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节被误解的高士
燕来寒风意潇潇,琴声呜咽怒气高。拍案欲起凌云志,苦被白云抱住腰,千回百转脱不得,唯有狂吟孤愤操!
有诗为证,云侯千金谢知音的典故立刻就传遍了长安,其中就数萧锐和刘玄意二人鼓吹的最为起劲,云烨的那套饭碗论也立刻让长安的道德高士拱手钦佩。
“此子虽然生性惫赖,却知道世间谋生之不易,稻粱多年,二十余岁就能悟到如此妙论,殊为不易啊,嚼得草根,百事可做,此子可堪大用。”白胡子长者捋须频频点头。
“长者小看此子了,从这首诗里就能看出其志不小,如今朝堂之上遍是庸庸碌碌之辈,鸡鸣狗盗之辈大行其道,难怪此子会在燕来楼纵酒之时感到寒意萧萧,却不知那个拖拽他凌云志向的白云是何许人也?”花白胡子的长者闭目沉思之后有了新的见解。
“云侯自处高位,能阻挡凌云志的还能有谁,离天最近的不外乎白云,可恨啊,可恼,只要我辈想要勃发,白云就化作乌云,并有电闪雷鸣降下,世道艰难,虎狼当道,不外如是。”
纨绔们不断的自捶脑袋,自己胡天胡地之时,云烨就已经完成了声名远播这样一个艰难的工作,当时为何要抢到歌妓?看来吃亏就是占便宜这句古话说的没错啊。
辛月仰着头崇拜的看着站在炕上吟诵这首诗的夫君,感慨至极,别人家的夫君去了燕来楼光知道抱着女人往房间里钻,只有自己的夫君就是为了听曲,不但赏识了一个操琴的名家,还发出了自己的论调。最难的是还混了一首诗回来,以前夫君就非常的会作诗,那都是自己写的,如今专门有一首诗是讲夫君高风亮节的,这可就难得了。
所有人都在称颂云烨的时候,李泰停下手里的活计,对他旁边的李承乾说:“都是在胡说八道,什么孤愤,什么高风亮节。这首诗讲的是,云烨被那个弹琴的制造的噪音激怒了,把人家暴揍了一顿,要不是一个叫做白云的歌妓抱住了他的腰,他会打死那个操琴的。就这还不满的大声喊着什么孤愤吟,不信你去看那个操琴的一定满身的伤痕,云烨打了人之后向来有拿钱弥补的习惯,这事**不离十。”
李承乾不相信,派了手下去找了那个叫做裴神符的,手下回来后小声的禀告之后,他就奇怪的看着正在亲自安装小船的李泰。他猜得丝毫不差。
“大哥,这是一种本事,能轻易地把负面因素转化为对自己非常有利的一面,烨子是这方面的高手。你如果以后**被御史台抓了,别忘了去找云烨,你会发现他会把这种事处理的非常的圆满,就说这次。等到那个琴师的伤痕好了,他自己都不会揭穿这件事。
所以啊。你要想把苏氏,侯氏弄回东宫看押,必须要请云烨出马,他做这种事很轻松,必定能把皇家的面子圆过来,还让御史台无话可说。“
李承乾有些害羞的对李泰说:“你们是不是都知道我的打算,所以他们才不去东宫的?”
