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早上九点进办公室,当时我的中士已经离开,换成来自路易斯安那州那家伙。
他说:“军法局派人来找你。”他用大拇指比比我的办公室,继续说:“我让他们直接进去了。”
我点点头,到处找咖啡,但找不到。坏兆头。开门进去后,我发现里面有两个家伙。一个坐在访客座椅上,另一个坐在我桌前,两人都穿着军礼服,翻领上都别着军法局徽章:一个小小的金色花圈、一把军刀和一支箭在花圈上交叉。访客椅上那家伙是个上尉。坐在我桌前的是个中校。我说:“我要坐哪里?”
中校说:“哪里都好。”
我没说话。
他说:“我看到尔汶堡电传来的数据。少校,真是恭喜了。你的表现太棒了。”
我一语不发。
他说:“我听到克拉玛的议程那件事。我刚接到参谋长办公室来电,这样的结果更好,因为这证明了氩气行动有其必要。”
我说:“你不是来跟我讨论这个案子的。”
他说:“嗯,的确如此。他们正在五角大厦跟你的中尉讨论案情。”
我另外拉了张访客座椅,摆在地图下的墙边,坐下后往后靠,把手举起来把玩墙上那些图钉。中校身子往前倾,看着我,好像等着我先开口。
我问他:“这样让你觉得很享受吗?”
他说:“职责所在。”
“你喜欢这份工作吗?”
他说:“工作都有不如意的时候。”
我一语不发。
他说:“这案子就像海滩上的一道浪,它卷上来后把沙子往后推,顿了一下后又带着沙子往后,退回海里,没留下任何踪迹。”
我没接话。
他说:“但也不能说没有任何踪迹,就像一件又大又丑陋的岸上残骸,我们能任由它卡在那里吗?”
他等着我说话。但我真想保持缄默,从头到尾让他唱独角戏。但我终究耸耸肩,打消念头。我说:“我动手打人那件投诉案。”
他点头说:“威拉上校呈报上来,实在不太好看。你未经授权就使用旅行凭证,我们可以说是为了调查案子,但打人的案子不能这样就算了。因为显然那两个老百姓与本案完全无关。”
我说:“我的情报有误。”
“恐怕还是改变不了事实。”
“证人死了。”
“他留下了誓词,那永远都有效。就跟他上法院作证一样。”
我一语不发。
中校说:“我们终究要问的是个事实问题,你只要回答有没有就好了。你有没有做出卡邦宣称的事情?”
我一语不发。
中校站起来对我说:“你可以跟你的律师谈谈。”
我望着那位上尉,他真的是个律师。中校慢慢走出去,把门关上,上尉趋前跟我握手,把名字告诉我。
他说:“不要对中校那么严厉。他已经算是网开一面了,我们来这里只是来唱场戏而已。”
“我惹了麻烦,陆军要乘机修理我。”
“你错了。没人要用这件事毁了你,只是威拉要借题发挥,所以我们一定要把进程走完。”
“什么进程?”
“你只要否认就好了。卡邦的证词就变成有争议的。既然他没办法跟你对质,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保障了你可以与证人对质的权利,你也就自动解套了。”
我坐着不动。
我说:“我要做些什么?”
“你也跟卡邦一样签署一份誓词。他说天南,你说地北,你就没事了。”
“正式的文书吗?”
“只要五分钟就好。我们可以在这里完成,叫你的下士打字,同时当见证人。简单得很。”
我点点头。
我说:“还有其他选择吗?”
“你一定是疯了才会考虑其他选择。”
“我会怎样?”
“就像认罪一样。”
我又说一次:“我会怎样?”
