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娜是个打扮入时的瘦小女孩,六月天气,穿着超短裙和皮靴,小小的脸上画着浓艳的妆,虽然打扮得挺成熟,但简东平觉得,她不过是个套着大人衣服的小姑娘,他怀疑她是否满了18岁。
“嘿!”她大摇大摆地走到他面前,朝他昂了昂下巴,算是打招呼。
“你好,尼娜是吧,请坐。”简东平客气地说。通过电话后,他们约好在茶室见面。
她表情冷漠地在他对面坐下,从亮闪闪的红色小皮包里掏出一包摩尔香烟,从里面抽出一支来放进嘴里点上了。简东平微微皱了皱眉,他讨厌烟味,更讨厌吸烟的女人。
“我们从哪儿说起?”她的语调又冷又冲。
“你说你认识寻人启事上的那个女人?她是谁?”简东平直截了当地问道。
“她?不就是周丽丽喽?”尼娜像鸭子一样嘎地叫出声来。
“周丽丽?”又多了一个新名字,简东平想,“你是怎么认识她的?”
“望春路知道吧?”尼娜又昂了昂下巴,这是她的习惯动作。
“我知道,在D区的靠北边,跟C区交界的地方。”简东平对那里隐约有点印象。
“对,就那儿。”她漠然地点了点头,“望春路上有家‘金升夜总会’,我跟丽丽一起在那里唱歌。她唱老歌,我唱流行歌曲。”
金升夜总会?简东平的脑子好像被什么刺了一下。
“金升夜总会的金升,是不是这么写?”简东平掏出掌中电脑,用电子笔快速在上面写了“金升”两个字,递给尼娜看。
“嗯,嗯,就这么写。哇,你这玩意儿好炫哪!”尼娜拿着简东平的最新款掌中电脑,左看右看,发出一声赞叹,脸上终于露出符合她年龄的表情。
“她在你们那边唱歌的时候就叫周丽丽?”他任她把玩那个掌中电脑。
“我只知道她在我们那里是叫周丽丽,专门唱邓丽君的老歌,别的什么都不知道。”尼娜艳羡地盯着那台掌中电脑看,但最后还是把它还给了简东平。
“她唱得怎么样?”
“还不错。老男人老女人喜欢她。”尼娜笑了笑,有些瞧不起的意思。
“像你们这样的除了在夜总会演出,还上别的地方演出吗?”
“有人来叫就去喽。”
“那么像周谨,噢不对,丽丽这样的,会不会去参加别的演出?”
“那是经常有的事。常有些人叫她去参加什么新年会、联欢会,她旗袍一穿唱邓丽君的老歌,迷死那些老男人了。”
“有没有比较高级的场合让她去?比如什么时装发布会。”
“有。我记得她参加过一个什么老上海的记忆什么的发布会,人家是专门做旗袍的,叫她去唱歌,其实,我跟她一起去的,她唱四首,我唱两首,操!她得了2000,我就得了300!什么屁公司!”尼娜愤愤不平地啐了一口。
“是不是妙邻公司的‘上海的香艳记忆’?”
“不记得了,谁有空记这种名字。我唱歌,他给钱,咱们两清了。你说呢?”
“那是去年的事了吧。”简东平想起来,苏志文就是在那次的发布会上认识沈碧云的。
“去年4月份。那时候丽丽才来金升没多久。”
“那丽丽一般的出场费是多少?我是指在别的地方演出。”
“大概演一次300块左右。有时候多点。”尼娜尚未发育完全的小身子往椅子上一靠,一边抽烟,一边斜睨着简东平,问道,“帅哥,问你个问题,你干吗要找她?你是她什么人?”
“我是她的好朋友。”简东平诚恳地说。
“好朋友?有多好?”尼娜忽闪着她的假睫毛,仔细打量简东平。
“很好的好朋友。”简东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打听这个,于是问道,“你跟她是什么关系?你应该也是她的朋友吧。”
“随你怎么说。”尼娜的眼神变得闪烁不定,她猛力吸烟,随后用蛮横的口气问道,“你跟她好到什么程度?”
这问题可真是直接又鲁莽,很像小戈的风格,简东平想。
“你打听这个干什么?”他问道。
她不说话。
他看着她的脸,忽然意识到,也许周谨离开时,留下了什么尾巴,比如把什么东西落在别人这儿了,或者别人的什么东西落在了她那儿,再比如,借了钱没还……究竟是哪种呢?
“我跟她是很好的朋友,有没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他彬彬有礼地问道。
“好吧,是你问我的,”她仿佛就在等他这么问,她用不耐烦的口气说,“她前前后后共欠了我八百多块钱,本来说好五一长假一过就一起还的,可谁知道她连屁都不放一个就走了,连上班都没来,给她打了无数个电话都是关机。你是她的朋友……你说该怎么办呢?”尼娜翘起二郎腿,抖着身子,用要他好看的眼神注视着他。
果然是欠债没还。唱歌的收入应该不低啊。周谨的钱都用到哪儿去了呢?不管怎么样,看来今天不付清这笔欠款,她是不肯好好说话了。
“多少?我替她还。”简东平爽快地从裤兜里掏出钱包。
尼娜马上露出笑容。
“850,噢,不对,还有上次的晚饭,一共是……875。”她说着,直勾勾地看着他手里的钱包。
“看来你们歌厅的收入也不怎么样啊,周谨一个月大概在你们那儿挣多少?”他一边说,一边从钱包里数了九张百元大钞给她,心里忽然想到,如果凌戈知道自己那么大方地在替周谨还债不知道会怎么着急心疼呢,好吧,今天我学学你,小戈,我也记回帐。
“是不多,”他听到尼娜在回他的话,现在她的口气缓和多了,“好的时候两三千,差的时候一千多。如果别的什么都不做的话,就这些。”尼娜低头看着他数钱。
别的什么都不做的话?简东平立刻明白了这句话中隐含的意思。
“那么丽丽她有没有做些别的事?”看她收好钱,他若无其事地从口袋里掏出那本绿色小账本,又拿出了支笔,这时候他觉得自己傻得要命,就像个傻账房,还记账呢,他这辈子可曾做过这样的傻事?
“她一开始也跟客人出去,不过前几个月,好像转性了,一唱完就走了。”尼娜向他递了个老于世故的眼神。
“她有男朋友吗?”
“不晓得。她没说起过,不过她花钱很凶,又没见她买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她吸粉,所以我们猜她养了个小白脸。”尼娜脸上露出鄙夷的神情,“花钱贴小男人,最傻了。喂,你在干什么?”
“我在记账。”简东平说,“记好了,以后好向丽丽要债啊。”
“你们两个倒真像,丽丽也有个本子,我看她尽记了些莫名其妙的数字。”尼娜耸耸肩。
“是吗?”简东平心中一动,“她都记些什么?”
“我看她一边看书,一边她会记些东西在本子上,谁知道她在记什么?她有时候神经兮兮的,跟我们不是很合得来。不过人倒还算爽气的。”尼娜评判道,忽然又想起了什么,
“对了。”尼娜把烟掐灭在烟缸里,从小红皮包里掏出一个钱包,“我先找你零钱。”
“不必了,到时候我向她要。”他笑容可掬地说。
“你够朋友的!”尼娜笑出来,亲昵地拍了拍他的肩,把钱包又放了回去,她从里面拿了粉红色的小化妆包丢给他。
“这个也是她的,你顺便拿给她吧。”
这可真是意外的收获,简东平看见那个小化妆包,不禁露出微笑。尼娜专注地盯了他一会儿,小心翼翼地问道:“喂,帅哥,你到底跟她是什么关系?你是不是她的那个……”
拜托,我不是周谨的小白脸!简东平听出她后半句的意思,忍不住抬头冷冷地瞄了她一眼,说道:“尼娜,我是杂志社的编辑,你说的丽丽一直在给我们杂志写稿子。就是《信》周刊,你知道吗?”
