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无法接收)……的时候,他在约翰·列侬的耳边不断地呢喃着:“我知道死亡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温斯顿·欧普奇博士
(接受WMQC电台访问时的回答)
粉红色的旧款庞蒂克灵车正以惊人的速度向着北方疾驰而去。
这里是新英格兰的一处乡村,此时正是枫叶转红的季节。布满金黄色糖枫树的丘陵上,到处是准备采集树液、制造糖浆的农民;农场里的人们则专心照料着预定要在“东北王国秋收节”上展出的漂亮的黑白相间的奶牛,以及体型虽然矮小却精悍强壮的摩根马。
粉红色的灵车一个劲儿地往前开着,仿佛对这充满秋意的风景毫不关心——这番奇妙的情景,若是被隐居于村落中的那些老嬉皮士瞧见了,非得一边挠着花白的头发,一边惊叹道:“难道我还没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嗑药后做的噩梦中清醒过来吗?”正因为这里是乡下,这辆灵车才会特别惹人注意——其实也并非如此。就连常坐地铁,已经看惯了墙上那些迷幻而怪异的涂鸦的纽约客,两三天前亲眼看见粉红色灵车从第五大道穿行而过的时候也都吓破了胆。
从刚才起,已经有好几辆附近农场的载货卡车和灵车擦身而过,或是被其超过。驾驶车辆的农夫们的反应大体一致,他们都先是惊讶,继而表现出愤慨的情绪——这种事情会发生,都是民主党的错(当然也有人抱怨共和党);最后,他们开始怀疑这会不会是某种新上市的饮品的广告车,或是某家快餐连锁店的宣传手段——反正是只有美国佬才会耍的花招。
之所以认为这是一种宣传手段,最直接的理由是车身上似乎印有一排灰色的文字。然而,当灵车稍稍减速,农夫们得以看清楚文字内容的时候,刚刚的推测就好似从货车货架上掉落的汽水瓶一样,摔了个粉碎。取而代之的是满腹的疑惑,像干草垛一样塞满了他们的脑袋。车身上印着的,既不是Dr. Pepper汽水品牌的字样,也并非麦当劳专属的黄色LOGO。随着车身的颠簸像在跳霹雳舞一般的文字,其内容是:
“性爱与死亡亲如兄弟”。
与大人们相反,亲眼看见这辆车子的孩童们则多了一些浪漫的幻想。他们纷纷停下手上正在雕刻南瓜灯的工作,想象着此刻坐在车里的该不会是为了今天——万圣节——特地从地狱苏醒过来的亡灵们吧。
事实上,灵车里的确坐着一对全身黑衣的男女,但并非什么亡灵。除此之外,还有一口古旧斑驳的棺材。
棺材里面并没有遗体。实际上,这口棺材是用来装前座两人的衣物、漫画书以及磁带的,相当于旅行箱。不过,由于棺材的内衬用的是上等的好材料,触感也不错,因此两人也打算彻夜狂欢之后在里面小睡片刻。
不仅棺材用途奇怪,前座上男女两人身上所穿的黑色衣服也算不上与灵车氛围相配的丧服。虽说都是黑色的衣服,但这个国家的人们还没开放到能把宽肩膀、下摆镶着铆钉的黑色皮衣当作丧服。即使两人看起来不像是恶魔,但他们的穿着和这部外观花哨显眼的灵车,还是在民风淳朴的新英格兰乡下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其中,像是偏执狂一样的男人正紧握方向盘。他的皮夹克里面还穿着一件破破烂烂、需要用别针别起来的T恤,下半身则是一条黑色皮裤。稍长的金色头发特地用伦敦的自来水清洗过,再抹上发胶,每根头发都笔直地朝天竖立。这种仿佛在向全世界挑衅的发型,难免让人想起东方神话里的雷神,只不过他的面孔与之十分不相称——有些东方人特色的细长眼睛,眼角处略微下垂,嘴角却上扬。正因为如此,象牙色皮肤的他不管再怎么生气,都好像在咧着嘴巴笑一样。
