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后,冯家上下又忙着庆祝马可的满月,这是中国一项重要的习俗。对洛伊来说,真是忙得团团转,幸好有家人、佛莱迪,还有成舅舅来帮忙。唐人街的领导人物,以及远房亲戚们都是邀请的对象。连远在中国的亲友们,也寄上了邀请卡,所以艾丝·蔡费了一点脑筋,因为马可·波罗的习惯译法是译成“马可”,用中国字写起来“冯马可”似乎不太对劲。艾丝就改用两个字“冯墨哥”,在读音方面不会差太多,而且“墨”字和写作一职有关,表示希望他长大以后能成为一个学者。
“很好。”祖父高兴地说,“让他多喝点墨水,就不会像他祖父一样流一辈子的汗了。”
佛罗拉觉得这个名字很好玩。“这不是很公平的译法吗?”她问汤姆,“马可·波罗是一位做贸易的人,一个商人,所以你们把他译成‘马可’。”
“是呀!”汤姆说,“他是一个商人,可是他卖给我们的唯一东西是他的书。”
被邀请者有波士顿的、底特律的,还有旧金山的,冯氏一族在这个国家中分散在很广的地方,还有一些还留在中国的村镇里。冯老爹一度淡忘的朋友、亲戚,现在又重新回到脑中。因为孙子的降生对他来说,是他生命中一种至高无上的成功象征,借此他可以向他的朋友们提醒他已经达到这种成功的境地了。在襁褓中的小马可,一点都不知道自己的重要性,也不知道他的来临对他的双亲、祖父母是多有意义的事。
“佛罗拉!”父亲说,“请你的父母亲也来,因为那是你的日子,我们当然会送邀请卡给他们,但是你一定要劝他们来。”
他们也没有忘记请奥图警官。
他们决定在帕特·亚瑟餐厅请客,因为冯老爹要请他的老朋友老杜格来参加,以便使他的庆宴更加热闹,所以餐厅的选择是以老杜格的方便为主。佛莱迪也邀请了席茵·透伊和一位地方法官。佛莱迪在使他们家庭有面子这方面,倒还算蛮有用的。唐人街的领导者,只要是佛莱迪认识的,都在邀请之内,而且这些人没有一个人会使冯老爹失面子。冯太太的朋友以及妇女委员会中熟识的人,也都被邀请了。杨太太是由艾丝特别邀请而来的。
当客人坐定后,客人就占了四张圆桌子,冯家人就分别坐在几张桌子旁,以便招待客人。他们的荣耀小客人马可,洗完澡洒上痱子粉后,被小心地扎起来,并扎上蓝丝带。佛罗拉把他骄傲地抱在胸前。每张桌上都放起煮熟的红蛋,这是满月酒不可缺少的东西。唐人街的领导人物和佛罗拉的母亲,以及佛罗拉都坐第一桌,同桌冯老爹、成舅舅、老杜格。冯太太则在另一端,艾丝就坐在她旁边,汤姆和杨太太也在这一桌。洛伊,这个初为人父者坐第三桌,伊娃不得不和席茵·透伊坐在一起。而佛莱迪以主人的身份,招待另一桌的客人,他的朋友地方法官和他坐在一起。席茵·透伊又是这个场合中最花枝招展的一个,引起许多人的注目。
在晚餐进行中,佛罗拉一直注意着席茵·透伊;而席茵·透伊则注意着冯太太;冯太太注意着艾丝;艾丝的注意力又放在佛罗拉身上。汤姆最注意的人是杜格叔公。
冯太太的注意力除了放在艾丝身上外,她还注意着晚餐的价格,以及餐厅从这个宴席上可以赚多少钱。据她的估计,这个餐厅从这个宴席上所赚的钱,大约等于他们一家人又洗又烫地忙上一个星期。