“认罪吗?你会被降级、降薪,追究你在这件事里的责任。而且民政事务指挥部也不会放过我们。”
我一语不发。
“你会被降级为上尉,而且只能当一般宪兵,一一〇特调组不会让你继续待下去了。而且还有些细节我没讲。但你一定是疯了才会做这种选择,你只要否认就好了。”
我坐在那里想着卡邦。在他一生三十五年的岁月中,有十六年献给陆军的步兵、空降、突击兵与特种部队等单位。十六年的艰难岁月:他所做的事,只是为了掩饰一个本来就没什么大不了的秘密。还有,他只是想对自己的部队提出警告。这两件事都没错。但他死在树林里了,被停尸在太平间的铁板上。然后我想到脱衣舞酒吧里那个胖子,我倒不是很在意那个农夫,因为鼻梁被打断不算什么。但那胖子却伤得很重——话说回来,他在北卡也不算善男信女,我想州长不会把他排入优良公民奖的受奖名单里。
这两个人让我想了很久:卡邦,停车场里那个胖子。然后我想想自己:我是个少校,一一〇特调组里的明星,一个正在爬上颠峰的要角。
我说:“好,请中校进来。”
上尉起身离开椅子,开门后等中校进来才把门关上,然后坐在我身边。中校慢慢经过我们,在我的桌前坐下。
他说:“好了,赶快把这件事办一办。投诉是没有根据的,对不对?”
我看着他,保持沉默。
“怎样?”
你应该做对的事。
我说:“投诉完全属实。”
他瞪着我。
我说:“他的投诉是正确的,细节就和卡邦描述的一模一样。”
中校说:“天啊!”
上尉说:“你疯啦?”
我说:“可能吧,但卡邦不是会说谎的人,不该让这笔纪录让他的人生留下污点。他奉献了十六年给陆军,不该被这样对待。”
办公室里陷入一阵沉默,我们都只是坐着。他们即将要写一大堆报告,我即将要从上尉重新干起,被踢出一一〇特调组。但我一点也不意外,这些都是可预见的——我在飞机上闭起眼睛后就已经知道了,这一切就像骨牌一个个跌倒,我看到的事也一件件发生。
我说:“我只有一个要求,我希望你们把我停职两天,从今天开始算起。”
“为什么?”
“我必须参加一个葬礼,我不想求我的指挥官让我请假。”
中校把脸转向旁边。
他说:“所请照准。”
我回到寝室用帆布行李袋打包所有物品,在福利社兑现一张支票,在信封里装了五十二块,用来还给我的中士,又寄了五十元还给法兰兹。我前往病理医生那里去拿回马歇尔用过的那支铁锹,把我们跟五金行借的那支摆在一起。然后我到汽车调度场去,看有没有车可借。我很讶异克拉玛租的那辆车还在调度场里。
办事员说:“没人告诉我们该怎么处理。”
“为什么没有?”
“长官,这你才知道吧。这是你的案子。”
我想要一辆不显眼的车,这辆红色的福特车在一堆橄榄色与黄褐色相间的车以及黑车里面当然非常显眼,但我突然想通了,这辆车在老百姓的世界里却恰好相反,没有人会看这辆红色的福特小车一眼。
我说:“我把它开回去,反正我要去杜勒斯机场。”
我不用填写文档,因为它不是军车。
我在早上十点二十离开博德堡,往北朝绿谷镇开。我开得比以往慢,因为这辆福特的车速不快,而且我开车本来就不快,至少跟桑玛比较起来是这样。我没有停下来吃午餐,持续行驶,一 直到下午三点十五抵达绿谷镇警局。我在办公室找到克拉克警探,他在办公桌边,我跟他说,他的案子已经破了,桑玛会把细节告诉他。我拿了他借的那把铁锹往十哩外的史派瑞维尔开去,勉强挤进那条窄巷里,停在五金行门口。窗户已经修好,那块夹板已经不见了。我用前臂夹住三支铁锹,把它们还给柜台后那位老人。然后我回到车上,从唯一出城的路驱车前往华府。
在环城公路上,我用反时针方向绕了一小段环状道路,开始找城里面治安最不好的区域。类似的地区很多,我挑了个只有四条街的方形区域,里面大多是些破破烂烂的仓库以及狭窄巷道。开到第三条街,我找到我想要的东西,一个憔悴的流莺从一道砖墙门口向我走来,我经过她后发现一个戴帽子的家伙,他有我要的东西。我们花了一分钟就取得对方的信任,但终究有钱才好做生意,不管在哪里,这都是不变的道理:我买了点大麻、一点安非他命,还有两小包“快克”。我看得出戴帽子那家伙觉得我买太少,他知道我很少用这些东西。
