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暖阳越过窗台的鲜花直射房间,再没比星期六更好的早晨了。当我在刷牙的时候,床头的电话响了,我一边梳理着乱发,一边拿起电话。一个陌生的声音友好地说:“先生,很抱歉打扰您。我是……”
“我不买任何产品,谢谢。”我挂上电话,可它又响了,“我说了,我不买任何产品。”
“可是先生,我保证您看了就会改变主意。我们公司的信誉一流……”
“我不会说第三遍的。朋友,要么去别处试试运气;要么,就坐在家里等着接传票吧。”我挂上电话,对方没有再次骚扰。
接下来的三分钟内,我拨了一个号码:“博士,早安。”
“科林,你的电话打的真是时候,我正准备打给你呢!”
我从他的声音里感觉到,他很高兴。“我马上过来。”
“快点儿,我快等不及了!”他兴奋地说。
地下室里阴森森的,不知从哪儿冒出的W博士突然蹦到我面前,把我吓了一大跳。他拉着我的手愉快地说:“准备好了吗?”
“准备什么?”不知情的我问道。
“时光旅行,还能是什么?”他拍着我的肩膀正色地看着我,“怎么?难道你不想再穿梭时光了吗,亲爱的科林?”
“如果你能阻止刺眼的白光和没完没了的眩晕,有什么不好的呢?”我为自己倒了杯威士忌,“博士,我很赞成你去与大侦探波洛会面,不过,把你的后半生交给我,你真的放心吗?我可不会使用时间机器。”
听了我的话,W博士的脸色阴沉了许多:“科林,我的确很想与偶像碰面,哪怕就看他一眼,我这辈子也没白活。可惜的是,”他摇着头,一副吞了咳嗽糖浆的惨相,“我不能穿梭时光。科林,我的血压很高,我会受不了的。”
“您的意思是,我能受得了?”我将那杯没喝的酒递给他,“尊敬的博士大人,您一定忘了我对你所作的描述——先听我把话说完——不仅仅是刺眼的白光和令人恶心的眩晕。如果长时间如此,也许我会习惯。但重要的不在这儿,知道吗?每次穿出隧道时我都会从高空落下,一般的地板就够我受的了。假如我的下方是火山口呢?如果是老虎笼子呢?博士,你的固执迟早会杀了我!”
“我已经改进了!”他对我大吼一声,并且扔掉了酒杯和酒瓶。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脑海里在思索着,自己哪儿得罪他了。
W博士喘息了片刻,他的双唇一张一合地说:“相信我,科林。不会再让你受这些罪了。相信我!”
“你又找老鼠做实验了?”我四处寻找着被博士养肥的小白鼠。
“实验是我完成的。”他态度坚定地说,“我试了很多遍,差点为此送了命。请你理解我的用心,科林。我不会害你的。”
“好吧。”我无言以对,“你说怎么就怎么吧。但……”
我偷偷看了他一眼,补充道:“没什么。”其实,我想说的是,我并不十分崇拜波洛,因为我不太想见到他偷听别人谈话的样子。
然而,博士的话让我万分惊讶:“科林,我知道你很想念福尔摩斯和华生。”他顿了顿,舔了一下干燥的嘴唇,“想去就去吧,这台机器天生就是为你所设计的。”
“好!”我欣喜若狂地跳了起来,“您真是个好人,博士。”
“别忘了把衣服拿回来。”
“什么?”
他提醒道:“你上次把华生的衣服带来了,自己的却丢在了那个世纪。”
“呃……我会告诉那对黄金搭档您有多么伟大的。我一辈子感激您,博士。认识您是我毕生的荣幸,我太感谢……”
“够了,科林。”他朝我笑了笑,“只要你下次替我向波洛问声好,我就很满足了。”
“我会的。回来之后,我就去找波洛。”我看着他在计算机前忙碌着,突然间我想起了一件比时光旅行更为重要的事。下周一我还得上班,如果老板知道我为公司制作的网页没有按期完成,他会用他常用的指甲刀剥了我的皮。“博士,我想……下次再拿衣服吧,我的时间不多。”我遗憾地告诉他情况。
他大笑了几声:“中国有句俗话说得好,‘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傻小子,你怎么忘了关键性的事情呢?我们有时光机器,科林。”
“呃……哈哈哈哈。”我为自己的愚蠢大笑了起来。
他依旧在计算机前忙着处理程序:“这次是哪一年?”
“让我想想,”我愣了一下,“1920年怎么样?我想见见那个时候的福尔摩斯,听说他在养蜂。”
“时间呢?”