在正式用餐前,每个人都先吃一碗麻油鸡和一碗用花生炖的猪蹄。这两种菜是佛罗拉生产以后的这个月中常常吃的东西。这天晚上所有的菜都是合乎中国标准的,对美国法官来说,简直是难得一尝的珍馐,每个人都吃得很尽兴。第一道菜是叉烧鸡,上菜后客人们都向婴儿的父母、祖父母敬酒。而第二道的“磨菇鸡”在第一道菜的比较下就比较失色了。但是接下来的炒鸡肝、笋片、木耳炒虾仁,还有裹上一层蛋白的清炒鸡肉片都不错。赢得最多赞美的是鱼翅汤,这是用鸡汤煮出来的菜,上面还洒了一点火腿末,黏稠的汤滑溜溜地流下喉咙。就在大家觉得有点腻时,适时地来了一道甜的莲子汤。接下来又是加上胡萝卜丁的干贝汤,然后是一道凉拌海蜇皮,以及用竹筷穿着烤的牛肉片,最后是长长的寿面。
整个宴席上,客人们不停地敬酒。在宴席进行到一半时,冯太太把婴儿接过来,好让佛罗拉吃点东西。在这种满月酒的场合,女方的家庭比男方的家庭重要一点。老麦吉欧太太看到佛罗拉那么快乐,也觉得很高兴,她不知道佛罗拉在这个家庭中的地位这么重要。冯老爹请老麦吉欧致辞,老麦吉欧站起来说,他不会演讲,然后说洛伊是个好女婿,同时还赞美中国人的好客,他很高兴看到这样一个热闹的日子。
汤姆一直注意着杜格叔公。他实在是非常老了,但是他仍然很有兴致。当他跟别人谈话时,可以看出他心里还是很清楚,只是声音小了一点。
“他是谁?”艾丝小声地问汤姆。
“杜格叔公,唐人街年纪最大的人。”汤姆回答。
老杜格站了起来,所有的人都静下来了。他的玻璃眼扫过所有的客人。他仍然具有威严,可是他今天显然是非常的高兴,脸上还带着满足的微笑。
“冯老二,恭喜你了!”他说,“我为我的朋友冯老二干杯!我们在克朗代克时代是很好的朋友。他跟我还有另外一个人在唐人街中,是早期来美国仅存的三个人。如果你跟一个人在克朗代克过了一个冬天,你就会非常了解他。当时冯老二才二十九岁,身体很壮,没事就想他老婆(客人大笑)。我们用鹿的脂肪做蜡烛,吃鹿肉果腹。鹿肉虽然好吃,可是等我们吃完四只用陷阱捕捉来的鹿以后,冯老二几乎看到鹿肉就要吐了。他并不想淘金子,只想着他的老婆(又是一阵哄堂大笑)。所以春天来了以后,他就搭船回中国看他老婆去了。过了一阵子,他又回克朗代克,我们过了一段艰苦的日子。然后,我回到波特兰,有一天我在一家酒吧里遇到他,我问他打算做什么,他说他不想再到北方去了,他只想用双手安安分分地赚钱过日子。‘美国是一个大国家。’他说,‘我们一定能用双手安安分分地赚钱过日子。’冯老二是对的,他开始帮人家洗衣服,这一洗就是三四十年了。但是冯老二很聪明,他又回国去了。他第一次回去,哪!那就是洛伊!第二次回去,哪!那就是佛莱迪。他大概五六年回家一次,而我一直待在美国。这就是他聪明的地方,你们可以看出我们的不同。他常让我联想到鳗鱼,它们会横渡一千五百里的大西洋产下它们的卵。我这一生的最大错误,就是没有把这些鳗鱼当榜样。现在看看他当祖父了,看看洛伊、佛莱迪和小汤姆。他这一生都是一个诚诚实实的人,我为他干一杯,我的老朋友,一个诚实的人!”
冯老爹站了起来,内心很高兴但他没有显露出来,和老杜格对干了一杯。
宴席快结束时,老杜格拿了一个红蛋,在马可头上滚了几下。然后放红蛋的盘子,就在客人之间传着,每一个客人拿一个红蛋,同时把红包放入盘子内,当作给新生儿的礼物。
冯太太站起来干一杯,谢谢大家的礼物,然后宴席就结束了。付账的时候,一共是一百三十七元。他们所收的礼,可以支持一大部分。
他们回到家已经很晚了,冯老爹对他的妻子说:“我从来没有为晚餐花过那么多钱,可这次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