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博拉在椰树林私家小区一栋价值两百万美元的豪宅门前。这条路从一进门口的警卫小屋到这栋房子前都被警察封了。一群愤愤不平的邻居聚拢过来,站在他们精心修葺过的草坪和便道附近,怒视警察局来的这些贫民阶层的代表入侵他们的世外桃源。德博拉正在指挥摄影师拍什么和从哪个角度拍。我赶紧过去加入她,身后尾随着科迪和阿斯特。
“那他妈的是什么?”德博拉质问我,目光从孩子们身上移到我身上。
“他们被称作孩子,”我告诉她,“往往是婚姻的副产品,所以你不大熟悉他们。”
“你带他们来这儿是他妈的疯了吗?”她脱口而出。
“你不应该说那个词儿,”阿斯特气哼哼地告诉德博拉,“说了就欠我五毛钱。”
德博拉张开嘴,脸涨得通红,然后又把嘴闭上了。“你得把他们带走,”她最后说,“他们不该看这些。”
“我们想看。”阿斯特说。
“嘘,”我对他们说,“你们两个安静点儿。”
“天哪,德克斯特。”德博拉说。
“你让我马上来的,”我说,“我这不是来了吗?”
“我可没法儿给两个孩子当保姆。”德博拉说。
“你不用,”我说,“他们没事儿的。”
德博拉看了看姐弟俩,他们看着她。大家的眼睛都一眨不眨,有一刹那我以为我妹妹会把她自己的下嘴唇咬下来。然后她甩甩头。“随便吧,”她说,“我没工夫吵架。你们俩去那边等着。”她指着自己停在街道对面的警车,然后抓住我的胳膊,拽着我朝房门走去,那里工作正在进行。“看。”她指着房子前面说。
在电话里德博拉告诉我说他们找到了人头,但事实是,人头很难不被发现。房子前面是一条不长的车道,蜿蜒着穿过一对珊瑚石砌成的门柱,伸向一个中央有着喷泉的小院子。在两个门柱的顶端各有一盏华丽的灯。门柱之间的车道地面上用粉笔写着什么,看上去是字母“MLK”,还有一段奇怪的文字,我认不出是什么。在读者被弄糊涂之前,我要说的是,在每个门柱上面,是——
尽管我得说那情景不乏原始张力和显而易见的戏剧感染力,可还是过于粗野残忍了。两只头颅被仔细清洗过了,但眼皮没了,嘴巴也被高温弄成了诡异的微笑状,实在不大好看。当然在场没有人问我的观感,但我还是觉得不应该搞得这样狼藉。很不整洁,缺乏真正娴熟的技巧。而且让人头在光天化日之下这样摆着,纯粹是为了炫耀,这是一种不精致的做事手法,还没品位。我愿意承认我的方式不是唯一的方式。在美学评论方面,我总是等着黑夜行者在我耳畔低声发表意见,但是果不其然,一片寂静。
没有低语,没有翅膀扇动的声音。我的指南针不见了。把我一个人扔在这种不安的境地中,我只有握住自己的手。
当然,我不是绝对的孤身一人。德博拉在我旁边,我意识到在我痛悼自己那失踪的伴侣时,她正在跟我说话。
“他们这家人今早去参加葬礼,”她说,“回来后就看见这些。”
“他们是谁?”我问,冲房子示意了一下。
德博拉用胳膊肘捅了我一下,疼死了。“这家人,你个笨蛋,叫戈德曼。我刚才都说什么来着?”
“这些都发生在大白天?”不知怎么,这事儿有些让人不安。
“大多数邻居也都去参加葬礼了,”她说,“但我们还在查,看有谁看见什么没有。”她耸耸肩,“说不定我们运气好。”
我说不好,但就是觉得这事儿给我们带不来运气。“我猜这个局面给哈尔彭的定罪带来了一些不确定因素。”我说。
“这当然他妈的不会了,”她说,“那浑蛋有罪。”
“啊,”我说,“所以你是说另外有人发现了头颅,然后……”
“他大爷的,我不知道。”她说,“肯定有人跟他合作。”
我只是摇摇头。这根本说不通,我们都知道这一点。一个有本事精心策划这样两桩祭祀性杀人案的人,肯定会独立操作这一切。这种行为太个性化,每一个步骤后面都有其独一无二的个人目的。如果有人以为哪两个人能有如此一致的想法,那简直是胡扯。头颅的摆放所展现出的仪式感,以及尸体的处理方式,这些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祭祀。
“很不对头。”我说。
“好吧,那么是什么不对头?”
我看看头颅,它们被仔细地搁在灯顶。显然它们连同尸体一起被火烧焦,没有血迹可循。颈部的切口非常整齐。除此以外,我什么也没发现。可是德博拉还在那儿眼巴巴地看着我。“两个头都在这儿,”我说,“为什么不在另一个女孩家里,有男朋友那个?”
“她家在马萨诸塞,”德博拉说,“这家更方便。”
“你查过他吗?”
“谁?”
“那女孩的男朋友,”我缓慢而谨慎地说,“脖子上有文身的家伙。”
“老天爷,德克斯特,我们当然查过他。我们查过这两个可怜姑娘的短暂一生里曾进入她们周围半英里范围的所有人,而你,”她深吸一口气,但好似仍不能浇灭她胸中的怒火,“听好了,我可不需要警察基本常识方面的帮助,好吗?我只需要你本该知道的那些精神病似的玩意儿。”
“好吧,”我说,“那么,从一个精神病患者的角度看,不会是两个不同的人在做同一件案子。所以要么哈尔彭杀了她们之后,另一个人找到头颅,并琢磨着‘这是他妈的咋回事儿啊,我得把它们挂起来’;要么就是我们抓错了人。”
“我靠。”她说。
“哪种?”
“两种,该死!”她说,“两种可能性都不怎么样!”