“你说丽丽一直在给你们写文章?”尼娜很吃惊,“怪不得,她老是拿着你们的那个报纸左看右看的。”
“对,她写了有一阵了。我们是朋友。我现在一直在找她,因为自从五一节后,她就没音讯了,稿子也没交。”简东平不知道他说这些对方是否能听懂,因为尼娜看他的眼神明显很迷惑,于是他决定问个比较容易回答的问题,“她是什么时候来你们夜总会的?”
“去年年初。元旦过后她来的。”尼娜回答得很快。
“她有没有跟你说过她过去的事?”简东平拉开化妆包,把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
尼娜应该早就看过化妆包里的东西了,所以她显然一点兴趣都没有。
“她没怎么说过,只是说她曾经在外地的小舞厅唱过歌。”尼娜笑了笑,“其实看她的样子,我就知道她以前在别的地方干过这一行,她很有经验。”
化妆包里的东西有点脏,简东平伸展了一下手指,努力克服自己的洁癖,一一拨弄着从化妆包倒出来的各类小玩意儿,两支口红、一盒眼影、一盒腮红、一副假的眼睫毛、一个粉饼,一根化了一半的棒棒糖、一支圆珠笔,半包餐巾纸、一些香瓜子壳,最后是,一把钥匙,所以的东西多污迹斑斑,叫简东平下不去手,周谨可真是邋遢的人。
“这是哪儿的钥匙?”他问她。
“当然是房门钥匙喽。她平时总在化妆包里放一把房门钥匙。”
“钥匙可真脏啊。”他叹了一句。
“她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嘛,你看这化妆包,肯定从来没洗过。”尼娜讪笑。
钥匙上面油乎乎的,简东平皱了皱眉,取了张餐巾纸将其包上放了回去。
“她家在哪儿知道吗?”他问道。
“不知道,我从来没去过。”尼娜说着又给自己点了支烟,她抽烟的姿态颇为好看。
“你最后一次看见她是在什么时候?”简东平尽量使自己的语调不像个警察。
“大概是5月6日晚上。”她打了个哈欠。
“几点?”
“就是演出结束吧。我们一般每天晚上10点收工,接着就各忙各的了。那天我们几个唱完了准备去吃夜宵,丽丽忽然说她也要一起去,她平时都一唱完就走人的,不晓得那天是哪根筋搭牢了,嘿!”尼娜一边说,一边把他面前的小账本拿过去翻了起来,她这动作令简东平心里觉得很不舒服。
“她看上去怎么样?”他问道,他很想把小账本拿回来,但又不想打断她的思路
“好像很兴奋,一直咋咋呼呼的,说自己要去旅游了,还说要回家,说她妈妈来电话了,还说什么她马上要有件喜事,我们问她是不是要结婚了?她就在那边痴笑。其它的不记得了,反正那天她很兴奋,有点兴奋过头,我们都怀疑她跟那个小白脸有什么特别的进展,要不就是小白脸向她求婚了。”尼娜一边说着话,一边漫不经心地翻翻着小账本,忽然格格笑起来,“哇,这是你记的吗?黛安芬打折,50元,你买给谁的?简编辑,你可真够抠的。……羊毛毛线80元。”她念起账本上的话来,“袜子花了80元,明天不吃饭了……嘿嘿,简编辑,你可真省啊,看来你跟丽丽的关系真的很好,不然像你这样的人,怎么肯一下子付出那么多钱……”
尼娜的话里明显带着嘲讽,简东平一把夺过了小账本。
“对不起,这是别人的。”他尽量保持微笑,但心里却窝火得很。死女人,手真贱!谁允许你动凌戈的东西?你配吗?
他昨晚已经把小账本从头到尾翻过一遍了,所以里面的内容他早就知道得清清楚楚,虽然如此,里面的那些语句由这个陌生女人念出来,还是叫他心里五味杂陈,他没想到,为了买那些毛线,凌戈竟然第二天不吃饭,真是个傻丫头,当初跟她算钱又不要,“送朋友的礼物哪能算钱?”她很认真地坚持着。
他忽然很想打个电话给她。
“不是你的?一定是个女人的吧。只有女人才会记这些鸡毛蒜皮的事。”也许是他伪装得太好了,所以尼娜压根儿没注意到他的不快,她自顾自抽烟,同时低头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这表明她也许不能呆很久。
“对,是我的一个朋友。”简东平淡淡地说着,把小账本塞进口袋,他觉得让别人念账本里的内容,就等于是在当众羞辱凌戈,他觉得对不起她,但是他也明白现在不是深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于是他一转头快速把自己的不快引开了。
“丽丽有没有特别提起过某个人或某件事?”
“哼!你想问什么?”尼娜好像觉得这问题挺可笑的。
“比如,她有没有特别提起过某个男人或女人?”
“不知道,没注意。”尼娜一脸茫然。
“她有没有提到过沈碧云,妙邻,或者苏志文这样的名字?”简东平进一步启发道。
尼娜想了一会儿,说:“那个什么沈碧云的,好像听她提过。”
“沈碧云跟她的老公苏志文相差22岁,这事周刊曾经登过。”
尼娜的眼睛一亮:“啊!原来是那两人哪,这我知道。她的确提起过,她那时候拿了份报纸在那里看啊看的,我就凑了上去,我当时还说那男人这么英俊却找了老女人,肯定是为了那女人的钱,要是那女人是个穷光蛋,看那男人要不要她。”
“当时丽丽是什么反应?”
“她说肯定是这女人太不要脸,死缠着那男的的,否则好好的男人又怎么会跟个老女人好呢?她好像很同情那个男的。她看见帅一点的男人就容易犯花痴。”
“她还说了些什么?”
“她说那照片拍得很好,把两人的神韵都拍出来了。她说让她拍拍不出这样的。”尼娜又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说,“帅哥,你还有什么问题就快问,我一会儿约了人。”
“最后一个问题,她有什么特殊的爱好吗或者特点吗?”简东平问道,虽然这问题不像是朋友应该问的,但是相信拿了900元的尼娜应该不会介意这个。
果然,尼娜很爽快地答道:“她喜欢数数。她都能告诉我,我一天抽过几口烟,怪女人!”,
“你是从什么时候起发现她有这个特点的?”简东平盯着她问道。
“就是那个香艳记忆的晚会嘛,她说她看到一个男人朝一个女人瞄了5眼,那个女人瞄了那个男人8眼,哈哈,真好笑,她还给他们数纽扣和女人脖子里的珍珠颗数,真是有空噢!那两个人好像后来一起跳舞了,反正我是没注意,丽丽说那个男人用手指在那个女人的背上写了很多字,让那个女人猜,她说其中五个是,我假装君子,那个女的好像笑了几次,丽丽还给她数笑的次数?她脑子肯定有毛病,怎么会有空去记这些。哎呀,哎呀,我不记得了,你不要问我了……我哪有这闲工夫老是去注意丽丽干什么,告诉你,反正她就是个怪女人!看她的样子,以前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也是出来混的,你别看我年纪不大,我见的人多了,我身边这种人也多的事,她以前干过什么,我一看就知道了。哼!”
尼哪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
“你觉得以前她干过什么?”
“唱歌能赚什么钱?我不说了,你自己去猜吧。”尼娜厌烦地挥了挥手,像在赶苍蝇。
简东平也站了起来,他又从钱包里掏出100元给她
“你想到什么给我打电话好吗?谢谢你花时间回答我的问题。我知道你的时间非常宝贵。”他微笑地说。
“啊哈,你真是个好人……我收回刚刚的话。”看到钱,她立刻绽开笑颜,并立刻接过钞票,把它塞进了小包,她说,“好,我回去再想想,如果想到什么,我给你打电话。放心吧,我尼娜说话向来算数的,我答应了你,就一定能办到。”她亲昵地拍拍他的肩,同时职业化地给了他一个飞吻,便急匆匆抓起她的小皮包转身离去。
简东平看见她匆匆出了茶室,有辆桑塔纳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有个满头红发的男人在车边等着她。周谨过的难道也是这种生活?只不过,跟她有关的男人到底是谁呢?
