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春尽

宋京萝刚走到楼下拿出手机准备打车,就见经理带着前台小姐姐两人慌慌张张跑了过来。

她手上拿着钥匙,嘴角含笑,“宋小姐,樊叔让我送您去先生车子那边。”

宋京萝接过她递来的车钥匙,有些迷茫,“他让我开傅砚辞的车走?”

“嗯,樊叔不放心您大晚上回家。”

宋京萝接过钥匙往车子方向走去,大概他也是为了给傅砚辞一个交代吧。

三人往车子边走的时候,宋京萝认识了这两个来京市飘荡的女生。

她们来自南方小镇,那里四季如春,说京市太冷了,但好在人情暖,本地人对他们还是挺照顾的。

“南方是不是节奏很慢?”宋京萝跟随两人的脚步,垂眸看她们,她心情不好,说出来的声音都有气无力。

“江南是节奏慢,撑着油纸伞,在青石巷里感受雨天的浪漫,雨巷幽深,一眼看不到尽头。”前台小姐姐说到江南烟雨,脸上柔柔的,似乎所有毛孔都舒展开来,放松极了。

宋京萝想,或许这就是对家乡的向往。

她去过沙漠画过孤鸟,去过雨林画过彩虹,却唯独没有下过江南,感受人间烟火。

一眼望不到头的雨巷,岂不是和她这望不到头的暗恋一样彷徨愁怨。

“江南哪里最美?我想去看看。”她问。

“自然是姑苏,我听说老板的母亲就是姑苏人……”酒店经理说到这里,忽然捂住嘴,眼睛瞪得圆圆的,一张脸倏然泛红。

幸好宋京萝没有注意到她的表情,她只是垂着脑袋,脑海里自动幻想出江南的缠绵与温柔。

她的母亲是江南小镇的姑娘,但她却也很少回江南,以至于宋京萝这么大了,还没有去过一次江南。

粉墙黛瓦的古镇,袅袅升起的炊烟,似乎曾经在午夜梦回的梦醒里出现过。

三人很快走到了宋京萝来时的那条巷子门口,她站在那辆优雅高贵的Paramera前,对着两人微微一笑,“谢谢你们送我过来,太晚了,我开车送你们过去吧。”

……

回到家,宋京萝站在阳台上,看着星光黯淡的天空发呆了好久,那场“喷泉雨”中,她被他护在怀里毫发无伤,记忆中他似乎永远都是这样温柔细腻,像是春天里的白玉兰,雅洁大气,安静纯净。

她趴在阳台上,打开可乐拉环,冰凉刺骨的甜味萦绕在唇舌之间,却浇灭不了她心头的那股躁火。

晚风吹拂,乱了她的头发,更搅乱了她的心。

一罐可乐下肚,方觉有些微凉,她随手拿了件躺椅上的毛毯披在身上,继续趴在阳台,一张白皙小脸染上两朵红云,娇美诱人。

不知为何,明明可乐不醉人,她却觉得有些微醺。

她想起了那天玫瑰情人节,她趁着醉酒,跪坐在他腿上,搂住他的脖子,一声声含着他的名字,他眼里的光泽耀眼夺目。

他永远是只身一人,孤独清冷,却永远对她赤诚温柔。

可是此刻他却因为她倒在了床上,而她却连看他照顾他的机会都没有。

何等悲哀!

胸口像是熟了的酒酿倒了,玻璃渣碎了一地,那种刺骨的疼痛混着酒酿浓醇的苦涩和酸意,让她想哭却又哭不出来。

她低着头紧紧皱着眉头,易拉罐几乎要被她折在手里。

她从未知道,原来她的力气可以这么大。

也从未知道,人的伤心原来可以这么刻骨铭心。

活了二十年,她一直是京圈里骄傲美丽的小公主,从没有什么事情值得她伤心难过。

哪怕是当初在雨林里,下着大雨,摔倒在地上,被折断的树枝刺伤她的脚背,她也没有这么痛苦。

她红着眼望着天空,繁星点点,而她却连喜欢那个人的权利都没有。

傅砚辞,我该怎么办呢?

