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多萝西和托马斯,希望你们能在这里。

童年,我们曾向世界投以一瞥。

余下的尽是回忆。

——路易丝?格鲁克《返乡》

失窃的孩子

柏栎

一百多年前,诗人叶芝,写过一首小诗《失窃的孩子》。诗中,仙灵将孩子从温暖的壁炉边诱走,带到史留斯森林高地,那里有花有水,远离尘嚣,孩子和仙灵们吃着浆果和樱桃,寻找熟睡的鳟鱼,在沙砾上跳起古老的舞蹈,彻底忘记了那个充满烦恼的人类世界……一百多年后,这片高地变成美国东部的某个乡村,仙灵们依然躲藏在深山高林中,不为人所知,仙灵世界和人类社会不时地发生交集,但只有仙灵和被交换的孩子知道全部的秘密,这就是唐纳胡的《失窃的孩子》。

换生灵的传说在欧洲流传广泛,这通常是指一种专门偷窃人类小孩,并把自己变成小孩模样,在人类家中生活下去的恶灵。在文学作品中也并不罕见,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中就写到过换生灵,另外还有托马斯?米德顿的剧本《换生灵》,以及约翰?盖尔特的小说《偷走的孩子》等等。传说中,这种由仙灵变身而成的孩子外形丑陋,往往是畸形或有先天疾病,会被父母轻易抛弃。据考证,神话的社会学起源是家庭无力抚养多个孩子,忍痛弃婴后的一种心理自我安慰。但在唐纳胡笔下,仙灵是真实存在的,他们按照序列,逐一和人类的孩子交换生活,仙灵生活在人类之中,人类则被交换到了仙灵的部落中去,成为他们的一员。

或许是不想写成一个十足的奇幻故事,虽然欧洲神话中不乏神乎其神的精灵秘法,唐纳胡却从一开始就没有赋予换生灵那些本领。他们会的魔法不多,除了能变脸,就只会一些“低级”的超能力,诸如顺风耳和千里眼。他们拥有不老的生命,永远保持小孩子的外貌,心却在时光中老去。对他们来说,生命只有等待的意义,等待轮到自己去换生的那刻。

在此预设下,亨利和安尼戴展开了他们交错的一生。安尼戴原是人类孩子亨利,被交换后成为仙灵,忘记了自己本来的名字,但记忆的碎片却时时侵入他的梦境。亨利原是仙灵的头领,已在森林中生活了百年有余,他变身成为人类孩子,得到了亨利的父母和几乎全部的生活,得不到的却是亨利七岁之前的记忆。在漫长的岁月中,他们彼此追逐着过去的影子。安尼戴总想回到父母和妹妹身边,而亨利也渐渐发现自己其实也曾是一个被交换的德国男孩,一个钢琴神童,他的天赋在森林中埋藏百年之后,又在作为人类的身上再次显现。

仙灵的世界并不是人们想象的人间天堂,他们需要在严苛的环境中为生存奋斗,还要设法打发无聊的光阴。安尼戴学会了阅读,常常和好朋友斯帕克溜进人类的图书馆中饱飨智能的盛宴。年深月久的相知,使得安尼戴爱上了斯帕克,可是斯帕克却在他告白之际,决然离开,开始了自己漫长的旅行。安尼戴终于在伙伴的帮助下,找到了家人,但却悲哀地发现,自己和他们已经隔得太远,无法回去。取代他地位的亨利,同样需要在人类社会中求生存,想方设法和父母斗智,不被揭破自己的真实身份。相较于停滞在时光中的仙灵,亨利是在不断长大,但成长的烦恼,同样使他困惑不堪。他终于发现,人类的世界也并不如他想象得那幺美好,仙灵和人类都有各自的现实要面对。

拯救他们生活的,是爱和希望。亨利恋爱、结婚、生子,在温暖的家庭中,终于鼓起勇气直面过去,为自己的百年岁月谱出了一曲交响乐。安尼戴在写完自己的人生故事后,告别相依为命的伙伴,追随斯帕克的足迹而去,跨越千山万水,去到这个国家的另一头寻找他的爱情。

这是一个写来简淡,读来却时常倍感温暖的故事。叶芝的诗中给人印象最深的一段便是:走吧,人间的孩子/与一个精灵手拉手/走向荒野和河流/这个世界哭声太多了,你不懂。唐纳胡小说中的孩子和仙灵,长大后都懂得了这些“哭声”,他们理解、宽宥彼此,立足自己的生活,为身边的人们付出热忱。这原本就是生命中最大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