“噢,妈的。”我说,这下把我们俩都惊着了。因为我烦德博拉,也很烦我自己,更烦这整桩烧焦无头案。我做出了我唯一能做的合情合理的举动,我抬脚踢飞了一个椰子。
好多了,这下我的脚也疼起来了。
“我正在查戈德曼的背景,”她突然说,边说边朝房子点点头,“目前知道他是个牙医,在戴维区有个办公楼。但这事儿像个吸毒的糙老爷们儿干的。这也不大对头。该死,德克斯特,”她说,“给我点儿启发。”
我惊讶地看着德博拉,她怎么又把球踢回来了。而我一点儿头绪也没有,只能诚心诚意地巴望戈德曼被查出是个毒品大王假扮的牙医。“我大脑一片空白。”我说。这是个令人悲痛而又千真万确的事实。
“妈的。”德博拉说,目光越过我望向聚拢的人群。第一辆新闻车已经来了,车子还没停稳,记者就跳了出来,催促他的摄影助手扑过去摄像。“该死的。”德博拉说,赶紧跑过去跟他们周旋。
“那人真可怕,德克斯特。”一个细小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我赶紧转过身。科迪和阿斯特又一次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背后。科迪转头看着远处犯罪现场边界胶带旁聚拢的一小群人。
“哪个人可怕?”我问。
阿斯特说:“在那儿,穿橙色衬衫的。别让我指,他看着我们呢。”
我望向人群,寻找橙色衬衫,但只依稀看到一个影子,在胡同尽头,好像在往汽车里钻。那是一辆小小的蓝色汽车,不是白色亚洲龙,但当车子驶向主路时,有什么东西从后视镜里一晃而过,让我觉得眼熟。我确定那是迈阿密大学员工停车证。
我转身对着阿斯特。“好了,他走了。”我说,“为什么你说他吓人?”
“他这么说的。”阿斯特说道,指着科迪,科迪点点头。
“他吓人,”科迪说,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他有一个大影子。”
“抱歉,他吓着你了,”我说,“但他现在走了。”
科迪点点头:“我们能看头吗?”
孩子们多有意思,不是吗?科迪刚被别人的什么虚无缥缈的影子给吓坏了,可这会儿又急着凑上去看一个凶残而恐怖的尸体器官。我还从没见他这么急切过。如果他只是偷看一眼,我不会说他,但我不觉得自己应该让他大摇大摆地去看。再说,我也没想好该怎么向他们解释这一切。
好在德博拉回来得正是时候,她嘴里念叨着什么。“我再也不说局长的坏话了。”这听上去不大可信,但我又不能说出来,“只要他把这些吸血鬼似的记者都接收了。”
“也许只是因为你不能跟人打成一片。”我说。
“那些浑蛋不是人,”她说,“他们只在乎在头颅前面顶着他们的破发型照些破相片,然后他们好把录像带送回电视台。什么动物会喜欢看这些?”
事实上我知道答案,因为我此刻正监管着观众中的两个,而且,老实说,我自己也得算一个。但看上去我得避而不谈这个话题,集中注意力在眼下的事情上。所以我仔细想想到底是什么让科迪觉得那人可怕,还有那人很可能有迈阿密大学员工停车证的事实。
“我有个主意。”我对德博拉说。她的头转过来之快,你会以为我刚刚告诉她她正踩在一条蟒蛇上。“不过可不是你说的牙医和毒枭的路子。”我警告她。
“别管那个。”她咬牙切齿地说。
“刚才有人在这儿吓到了孩子们,他开着一辆挂着迈阿密大学员工停车证的车走了。”
德博拉死死地瞪着我。“妈的,”她轻声说,“哈尔彭提过的那个,他叫什么来着?”
“威尔金。”我说。
“不,”她说,“不可能。就因为孩子们说有人吓着他们了?”
“他有动机。”我说。
“就为了教职?得了,德克斯特。”
“我们不觉得怎么样,”我说,“可他们觉得重要。”
“就是说,为了得到教职,”她说,摇着头,“他潜入哈尔彭家,偷了衣服,杀了两个女孩——”
“而且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哈尔彭。”我说,想起他站在走廊里跟我们谈话时的情形。
德博拉迅速将头转过来对着我。“该死,”她说,“他真是那么干的,是吧?他让我们找哈尔彭。”
“而且,不管抢夺教职的动机有多牵强,”我说,“也比丹尼·罗林斯和泰德·邦迪联手做一个小案子合理,是不是?”
德博拉捋了捋头发,铁面女警察居然也显示出了一丝女性的妩媚。“有可能,”她最后说,“我不太知道威尔金会怎么说。”
“我们去跟他谈谈?”