然后我驱车前往维吉尼亚州岩溪镇,抵达时已是下午快五点了。我把车停在距离一一〇特调组总部三百码外一个高地上,从那里可以看到围篱里停车场内的动静。我很容易就发现威拉的车子。他跟我说过,那是辆庞帝克经典款GTO跑车。它就停在靠近后面出口处,我让身子在座位上往下滑,眼观四面,观察停车场里面。
他在五点十五分出了办公室:他就是所谓“朝九晚五”的公务员。他发动庞帝克跑车,把它开离大楼。我把车窗打开透透空气,因此即使在三百码外我还是可以听见排气管发出轰隆隆的声音,八汽缸引擎就是那么容易让人上瘾。我想桑玛应该会喜欢,所以我提醒自己,如果哪天赢了乐透,一定要买一辆送她当礼物。
我发动福特的引擎,威拉开出停车场,朝我这里前进,我蹲低身子让他开过。然后我心里数着:一二三四、二二三四,紧接着回转跟着他。要跟他很容易,因为只要窗户一直开着,光听声音就知道他往哪里去。他开得很慢,那辆车在前头又大又显眼,已经快开到路的顶端了。我跟他保持距离,他的后照镜只看得到下班的车流,我完全被挡住了。他往东开向华府郊区,我想他应该是在国防部时期就在阿灵顿郡或麦克连恩地区租了房子,希望那不是间公寓。但我猜他住独栋住宅的可能性较高,还有一个可以停那辆肌肉车的车库。如果是这样就太好了,对我来讲会简单一点。
真的是独栋住宅。它位于阿灵顿郡北部一块三不管地带的偏僻街道上,四周有很多树,有些叶子都掉了,有些则是常青树。这块街区是不规则状,车道又长又弯,植物也欠缺整理。这条街上其实应该插块招牌写着:只欢迎离婚或单身中等收入政府员工。这句话就可以概括整个地方,因为它虽不是理想的居住环境,但总比典型社区前面庭院相连的结构要好,至少不会到处都有嬉闹的孩子与紧张兮兮的妈妈。
我继续往下开,把车停在一哩外,坐着等待天黑。
我一直等到七点才离开车子,当时低空布满云层,空气中弥漫雾气,没有星光与月亮。穿着丛林战斗服的我简直就像隐形人,完全达到国防部设计制服时的效果。我想这里大多数房屋到了七点都还是空的,因为那些中等收入的公务员如果胸怀大志,就应该加班才有机会让上司印象深刻,以便升级成为高收入的公务员。我走那条与威拉家后院平行的街道,找到两个相邻的杂乱庭院。两间房子都没开灯,我沿着第一条车道往下走,绕过一片漆黑的房子,直接穿越后院。我站着不动,没听见狗叫声。接着转身找到隔开两栋房子的围篱,然后看到威拉的后院。院子里都是像圆丘似的一堆堆枯草,草坪中间有一具已被弃置的生锈烤肉架。用陆军的术语来讲,这地方实在“糟透了”、“像间狗窝”。总之它不是栋整洁的房子。
我把一根围篱的杆子扳开,钻进去后穿越后院,绕过车库,走到前门。他的门廊没有灯,从街上看过来只能说有点清楚,有点模糊,不好也不坏。我用手肘按门铃,听见它在室内响起,一阵停顿过后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往后退。威拉毫不犹豫地开门,也许他在等外送的中国菜或披萨。
我一拳打在他的胸口,把他逼进去,在他身后进了屋里,用脚把门关起来。屋里的景象很惨,有股酸味。威拉用手扶着楼梯栏杆,气喘吁吁。我一拳打在他脸上,把他击倒。他用手和膝盖把自己撑起来,我一脚用力踹在他屁股上,然后不断踹他,直到他知道我的意思,一路爬进厨房,爬得像狗一样快。进去后他像是打了个滚,坐在地板上后用背部用力顶住一个橱柜。无疑的,他露出惊惧之色,但也一脸迷惑,像是不敢相信我做的事,像是他心想着:就因为我接受了军纪问题的投诉?他那死板官僚的脑筋实在动得太慢。
我问他:“听到瓦索与库莫的事了吗?”