脸上挂着笑容的男人此时猛踩着脚下的油门,伴随着车子的晃动,耳垂上剃刀形状的耳坠好像有了生命一般,左右不停地摆动着。
坐在他旁边的女人,扮相也很有看头。厚厚的褐色刘海仿佛垂柳一般兀自摇晃着(她的父母看到她这副样子,想必也要叹息摇头吧),直直地垂到她的嘴角。两边的头发有几撮挑染成金黄色和土耳其蓝色。若是不化妆的话,她的脸蛋或许还称得上清秀,然而拜一大片仿佛蜘蛛巢穴的厚重眼影和眼线所赐,她看起来就像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故意走颓废路线的二流女演员一般。要说恶趣味的话,她的着装和身上的挂饰同样让人叹为观止——皮夹克里面穿的是从跳蚤市场买来的迷你裙,有些粗壮的双腿裹着娼妇最爱穿的黑色网袜,并且略具挑逗意味地交叉在一起。手腕上哐啷作响的是美国同性恋间最为流行的、套在那话儿上的铁制圆环;脖子上戴的也不是项链,而是镶有铆钉的红色漆皮项圈。
女人特别中意这个项圈,男人说看她这样戴着,就好像“被有钱贵妇囚禁起来的、欲求不满的小狗”。不过,事实上,女人的容貌更像猫——圆脸、小鼻子,以及和男人一样有些上挑的嘴角。因此,她的表情看上去总像带有一丝戏谑。
女人从袋子里拿出刚从商店买来的棒棒糖,伸出舌头舔了舔,然后转头问男人道:“呃,格林,你在想些什么呢?”
男人隔了几秒才不太情愿、一脸不耐烦地回答道:“我在想,如果我死掉的话,会怎样?”
女人那小巧的鼻子仿佛拥有生命的独立个体一般皱了起来。
“哼,少来!你一天到晚都在考虑这些阴暗的事情,可是配上你那张像是在笑的脸蛋,就没法故作深沉了吧!本姑娘柴郡可不是吓大的!”
当然,“格林”只是男子的绰号,他的本名是“弗朗西斯·巴里科恩”这个气派的名字,但伦敦的狐朋狗友都称呼他为格林。人在刚刚死亡的时候,面部会因死后僵直而抽搐,不过待上一两日之后,肌肉就会开始放松,死人的表情会变得好像在笑——某位作家就把这种现象称作“象牙色的笑容”。正因为这个拥有东方血统、肤色是象牙白的怪小伙儿总是一脸嘲笑地把“如果我死掉会怎样”这句话挂在嘴边,那群狐朋狗友才会称呼他“格林”。
被柴郡嘲笑了长相,格林发起火来。
“你不也一样?就因为你长得像一脸冷笑的柴郡猫,才会有这个绰号吧!”
柴郡学着猫,姿态高傲地将头扭过去,看向窗外。看着她的侧脸,格林想起了两人初次见面时的情景。虽然不清楚她的绰号是谁给取的,取这个绰号的理由又是什么,不过他们邂逅的过程,就像是《爱丽丝梦游仙境》里所描写的柴郡猫登场时的场面。
那时格林正借住在某个墓园,并帮忙做一些杂务。当天,他正坐在坚固的大理石墓碑上,聚精会神地读着米尔·巴哈杜尔·阿里所著的《接近穆塔希姆》。不知为何,突然有褐色的水滴滴落在书页上。眼见着一滴、两滴,被水浸湿的地方越来越大。格林被吓了一跳,立刻抬头往上看去,褐色的液体竟如雨滴般倾泻而下。
“是谁在恶作剧?!”
墓碑上方是一棵茂盛的糖枫树,液体正是从树叶的缝隙间滴落的。刚开始,格林抗议的声音只换来树上传来的一阵轻笑。紧接着,树枝剧烈地摇晃起来,两条裹着黑色丝袜的腿突然出现在他眼前。最后,像柴郡猫一般带着嘲笑表情的女孩探出头来。
“你是谁?在那里做什么?”