大白天,站在马路对面看望春路上的金升夜总会,会觉得它至少有100年历史了,七歪八倒的霓虹灯,满目疮痍的招牌,还所有那布满了灰尘和污迹的深红色窗帘,无一不在诉说着它这些年的血泪史。简东平在网上稍微查了一下,就发现200多条跟金升夜总会有关的负面新闻,其中卖淫的一百多条、吸毒的50条,吃摇头丸的50条,还有舞女和歌女争风吃醋、打架斗殴、卖假酒,形形色色,什么都有,当然这些都是前两年前的事了。
现在的金升夜总会,主营的是歌舞表演,没有再出现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表面上这一两年好像已经改邪归正,不过听今天尼娜的叙述,似乎任何夜总会都免不了会扯上点风月的,改头换面的金升也不例外。周谨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唱歌,或者说工作。
但现在简东平感兴趣的不是她在夜总会的工作,他相信夜总会对周谨这种习惯漂泊的人来说,只是一个暂时的停歇处,用假名唱歌、隐瞒自己的住处、平时很少跟同事交流的她应该不会在夜总会留下太多的痕迹。他感兴趣的是那把钥匙。
照尼娜的说法,那应该是周谨家的房门钥匙。
他上次跟凌戈一起环绕周刊大楼,沿周谨所说的路线走了一遍。根据他当时的记忆,周谨第一次跟他见面说的是,“我乘了5站路,走过4个拐角,过了两条横马路”。
所以,那天他跟凌戈两人花了近两个小时来做这个实验。他暗自庆幸,穿过两条横马路,又转了4个拐角的4个地方,有公共汽车站的只有两处,而且公交线路很少。甲车站上,只有一部公交车,54路,乙车站上有两部,64路和112路。他们看了公交车牌,作了一个总结,符合周谨所说条件的只可能是,西林路,学院路和望春路。现在望春路是唯一的交接点。
简东平想起,当初周谨告诉他的地址是,金升路254号。那么,她会不会是把两个地址混为一谈了。也就是说,把她工作的地名和她家的住址混在了一起?这也算是一种不彻底的伪装吧,用她的话说是“一半对一半”,半真半假。
周谨曾经说,她大部分时间都在那儿――金升路254号,(除了晚上在夜总会唱歌,她应该还有不少业余时间,除了约会逛街外,她应该还有部分时间是呆在家里的。如果她工作的时间加上她在家的时间,那应该符合她所说的“大部分时间”这个概念。那么她会不会把两个地址拼在一起呢?
“我大部分时间呆在那儿”再想想她话里的意思,好像两个地方是同一个地方。那么她的意思是不是说,她大部分时间是呆在金升夜总会和254号的家里呢?如果她是这个意思,那么是否意味着,她的住处就在金升夜总会所在的这条路上呢?金升夜总会在望春路82号,所以也许她的住处不是在金升路254号,而是,金升夜总会所在的望春路254号。简东平不敢肯定自己的猜测,他决定试着找一找。
这时候,他的电话响了。他接通电话,吃了一惊,是凌戈。
“你在哪儿?”凌戈问他,情绪好像有点低落。
“我在望春路。你在哪儿,有事吗?”他很舒服地品味着她的伤感语调,所以说起话来难免微微带些得意。向我举白旗了吗?肉圆?
“我的小账本你带了吗?”她问道。
“带了,”他说,“我都看过了。”
“还给我好吗?我年底要结账,如果少了半年,算什么啊。”她恳求道,语调悲悲戚戚的,让他多少有点不忍。但是她提出的这个要求却让他高兴不起来了。
“你就为这个给我打电话?”他冷冷地问道。
“你还给我吧,你留着有什么用啊。”
“它已经是我的了,我不想随便给别人。”
“你干吗要绑架我的账本!它对你有什么用!”她嚷道。
“它对我至关重要,简直就是我的宝贝。”他冷冷的回复,每当他很恼火的时候,就会使用书面用语,“还有别的事可以效劳吗?我现在忙得无暇分身。”
“苏志文的复印件小郑给我弄到了,我拿来给你,你把账本还我。怎么样?”她冷冷地回了一句。
死丫头,还懂得威胁我!他更生气了。也罢,不就是个破账本吗?
“好吧,既然你坚持,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他道。
“还有,我要把你的手表和戒指还给你,我不要那些,太贵重了,你自己留着吧。”
“那要不要换一件?”他心情恶劣地随口问道。
没想到她问道:
“能换吗?”
他心里一动。
“你想要什么。”他口气缓和了一些。
“我想要,嗯……你的睡袋。可以吗?就是上次,你在我家住的时候,用的那个,我看挺管用的,又很暖和的,你说不太贵的,我记得我问过你的,我想,如果以后发生了……火灾什么的,”她的声音轻了下来,“也许能派上用场。”
睡袋!真没想到是睡袋!真会挑东西啊!有一次凌戈发高烧,简东平曾经带着他的睡袋在她床边陪过她一夜。简东平都快笑出声来了。还想跟我绝交呢!这傻丫头!且让我再试探你一下。
“凌戈,睡袋我有两个,一个新的,一个旧的。旧的我用过了,你要哪一个?”他忍住笑问道。
“我怎么好意思问你要新的呢。你给我旧的吧。”她显得沮丧极了。
就好像突然走进了一片阳光。霎那间,简东平心情大靓。
“凌戈,你我毕竟是朋友,这点小小的要求算什么?我办完事就给你送来,它就在我后车箱里,你现在在哪儿?在家里?”他笑着问道。
“不,不用了,我来拿吧。望春路是吧,离我这儿不远的。我到了给你打电话吧。”她说完,好像怕他反对似的,立刻挂了电话。
这么迫不及待想要我的睡袋?还想跟我绝交呢!简东平笑着叹了口气,为她的没骨气惋惜,同时又心情愉快地决定好好戏弄她一番。他准备提提去年的那件事,当时大饱眼福的她脸上那尴尬的表情他还记忆犹新呢。
望春路竟然没有254号。
简东平沿着望春路一路寻找254号,却发现因为施工的原因,望春路从240号起就断了号。
如果不是望春路254号,那么这个254又代表什么呢?难道是25号4楼。或者是2号54室?似乎前一种猜测可能性更大。但可惜,他走了一遍,发现,25号是一家杂货店,2号是家便利店,仔细察看了一番,两家店都是平房,楼上没有可出租的房子。
难道是猜错了?
对了,钥匙!如果这把钥匙真的是周谨住处的房门钥匙的话,那么上面的油污应该能说明一些问题。他把那把钥匙掏出来,忍着厌恶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好像有股臭烘烘的阴沟的味道,再看看上面的油污。他判断,那把钥匙很可能曾经掉在一条小沟渠或者一个小水潭中,而这条小沟渠有可能是在某家饭店门前或门后,因为经年累月接受饭店倒出来的污水,所以变得又臭又油又污浊。那么,这把钥匙是怎么会掉在那里的呢?应该是把钥匙掏出来的时候不慎掉下来的。那么又怎么会在饭店附近掏钥匙呢?很有可能,她的住处就在饭店附近。
他决定去找找这条路上的饭店。
望春路并不长,门牌号到240号就结束了。在这条还算繁华的小路上,共有两家大饭店和12家小饮食店。大饭店门口都打理得挺干净,没有小阴沟或水潭,显然,大饭店并没有在店门口乱倒垃圾的习惯,但是小饭店就不一样了,几乎家家门口都是一片污浊的水迹。简东平走了一圈,在一家小饭店门口停住了,吸引他的不是这家店的门牌号,而是这家店的店名,“菜饭二五四专卖”。
二五四,单从数字上来说,好像是对上了。简东平走了上去。现在已经过了午饭时间,所以店里一个客人也没有。
“小姐!”他招呼一个十七、八岁的女服务员。
“啥事?”女服务员正在切青菜,茫然地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请问你们这店名,‘菜饭二五四’是什么意思?”他笑容可掬地问她。
“外面不是写着吗?!”女服务员有点不耐烦。
他走到店门外一看,果然店门口贴着一张黄颜色的广告,上面是这么写的:
“二元 菜饭一碗。
四元 菜饭一碗,土豆汤一碗
五元 菜饭一碗 小排黄豆汤一碗”
的确是契合了254这三个数字,但是为什么不是245呢,这样不是更符合广告上的排列顺序?