她摇摇头。“我先跟哈尔彭谈谈。”她说。
“让我带上孩子们。”我说。
自然,他们已经不在该在的地方了,不过我很容易地找到了他们,他们溜到一旁好仔细观赏那两颗头颅。或许是我的错觉,但我好像看见一丝职业欣赏者的神色从科迪眼中闪过。
“来吧,”我对他们说,“我们得走了。”他们转过身来,不情不愿地跟着我,我听见阿斯特小声地嘟囔了一句:“起码比傻乎乎的博物馆强多了。”
他在离看热闹的人群远远的地方观察着,小心地伪装成看客之一,和其他人毫无分别,不露任何马脚。对观察者来说,此刻出现是很冒险的一件事儿,他有可能被认出来,但他愿意冒这个险。不消说,看看大家对他的作品有何反应,这会让他心满意足。有点儿小小的虚荣,但他由着自己去。
另外,他想看看他们会拿他留下的一个简单的线索怎么办。对手很聪明,但到目前为止那家伙都没注意到这个线索,他从它旁边大踏步走过,任由他那些同事去拍照和查看。也许自己该做得再明显点儿,但还有时间让对手反应过来。不急,让对手进入状态,等一切就绪后再一举将其拿下——这将比什么都精彩。
观察者又挪近一些,得好好看看那家伙,看看他目前进展如何。他还带着孩子,这很有意思。他们好像没怎么被两颗人头吓到。也许他们习惯了这场面,或者——
不,不可能。
他非常小心地又挪近了些,仍然保持着他的观众身份,混在人群中走动着。他离孩子们特别近了。
当男孩抬起头时,他们的目光相遇,一切确凿无疑。
他们的目光锁定在一起,没有了时间感,只听见黑色翅膀呼呼拍动的声音。那男孩只是站在那里,带着熟识的表情看着他,不是认出他是谁,而是认出他是什么。男孩那稚嫩的黑翅膀狂乱地扇动着。观察者再上前一步,让男孩把他和他周身笼罩的黑色气场看个清楚。男孩并没表现出害怕,他只是回望着观察者,并展示着自己的能量。然后,男孩转过身,拉起姐姐的手,他们很快地向那个大人走去。
该离开了。孩子们肯定会指认他,他不想这会儿就露面,还没到时候。他疾步走到车前,上了车,开走了。并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如果说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便是他有了一种意外之喜。
就是那两个孩子。并不是因为他们会告诉对手关于自己的事情,牵引着对手进入恐惧的氛围,更因为观察者很喜欢孩子。和他们周旋的感觉很棒,他们会传播情感,令对手变得加倍强大,将整个事件所蕴含的能量大大升华。
孩子们——非常有意思。
这事儿开始变得富有趣味性了。
去拘留所很顺利,但由德博拉当司机,顺利的意思便是没人严重受伤。她心急火燎是一个原因,而且因为她是一个迈阿密警察,驾驶技术也是从迈阿密警察那里学来的。在她的意识中,车流便是一种液体,她可以在其中穿梭自如,好像烧红的烙铁让黄油融化那样。她在那些极其狭小的缝隙中穿行,让别的司机觉得,要么赶紧让道,要么死路一条。
科迪和阿斯特当然非常开心,他们被安全带牢牢地绑在后座上,尽量挺直了身子,好能看见外面的情形。非常稀罕的是,当我们差点儿撞上一个骑一辆小摩托的350磅重的男人时,科迪居然微笑了一下。
“拉响警笛。”阿斯特要求道。
“这可不是什么该死的游戏。”德博拉吼了一声。
“必须是该死的游戏才能拉警笛吗?”阿斯特说。德博拉脸涨得通红,猛一打轮开下了美国一号高速公路,险些撞上一辆破破烂烂的老本田。
“阿斯特,”我说,“别说那个词儿。”
“她老说来着。”阿斯特说。
“你跟她一样大的时候,你也可以说,如果你想说的话。”我说,“但你现在才十岁,不能说。”
“那可真蠢,”她说,“如果是脏话,不管你多大都不该说。”
“很对,”我说,“可我不能告诉德博拉警官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那可真蠢,”阿斯特又说一遍,然后换了话题,“她真的是警官?那比警察高级吗?”
“她是警察的领导。”我说。
“她能命令那些穿蓝色制服的人吗?”
“能。”我说。
“她也有枪?”
“是的。”
阿斯特使劲儿向前探身,直到安全带紧紧勒住了她。她带着几乎称得上是尊敬的神情看着德博拉,这表情我很少在她脸上看到。“我不知道女孩也能带枪,还能当警察的领导。”她说。
“女孩能做任何男孩能做的事儿,”德博拉脱口而出,“而且往往做得更好。”
阿斯特看看科迪,又看看我。“任何事?”她说。
“几乎任何事,”我说,“职业橄榄球大概不算。”
“你朝人开过枪吗?”阿斯特问德博拉。
“老天爷,德克斯特。”德博拉说。
“她有时候朝人开枪,”我告诉阿斯特,“但她不想说这个。”
“为什么不想说?”
“朝人开枪是件很私人的事情,”我说,“我觉得她认为那不关别人的事。”
“别再拿我当个台灯似的谈论我,看在老天的分儿上,”德博拉急匆匆地说,“我可就在这儿呢。”
“我知道,”阿斯特说,“你能告诉我你都朝什么人开枪了吗?”
作为回答,德博拉把车打了个急转,驶进了停车场,在拘留所前面停了下来。“我们到了。”她说完就逃也似的跳下车。我帮科迪和阿斯特解开座椅带扣的工夫,她已经冲进了办公楼,我们则悠闲地跟在后面。
我把科迪和阿斯特安置在两把旧椅子上坐好,德博拉则跟前台值班警官说着话。“在这儿等着,”我对科迪和阿斯特说,“我几分钟后就回来。”
“我们就这么等着?”阿斯特说,声音好像哆嗦起来。
“是的,”我说,“我得去跟一个坏蛋说话。”
“我们为什么不能去?”她质问道。
“因为违反法律,”我说,“你们在这里按我说的等着,劳驾。”
他们看上去不大高兴,但至少没有跳下椅子冲到走廊里高声尖叫。我赶紧抓住时机,跟上德博拉。
“来吧。”她说。我们朝走廊尽头的一间审讯室走去,几分钟后,警卫把哈尔彭带了来。他戴着手铐,看上去比刚进来的时候还糟糕。好几天没有刮胡子,头发蓬乱,眼睛里带着一种我只能称之为惊惶不安的神情,不管那听上去有多俗套。他坐在警卫指给他的椅子上,只坐在椅子边缘,盯着自己放在桌面上的双手。
德博拉冲警卫点点头,警卫便出了门守候在走廊里。她等门被关严后,转向哈尔彭。“好了,杰里,”她说,“我希望你昨夜休息得不错。”
他的头猛地抬起,跟被绳子拉了一下似的,他瞪着她。“什么?你什么意思?”他说。
德博拉挑起眉毛。“我没什么意思,杰里,”她温和地说,“只是礼貌的问候。”
他看了她一会儿,然后又低下了头。“我想回家。”他低声下气且颤抖地说。
“我肯定你想的,杰里,”德博拉说,“但我现在不能让你走。”
他只是摇着头,嘟囔着些没人听得见的话。
“你说什么,杰里?”她仍然用好脾气的耐心的语调问。
“我说,我不认为我做了什么。”他说,仍然没有抬头。
“你不认为?”她问他,“我们让你走之前难道不该让这个问题有个确定的答案吗?”