“三天吧。”
“怎么?对我的机器没有信心,还是不想让福尔摩斯找机会折磨你?”
博士见我无声,就认定是后者,他大笑着输入了我所报的时间:“好吧,科林,把华生给你的外套穿上,衣服里面还有一些你用得着的旧钞。噢,真想不到你穿着倒挺合适。”他指着一个球形金属品,轻轻地碰了一下,“准备好了吗?”我披上外套,心中无比地激动。在我触动金属球之后,随着一声刺耳的“回车声”,我又一次踏上了时光旅途。
这回,白色的光线不再那么强烈,身体的旋转幅度也大大地减小了。我暗自佩服博士的同时,刻意地去观察四周。因为上回的光线太过刺眼,我什么都没看清。这次,我不会放弃这宝贵的机会。当我的眼睛完全适应了周围的光线时,令我遗憾的是,我周围的六面都是空荡荡的。我就犹如一片从高空抛下的羽毛一样,悬浮在这美妙、神秘的空间里。跟着,白光渐渐离我而去,我的耳畔传来了声音。我仔细地倾听,那是蟋蟀的歌声,我断定自己将落在某个村庄。“砰”的一声,我还是从高空摔了下来。
“该死的!”我在内心深处谴责着博士刚才跟我作的保证。
静静地回过神来,我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长沙发上。不远处,一张摇椅随着透过窗户的轻风微微地摆动,一台崭新的收音机放在一张擦得很干净的餐桌上,桌旁的椅子只有两把,让我想到这所房子的主人或许还没结婚。我小心翼翼地看着收音机旁的小闹钟,已经晚上十二点了。这个时间对我来说,真是一种恩赐。因为我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悄悄从这儿溜出去。我告诫自己,不可以从窗户出去,万一被隔壁的邻居看见,我有理也说不清了。我决定,装作受到了主人的邀请一样,从正门出去。离开后,我得叫辆马车,让它把我送去贝克街221B。然后,我就可以见到几天没见的福尔摩斯了——对他来说应该是几十年才对。也许是季节的原因,粉刷得毫无瑕疵的墙壁有些干燥。我摸索着向另一扇门走去,但愿它通向外面的世界。为了不吵醒这儿的主人,我非常小心地弓着腰慢慢地向外挪。前面是客厅,我死死地盯着最前方的那扇门,我知道,那一定就是这所房子的大门。摸住门把的一瞬间,我开始紧张起来。上帝保佑,主人千万别在这时出现。否则,我必定被送往警察局。我真是倒霉。打开门之后,才发现这儿并不是我期待的地方。这是间厨房,第四扇门就在角落,外面传来清晰的虫鸣声。我想,它没有理由不把我带到外面。希望这会儿邻居们都睡着了。如果一切顺利,我可以按照自己的计划行事。先是挺直腰板走出房子,关上门,再说句“您保重身体”一类的话。假如邻居听见这话,他们就会以为我是主人请来的客人;假如主人听见了,就会错误地理解成我在和邻居说话。这真是个两全其美的打算。突然间,我被什么东西给绊倒了。条件反射使我立刻腾出手去抓辅助我身体的玩意儿,糟糕的是,我的胳膊竟碰到了碗柜,把里面的碟子都抓了出来。摔倒在地的同时,盘子打碎了。这下我可惨了,我在心里默默地作着祈祷。更糟的是,我听见了飞快的脚步声,是从屋子里传来的。对方似乎听见了我的呼吸声。
“是谁?”那是个女人的声音,她的年龄应该在二十岁左右。她说话时一点都不觉得害怕,也许,是由这个时期不完善的法制熏陶出来的。
“是,是我。”我礼貌地回答。事实上我也只能这么说。
“你是谁?”天哪,她开了灯。
此刻出现的昏暗光线让我怀念时光隧道里的白光。它对我来说是那么地刺眼,那么地灼热。跟着,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张漂亮的脸蛋,红润而且有光泽。令我又惊又喜的是,这位身着白色睡衣,亭亭玉立的少女竟没有向我这儿看。我带着怀疑的眼神注视了她好一会儿,心底胡思乱想起来,她是不好意思吗?瞬间,她那木讷的神情产生了剧烈的变化。
“杀人啦!”她尖声怪叫道。我敢保证,只要这声音再高一个分贝,就能让我变成聋子。
“等等,等等!”我上前捂住她的嘴,她不停地在我怀中挣扎,我看着那张惊慌失措的憔容,轻声说道,“小姐,你在乱喊什么?我没拿你家的一分钱、一样东西,我怎么可能杀……”
当我的眼睛注视到地上的女性尸体时,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我有麻烦了。尸体的长相与女孩很相似,穿的睡衣也一模一样,这让我联想到她们可能是亲戚。那具尸体身上没有任何伤痕,我估计她是被毒死的。但她是不可能从地上爬起来,告诉那个女孩,自己不是我杀死的。我的心跳开始加快,呼吸频率也超常了。
“等一下!”我紧紧地搂住她,“这不是我干的。请相信我,不是我干的!”