“请问,为什么不是‘菜饭二四五’?写倒了吧。”简东平问道。
“你这人真啰嗦,”小服务员皱起了眉头。
“这位小姐人长得那么漂亮,心肠肯定也很好吧。”他拍起了对方的马屁,
“没啥可说的啦。”被称赞漂亮后,女服务员的脸色马上好了很多。
“是不是你们老板有什么秘密在里面,不让你们说?”
“有啥秘密啊?你这客人……”女服务员脸上的表情显示,她认为他提出的这个问题根本不值得回答。
“那是为什么?肯定有原因。”简东平不怕被人认为自己无聊,尤其是一个卖菜饭的女服务员。
“一点没啥稀奇,菜饭二五四这名字是楼上的一个小姐起的,她说这么念顺口,我们老板就听她的了。反正倒过来倒过去都一样呗。”小服务员露出厌烦的笑容。
“楼上的小姐,是不是姓周?”简东平问道。
“你怎么知道?她叫周丽丽,那边夜总会唱歌的。”小服务员说。
终于找到了,金升路254号原来是这里。周谨。逮住你了!
“她在吗?”
“不在。出门去了。你认识她?”服务员满怀狐疑地上下打量他。
“她给了我一把房门钥匙,我想去她的房间,往哪儿走?”简东平觉得没必要跟女服务员多解释太多,现在他已经迫不及待想看看周谨的闺房了。
服务员倒也不在意,她漠然地看着他指指身后不远处的一道门:“从后面的楼梯上去就是。”
“对了,你们老板在吗?”
“他等会儿就来。”小服务员答道,忽然又问道,“你真是周丽丽的朋友?”
“是啊。”
“怪啊,她说没人知道她住这里啊。”
“我是唯一知道她住址的朋友。我们是好朋友。”简东平微微一笑。
掀开一层油腻腻的白色布帘,简东平沿着阴暗的走道拾级而上,楼梯又窄又陡,一扇小门近在眼前。他不敢肯定那把钥匙是否真的能打开这扇门,但他决定试一试。
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掏出钥匙,谁知事情出奇的顺利,油乎乎的钥匙一插进锁孔,门锁就克嗒一声开了。
他打开门,周谨的住处豁然呈现在他面前。
房间大约10平方左右,稍稍有些凌乱,地上扔着几根塑料绳和几张废纸片,床上有两条已经干成棍的毛巾,椅背上有件红色旗袍,书桌上横七竖八地堆着一叠报纸,一杯水被喝了一半,干枯的玫瑰花沉在杯底。房间里的家具非常简单,只有一张小小的单人床,一张旧书桌,一个梳洗台和一个陈旧的大衣柜。
简东平拉开大衣柜,里面几乎空空如也,只挂了一件灰色超短裙,仔细一看上面被烧了一个大洞,显然这件衣服是被丢弃的。再拉开书桌的三个抽屉,两个小抽屉是空的,中间的大抽屉里放了一个大文件袋,简东平打开文件袋,发现那里面装着厚厚一叠彩色照片。他像发牌一样,快速将所有照片浏览了一遍,发现所有些照片里都没有周谨本人的影像,如此说来,这很可能是周谨拍的照片。
照片里的内容形形色色,既有各种年龄男人女人的半身照,也有旅店的招牌照,也有人们在小吃店喝酒吃菜的场景,本来简东平认为所有这些都只是没有任何主题的风物照,但他很快发现,在每张照片的背后都写有一行注释的小字,有的只是两三个字,有的却有好几行,比如,一个年轻女孩背靠着一根石柱在专心致志地吃一块点心,后面的注解为“丹丹在望风”,一个男人在小酒馆喝酒,后面的注释是“老鳖吃酒”,还有一张小街的风景照,后面的注释是“下雨,小街地面很湿,今天离开,拍照留念。寻访三天的结果是失望。”简东平觉得这些看上去似乎没什么主题的照片,对应上那些注释就好像活了起来,变成了一面镜子,印照出周谨这几年的人生,他决定把照片拿回家好好研究一番。
看完照片,再来看看书桌上的那堆报纸,都是本市较知名的另一份报纸纸《明天晚报》。由于现在的娱乐性报纸大多都跟《信》周刊一样,广告加彩页,每期都是厚厚的一叠,所以看上去虽然是一大摞,其实才四份而已,而且,简东平仔细检查了一下报纸日期,发现时间是相连在一起的,都是4月份的。不知道为什么周谨刻意把这四份报纸放在书桌上。这时候 ,他发现报纸里夹着一把小剪刀,难道她是想做剪报?
她对《明天日报》中的哪一部分感兴趣呢?他立刻坐在那里一页页翻起来了。他对周谨并不十分了解,完全不清楚她会从报纸上剪下哪部分内容。不过,刚刚剪刀是夹在哪一页的?他一边回忆,一边找到了刚刚剪刀掉出来的那页,原来那是小说连载版。令他颇为吃惊的是,那里正在连载沈碧云的自传《淑女之家》,连载序列已经排到了第34,难道她是想把沈碧云的自传作成剪报?他刚想对此下定论,马上就犹豫了。因为他发现,在《淑女之家》的下方,竟然刊登的是周谨自己的网络小说《我的荒谬旅程》,而且连载的序列正好排到4,那么正好是4期,看来得找找《明天日报》的假洋鬼子Tony了。
他打了个电话给Tony。
“Hello,哥们。”Tony接电话很快,而且说话永远半中半英。
“你认识你们小说连载版的编辑吗?”
“当然认识,她就坐我斜对面,May I help you?”
“我想要那篇《我的荒谬旅程》的稿子,有办法吗?”
“Why?”
“我觉得很有意思,想看全文。最好介绍我跟那个编辑认识,我还有些问题想问她。”
“没问题,她人不错,Her name is Nancy,你只要说她声音像18岁,就可以无往不利了。”
“那事实上她是几岁?”
“38。不过她自认为仍然是个little girl。没事,我跟她打个招呼。电话别挂。”Tony的声音消失了,过了一会儿,一个又嗲又尖的女高音出现在电话那头。
“HI,是《信》周刊的James吗?”James是简东平的英文名,平时很少有人这么喊他。周刊的人都直呼他的中文名字东平。说来奇怪,跟他最亲近的女人倒是一天到晚直呼其名,而素未谋面倒是叫他叫得那么亲热。
“我是James,Nancy,你好。”
“听Tony说,你想跟我谈谈连载小说《我的荒谬旅程》?怎么回事?”
“我今天也是无意中看到了这篇连载,很巧这个作者跟我这里一个专栏作者的名字相同,Nancy,我很想知道她们是不是同一个人。你的那个周谨是不是个年轻女孩?”简东平彬彬有礼地问道。
“哦,是的,年纪很轻,不过气质一般,不像是城市的人,看上去还有几分风尘感,当然长相不重要,最要紧她的文字很有灵气,其实我也只见过她一次。”
“她是否对数字特别敏感?”
“Right!说到这个,”Nancy吃吃笑起来,“她真是个怪人。第一次见面,我看她盯着我的茶杯看,我还以为我的茶杯里有什么脏东西呢,想不到,她竟然数起我茶杯里的茶叶来,她说一共是29片,她走了以后,我特地数了数,果然是29片。”
“那是她了。”简东平笑道,“出了茶叶,她还跟提起过什么?”
“比如呢?”
“比如沈碧云的自传《淑女之家》。”
“这个她提过,不过是后来在网上聊天的时候问我的。她问我,这本书外面出版了没有?”
“当时有没有出版?”简东平问道。
“出版了,是去年年底出版的。我跟她这么说了,她好像准备去买一本。”
“那你是怎么联系上她的?”
“有朋友在网上看到她的小说,向我推荐,说写得不错,她那篇小说在网络上连载好像也很受欢迎,我看了以后也觉得不错,就发留言给她,她很快就回复我了。”
“那是什么时候?”
“就是今年3月初。”
“被《明天日报》看中,对她来说可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她给你的应该是成稿吧?”