这次,他非常缓慢地抬起了头,看着她。“昨夜,”他说,“在这个地方待着,有个……”他摇摇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说。
“你以前在这种地方待过,是吧,杰里?你小时候,”德博拉说,他点点头,“这地方让你想起什么了吗?”
他猛地抽搐了一下,好像德博拉刚朝他脸上啐了口唾沫似的。“我没有——不是记忆,”他说,“而是一个梦。肯定是梦。”
德博拉很理解地点点头:“你梦见什么了,杰里?”
他摇摇头,看着她,嘴巴张着。
“说说看,也许能帮到你,”她说,“如果只是个梦,说说也没关系。”他只是一味摇头。“杰里,你梦到什么了?”她又说,声音里带了些坚持,但仍然非常温和。
“有一尊巨大的雕像。”他说,然后不再摇头,好像很惊讶自己刚说出的话。
“好吧。”德博拉说。
“它……它非常巨大,”他说,“而且有……嗯,有火在它的肚子里烧着。”
“它有肚子?”德博拉说,“是什么雕像?”
“它特别大,”他说,“身体是铜质的,两只手臂向外伸出来,手臂能向下移动,来——”他不说了,嘟囔起来。
“你说什么,杰里?”
“他说它有一个牛头。”我说,能感觉脖子后面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手臂放下来,”他说,“我感觉……非常愉快。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唱歌的声音。我把两个女孩放进手臂。我用刀子切了她们,然后她们上升进入雕像的嘴巴,那双手臂把她们放进去,放进火里……”
“杰里,”德博拉说,声音更温和了,“你的衣服上有她们的血迹,都被烤干了。”他不吭声,她继续说:“我们知道你遇到压力时会晕过去。”他继续保持沉默。“是不是有这种可能,杰里,你失去了意识,杀了女孩们,然后回家了,你自己却不知道?”
他又开始摇头,很慢,很机械。
“你能给我更好的解释吗?”她说。
“我上哪儿能找到那样一尊雕像?”他说,“我怎么会找到雕像,让里面着火,然后把女孩放进去,而且……怎么可能?我怎么会做了这些自己却不知道?”
德博拉看看我,我耸耸肩。说得在理。即便梦游,也有能做和不能做的。刚才说的这些似乎太离谱了。
“杰里,这个梦是怎么来的?”她说。
“每个人都做梦。”他说。
“那些血是怎么跑到你衣服上去的?”
“是威尔金干的,”他说,“肯定是他,没有别的答案。”
有人敲门,警官进来了。他弯腰在德博拉耳边轻声说了几句,我凑过去听。“这家伙的律师在找麻烦,”他说,“他说他的客户被关押在此,头颅却出现了,所以他一定是无辜的。”警官耸耸肩,“我没法儿继续把他扣在这儿。”
“好吧,”德博拉说,“谢谢,戴夫。”他又耸耸肩,站起身离开了房间。
德博拉看看我。“好,”我说,“至少这事儿变得没那么简单了。”
她朝哈尔彭转过身。“好了,杰里,”她说,“我们稍后继续谈。”她站起来走出房间,我跟在后面。
“我们怎么看这件事?”我问她。
她摇摇头。“天哪,德克斯特,我不知道。我需要好好休息一下。”她停住脚,转身面朝我,“要么是这家伙在他神志不清时干的,也就是说他安排好了一切,自己却浑然不觉,但这是不可能的。”
“大概是。”我说。
“要么是另外有人费尽了他妈的心思来设圈套陷害他,而且算好时间正好赶上他晕倒。”
“这也不大可能。”我帮她说。
“是啊,”她说,“我知道。”
“带牛头的大雕像,还有肚子里的火?”
“靠,”她说,“只是个梦,只能是。”
“那女孩们是在哪儿被烧的?”