坐在树枝上的女孩不停地晃动着双腿,依旧嘻嘻地笑着。她将手中的健怡可乐空罐扔向格林,对他说道:“本姑娘名叫柴郡!”“你不觉得这么做很没礼貌吗?”
“一点也不!对了,你有外婆吗?”
话题突然转移,格林有些疑惑。
“有……不,是曾经有。她如今已经去世了……”“老人家是多少岁的时候去世的?”
“好像是六十八岁的时候。”
“那你……爱你的外婆吗?”
“咦?”
“我是在问你,你爱不爱你的外婆!”
“嗯,哦哦,当然爱了!”
柴郡听了他的回答以后,先是用力地深吸了一口气,接着怒吼道:“那就马上给我从墓碑上下来!那座墓碑,在你外婆出生很久以前就已经在那里了!”
虽然那座墓碑事实上并没有她说的那么古老,不过格林还是立刻站起身来,而且生性固执的他竟然二话没说地道歉了。也就是自那时起,两人成了意气相投的朋友。之后更是像不愿分离的双胞胎一样,成为搭档。
总而言之,他们两人称得上朋克族的亚当和夏娃。那些将退休金小心翼翼地收到柜子里的顽固老头儿,以及身体和精神都十分脆弱的高中教师,绝不会想跟他们搭乘同一部电梯。只可惜,就算如此标新立异,他们也没有彻底失去良知,做坏事也只是半吊子。
正如两人第一次相见时所描述的那样,格林和柴郡都在经营着大片墓园的巴里科恩家族中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微笑墓园是格林的爷爷,史迈利·巴里科恩建造的。墓园位于新英格兰一处名为“墓碑村”的村落中,由史迈利带领家族成员共同经营。只可惜,如今史迈利卧病在床,长男约翰承担起经营重任。
约翰已经快五十岁了,却依旧单身,直到最近他才把曾经是女演员的情妇接到家中,而柴郡是女演员和前夫所生的孩子。柴郡本名叫莎嘉·西姆卡斯。明明生于法国,却以挪威的森林来命名,多半是因为她那个行踪不明的父亲是北欧人的缘故。
单调的一一三号公路对格林来说早已毫无吸引力,他一边开着车,一边回想自己来到这片墓园的前前后后。
大约三个月前,正在波士顿忙着提交大学申请的格林收到了一封信,寄信人是巴里科恩家族的律师。信中提到,一家之主史迈利的身体每况愈下,因此他立下遗嘱,分配了一部分财产给格林。为此,律师希望他能够亲自来一趟。
格林读完这封信后惊讶万分。为什么这么说呢,是因为他自打出生以来,别说史迈利爷爷了,巴里科恩家族的亲戚他连一个都没见过。格林的生父史蒂芬是巴里科恩家族的小儿子,不过自从年轻时与父亲史迈利大吵一架后,他便离家出走了。
离开巴里科恩家族以后,史蒂芬加入了海军,以军需官的身份去了日本。在东京,他与曾从事过翻译工作的女子结了婚,生下了格林。因此格林拥有一半日本血统,甚至有个叫“京人”的中间名。母亲给他取这个名字,就是要他不要忘记自己是在东京出生的。
自打离开巴里科恩家族后,史蒂芬就与家族里的所有亲人彻底断了联络。格林在小时候也曾纳闷,为何父亲很少提及自己的父母兄弟,却没有勇气问父亲。而且母亲说过:“总有一天,你的父亲会主动告诉我们的。”
然而,母亲的这番话终究没能成真。格林十三岁那年冬天的某个寒冷的夜晚,参加完家庭派对驾车回家的父母,被无证驾驶的青少年开的快车正面撞上,当场成了车下亡魂。
在格林的记忆里,当天发生的事情就好像电影中的一幕,由于过度悲伤,他的心麻木了。周围的大人们都在忙着处理殡葬事宜,他却没有一丝真实感。这一切就好像一场未经他许可就擅自推进剧情的荒唐电影,父母双亡的记忆像是电影里的定格画面,在格林年幼的心中永远地按下了暂停键。没有机会跟当场死亡的双亲作最后的告别,只留下一张没有声音也没有文字的照片——身穿晚礼服的父亲,粗壮有力的脖子上系着灰色的领结,母亲纤细优雅的手臂上戴着白色丝质手套,染上鲜红色血迹的这些物品在雪夜里显得格外美丽——只有这不合时宜的想象,宛如一张老照片,一直残存在他的记忆中。