她拿起手机,翻找到他的号码,复制到微信搜索,果真找到了他的微信。

他的头像是一只猫,跃在田野里,无忧无虑的白猫。

那只猫她认识,她的模特。

手指在添加二字上徘徊犹豫,心里染起熊熊烈火,想要去尽情燃烧,最终却被樊叔冰冷警告的眼神熄灭了。

她一直盯着他的头像,直到手机熄灭。

Bole他的网名。

“伯乐”,以善相马著作。

脑子里忽然浮现出白日里,她对舒晴说的话,“舒老师,我也是正好遇上了傅先生这样的伯乐。”

她笑,却是连眼泪都笑出来了。

她将手机捧住搁在胸口,眼泪却止不住的落下。

傅砚辞,她的伯乐。

为她倾注五千万加三千万的伯乐。

……

之后的几天,宋京萝都是通过傅至爱和前台小姐姐知晓傅砚辞的消息。

她知道,傅砚辞醒了,出院了,然后回洛杉矶了。

他们这段连告别都没有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她没有去问那天他为什么晕倒,为什么发烧,也没有加他的微信。

他就像是生命里的一束灿烂烟火,让她见过最美丽的光彩之后,就陷入了一片黑暗荒芜。

她想拼命再让烟火燃起,却也无能为力。

结束的烟火怎能重新绽放呢?

她苦笑。

走在校园里也不再染起笑容,她漫不经心地面对一切。

直到赵清曼看不下去,找她谈话,对她说,“京萝,出去玩一趟吧!趁着初夏采个景,踏个青,回来必须绽放光彩知道吗?”

彼时她正在低头和傅砚辞聊天,她那表弟远在洛杉矶诊疗室,听说是生了一场病,虚弱无力,老爷子连夜安排直升机将他接了回去。

她问他怎样,他却问宋京萝怎样。

她回无碍,你放心养病。

这么说也只是为了让他安心。

放下手机,抬眸,就撞进一双水汪汪的杏眼里,像极了眼泪汪汪的小鹿,纯洁勇敢。

“清曼姐,傅砚辞他怎么样了?”小鹿开口,声音含着颤抖,像只受了委屈的幼鹿。

赵清曼微张嘴,想说话,却是叹了口气,心头烦闷,像堵了口气,“他无碍,你放心去玩。”

随后她从抽屉里掏出一张门票递给她,“江南风景美不胜收,画展也多,去看看。”

宋京萝盯着那票,眼眶酸酸的,她眨了眨眼睛,接过门票,终是什么话也再问。

她知道,他们都不想她和他再有过多接触,不知缘由,不询其因,她始终太过骄傲。

“京萝,关于画淋湿……”赵清曼有些欲言又止,这事情还是傅砚辞提醒她的,于是她去调了监控,结果在她意料之中。

“没事,我知道是谁,我不在意。”宋京萝表情淡然,如沐春风般美丽。

她知道是谁,无非是李丹丹一伙。

她早就无所谓了。

“那……一路顺风。”赵清曼轻笑。

“会的,谢谢阿曼姐。”

她走出办公室,漫不经心地散步在校园里。

现在是午休时间,校园里静悄悄的,京市的夏天来得较晚,天气还没有过热,空气里处处弥漫着花草树木的清香。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画展厅。

她驻足在香樟树门口,静静站着,阳光透过树叶落在她白皙的脸上,像是一张泛着黄斑的照片,凄凉又落寞。

高大茂盛的香樟树,像是一把坚实的大伞笼罩着她。

展厅门口的巨大TV正在循环播放着上次展览的优秀作品,她看见她的作品出现了,光彩徇烂的灵魂,还有那暗绿色的极光。

最后,她的作品是被安齐补齐手续带走了,不知有没有带到洛杉矶,还是放在了他京市的家里。

傅至爱来画展厅搬东西,正好看见宋京萝孤寂的身影,她愣了愣,连忙走到她身边,“京萝?你怎么在这儿?”

“我……”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走到这儿了,好像是来寻找她丢失的美好。

她轻扯了扯嘴角,指了指头顶的香樟树,“来寻找灵感。”

傅至爱恍然大悟,她凑到宋京萝身边,笑眯眯地开口,“是打算画景?我刚刚听清曼姐说,你打算去江南写生?”