李泰叹口气对哥哥说:“那一群人现在就是一群猴精,如果是别的事情,他们一定鼎力相助,事关皇家内部纠纷,他们就是这种避而远之的态度。除了云烨还敢跳弹两下,其余的都被父皇吓得半死。”
李承乾帮着李泰把工具递过去,又拿了一柄锤子胡乱的敲着木头说:“苏氏没有过错,有过错也是哥哥我的,侯氏就算有错,也是错在过于飞扬跋扈,她生在将门本身就比别人心高气傲,这一次几乎把她击垮了。
父皇不在的时候,我去看过几次,苏氏还好,侯氏哀求我救她全家,整个人宛如疯魔了一般,这一次勋贵们帮助侯家得脱大难,侯氏的精神才好了一些,她自己也知道她父亲是救不出来的,烟容孩儿也在哀求我,让我非常的难做啊。“
李泰对好卯榫从李承乾手里拿过锤子三两下就把卯榫敲好,低着头想了一会,才说:“父皇不会错,也不能错,错的只有我们和两位嫂嫂,这一点不能改变,至于这里面还有没有转圜的余地,那就要看咱们怎么做了,云烨现在一定在想办法,只要他能想出办法,这事就成了八成,等等看吧,急切不得。”
李承乾拿袖子掸掸座椅上的木屑,长叹一声不再言语了。
云家的庆典多,这是谁都知道的事情,比如今天,云暮小娘子第一次熬出一大锅香甜的肉丝粥,全家正在恭贺,全家上下不论主人还是仆役一人端着一个小碗,等着小娘子给自己盛一碗粥。
熙童哈哈大笑着要云暮给他把碗装满,他从心眼里喜欢这个精灵一样的闺女,但是回头看看自己的儿子铁蛋,只能叹口气,不管他服气不服气,他自己都觉得要是把小闺女许给自己的儿子都是亏的。
云烨在认真的品味闺女熬的肉丝粥,火候还是差了点,肉丝不太香滑,倒是米粥的香味全部被熬了出来,还不错。
“闺女,下回记得放肉丝的时候那开水抄一遍,把肉里面的血气挤出来,这样熬出来的粥才会好喝,这次算是合格。”
云暮笑嘻嘻的谢过父亲,表示下回一定要注意,既然父亲还算满意,就把小手伸了过来,要奖赏,并且点名要一把小弩。
她看见小丫姑姑有一把,还看见小武姐姐也有一把,非常的漂亮,她也想要一把,云烨为难的对闺女说:“不行啊,你想进武库必须满了十二岁才行,闺女,忍忍,也就两年的事情,现在你年纪还小,会出意外的。”
云暮可不是那种的不到礼物就哭哭啼啼的孩子,她知道怎么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她也没指望得到弩弓,因为她早就问过姑姑和姐姐,她们拿到弩弓还是进了书院以后的事情,家里面这种传统从来都没有破过,她只是想打自己的价码提高一些。
武库进不去,进宝库还是没问题的,辛月带着云暮进了宝库挑宝贝,那日暮一点都不喜欢进宝库,每回进去,辛月就把她抓住当苦力使唤,摆银子搬银子也是一件非常劳累的活。
寒辙喝了一口粥对身边的云烨说:‘这样的乐趣我从没享受过,错过了这些非常的可惜,人生不过百年,几乎是弹指一挥间,能享受乐趣的时候一定要抓紧。这道理我到现在才彻底的通晓,好在不算太晚。“
就要回家了,每回出来他都不愿意回去,能拖就拖,这回拖不了了,朱砂已经被何邵卖的一点都不剩,大笔的银钱也被打成汇票送到了寒辙的手里,那上面庞大的金额让寒辙愣了一阵子,更不要说还有十六家店铺等着他派人去接手。
白石宫不吃死人饭,这是寒辙走出的第一步,山里的那些人除了会机械的听从自己的命令之外,好像丧失了在人世间活下去的能力,自己造的孽,那就自己承担,养活他们也是义不容辞的事情。
他不再关心云烨到底是不是宾媚人,也不去想白玉京里到底有没有神仙,因为喜欢采桑女,也记得那些桑葚酸甜的味道,他觉得开十几家专门卖丝绸的店铺是个好主意。
云烨拍拍他的肩背说:“丝绸店铺确实不错,你为何不专门织丝绸呢?书院里有两种能大大改善缫丝进程的工艺,你花钱买下来,建立一家工坊,自己把丝绸的利润从缫丝到成品全部吃下来岂不是更好,如果你需要人,我丈人家就是干这活的,给你找几个好一些的匠人还是不成问题的。”
寒辙点点头说:“会的,我这一次先回山安顿好族人才行,他们已经没有在世上生活的本钱了,把他们安顿好我才能做其他的事情。”
看着已经越来越人性化的寒辙,再想想自己和他第一次在曲江畔想遇的情形,心中就充满了感慨,自己割掉了他的两根手指,本是仇敌,谁能想到数年之后却成了挚友,世事变化无常,白云苍狗下什么事情都能发生。
云家制作的罐头肉食现在已是大唐的名品,很多人宁愿不吃鲜食,也要尝试一下云家的罐头,考虑到寒辙的处境,特意送了他一大批罐头,这样一来,在大雪封山的时候也有食物可吃,至少憨奴最喜欢云家制作的肉沫香肠,一连吃了两个多月也不见厌烦。
寒辙走的时候,熙童已经走了,父子俩明明是腰缠万贯的富商,却依然是一副豪侠的打扮,听说这次回去以后,要修建一座高墙,把整个庄子围起来,他在辽东见到大唐移民就是这么做的,一座庄子就是一座完整的坞堡。
最受不了灞桥边上的离别,好在寒辙,熙童都不是小儿女之辈,哈哈一笑就跨上马。拱手作别,而后便头也不回的直奔自己的目的地,好男儿本该如此。
ps: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