“你想给我看看那个有着牛头并自备烧烤架的大雕像吗?你把它藏在哪儿了?你只要找得出,我就相信那是真的。”她说。
“我们现在该不该放了哈尔彭?”我问。
“不,该死,”她气呼呼地喊,“我还是会给他一个拘捕的罪名。”说完她转身朝接待处走去。
我们走到大门那里时,科迪、阿斯特还和警官一起坐在那里。德博拉不耐烦地等我把他们拉起来收拾妥当,我们一起向大门走去。“现在该干吗?”我问。
“我们当然得和威尔金谈谈。”德博拉说。
“我们要问他是不是把带牛头的雕像藏在他家后院了吗?”我问她。
“不,”她说,“又他妈的瞎说。”
“又说脏话,”阿斯特说,“你欠我五毛钱。”
“太晚了,”我说,“我得把孩子们送回家,要不他们的妈妈该把我烤了。”
德博拉看了科迪和阿斯特好一会儿,然后抬头看我。“好吧。”她说。
我赶在丽塔发火之前把孩子们送回了家,但当她发现他们去看了人头时,还是差点儿气疯了。好在孩子们都神情自若甚至很开心,而且阿斯特的新理想是成为我妹妹德博拉。这些分散了丽塔的注意力,让她没来得及生气。毕竟,早日定下职业选择会给日后避免很多麻烦。
丽塔显然兴致高昂,她滔滔不绝地讲述着白天的见闻。搁在平常,我会微笑、点头,鼓励她继续说下去,可这会儿我实在没心情伪装。我跟丽塔说有个重要案子必须马上处理。我溜出门,开车去了办公室。
上路后的前十五分钟里,我一直都有被跟踪的感觉。我知道这有多荒唐,因为从未在夜晚独自一人上路过,我感觉很虚弱无助。没有了黑夜行者,我是只嗅觉迟钝、爪子磨秃的老虎,行动迟缓而蠢笨。后背的皮肤总有被抓挠的感觉,好像山雨欲来乌云压顶,那让我想掉回头看看后面究竟有什么,总觉得有个东西躲在那儿饥饿地窥探我。而那梦幻般的奇妙音乐仍在隐隐回响,让这一切变得越发扑朔迷离。我的双脚不由自主地随着节拍抽搐着,好像随时要脱离我的身体而去。
这肯定是想象。谁会跟踪勤恳尽责的德克斯特呢?他外表完全正常,人乐呵呵的,有两个孩子,刚雇了个名厨。为了保险起见,我瞥了一眼后视镜。
当然没人,没人拿着斧子和一件镌刻着德克斯特名字的瓷器潜伏在暗处。我大概已经变成老糊涂了。
在帕尔梅托高速公路的路肩上有辆车起火造成交通堵塞,别的车辆要么轰鸣着从路左边绕过它,要么把喇叭按得震天响,同时大声叫喊。我绕开事故点并从机场附近的库房边驶过。刚过了69街,在一个仓库旁边,防盗警报器正哔哔作响,三个男人正将箱子往一辆卡车上装,动作相当悠闲。我冲他们微笑着挥挥手,他们看都不看我。
这感觉我都习惯了,最近大家都对可怜的空心人德克斯特视而不见,当然,除了那个要么正在跟踪我、要么完全没有在跟踪我的人以外。
说起空虚,我从丽塔那儿逃出来的时候无比顺利,结果是连晚饭也没吃,这个我可没法儿容忍。这会儿我想吃东西跟想呼吸一样迫切。
我在波洛烤鸡餐厅停下来,点了半只鸡带走。烤鸡的香味立刻充斥于车内。剩下的两里地我一直死忍着没有把车停在路边用牙齿撕咬鸡肉。
在停车场,我终于缴械投降了。当我走进大门时,得用油腻的手指拈出身份卡,差点儿把豌豆弄撒了。等我最终安坐在电脑前面时,鸡已经变成了一口袋鸡骨头和一份美妙的回忆,我的心情也大大地愉快起来。
和平常一样,吃饱了,意识清醒了,我的大脑便能高速运转着想问题了。黑夜行者丢了,这说明他有着独立于我存在的身份,也说明他一定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而且,很可能他又回到那里去了。那么我的第一个问题是弄清楚他的来历。
我非常清楚我的黑夜行者不是世界上唯一的黑夜行者。在我漫长而卓有成效的职业生涯中,我遇到过好几个捕猎者,都被一层无形的乌云笼罩着,说明他们也有着和我的黑夜行者一样的搭车客。黑夜行者们应该在某个时间从某个地方来,并不只来到我这里,也不是只在这一段时间。我却从来没琢磨过这些,没问过那内在的声音从哪里来,这挺可耻。现在,我有一整夜的安宁时光待在法医实验室里,得好好弥补一下这悲剧性的疏忽。
于是我将自己的个人安危置之度外,勇敢无畏地冲进了互联网。当然,我用“黑夜行者”当关键词去搜索,结果是一无所获,那毕竟只是我自己起的名字。但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试了试,只找到几个网络游戏和个把博客。对了,应该有人向管理青少年恶劣语言的权威机构举报这些博客。
我又试了“内在伴侣”“心灵之友”,甚至“灵魂导师”,搜索的结果又一次让我怀疑这疲惫古老的世界究竟在往何处去,但除此之外仍然没有收获。我知道这只是因为我还没找到正确的搜索词。
好吧,继续。“内在导师”“内心忠告者”“隐藏的帮手”,我把所有能想到的都试了个遍,把各种形容词颠来倒去地变换,同义词也试了,并不时对新时期伪哲学一举占领了互联网啧啧称奇。可是最终除了动过几次搞掉个把房地产商的念头之外,我还是没有收获。
不过,有一条非常有趣的关于所罗门王的信息说,这个古代智者和某些内在的神灵有瓜葛。我找出了几条所罗门王的奇闻逸事。谁会认为这部分《圣经》内容有什么意思或用处呢?如果我们只是把他想成一个机灵的留胡子的老头儿,喜欢把婴儿切成两半来寻开心,那我们就错过了很多好东西。
比如,所罗门为一个叫作莫洛克的东西建起了一座神庙,它显然是一个调皮捣蛋的神。所罗门王杀死了自己的兄弟,因为发现这个兄弟的体内有“怪异”的东西。我自然可以用《圣经》的知识来理解这一点,所谓的怪异物可能就是黑夜行者的另一个叫法。但即使这两者有关联,难道就能让一个有着“内在王者”的家伙杀死另一个接纳了怪异物的家伙吗?
我的头有点儿晕。我该不该相信所罗门王本人就有一个黑夜行者?或者因为他是《圣经》中描述的好人,所以他发现自己兄弟有个黑夜行者,就大义灭亲把兄弟杀了呢?另外,和我们以前理解的相反,当他把小孩切成两半时,他是真心打算那么做的吗?