“是成稿,在网上连载的时候,她就已经写完了。不过她说要修改最后一部分,但近来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联络上她。你那边可以联系上她吗?”
“我也找不到她,还想问你呢。”
“哦,现在的人真是不负责任。”Nancy抱怨道。
“可否发一份成稿给我?”
“可以啊。”Nancy爽快地说。
“谢谢你,Nancy,请发到我的邮箱,Tony知道我的邮箱地址,认识你很高兴。”简东平客气地说,“对了,我刚刚忘说了,Nancy,你的声音好像我15岁的表妹。”
“James,谢谢你的奉承,”Nancy格格笑道,“不过,你目的性太强,听上去一点都不真诚。”Nancy不是个傻瓜。
“Nancy,我只想说你的声音很好听,真的。”简东平尽量表达自己的真诚。
“好了,James,我会发到你邮箱的。如果想感激我,就送我一束红玫瑰吧。”
“没问题。”简东平立刻答应。
菜饭店的老板是个五大三粗,睡眼惺忪的中年男子。他一边用牙签剔牙,一边懒洋洋地打量着坐在他对面的简东平。
“你是丽丽的朋友?”他歪斜着嘴,瓮声瓮气地问道。
“对。”
“哪种的朋友?”
“不分彼此的好朋友,否则她不会把她的房门钥匙交给我。”简东平注视着菜饭店老板平静地说道,“因为我很久没见到她了,所以今天特别来她这儿看看。结果她不在。”
“她出门去了。”老板吸了吸鼻子,“叭“地一声朝地上吐了一大口痰。
简东平有洁癖,看到这情景禁不住皱起了眉头。自小他看见马路上随地吐痰的人就深恶痛绝,他一直希望国家能制定相关法律将所有随地吐痰的人抓去劳动改造。可惜国家好像从来不关心这类问题。
“她父母有急事找她,你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找到她吗?”简东平板着脸,口气生硬地问道,在他看来,随地吐痰的老板就是一个有呼吸的阴沟洞。
老板清了清喉咙。
“操!她租我的房子,我只管收钱,我还管她上哪儿?再说她们这些女人,还不都是五湖四海到处跑?谁知道她去哪儿了?”
“可是你跟她关系好像蛮不错,不然她怎么会给你的……嗯……饭店取名字?菜饭二五四,是不是?”简东平说到这儿又补充了一句,“这是丽丽自己告诉我的。”
“切!叫她取店名就是跟她好?”老板干笑了两声,接着又换了一种推心置腹的口吻,“当然喽,我也是男人嘛,有时候女人跟你发个嗲,头脑难免会发个昏,她当时说,这样好听,又说她喜欢,我就听她的了,反正也没啥两样。”
周谨的确很会发嗲,简东平对此印象深刻。
“那么,她是怎么找到你这儿的?我看你这儿连出租房子的广告都没贴。”简东平口气稍缓,他尽量不去注意地上的痰迹和桌上的油污。
“是熟人介绍的。在她之前,我这儿住过一个四川妞儿,也是在附近夜总会上班的,后来回家乡了。丽丽就是她介绍来的。”老板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红双喜眼,“住在我这儿的,一般都不想让人知道她们住在这里。”
“为什么?”简东平对此颇感困惑。
“原因么,一是因为我这里便宜,才300元一个月,她们那些小姐都爱吹牛自己认识有钱人,所以不想让人知道住在我这儿这个破地方。另一个原因么,是因为她们有些人跟夜总会里的小白脸谈恋爱,就怕他们搭上别人,借我这楼上,正好可以看见夜总会的大门和二楼包房的走廊。”菜饭店老板嘿嘿地笑道,简东平估计,房子没出租前,他经常会趴在那里偷窥夜总会里的男欢女爱。
“那丽丽租你的房子是什么原因?”简东平问道。
“她说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住。”老板好像觉得这句话挺滑稽。
菜饭店楼上的小屋算是安静的住所吗?难说。
“也许她也喜欢偷看别人。”简东平露出一丝暧昧的微笑,试探地问道。
“她么,喜欢拍照,坐在窗口,喀嚓喀嚓,我见过好多次。”老板说。
“她都拍些什么?”
“不知道,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一次,她拍了张男人走出夜总会的照片给我看,她对我说,老板,你一直说你会看人,你看这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是个什么样的男人?”简东平问道。
难道是苏志文?他立刻从包里取出掌上电脑,快速从图片储存栏中找到了苏志文和沈碧云的合影,这是他前一天从周刊的图片资料库里调出来的。
“照片是隔了一段距离拍的,不过那男人的脸倒还清楚,斯文相,一表人才的,不过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嘿嘿,我看的人多了,这种男人对女人有办法,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老板有滋有味地说着,“丽丽的为了拍清楚那男人的脸,朝大街上大叫了一声,那个男人别过头来,她就喀嚓来了一下。”
“你看是不是这个人?”简东平把掌中电脑推到老板面前。
“哼,就这人。”菜饭店老板嘲讽地一笑。
“你只过他一次,怎么这么确定?”
“谁说我只过他一次?这人的脸我印象深得很,有阵子他经常在这一带晃,不过近一年没看见过他。”老板歪头想了想,“对,有一年了,我好久没看见他了。”
“丽丽给他拍照是什么时候的事?”
“去年3、4月份,反正她刚来没多久,她是一月份来的,就那段时间,具体记不清了。”
“你最后一次看见丽丽是什么时候?”简东平进一步问道。
菜饭店老板想了想。
“大概是今年的5月7日,长假最后一天,下午的一两点钟。”
“你看见她的时候,她在干什么?”
“嘿,她向我借了套旧西装,脸上粘了连撇胡子,妈的,像个妖怪!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老板把嘴拉成一个长条,一副又厌恶又恐惧的表情。
原来那套宽大的西装是菜饭店老板借给她的。
“她有没有告诉你她要去哪儿?她为什么要这么打扮?”简东平问道。
“她说她跟人约好了,他们在玩一个好玩的游戏。”老板把烟灰点在地上,“我也问她干吗要穿成那副怪样,她说,她不想让人认出她来。妈的,我想,认识她的人还不是一下就认出她了?”
这说明她是去见一个她不认识的人,至少对方从来没看见过她。她去见谁呢?
“她有没有说是什么游戏?”
“不知道。她没说,老弟,干这行的女人不会对别人说太多的,她们对最好的朋友也顶多只说三分话。不过,她跟你倒是关系不错,会把房门钥匙给你,她跟我说,没人知道她住这儿。”
“我也是第一次来她这儿,在这条路上找了半天,因为她只说她住在一家饮食店楼上,没说具体地址。。”
“你看吧。我见多了。”老板笑了笑。
“她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她说要去外地,没说什么时候回来。”老板抽着烟,漠然地说,“我本来以为一个星期就能回来,谁晓得一去就是一个月,谁知道她去哪儿了。要不是她的房租一直付到这个月底,我早就不管她了,你别看我这破房子,想租的人还不少呢。昨天还有人来问。”
“我看她衣服都不在了,她是不是都带走了?”
“对,走的时候提了两个箱子。”
可是,简东平看见她的时候,她两手空空。箱子去哪儿了?
“除了租你这儿,她还有没有别的住处?”
“不知道。”
“她说她要去外地,那么有没有提到乘坐什么交通工具去?比如火车、飞机或者长途汽车?什么班次?”