“嗯,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她瑟瑟开口,有些懒散,无精打采的样子。

大概是夏天来了,总含着困意。

“多给我拍点照片哦!”傅至爱搂住她的肩膀,歪着脑袋看着她,大大的眼睛里满是希冀,“我也想去江南玩呢,绿荫垂柳,诗情画意,但是我太爷爷要我去洛杉矶,说让我去给我小叔叔挑选女朋友?当给我小叔选妃呢?”

说起这个,她有些愤愤不平,小嘴嘟起,絮絮叨叨发表着自己的感想。

而宋京萝整个人都像是大冬天被浇了一头冰水,凉透了。

剩下的话她一句也没有听进去,他回洛杉矶了,他要有女朋友了……

她苦涩一笑,微风拂过,吹起她披散的长发,她伸手将飘至额前的碎发掖到耳后,从包里拿出太阳帽和墨镜戴上,“至爱,我要回去收拾东西了。”

“好,京萝,一路顺风!”傅至爱看她全副武装的样子,灵光一闪,大美女都是这样护肤的,有一点阳光都要防晒,她看了眼她露在外面的雪白手臂和一双长腿,咽了咽口水,美女真是又软又香!

她小叔真是不懂欣赏美人,她倒要去洛杉矶看看,那位苏家大小姐是个什么大人物!

宋京萝走到车上坐下,她今天自己开了辆低调的哑灰色帕梅,不过她这辆不是行政加长款,内饰也不是霸气冷调黑,而是经典波尔顿红。

她今天走到车库,看见这辆Panamera,一些记忆就涌上心头。

那晚副驾上柔和的晚风,清甜的柠檬香,让她有些难忘。

那辆优雅大方的黑色帕梅樊叔没有让人来开走,而是一直放在她家车库,她走上前看一眼,都觉心里头苦涩烦闷。

所以她给自己定制了辆哑灰色的帕梅,流畅优雅的身型,比黑色好看多了!

她坐到车上,摘下墨镜看向镜子里的自己,那双顾盼撩人的杏眼,此刻红得像兔眼睛,她揉了揉酸痛的眼睛,拿起手机给自己买了飞姑苏的机票。

京市的美好就让它埋藏在那个被风吹乱的夜晚吧。

痛苦,就让她去江南治愈吧……

作者有话要说:虐也就到这里了……接下来他们就要相遇在江南了!

到了江南,傅先生就要从洛杉矶飞回来找老婆了!求抱抱,求在一起,就是文案上的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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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色玫瑰》

【双洁,甜文】

【又香又美的姐姐x又奶又舔的弟弟】

沈檀在海边种玫瑰时,遇见了丁雾,少年白色衬衫敞开,露出冷白漂亮的腹肌,手上拎着一双白色帆布鞋,乌黑短发被海风吹得凌乱不堪。

沈檀穿着高跟鞋走路不稳,她干脆脱下高跟鞋,却脚步不稳,差点摔倒在少年面前,他伸手一把捞住了她的细腰,将她贴在了自己怀里。

她穿着红色妖娆的吊带裙,雪白皮肤白得晃眼,像一朵娇艳玫瑰。

那是丁雾第一次和女人肌肤接触,红了脸,丢了心。

从此沈檀身后跟了个小奶狗。

她想抽烟,结果小奶狗湿漉漉的眼神盯着她,用那张精致漂亮的脸蛋看着她,声音凄楚好听,“姐姐,抽烟伤身。”

她淡淡撇开脸,冷漠无情,“丁雾,我还轮不到你管。”

后来,某次美人醉酒,丁雾抱着她放在桌上,眼神带着浓浓眷恋。

“姐姐,喝酒不好。”

沈檀冷笑,用脚蹬了蹬他,力气却像是在撒娇,“丁雾,你怎么从小奶狗沦落到小舔狗了?”

丁雾红了眼,凑到她耳边,滚烫的呼吸落在雪白的肌肤上。

沈檀听见他嘶哑清冽的声音传来,“姐姐,那我可以舔你吗?”

后来,丁雾才知道,他的玫瑰,嘴唇比玫瑰还要软,身上比玫瑰还要香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