她可不那么认为,仅过数秒钟,又哭又闹的她终于引来了周围的邻居。门被撞开了,飞出的门闩与我擦肩而过,撞在了墙上。接着,一个身着灰色睡衣的粗野汉子站在我面前,他先是转身让邻居们别进来。接着,他看见了女尸,惊叫道:“天哪!罗斯怎么了?”
他蹲在地上,用手指轻轻地感觉对方的脉搏,跟着他又站了起来,以一种不知所措的神色看着女孩。当他注意到我这张陌生脸孔时,突然怒吼道:“小子,这是你干的,对吧?你都干了什么?!”话音还没落,我的右脸已挨了他一记重拳。我向后退了一步,疼痛使我不得不推开怀中的女孩。
“先生,这不关我的事。相信我。”
大块头不这么想,他托着死者的妹妹:“没事的,海米利。回自己的房间去,把门锁起来。在警察没来之前,这小子就交给我了。”他说着,把锁芯已坏的门关上了。
这让我有股说不出的恐惧感,我知道,硬拼是不行的,我肯定打不过他。我能做的只有朝来的那条路跑。我期待着赶在他之前锁上一个房间的门,然后从窗户逃走,再然后我就得赶在所有人之前找到福尔摩斯。我确定,只有他和华生相信我是无辜的。可是,事实远非如此,那人一把抓住了我的脖子,我忍着疼痛拼命挣扎着跑进了有收音机的房间。我渐渐靠近沙发,想给他来个反背,把他扔在上面。可他太庞大了,两三次之后,他看出了名堂,狠狠朝我的腰部踹了一脚。我被他重重地压在身下时,听见了海米利的哭声。那高音比第一次对我发出的还要尖细,而且万分凄凉。我猜测,她姐姐死的时候也是这样叫的。我可以理解她失去亲人的痛苦,但谁来体谅一下我现在的痛苦呢?
“小子,在警察来之前,先让我教你如何教训与你作对的狱友。”他将我的手反拧了将近九十度。
我痛苦地喊出了声:“狗娘养的,我记着你!”
“你对我的侮辱只会换来更大的痛苦,懂吗?”大块头给了我一巴掌。
“你不能伤我,警察不会相信残废者也能杀人!”我那机敏的小聪明在这时派上了用场。大块头似乎觉得我说的有点道理,他松开我,然后迅速扯下窗帘把我紧紧地绑了起来。
“人不是我杀的!”我解释道,“听着,你知道我是谁吗?仔细想想,你原来见过我吗?”
“我不管你到底对罗斯做了什么,总之你的这些屁话留着给警察说吧!”他吃惊地望着冲进房间的另一个男人,“贝特,你怎么来了?”
“我决定今晚向罗斯求婚,今天是她的生日。”男人惊恐地对他说,“查克,我未婚妻还没死,是吗?”
那个叫查克的家伙紧紧地抱住了贝特,“冷静点儿。”瞬间,查克指向我,“问他吧!”他的这句话把我和那个多情的未婚夫都激怒了,贝特疯狂地向我扑来,嘴里还骂了很多下流的脏话。他像个婊子似的用指甲抓我的脸,我无法忍受这种侮辱,用被裹住的双腿轻松地将他踢开。要不是我现在的处境不妙,别说是揍贝特一顿,就是杀了他都轻而易举。
“滚吧!”我对倒在地上的贝特啐了一口。
在查克举起拳头向我冲来的时候,警察到了。他们阻止了查克和发了疯的贝特,然后把我松开。我“自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了查克一记直拳,他后退了几步,朝我投来仇视的眼神,我们被警察再次阻止。与此同时,那个叫贝特的家伙踉跄着从地上爬起,他紧紧地抱住了查克,嘴里哭丧着:“我该怎么办,查克?我该怎么办?”
那些饭桶警察听信了查克与贝特的几句荒唐的供词就把我拖出了门外。我没完没了地喊道:“人不是我杀的!不是!”接着,警察不分青红皂白地把我打晕了。
我憎恨这帮穿制服的混蛋,更憎恨查克。但归根到底,我最恨的还是这次倒霉的时光旅行以及那台废物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