“她说晚上要赶火车,没具体说去哪里,说要去南边,但我估计是广州。”
“为什么是广州?”简东平有些诧异。
“因为她走的前两天,老是跟在我屁股后头问我广州的事,什么旅馆啊、饭店啊、出租车怎么打啊,妈的,什么都问。这也难怪,我以前在广州做过生意,我跟她提起过。”菜饭店老板把左脚搁在右腿上,优哉游哉地抽着烟。
“那么,丽丽有没有电脑?”简东平换了一个问题。
“电脑?她哪来的电脑,她要上电脑,就到隔壁小马路上去,哪里有两个网吧。我有一次看见她在那家‘小蜜蜂’里打电脑。”
“她一般都在早上打电脑吧。网吧这么早开门?”简东平记得周谨都是在早上跟他联系的。
“我们这里的网吧都是开通宵的,只是早上打电脑的人比较少。你去‘小蜜蜂’问一下,那边的老板好像跟她也很熟,他还去金升给她捧过场。”菜饭老板一边说,一边用夹着香烟的手往门外一指,“就在蜜糖巷。你走出去,左拐就到了。”
简东平听出菜饭店老板已经有下逐客令的意思,于是站起了身,其实他也想早点离开这家油腻污秽的小饮食店。
“我把周谨房间剩下的东西先搬走了,这样你也可以把房间租给别人,我给你留个电话,如果她回来了,或者跟你联系了,就叫她给我打电话。好吗?”简东平向菜饭店老板递上一张名片。
“简-东-平,《信》周刊,编辑部副主任。”菜饭店咬着香烟,念着名片上的字,随后挥了挥那张名片说,“行,我知道了,到时候通知你。
按照菜饭店老板的说法,周谨很可能是提了两个大箱子,上了一列开往广州的火车。
但是,她真的走了吗?如果赶上了火车,她至少应该回一个电话给他吧,她曾经答应要交稿的,而且她曾经是那么迫切想看到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第一次刊出她的文章时,她还特地打电话来致谢。
“我看到了,好棒啊!谢谢你,简编辑!……哇,好棒啊。我终于也……”简东平还清楚地记得她在电话里的声音,那是一种小孩子获得棒棒糖时的兴奋感觉。她真的好高兴,拼命地感谢他,第二天他还收到了她的礼物,一个热气腾腾的台湾烧肉棕,后来小肉圆凌戈来,吧嗒吧嗒舔着粽叶还直夸好吃。周谨给他写稿之初,就承诺她不会拖稿,实际上,在她失踪前,她是从来没拖过稿,她甚至还曾经多给他几篇文章备选。这样的周谨真的会不打一声招呼就走吗?难说。简东平发现自己一点都不了解周谨。
但是,如果她没赶上那列火车呢?
她还跟她的箱子在一起吗?如果在一起,她们会在哪里呢?
如果她跟她的箱子分开了,那么箱子又去了哪里?
简东平想了想,最有可能的两个地方是火车站的寄存处和火车站附近的某家小旅馆。当然也不排除她把箱子放在某位朋友那里,但像她这样防备心重的人,她会如此信赖别人吗?除非这个朋友跟她有很不一般的交情。
她把箱子先放在火车站附近,然后穿着男装,去辛程路赶赴一个跟陌生人的约会。回想一下,她5月7日那天是怎么说的?“我本来乘车在同一个站头换乘57路就行了,但到了之后才发现57路车站已经搬走了。”简东平记不完全,好像是这么说的,至少在同一站头乘57路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
所以简东平决定接下来去两个地方,一个是蜜糖巷的小蜜蜂网吧,另一个是上次跟周谨相遇的便利店。他想看看原先的57路车站上是否有开往火车站的公共汽车。首先应该去小蜜蜂网吧。
网吧老板向他提供了三条颇有价值的线索,一周谨也曾经提起过自己想去广州,说自己从来没去过那里,二,网吧长假休息了5天,直到6日才正常营业,周谨在5月7日上午曾经去网吧上过网,她在网上查找广州的旅馆信息和交通信息,三,周谨提起自己曾经在前段时间在一户有钱人家当过一个星期的临时保姆,但没有提起过是哪户人家。
简东平在小蜜蜂网吧逗留了差不多20分钟,电话响了,是凌戈。
“你到了吗?”他问道。
“嗯,我在望春路2号那家便利店门口,你在哪里?”凌戈的心情好像仍旧不好,他理解她,首先举白旗,该有多丢脸啊。好吧,哥哥来安慰你了,小肉圆。
“你站在那里别动,我马上到。”他把自己的声调控制在平稳档。
他挂了电话,向网吧老板告辞,匆匆向几十步之遥的便利店赶去。他很想快点见到她,但一旦远远看见她了,他立刻又把步伐调整到“闲庭信步”的速度。
凌戈站在店门口等他,今天她没扎辫子,一头乌黑的浓密长发披在肩上,看上去还蛮有风情的。怎么回事?心情恶劣到连辫子也懒得扎了?他想想就要笑。
凌戈穿着一件颇为土气的红格子布外套,双手插在衣服口袋里,看见他走过来,原先一脸忧伤的她似乎重整了一下自己的士气。
“凌戈。你来啦。”他走到她面前,首先跟她打招呼。
“东西我带来了。”她平淡地说,从包里取出一叠复印件交给他,然后干巴巴地问道,“我的账本呢?”
“在车里。”他说着便快步走到她前面,她马上跟了上来。
他们一起走到马路对面,他的车就停在那里的一小块空地上。他拉开车门,从里面的包里掏出小账本递给她。
她伸手去接的时候,他本想顺势握住她的手,但忍住了。他不想做没有意义的事。
“睡袋在后车厢,体积很大,我帮你送回去吧。”他说。
“不用了,我自己拿。”她低声说。
他注视了她一会儿,静静地说:“凌戈,我送你回去只是因为我体谅你是个女性,并不代表我对你有特别优待,如果你是我的女同事,我也会这么做。我记得我们已经绝交了,我记得的。我记性很好。”
凌戈抬头看看他,作了一个无所谓的表情。
“那好吧。”她说
作者: 人_来_疯 回复日期:2008-1-21 14:22:00
猜想:星星的更新是沙发@@
作者: lymh1218 回复日期:2008-1-21 14:23:00
作者: 木头上的猪 回复日期:2008-1-21 10:31:00
腾迅貌似很优待我,我每天都能给蝶投不少票,我没计算过,大概能有个20多票吧!但是新浪就很鄙视我的人品……
指甲,我的嘴角也裂了,左边。更要命的是右边昨晚上被老公弄裂了……现在我看起来很白痴,忍不住笑的时候总是嘴裂到一半就表情抽搐……
最角裂开,吃点维生素B2和维生素C,很管用,大概吃3,4天就好了,不要多吃,但可以常备
作者: 人_来_疯 回复日期:2008-1-21 14:23:00
竟然是偶自个儿,捏哈哈哈哈,表踢我~~~
作者: 随疯潜入夜 回复日期:2008-1-21 14:24:00
不是吧,怎么数回帖啊??麻烦。。。
这么冷的天气,来杯热奶茶更好。。。
作者: 因为不自卑 回复日期:2008-1-21 14:24:00
“真想有个追求者来追小迷糊,气气简”
严重同意之月
简不要老那么孔雀好不好 自我感觉良好的样子很欠扁
作者: julyrem 回复日期:2008-1-21 14:24:00
闪人了,工作了
作者: 夜柠檬 回复日期:2008-1-21 14:24:00
我这有毛病了?11:05之后就没有留言了?
作者: 终身不嫁 回复日期:2008-1-21 14:25:00
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監﹗
作者: 肥嘟嘟左喂门 回复日期:2008-1-21 14:25:00
好啊,甜甜,原来你是女人!!!!!
作者: 随疯潜入夜 回复日期:2008-1-21 14:26:00
更看看,挂了个价,就被人抢了沙发,不想活了。。。
作者: 我爱兰色指甲油 回复日期:2008-1-21 14:26:00
尿遁。
作者: julyrem 回复日期:2008-1-21 14:26:00
可是又记挂着2点半的更新
作者: 蒜蒜酸 回复日期:2008-1-21 14:26:00
小简同志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啊,说句真心话会死啊~~~狠狠地虐他吧
作者: 紫萧绫儿 回复日期:2008-1-21 14:27:00
如果沙发是我的。。我将抱所有人坐。。。
作者: 快乐等待更新48 回复日期:2008-1-21 14:27:00
终于看到我们的小肉圆了,要是还有一段更新就好了,今天就又能看到更多的的简凌的描写了,那可是我盼望了好些天的呀
作者: 晴天的日子好心情 回复日期:2008-1-21 14:27:00
本来写了一堆的话,等我写完,发现这里已恢复了以往的气氛。那就不多说了,继续支持!
