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坊的1号至11号称为第1小弄,是大弄堂里的小弄堂,我小时候的玩伴都在这条小弄堂内。
阿桃比我大两岁,长得高高瘦瘦,是出了名的皮大王。他住在11号的亭子间里,他的一次冒险经历是从11号的屋顶一直爬到1号,然后从屋顶跳到1号我们家的晒台上。其后果就是被他母亲痛打一顿,过了两天有邻居向阿桃娘投诉:他家屋顶上的一块瓦片被踩碎了。于是阿桃又挨打,眼睛都打肿了。
阿桃娘的心情不好,脸上始终乌云密布。阿桃的父亲解放前当过警察,大概还是警官什么的,所以解放不久就被抓了进去,后来就死了。阿桃说他家曾收到公安局通知:要交4000元子弹费(相当于1954年发行的新币4角),原来解放初枪毙鬼(读jū)挨的子弹费用是要枪毙鬼家属负担的。我吃不准阿桃是否在吹牛皮,我们这条弄堂内(指第1小弄)再也没有人挨枪子,所以无从查考。
有一点是吃得准的,阿桃家解放前解放后都住亭子间,并不像当时有人讲的那样——国民党反动派个个吃的是山珍海味、住的是花园洋房。阿桃爸爸肯定是反动派,否则不会挨子弹。而且据阿桃说他家过去也没吃过山珍海味,只是肉吃得多了些。看来肉吃得多不是好事!
我老是泡在书店里,在弄堂里的孩子们眼中我是个另类,弄堂内的游戏如打弹子、“逃加山”之类的我全不在行。但阿桃对我并不嫌弃,总是来叫我玩,可能是他和我都是独子的缘故。他教会了我打扑克:沙蟹、罗宋、21点,等等,赌注是香烟牌子。很自然地我和阿桃成为一帮,阿桃是“老大”。
5号的小姑娘慧春也是我们的玩伴。我们玩“人猿泰山”游戏:阿桃是泰山,慧春是珍妮,我是小泰山;有时我是泰山,阿桃是大猩猩,慧春永远是珍妮。
慧春说:“还好阿拉爸爸不是反动派警察!”
6号的国松人长得没有阿桃高,却很会打架,他是另一群孩子帮的老大,他的一帮人多势众,所以我们和他们“开战”总是落下风。恨得阿桃打算去武当山学武艺,像“点穴”这种绝技也要把它学会,回来以后把国松这班人统统点趴下。阿桃的决定使我好几天心神不定:因为阿桃是不看书的,甚至连环画也不看!武当山点穴这些故事全是我讲给他听的,万一阿桃去了武当山,阿桃娘岂不是要来找我算账!
万幸的是阿桃因为筹不到路费,所以没能去武当山。国松一帮人和我们渐渐好了起来,尤其在和其他弄堂的“野蛮小鬼(读jū)”发生冲突,比如争夺踢小橡皮球的地盘时,第1小弄的孩子们都同仇敌忾、一致对外。国松常常请我到他家去玩,我和他的家人也熟了起来,我叫他的爸妈“陈伯伯”“陈家姆妈”。陈家的子女多,陈伯伯下班会带零食回家,有一次他带了一大包“花红”——一种美丽的小果子回来,硬塞给我好多个。“花红”酸酸甜甜的,我以后在水果摊见到“花红”就会想到和善的陈伯伯。
1955年肃反,陈伯伯被抓走了,而且被发配到青海,这一去就永远没回来。以后的几十年里,我再也没有看见陈家姆妈笑过。
5号的慧春大了,已经不和男孩们玩了。有一回碰到我,她还是对邻居家的事议论了几句,最后她又说:“还好阿拉爸爸不是历史反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