从那以后,格林被外婆收养,祖孙两人相依为命地度过了很长一段时光。然而格林高中毕业前,外婆病倒了,没过多久就与世长辞。对那时的格林来说,这又像是另一场电影——赶到医院的他被忙着抢救病人的医生和护士粗暴地推开,连跟外婆说句话的机会都没有。等到外婆终于看向格林,勉强张开嘴巴想要说些什么时,他还来不及凑上去听,医生就用氧气罩将她的嘴巴堵住了。一切就都结束了。再一次,格林没能从挚爱的亲人口中听到他们的遗言。
从此之后格林就变得有些奇怪。在变声期到来之前父母双亡,成年之前又失去了唯一的监护人。在这个孤苦伶仃的少年的心中,“死亡”这个词取代了亲人们的爱,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不管是否接受,已然失去亲人的格林不得不开始思考“人类为何会死亡”这件事。父母、外婆,他们都在死前连一个字都没说就离他而去。格林发疯似的翻阅古今中外的书籍,想要探求死亡的秘密。他认为,用这种方法或许可以了解其中毫无常理的人生秘密,从而让他接受亲人的死亡。
结果,他还是一无所知。“死亡”对于尚且年幼的他来说是老练的恶魔,一面嘲笑着他的无知,一面从他的指间溜走。
于是,格林从高中退学,将外婆留下的一点点遗产变卖后,远渡重洋来到了英国,从此他的生活变得荒唐而放纵。为了消除独自面对死亡的不安,他加入了朋克族,和伦敦的不良少年一起玩吉他、朝马路上吐口水、摄入危险药物。然而过了一阵子之后,他发现自己依旧无法对死亡视而不见。所谓的朋克族,就是一群让自己的内心世界和外在现实世界发生激烈碰撞,再趁机从产生的裂口来窥探“死亡奥秘”的一群人。说到底,他们也不过是一群行走在通往死亡道路上的“活死人”(living dead)罢了。与他们在一起,也并不能让人忘记死亡这件事。格林的心思进而从成天只会叫喊着“没有未来”的颓废朋克上转移开,他不再逃避死亡,而是重新思考起死亡的意义,并重新拿起书本寻找答案。然而,朋克喜爱读书——这个滑稽的行为使他受到同伴的排挤并被敬而远之也是早晚的事。最后,连最差劲的同伴都开始嫌弃他,格林再次成为孤身一人,独自面对心中的“死亡”,只留下怪异的朋克装扮和嗑药的恶习。
在伦敦醉生梦死的日子里,格林突然萌生出去美国念书的念头。他看中了位于波士顿的殡葬科学大学,那里有为将来志愿从事殡葬事业的人所开设的课程。美国的殡葬业拥有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特殊发展历史,在火葬场工作比普通医生的社会地位还高,因此开了几所相关的大学。格林打算在大学里学习遗体防腐。所谓遗体防腐,指的是尸体的防腐处理和为死人化妆的技术,在美国,想要拿到相关执照并非易事。
这是一种饮鸩止渴的方法。为了解开盘旋在心中的对死亡的疑惑,格林抛下书本,决心面对真正的死亡。就在某个夏天的傍晚,即将燃尽的夕阳消失在泰晤士河岸线时,格林从伦敦出发了。
经过好一番心理斗争才来到波士顿的格林,却恰好在此时接到了巴里科恩家族的来信。之后他才得知,年迈的史迈利爷爷一直在寻找他这个遗落在外的孙子,着实花了不少心思、时间和金钱。