最重要的一点是,几千年前在地球另一端发生了什么有那么要紧吗?即便我们假设所罗门王的确有一个原版的黑夜行者,这又怎么能帮我恢复我那可爱的本来面目呢?我用这迷人的古老传说能干什么?什么都没能告诉我黑夜行者从哪儿来,是什么,怎么让它回来。
我迷失了方向。好吧,看来真的不能不放弃了,接受命运的安排,继续扮演德克斯特住家好男人的角色,往日的复仇天使已成绝响。我认命了,永远不再能感觉清冷坚硬的月光点燃我的神经末梢,永远不再能随风潜入夜,如同一个冰冷锋利的刀神下凡。
我试着想些别的能给我的调查带来灵感的东西,但我只能想出来鲁迪雅德·吉卜林的诗“如果当别人都没了主张时你却能坚持己见”,或其他有类似效果的字句。也许阿里尔·戈德曼和杰西卡·奥尔特加都该背背吉卜林的诗。不管怎么说,我的研究还是没有成果。
好吧。别人还会管黑夜行者叫什么呢?“冷笑评论员”“警告系统”“内在啦啦队”,我都查过了。“内在啦啦队”的结果让人很震惊,但还是没能帮到我。
我又试了“观察者”“内在观察者”“黑暗观察者”“隐藏观察者”。
最后再试一回,也许得益于我的思绪又指向了食物,但也挺正常,我选了“饥饿的观察者”。
结果又是一堆新世纪的胡说八道。可是一个博客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点开了它。我读了开头一段后,尽管没喊出“找到了”,但那就是我所想的。
“同饥饿的观察者一起潜入黑夜,”它写道,“在黑暗而充满猎物的街道中悄悄行走,缓缓穿过那静候的盛宴,感受汹涌的鲜血很快升起,带着愉悦将我们席卷……”
嗯,这文风有点儿花哨,也许。关于鲜血的描写也有些腻人,但抛开这些,它写出了我在历险之夜的感受。我好像找到了一个知音。
我继续读下去。描写的都是我熟知的感受,带着饥饿感在黑夜中听从内心咝咝作响的低语的指引而潜行。可是当叙述进入我通常该开始切割之时,忽然提到了“其他神”,接着是三个字母,我认不出那是什么。
真的不认识?
我兴奋地从桌上翻出夹着两个无头女孩档案的文件夹。我抖出一堆照片在里面翻找——找到了。
在戈德曼医生家大门口车道地上用粉笔写着同样三个看上去像拼错了的字母“MLK”。
我又看看电脑屏幕,丝毫不差,毋庸置疑。
这可不能用巧合来解释了。它意味着很重要的事实,或许从这里就能找到开启整个谜团的钥匙。是的,非常重要,只需要一个小小的注脚:它是什么意思?
最重要的是,为什么这个线索专门缠上了我?我来这儿是想理清自己的问题,找到失踪了的黑夜行者。这么晚来是因为我不会被妹妹或工作上其他的事情烦扰。可现在呢,很明显的是,如果我想解决我的问题,就得先琢磨德博拉的案子。世上还有公平吗?
唉。如果抱怨能管用,我反正是没见着效果,尽管生活充满折磨,抱怨比比皆是。所以我还是接受命运的安排吧,看看它能给我带来什么。
首先,这是一种什么文字?我基本肯定它不是中文或日文,但是不是其他某种我一无所知的亚洲文字呢?我上网去查,从韩国、柬埔寨、泰国开始。一无所获。西里尔字母吗?要查也简单。我找出一整页全部字母。我死死盯着看了半天,有些字母似乎相近,但最后我还是得出结论——不是。
那是什么呢?这有什么含义?如果对方很聪明,像曾经的我一样,或者像那个空前绝后聪明的所罗门王的话,接下来该做什么了?
我的脑子里响起一阵哔哔声,我不动声色地凝神倾听着。是的,不错,我刚刚想起了所罗门王。那个《圣经》上提到的有个内在王的家伙。什么?噢,真的?你是说它和字母有关联?你真这么觉得?
绕了个弯儿,不过还是很好查清楚的,我查了。所罗门讲的语言自然是古代希伯来语,这从网上很容易查到,看着非常不像我看到的字母。就像这些字:ipsofacto,跟拉丁语似的。
不过,等等,我好像记得《圣经》的最原始语言不是希伯来文,而是另外一种语言。我绞尽脑汁地想,终于想出来了。是的,我从确凿无误、无懈可击的学术文献——电影《夺宝奇兵》中看来的,我要找的那种语言叫阿拉姆语。
又一次,我轻而易举找到了一个教授阿拉姆语的网站。我看着它,迫不及待地想学会,因为毫无疑问,那三个字母是从这种语言中来的。
我往下读。阿拉姆语和希伯来语一样不使用元音。事实上,你可以自己补上元音。很诡异,的确是,因为在你读出来之前得知道它本来是什么。所以,MLK可以是milk、milik、malik,或者其他的组合,可是全都没什么意义。至少对我没意义,这一点应该挺重要。不过我继续撞大运地试下去,想弄出点儿意思来:Milok、Molak、Molek……
再次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我的脑子里扑腾,我紧紧捉住,仔细观察,翻来覆去。又是所罗门王。在他杀了他的内心中邪的兄弟之前,他为莫洛克神建了一座神庙。当然,莫洛克神一般也会被写作莫雷克,Molek,就是阿蒙奈特部落那讨厌的神。
此刻我搜索着“莫洛克崇拜”,查了十几个不相干的网站,直到找到几个口径一致的。它们都说莫洛克崇拜是一种灵魂出窍的愉悦感,最后以取人性命做祭祀为终结。显然在那种情形下,发狂的人们已经无法意识到有人被杀死并被烧掉。
不过,我不大懂得灵魂出窍的愉悦是怎么回事儿,尽管我去橘子碗看过橄榄球比赛。我承认我很好奇他们是怎么弄的。我又读了些资料,发现它们都提到了音乐,音乐的强大威力让狂欢的喜悦被势不可当地激发出来。但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没有清晰描述。我能找到的确凿的说法,是由阿拉姆语翻译成英语的,并附带着一大篇注脚。它说“莫洛克将音乐送给世人”,我觉得是说一伙神父列队穿过街道,用鼓和喇叭吹吹打打。
为什么有鼓和喇叭呢,德克斯特?