他迅速点点头,一脸惊恐。
我问他:“记得桑玛中尉吗?”
他又点点头。
我说:“她点醒了我一件事,本来我该自己想出来的。她说,如果我没有跟你的命令唱反调,他们会就这样逃过一劫。”
他只是瞪着我。
我说:“她让我思考,我到底是跟你唱什么反调?”
他不发一语。
我说:“我小看你了,必须跟你道歉。因为我以为我唱反调的对象只是个爱管闲事、野心勃勃的混球,一个神经质又白痴但自以为什么都懂的主管。但我错了,我反抗的是另一种人。”
他抬头瞪我。
我说:“你不让我办克拉玛这件事,不是怕陆军出现丑闻。你也不是讨厌我去骚扰瓦索与库莫。卡邦的事情你要我写成训练出意外,也不是为了陆军好。你只是做了这个工作的分内事。有人希望你吃案,你就阻止我侦办三件谋杀案。威拉,那些想让案子永远不见天日的人,跟你根本就是一伙的。这点我忽略掉了。我是说,除了这个原因之外,你为什么要命令我不要调查一件谋杀案?这是个有计划的吃案行为,跟内部的人密切相关,而且是早就决定好的。这件事是在一月二日安排的,当时盖伯被弄走,换你进来。你被摆在这个位子,就是他们希望在四日计划要做的事能在掌控之中。没有其他理由。”
他不发一语。
“我本来以为他们安排一个无能的人进来,自然而然就能成功。但是他们技高一筹,摆了个朋友进来。”
他不发一语。
我说:“你该拒绝的。如果你拒绝了,他们就不敢放胆进行,卡邦与布鲁贝克也就不会死了。”
他不发一语。
“威拉,人是你杀的,你跟凶手没两样。”
我蹲在他身边,他在地上乱抓,死命顶着后面的碗柜。从他眼里可以看出他已经认了,但他还是想试试最后的机会。
他说:“你能证明些什么?”
换我无话可说了。
他说:“也许我真的只是无能而已。你想过吗?你要怎么证明我的动机?”
我一语不发,他的眼神开始变得强硬。
他说:“你以为我们是白痴吗?你完全没有证据。”
我把法兰兹的贝瑞塔手枪从口袋里拿出来——我在莫哈维沙漠把它拿出来用,没有被我弄丢。
我从加州一路带着它回来。这就是为什么我坐了那么多次飞机,却只有那次托运行李。在机舱里如果要带枪,就要有核准文档。
我说:“这把枪已经被报废了,所以在官方纪录里,它并不存在。”
他瞪着枪。
他说:“别傻了,你没有任何证据。”
我说:“我也不是白痴。”
他说:“你不懂,这是高层下的命令,我们人在陆军,服从命令是天职。”
我摇头说:“这种借口会有人接受吗?”
他说:“我只是奉命行事。”
“谁的命令?”
他只是闭上眼睛摇摇头。
我说:“那不重要,我知道到底是谁,我也知道他的位置高到我动不了他。但我动得了你,你可以帮我传达消息。”
他睁开眼睛,说:“你不会下手的。”
“你为什么不拒绝?”