作者: 我爱兰色指甲油 回复日期:2008-1-21 14:28:00
我在吃孕妇吃的维生素,别的维生素不敢乱吃,怕过量了。
谢谢 作者: lymh1218 。啵~
作者: 乔娜米可儿 回复日期:2008-1-21 14:28:00
好奇怪,我在鬼话上居然找不到默默的这个帖子了,点了默默的副版论题也不不见这个帖子出现,还是凌儿发给我抵制我才找到了,这是怎么回事呢?jms又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呢?
作者: 最爱慕容紫英 回复日期:2008-1-21 14:28:00
这么多人抢沙发?
作者: 花落_无声 回复日期:2008-1-21 14:29:00
是不是又翻了一页呢
作者: 紫萧绫儿 回复日期:2008-1-21 14:29:00
我的分页。。。。。我的沙发。。。。我的梦想。。。
已经破灭了。。。。
作者: 碟子 回复日期:2008-1-21 14:29:00
广州~我有点记得,好像那个小丈夫走了后,还有过什么广州电话来着,我是不是记混了?
说起周瑾去广州,这中间有什么关联呢
作者: 乔娜米可儿 回复日期:2008-1-21 14:29:00
啊?这就分页了啊?真神奇!~~
作者: 木头上的猪 回复日期:2008-1-21 14:29:00
下午来了看到这么多回复,还没来得及看更新,就把大家的发言都看了一遍,越看越开心。
这个帖子最好的地方就是,每次的争执最后都是和解和更多的友谊~~因为大家都是在支持默默的,都是一家人,都是带着一颗真诚的心来到这个帖子的,所以我从来不害怕在这里看到争吵,因为我清楚不打不成交~~
心情好好的开始准备看更新,顺便说一句,我来这么久默默都没亲过我……那个,谁来配合我吵一架吧!说不定能赚来默默的香吻……
作者: 随疯潜入夜 回复日期:2008-1-21 14:29:00
抢。。。
作者: 新语 回复日期:2008-1-21 14:30:00
我也觉得奇怪
像凌笨熊那样的女生 怎么会身边没有一个追求者呢?
就一个简大尾巴狼!还那么口是心非!
作者: 甜蜜的牛虻 回复日期:2008-1-21 14:30:00
投票完毕~
作者: 随疯潜入夜 回复日期:2008-1-21 14:30:00
30秒啊30秒。。。
作者: 紫萧绫儿 回复日期:2008-1-21 14:31:00
抱娜娜。。。
等更新。。。
作者: vielleicht1126 回复日期:2008-1-21 14:31:00
目标明确直奔沙发
作者: vielleicht1126 回复日期:2008-1-21 14:32:00
还没有啊
作者: 甜蜜的牛虻 回复日期:2008-1-21 14:32:00
不能再让随疯坐上沙发!!!
作者: 鬼马星 回复日期:2008-1-21 14:32:00
在车上,两人起初都一言不发。后来还是简东平打破了沉默。
“你给我的是苏志文那案子的资料?”他明知故问。
“是的。我自己也复印了一份。”她不看他,一副坚决要跟他划清界限的表情。
“我可能明天或后天要出门。”他静静地说。
“是吗?”她立刻别过头来看着他,“这次又要去哪里?”
“我要去一次周谨的故乡。”他道。
她注视着他的侧面憋了一会儿没说话。简东平隐隐觉得她有意跟他同往,但她没说。
“我习惯独来独往。”他决定把话说在前头。
“噢。”她低声道,随后把头转了回去。今天没扎辫子,长发飘飘,神情有些黯然的小肉圆看上去倒还颇有几分女人味。
“凌戈,我们谈谈吧。”他道。
她不答话。
“你真的想跟我绝交吗?”他问道。
“对啊,我昨晚已经说过了。”她用一种很欢快的语调说话。
“我昨天晚上回去差点出车祸。”
她吃了一惊,马上回头看着他,“简东平,你没事吧?对不起,我应该在你没开车的时候说这事。不过,我以为你很潇洒的呢,你不会骗我吧?你真的差点出车祸?”她的目光在他身上扫来扫去,好像在寻找受伤的位置。
她关切的语调让他感到舒心。他的脑子里忽然产生一个新的想法,但他现在还需要点时间来考虑,至少需要15分钟,所以他决定到她家后再跟她详谈。
“凌戈,我找到周谨的住处了,”他转换了话题。
“真的?”她瞪圆了眼睛,“你怎么找到的?”
他把自己通过钥匙找到周谨住处的经过说了一遍。
“你真聪明。”她笑着赞叹道,他别过头去看了她一眼,蓦然发现她的额头的发根处有一个血印,怎么回事?她受伤了?昨天晚上她不是好好的?他心里掠过一丝不安。
“凌戈?你今天怎么没把头发扎起来?”
“我懒呀。我这样好看吗?”她若无其事地问道。
“你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他问道。
“哦,我不小心撞在柜子上了,大概后来酒劲发了吧。”她不好意思地笑道。
“谁让你喝那么多!”听她这么回答,他才安下心来。
几分钟后,凌戈的家到了,她迫不及待地下车,奔到他的后车箱前。简东平慢悠悠地走到她身边,打开后车箱,从里面拎出了他的睡袋包。
“走吧。”他说,“我送你回家。”
“不用了,你给我就行了,我又不是拎不动。”听上去,她不想让他去她家。
“我有话要跟你说。”他不由分说地向她家走去,
她跟在他身后,脸沉了下来,没好气地说:“简东平,我们已经绝交了,我不要你上我家,不要!你没这个权利!”
咦?她不想让他进门,为什么?她越是这样,他就越想去看看。
“你家藏了什么?野男人?”他反问。
“你不再是我的朋友!我不想在我家看到你!”她理屈词穷地追在他身后,气急败坏地嚷道。
不对劲!她越是这样,简东平就越想去她家了。
他本来以为她会一路嚷到她家门口,却不料一进走道,她就没了声音,并且动作飞快地躲到了楼梯背后。
“你怎么啦?”他满怀狐疑地看着她。
这时候,他听到有一男一女正从楼上走下来,好像还在大声说话。
“那是谁?”他悄声问她。
“就,就是我以前的男朋友和我那个女朋友,他们住4楼,我女朋友妈妈的房子。”
原来凌戈还跟这对狗男女住在同一幢楼里,真是难为她了。
“那你躲什么?”她的软弱让他有些恼火。
“见面好尴尬啊。他们会跟我打招呼的,我不知道说什么。”她可怜巴巴地说。
难道你准备永远躲着他们吗?简东平看了她一眼,伸手拽着她的胳膊硬是把她从楼梯下面拉了出来。
“你干什么?!”她生气地悄声抗议。
他把睡袋拎包扔在脚边,然后双手搭在她肩上,将她像耶稣受难一样固定在她家门口的那堵白墙上。
“下来了吗?”他悄声问她。
“还没有……啊,下来了,下来了,我们赶快进去吧。”她着急地催促道。
“别动!”他低声喝了一句,加大了放在她肩膀上的力量。“小戈,别跟我分手,求求你了,我不能没有你。”他相信自己的音量已经足以引起楼上下来那两位的注意。凌戈吃惊且恶心地看着他,情不自禁地往后让了让,这时候,她的眼神飘向了他背后。
“嗨,凌戈。”那个女孩首先打了招呼,简东平一手搭在凌戈的肩上,转过身去,就看见一个衣着比凌戈时髦,五官不及凌戈漂亮的女孩正用一种三分好奇,七分嘲弄的目光注视着他,在她的身后,站着一个戴眼镜的清秀男子。
“嗯,好久不见了。”凌戈勉强笑了笑。
“这位是……”男子说话了。这就是当初抛弃小戈的四眼鸡了,他到底有什么资本可以抛弃小戈?按理说应该小戈先说分手才对,分手的台词可以这样说,你有斜视眼吗?为什么我说话的时候你一直看旁边?对不起,我不能跟一个有残疾的男人交往。拜拜!……
“他是我的……”凌戈刚想搭腔,就被他打断了。
“未婚夫。”他说,接着把头转过去看着她,一边用手撩动她的头发,赞叹道,“好了,小戈,别生气了,我都已经道歉了,你说不去欧洲,那我们去日本怎么样?去吃正宗的萨西米,再买你喜欢的资生堂回来,其实你的皮肤,不用任何化妆品也一样嫩得像面团,你们说呢?”他笑嘻嘻地回头问那对男女。
“呵呵,凌戈,你男朋友真爱你啊,恭喜你了。”那个女孩言不由衷地说。
他用再自然不过的语调问凌戈:“对了,我的手表和戒指呢?”