因为那是我在自己睡梦中听到的。
那夜我自然是整宿无眠。第二天是星期天,我在疲倦和焦躁中度过。我带科迪和阿斯特去了附近的公园,坐在椅子上。我琢磨着这些理不顺的信息和我胡思乱想出来的一切,信息的片段就是不肯乖乖拼凑出一幅合理的画面。即使我生拼硬凑把它们捏在一起,可还是无助于让我找到我的黑夜行者。
我能想出来的就是,大概黑夜行者和他的兄弟们已经在那儿存在了至少三千年。可是为什么我的这一个会逃之夭夭?这可真说不好,尤其是以前遇到类似的事,他最大的反应不过是生生气而已。
我任绝望将我席卷而去,这种感觉在这安逸的迈阿密午后显得有点儿荒唐。黑夜行者走了,我孤零零的,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找个班去学阿拉姆语。我只希望这会儿有一架飞机从头顶飞过,将冰冻废水倾泻而下,才能浇熄我的一腔幽怨。我眼巴巴地抬头找,可是再一次地,我不走运。
又是一个半梦半醒的夜晚,又有那奇怪的音乐潜入梦乡,当我坐起来几乎要追随它而去时,我醒了过来。我搞不懂为什么跟随那音乐似乎是特别棒的一件事,更不知道它想把我带到哪儿去,可是我只想跟着它走。
星期一早晨,头重脚轻、憔悴消瘦的我步履蹒跚地晃进厨房,迎头遭到暴戾的丽塔飓风的席卷。她挥舞着一大抱纸张和光盘,冲我喊:“我得听听你怎么想。”鉴于我的想法比无底洞还要黑暗深邃,我立刻决定这答案她绝对不必知道。可是我还没来得及稍微缓和一下,她已经把我推到厨房椅子上坐下,自己则在纸堆中翻来翻去。
“这些是汉斯想采用的花卉造型。”她边说边给我看了一堆照片,它们其实就是自然的植物样子。“这个是给婚礼圣坛用的,可能有点儿……哦,我也不知道了,”她泄气地说,“太多白色会不会让人笑话?”
虽然我以拥有微妙精细的幽默感著称,却几乎想不出拿白色开玩笑的段子,不过还没容我开口安慰几句,丽塔已经翻过页去。
“得,”她说,“这个是每张桌子的布置。希望能跟曼尼·波尔克的设计合拍。也许我们该让文斯去跟他查对一下。”
“哦。”我说。
“天哪,看看都几点了。”我连一个字都没来得及说,她便丢了一堆光盘在我腿上。“我筛过剩下的六个乐队,”她说,“你今天听听这些,告诉我你喜欢哪个,好吗?谢谢,小德。”她冷酷无情地扔下这几句话,探身过来在我脸上啄了一下,然后转身朝大门走去,又开始查她记事簿上的下一个事项。“科迪?”她叫着,“该走了,宝贝儿。快点儿。”
接下来又是三分钟的骚乱,科迪和阿斯特从厨房门口伸进他们的小脑袋向我说再见,然后前门砰的一声关上,一切又静了下来。
在寂静中我几乎能听见那种缥缈的音乐声。我知道自己该从椅子上跃起,将匕首咬在齿间冲出房门,冲进明亮的天光中,找到这个该死的东西,不管它是什么,把它堵到死胡同里宰了——可我做不到。
莫洛克网站已经将它的恐惧感传给了我,尽管我知道这很愚蠢、很荒谬、很孬种,很不像德克斯特的作为,我却无能为力。莫洛克,只是个傻乎乎的古代名字。一个古老传说,一千年前随着所罗门神庙一同消失了。它什么都不是,只是个史前的虚构,甚至比什么都不是还不如,可我就是怕它。
这一整天,似乎除了蔫头耷脑地想象如果没被它攫获该有多好之外,我什么也做不成。不知道它是什么。我累得都快虚脱了,也许是因为感觉太无助了。不过我的确感到有种很邪恶的东西正嗅着我的味道向我迂回接近,我已经感到它尖利的牙齿就在我的脖子旁边。我只能巴望它逡巡得久一点儿,不过迟早我将感到它把爪子放在我身上,然后我只能咩咩叫着,拿蹄子在尘土里踢着,倒地而死。我已经无力挣扎,事实上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除了最后一线人性的曙光在提醒我:该去上班了。
我拿起丽塔留下的那堆光盘,冲出家门。我站在门前过道上找钥匙锁门,一辆白色的亚洲龙非常缓慢地从马路牙子旁开动,懒懒地开走了。这情景横扫了我的疲劳和绝望,将巨大的恐惧刺入我的胸膛,我猛地退到墙边,手里的光盘散落一地。
汽车缓缓开上街道,在停止标牌前停住。我呆呆地看着。它的刹车灯熄灭,启动,穿过交叉路口。一小部分的德克斯特醒了过来,他非常生气。
大概是因为亚洲龙那一向极端目中无人的行径,又或许是我的肾上腺素大量分泌弥补了清晨咖啡的功效。不管是什么,我浑身上下充满正义的怒火,在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之前,我已经行动了,我冲向车道自己的车旁,跳进驾驶位。我把钥匙捅进点火器,打着引擎,紧紧地跟上亚洲龙。
我不理会停车标志,只管加速冲过路口,看见那车在前方五六百米以外正要右拐。我超速行驶,眼见它左拐朝着美国一号高速公路开去。我加大马力追上去,疯了似的要在它隐没在上班高峰的车流之中以前逮住它。
我离它只有大约一百六十米远了。它在美国一号高速公路上朝北拐去,我跟随,不管别的车子刹车声和鸣笛声交汇出的合奏。亚洲龙在我前方十辆车远的地方,我施展我全部的迈阿密驾驶技巧缩小与它的距离,聚精会神地盯着路面,完全不去遵守路上的分割线,甚至顾不上欣赏四周车里因为我而爆发出的充满创意的语言。现在是时候让德克斯特反击了。尽管我不很确切知道等我追上那辆车后要做什么,可我必然得先追上它再说。