“我不能拒绝,你看不出来这是该选边站的时刻吗?大家都得这样。”
我点头说:“我想也是。”
他说:“拜托你,聪明点。”
我说:“我以为你只是粥里的一颗老鼠屎,没想到整锅粥里都是,好人已经变成稀有动物。”
他瞪着我。
我说:“你跟你那些猪朋狗友把整锅粥都毁了。”
“毁了什么?”
“一切。”
我站起身,往后退,把贝瑞塔手枪的保险栓调成“可发射”的状态。
他瞪着我。
我说:“再见了,威拉。”
我用枪抵住太阳穴。他瞪着我。
我说:“开个玩笑。”
接着我一枪往他的额头正中央打进去。
典型的九毫米全金属弹壳子弹就是具有这种穿透力。子弹穿过他的头颅,把他的头颅打得陷进碗柜,穿透后又打碎很多瓷器,我就让他维持这个姿势。我把大麻、安非他命、“快克”都塞进他口袋,还摆了一卷具有象征意义的钞票。接着我从后门出去,穿过他的后院,钻过围篱,经过他家后面那块地,走回我的车子。我坐在驾驶座上,打开帆布旅行袋,把靴子换掉。我脱掉那双已经在莫哈维沙漠中毁掉的鞋,换上一双鞋况较好的。然后我往西开往杜勒斯机场,开进赫兹租车公司的还车区。租车公司的老板不笨,他们知道车会被人弄脏,车里会累积各式各样的垃圾,所以他们在还车区摆了很多垃圾桶,希望租车人能做做好事,自己把一些垃圾清掉。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省薪水——如果一部车可以节省一分钟的工作时间,整年下来等于省了不少人事成本。我把旧靴子摆在一个桶子里,贝瑞塔摆在另一个。像赫兹一天出租那么多车,这些垃圾应该很快就会拿去大垃圾车里绞掉了。
我一路往航厦走,不想坐接驳车。我出示军人身分证,开张支票买了前往巴黎的单程机票。几天前乔伊搭乘的法航班机跟我这班虽然一样,但此刻世界与当时已经大不相同了。
我在清晨八点抵达哈普街。乔伊说车子十点会过来,所以我在客房浴室里刮胡子、冲澡,找到我妈的烫衣板,把我的军礼服仔细烫好。我在一个橱柜里发现鞋油,所以也把鞋子刷亮。着装时我把一共四排的勋章全都别上去。我遵守《正确穿着规章》与《佩戴原寸勋章规章》的规定,每一枚勋章垂下来时都刚好压在下面那排勋章的缎带上。我用布把勋章与其他徽章擦干净,包括我在降阶前最后一次佩戴、代表少校官阶的橡树叶,最后我走到被漆成白色的客厅里等待。
乔伊穿着黑西装,虽然我不是服饰专家,但看得出那套是新的。西装质料很好,也许是丝,或喀什米尔羊毛,我并不清楚,不过剪裁很棒。他穿著白衬衫,打了黑领带,穿着黑鞋。他看起来很帅,我没看他那么帅过。他很努力撑着,也许眼睛有点酸。我们没有交谈,只是等着。
我们在九点五十五分到街上去,灵车准时从葬仪社开来,后面有辆雪铁龙礼车。我们坐进礼车后把门关上,车子慢慢静静地跟在灵车后面。
我说:“就我们俩?”
“其他人在那里跟我们会合。”
“谁会来?”
他说:“拉摩尼耶,还有她的一些朋友。”
“葬礼在哪里举行?”
他说:“在拉雪兹神父纪念墓园。”
我点点头。那是个有名的老墓园,很特别的地方。我想也许我妈曾经参加抗战,所以有资格下葬在那里,或者是拉摩尼耶搞定的。
乔伊说:“有人出价要买公寓。”
“多少?”
“换算成美金,你那一份会有六万。”
我说:“我不拿,把我那份给拉摩尼耶,要他帮我捐给一些老人,他应该认识一些组织。”
“老兵吗?”
