了,我不能害你,我死都不能害你嫁不了你表哥。”
林表妹一听“嫁不了表哥”,急了,“怎么了,你会怎么害我?”
我说,“唉,我最近身上得了皮肤病,会传染,疤挺难褪掉的。”我摊摊手,“我不能害你呀飞飞,你这么漂亮,身上有疤你表哥就会不喜欢你了吧?”
林表妹皱着眉往外缩了缩,赶苍蝇似的吆喝我,“你快搬吧,少废话了。”
我故作伤心地搬书离开,临走前不忘深情回眸一眼那神经病的容颜,心里大喊一声,你就嫁照片吧,神经病。
傍晚的时候,叶知秋拎着很多东西来看我,他左手水果,右手野花。看着他手上星点般的白色雏菊,根部甚至还有黑色泥土,我惊喜不已。
炎热的夏风让雏菊微微抖动,散发出清雅的山野气息,似乎又有田野间泥土的原味,一朵一朵的,让人无比得向往那片大自然。
我们站在学校楼道的铁门门口,叶知秋递给我那一大盆雏菊,我激动得忘了言语,只是伸手接住,放到鼻尖深深一闻,想象这片雏菊曾经生活在晴朗自由的天空下,不似我被禁锢在这铁窗中,看到这烂漫小骨朵,我的心瞬间产生了飞跃铁窗的冲动,但我克制下来了,我激动得抬头问叶知秋,“叶知秋,这?”
叶知秋有些不好意思,晶亮的眼倒映着繁花,他微微一笑,“我跟爷爷最近刚出去采药过,有片山岗上,满山满山的这种白色雏菊,非常漂亮。你不是说自己很久没有看到花了吗?我就采了点过来,你好好养着,这花生命力很旺盛。”
我的心此刻被花的香味和叶知秋的良苦用心填得满当当,再也容不下其他。兴许是疲惫了一天,又兴许是许许多多的挫败感迸发出来,我在叶知秋面前掩饰的坚强轰然倒塌,我捧着花,缓缓转过身,啜泣起来。
这个夏天,我似乎很爱流泪。因为悲伤、绝望还有迷惘。但此时此刻,脆弱的我留下了喜悦的泪水,就好像多年以前的深夜,我爷爷蹲在煤油灯下对着一坛子的金银首饰老泪纵横,他哭,是因为绝望后终于等来了未来的希望。
我背着叶知秋缓缓抽泣,听到他在我身后担忧得喊着我的名字,欲言又止,“桃花……”我抹一把眼泪,低头看了一眼白色轻狂的野花,它们坚强绝不妥协。我缓缓转过身,笑着摊手说,“叶知秋,我不擅长养花,我大概只擅长辣手摧花……”
叶知秋细细打量了我一眼,翩然一笑,“没有关系,这是野花,你定时浇水就行。”
“我要是真养死了怎么办?”
“没有关系,二十年后它又是一条好汉。”
我们对视一眼后哈哈大笑。我很久没有笑得那么开怀过了。
那个金色傍晚,我跟叶知秋坐在昏暗的楼道边,铁门偶尔开启,下来三两人经过我们,总会送来几个异样的目光。我们却视若罔闻。
我给叶知秋看我最近做的试卷,他给我讲解其中的疑难点,他黑色的眼睛专注睿智,为黑暗中的我送来了寸寸光明。他用红笔勾出疑难点,修长的手在我的试卷上勾勾画画,我偏头看着他,呼吸着他身上微微的汗味,觉得一切真实又虚幻到不能想象。
我心驰荡漾,却强迫自己专注于他所讲。我想握住他的手,抱住他,但是理智告诉我,只有追上他的步伐,我才能一生一世抱住他不放。一切还太早。
那个黄昏的昏暗楼道上,我听见爱情发酵的味道,我前所未有得产生了要拥有他一生一世的念想。而我知道他站在远方布满雏菊的山岗上,挂着晴朗的淡笑,我在山脚下遥望他,深深知道我的脚下布满荆棘与带刺的灌木。
命中注定,我们要头破血流,才能触碰到彼此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