亚洲龙注意到了我,这时我离它只有几十米远了,它突然加速,钻进最左侧车道,前后车距是那么近,它后面的车不得不猛然刹车并侧滑。再后面的两辆车撞进它的侧面,立时刹车声、喇叭声响成一片,实在是震耳欲聋。我发现右边刚好有地方容我钻进去绕开这场混乱,片刻之后我又上了左道,道路豁然开朗。亚洲龙距我一百六十米远,也提高了速度,我立刻踩下油门跟了上去。
接下来我俩之间的距离保持不变。然后亚洲龙受到前面的事故阻碍减慢了速度,我赶上了一点儿,直到我和它只有两车之隔,近到能看见一副大大的太阳镜正通过后视镜的反光注视着我。我又将距离缩短了一辆车,他突然将方向盘猛地左打,车子挤上了中间隔离带,钻入了另一侧的车流,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超过了他。几乎可以听见一阵挖苦的笑声飘来,他一溜烟儿消失了。
可我就是不能让他溜走。并不是因为逮到他就能给我一个说法,尽管也许真能这样。我也并没想到正义或别的抽象概念。没有。这回纯粹是愤慨,从未开辟的心田角落升起,从我的蜥蜴大脑迸发,汇聚到我的每一个指关节上。我特别想把那家伙从他的破车里扯出来,给他的脸来上一拳。这个感觉是崭新的,就是这种盛怒之下的肢体伤害,而且这感觉让人兴奋,强烈到拒绝任何残余的逻辑思维,于是我穿过隔离带,继续追踪。
我的车在挤上隔离带驶进反向车流时发出一阵可怕的吱嘎噪声,一辆大水泥罐车只差四英寸就撞上我了,不过我又上路了,在亚洲龙之后行驶在稍微悠闲的南向车流中。
在我之前有几个移动的白颜色的色块,它们中的一个就是我的目标。我加大油门追上去。
交通之神施惠于我,我在平稳行驶的车流中左突右拐了才半英里,就遇上了第一个红绿灯。路口每个车道上都有几辆车在老实等着,没办法超过它们,我只好故技重施,上了隔离带。我冲下隔离带开到路口的时候刚好赶上一辆鲜黄色的“悍马”正笨拙地占着车道,它猛地侧拐想避开我,就差那么一点儿就避开了。我把它的前保险杠撞了,我驶过了十字路口,背后是响成一片的鸣笛和叫喊。
亚洲龙应该在我前面四百米开外,如果它还在这条高速公路上的话。我没容得这个距离再拉长。我开着我那鞠躬尽瘁、伤痕累累的小车向前飞奔。大约半分钟后我看见了正前方有两辆白车——一辆是雪佛兰商旅两用车,另一辆是微型面包车。我的亚洲龙不见了。
我只慢了片刻——视线所及之处,我又看见了它,朝着右侧一大片商店中的一个杂货店后面的停车场开去。我狠狠踩下油门,穿过两个车道,驶入停车场。那辆车的司机看见我过来了,他提速开上街道,并九十度拐弯朝着和美国一号高速公路垂直的方向开去。我穿过停车场跟着。
他带着我穿过一片大约一英里的居民区,转过一个弯角,又经过一个公园,很多孩子正在玩耍。我又追上去一点儿,正好看见一个女人抱着婴儿,手里牵着另外两个孩子走在我们前方的路上。
亚洲龙加速上了人行道,那女人继续慢慢走着过马路,她看着我,好似我是个看不懂的广告牌。我扭转车头想从她身后绕过去,可是她的一个小孩突然朝后退了一步,正好退到了我的车前,我拼命踩下刹车。有一刹那我以为自己连人带车要冲进这群缓慢而愚蠢的人堆里去了,他们就呆呆地站在路中央,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不过我的轮胎发挥了作用,尽管车轮打滑,我轻踩油门,在一户人家门前的草坪上打了个转儿。然后我带着被我卷起的碎草末形成的烟幕重又上路了,现在,亚洲龙已经远远把我甩在了后面。
接下来的几百米,距离没有变化,然后我的运气来了。在我之前亚洲龙又冲过了一个停止牌,这次一辆警车跟了上来,警笛大作,开始追它。我也不大确定我是喜欢多了个同伴还是该妒忌警车的加入,但无论如何,现在跟着警车开容易得多。于是我继续跟着。
这两辆车飞快地转了几个弯,我觉得我跟上去了一些,突然亚洲龙消失了,警车停了下来。我也在警车旁停了车,走了出来。
在我前面的警察正飞跑着穿过一片用轮胎圈起的草坪,草坪后是一座房子,房子后面是运河。亚洲龙在远处的水面上,一个男人从车窗爬出来,朝着几米远的对岸游去。警察在岸边犹豫片刻,然后也跳下河,朝着半沉的车子游去。这时,一阵沉重的刹车声在我身后响起,我转身望去。
一辆鲜黄色的“悍马”猛停在我的车后,一个红脸膛儿土黄色头发的汉子跳下车,冲我嚷嚷起来。“你个狗杂种!”他叫唤着,“你撞了我的车!你他妈的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手机响了。“劳驾。”我说。奇怪的是,红脸汉子居然就安静下来,站在那里等我接电话。
“你他妈在哪儿?”德博拉问。
“卡特勒山,正瞧着运河。”我说。
这话让德博拉愣了片刻,然后她说:“好吧,赶紧弄干爽了,滚到学校来。我们又发现了一具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