“只要是老人就好,曾经适时做好事的人。”
“你确定?你可能也需要这笔钱。”
“我希望不要拿。”
他说:“好,既然你这样讲。”
我往窗外看,天气阴阴灰灰的。巴黎原有的蜂蜜色调因为天气而失色许多。塞纳河慵懒地流动,速度就像熔掉的铁一样慢。我们的车经过巴士底广场,墓园就在东北边一个不远不近的地方。我们在一个小亭子停下来,买了像拉雪兹这种知名墓园才会有的地图。很多人都葬在这里,像是萧邦、莫里哀、爱笛丝·琵雅以及吉姆·莫里森等人。
墓园门口已经有人在等我们了。我妈那栋公寓的门房也在内,还有两个我不认识的女人。抬棺的人用肩膀把棺材扛起来,他们花了点时间站稳后开始慢慢往前走。乔伊跟我在后面并肩走着,我们后面是那三个女人。天气冷冷的,我们走在满是石砾的小径上,沿路两边都是奇特的欧洲式陵墓与墓碑,最后我们来到一片打开的墓地,被挖出的土壤整齐地堆在旁边,上面覆着一块像绿色地毯的东西,我想应该是草皮。拉摩尼耶在等我们了,我猜他老早就来了,他走路的速度可能比葬礼进行的步调还慢。也许是不想拖到我们的时间,或者让自己尴尬。
抬棺人把棺材放在本来就摆好的吊索上,接着他们再把它抬起来,对准洞口后,用吊索把它缓缓放进洞里。有个男的神职人员拿书出来念,我听他讲的法文可以翻译成:“尘归尘,理所当然,泪流成河谷。”我没多注意,只是看着洞里的棺材。
他念完后,一个抬棺人把那片草皮拿起来,乔伊用手抓了把土。他用手心抓起后,把它乱撒在棺盖上,木头发出响声。拿书的家伙也做了跟他一样的动作,然后是门房,接着依序是那两个女人跟拉摩尼耶。他用笨拙的姿势撑着拐杖走过去,低身抓了把泥土,热泪盈眶的他手腕转了一下,那把土就像水一样撒出去。
我起身后伸手到胸口,把银星勋章取下,握在掌心。银星勋章是很美的勋章,它在一个大大的金色星星中间有个小星星,它还有条亮晶晶的蓝白红三色相间丝质缎带,像是交织成浮水印一样。我的勋章后面刻了个 J·李奇,我想如果把 J 当作约瑟芬,那上面刻的就是我妈的名字。我把勋章丢进洞里,它掉在棺盖上弹了一次,落下时刚好正面朝上,在一片银灰中闪耀出一点点光芒。
我从哈普街的公寓打长途电话,接获命令要回巴拿马。乔伊和我吃了一顿很靠近午餐的早餐,两人承诺要多聚聚。然后我从巴黎飞伦敦,再到迈阿密,最后坐着运输机往南飞。我刚挂上上尉官阶,所以要指挥一个连,我们的任务是在“正义之师行动”接近尾声之际,负责维持巴拿马市的治安。这工作挺有趣的,我的手下都很棒,回到战场上让我有种新鲜的感觉,而且咖啡还是跟以往一样好喝。咖啡跟着部队到处走,陆军的咖啡桶就像油桶一样大。
我没再回到博德堡,没再见过那位有个小男婴的中士,当裁军趋势开始不可避免后,我每每会想起她。我也没再见过桑玛,我听说她侃侃而谈克拉玛的议程,以至于军法局打算把几个人依照叛国罪求处死刑。接着她取得瓦索、库莫与马歇尔的自白书,他们还招了其他事情,借此换取终身监禁。我听说她在把他们押送到李文沃斯堡的隔天就被升为上尉。所以我们两人现在领的是同样的薪水。我们在军旅生涯的中间点相会,但从此分道扬镳。
我也没再回巴黎,我是刻意的。我想我也许该在深夜爬下伤兵桥,闻闻那里空气的味道,但我一直没做到。我一直待在陆军,上面要我去哪里,我就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