凌戈低头从包里拿出他的手表和戒指交给他,他快速给自己戴上,“早上忘了戴了,”随后笑嘻嘻地对她说:“宝贝,你今天真美,眼睛像巧克力,鼻子像雪糕、嘴唇像番茄,看得我好馋,我们快进屋吧,……”凌戈露出想吐的表情,是好肉麻啊,他想不到自己也会说出这么肉麻的话来,想想都快笑破肚皮了。
“噢,不打扰你们了,再见。”女孩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看出凌戈像要跟对方告别,他紧紧盯着她的眼睛。
“别理他们!看着我!”他低声命令道。
“这……不太好吧?”她悄声道。
“这代表你没把他们当人看。以后跟他们见面,只能用单音节跟他们说话。比如嗯,啊,哦,诶,……看着我!”他低声道。
“我看着你哪……”她紧张地一会儿看他,一会儿瞄他身后,“他们走了。”
于是他放开了她。
“我帮你出气了吧。”他道。
她用明亮的眼睛瞄了他一眼,没说话。
“那么,我可以吃番茄吗?”他含笑问道。
“什么……番茄。”她吃了一惊,脸立刻红了。
“要不啃猪蹄也行啊。”他觉得真好笑啊,其实他更想吃番茄。
“谁是猪蹄!去你的!”她挣脱了他,背过身去掏出了钥匙,开门进去。
她已经忘记阻止他进入她的家了,所以他跟着她走了进去。
一进屋,他就被眼前的情景吓呆了,吃惊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整个卧室一片狼藉,电视机变成了一堆黑炭,墙上到处都是被熏黑烧焦的痕迹,床和家具上到处是乌黑的焦屑,两床被子被扔在地,已经烧掉了一半。怪不得她要睡袋呢!
“这里遭到恐怖袭击了吗?”他愕然地问她。
“昨天晚上,电视机,忽然爆炸了……”她轻声说。
电视机爆炸?这种事好像只有电视新闻里才能看到。
“什么时候?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你昨天晚上是怎么睡的?”他不耐烦地问道,忽然又想起了她额头上的伤,立刻走上去撩开了她的头发,他看见好几块明显的伤痕。 “这是昨天晚上弄的吗?”他问道。
“嗯。”她点了点头。
他看着她,顿了一顿问道:“真的是电视机爆炸?”
“我干吗要骗你啊。”她沮丧地说。
在确定她没在开玩笑后,他问道:
“请问你家的电视机高寿啊?”
“不知道。我很小的时候就有了。”她好像没听出他话里的讥讽,哽咽地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昨天晚上突然就会爆炸,我动都没动它。”
“活该!”他骂道,“过分的节约就是浪费,你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吗?什么烂电视!”他想到她不扎辫子就是为了掩饰伤口,不让他知道,就心里冒火,她对他可真是见外啊。看来是真的想分手,他的心往下一沉。他本来想扔下睡袋转身就走的,但正当他准备这么做的时候,他看见她哭了。
“一个电视机要几千块呢!”她抽泣着争辩道,“而且我爸爸说,过去生产的东西质量很好的。以前什么问题都没有的。一直好好的,我为什么要买新电视机?!”
“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他问道。
“我不想事事依靠别人。”她一边抹眼泪一边说,“我只要你的睡袋就好了。过几天等我把这里收拾干净,再去买新被子。到时候,我再还你,如果……如果你还要的话。”
她的最后那半句话让他的心软了下来。不过又微微有些失望,原来她是真的想用睡袋,这次可真是自作多情了。
他看了她一会儿,终于走了上去。想到她昨天晚上独自面对这场灾难时的孤立无援和惊慌,他不免有些心疼。
“……好了好了,谁叫你提出跟我绝交,这是老天爷在惩罚你呢。”他将她搂在怀里,轻拍她的背安慰道,“你头上的伤是怎么弄的?”
“飞出来两块砸到我了。”
“幸亏火还不算大,没烧到隔壁吧?”
她摇摇头。
“出那么大的响动怎么没惊动邻居?”
“他们应该听到了响声。但那时候已经很晚了,很多人都睡了,而且我又很快就用被子把火灭了,所以,大概他们也猜不出发生了什么事。”
是猜不出来。毕竟电视机爆炸的几率很小。
“存折没事吧?”他相信这句话问到了她的心坎上。
“存折,我拼死也会抢下来的。”提到存折,她马上就停住了哭泣,用无比坚定的语气回答他,看起来她要跟她的存折共存亡。
“想保护你的钱,只要记下账号,到时候去银行挂失就行了。”他笑了出来。
“我都记下了。”她用手抹去眼角的眼泪,委委屈屈地说,“它是突然炸的,我根本没动它,一点都没碰它,这不能怪我。”
现在,他觉得她有点把他当老爸了。她小时候一定也经常这么向她父亲申辩。
“爸,我一点都没动,我什么都没干,我不知道怎么会变成这样的。”
好吧,既然你这么尊重我,我就帮你考虑一下该怎么给你解决实际问题吧。
“凌戈,你这属于突发事件。你应该告诉你所在的居委会和你的单位,这样他们就会给你提供一些实际的帮助,比如,送你些慰问金,资助你新的被褥和家具,也许还会为你安排免费的临时住处。”
“不,我不想让单位里的人知道。我现在被停职了,如果告诉他们,他们肯定会更加看不起我,他们一定觉得我什么都干不好,还会冤枉我,是我把电视机搞炸的。”凌戈倔强地昂起了下巴。
“你不要慰问金啦?说不定还不少呢。”
“我不在乎。”
“那你总该通知居委会吧?”
“我不要通知居委会。今天一早,有人来问我,我都装不知道,我说我什么都没听见。我不想让邻居就知道这事。”
简东平看着她脸上坚定的表情,豁然明白了她心里的真正想法。她不想让曾经伤害她的那对男女知道这件事,他们是她的邻居,她不希望这事日后成为他们嘲笑她的资本,她只不过是想维护自己小小的自尊。
“可你总不能在这样的环境里继续住下去吧。”他想了想道,“要不,你这几天先搬到我家去住。我堂弟年初去北京工作了,他的房间现在空着,等你把这里收拾好了再回来,你看怎么样?”
“可是,我们……”她好像又要提绝交的事了,他马上打断了她。
“凌戈,我不想跟你绝交,我舍不得你这个朋友,相信你也一样舍不得我,因为我知道你是个重感情的人。”
他说完凌戈的眼睛再次湿润了,他温和地摸了摸她的头发,本来他是有个提议的,本来他还想提提去年他跟她之间的那件糗事,但是现在显然气氛不对,所以他决定以后再说。
“简东平,我发现重感情不是个好习惯。”她抹干眼泪,静静地说。
“但是重感情的人很迷人。”他脱口而出,他轻轻拍了拍她的肩,心想,世界上哪有人比我对你更好?你生病的时候,是谁开车去给你买粥?是谁带你去看病?是谁带着睡袋陪你过夜?是谁为了帮你赚外快,帮你修改稿子,帮你电脑录入,最后让你不仅看见自己写的破文章变成铅字,还让你能收到100元的稿费?还不是我?
“好了,就这么决定了。我爸那边你不用担心,他很喜欢你,你就放宽心在我家先住一段时间吧,睡袋我就不给你了,有床睡还要睡袋干什么?”他推了推她,道,“快点收拾行李吧。明天找人来给你这儿装修一下,记住,房子装修好,至少要三个月后才能住回来。你看怎么样?”
她沉思了一会儿,抬头看着他,问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因为我喜欢吃肉圆啊。”他开玩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