阅毕信件,格林一方面因为收到来自陌生亲人的召唤而感到困惑,另一方面又觉得这一切都是冥冥之中的天意。他回忆起小时候曾听父亲说过,巴里科恩家族在新英格兰乡下经营着墓园。虽然当他决定去读殡葬大学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其实是巴里科恩家族的人。或许因为身体里流淌着巴里科恩家族的血,才让他做出这样的选择吧。想到这里,格林的内心总会陷入微妙的纠结中。
经过了一个晚上的深思熟虑后,格林终于决定前往巴里科恩家族所在的新英格兰乡下——墓碑村。念大学的计划或许会因此泡汤,不过,若能在巴里科恩家族经营的墓园里工作,对于想要探究死亡之学问的他来说,也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
只不过,巴里科恩家族的成员未必会对格林的到来表示欢迎。虽然年迈的史迈利爷爷愿意接纳认可他,但其他亲戚都把他这个朋克小子当成可疑的外来者,始终提防着他。
柴郡与格林处于同样尴尬的境地。正如先前所说的那样,柴郡的母亲现在是格林的大伯父约翰的情妇,并怀了他的孩子,所以根本没心思去管柴郡这个“拖油瓶”。不过,就算不是出于相似的命运,这两个在新英格兰乡下同属“异类”的年轻人,最终也会因为气味相投而走到一起吧。
史迈利爷爷后来总算是撑过了病痛的折磨,而格林也就住进了巴里科恩家宅邸,并在墓园里帮忙。
就这样过去了几个月,对单调的墓园工作感到厌烦的柴郡突然宣布要去巴黎游玩。她随心所欲地玩了大概一个月,之后回到纽约,并联络了格林,要他来纽约和她会合。格林也难得想要换换心情,便去了许久未造访的纽约,与柴郡尽情狂欢了数日。两人现在所乘坐的粉红色灵车就是在纽约购入的“特产”,此刻,他们正在返回巴里科恩家宅邸的路上。
粉红色灵车在一片典型的新英格兰风景中呼啸而过,沿途可见布满新教风格建筑的村落,以及坐落在远方山谷中的大理石开采场。格林看着已经看惯的风景,脑海中却思考着跟生活毫不相关的事情。
死亡……然后复活。
这便是此刻盘踞在格林脑海中的念头。
从英国远渡重洋来到新英格兰这片土地,并建立起最初的殖民社会的清教徒们,自称是《圣经》故事中朝圣者亚伯拉罕的后裔,是一群坚信末日审判说的人。他们梦想着在这里建立一个千年王国,坚信人类历史结束的那天末日审判终将降临。但那之后,打造千年王国的美梦逐渐演变为美国的建国神话,支持并推动着这个庞大的国家,成为其内在的精神力量。历任美国总统在发表就职演讲的时候也都受到了那位朝圣者的远大梦想的启发吧。
严格来说,美国也算是个宗教国家,格林心里这么想着。不仅是政治家,就连摇滚明星也都歌颂着“美国梦”,与其说它是凡人欲望的集中体现,倒不如说是这片被开垦的土地,自古以来灌输给前来此处的开拓者们的一种“灵魂”上的感召。
此刻,我就要投入美国“灵魂”的发源地,新英格兰的怀抱中。
想到这里,格林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不安。的确,在物质层面,繁荣的美国已经实现了千年王国的梦想;但相对的,这个强大的国家也在不断衰败。萎靡的经济状况、未知病毒引发的传染病、大麻泛滥、环境污染……正如万物总有灭亡时,这个国家也蒙上了死亡的阴影。
突然间,格林又想起美国人的先祖所深信的一件事。
世界末日降临的时候,所有死者都会复活,与生者一同接受上帝的审判……
自己不是虔诚的天主教徒,怎么会有如此迷信的想法?八成是被新英格兰这片古老的土地所孕育出来的不可思议的灵气给害的,格林心想。然而再过几个小时,他将意识到“死亡”是更加现实的事物——在他身边发生的“死亡事件”让他不得不开始这么想。
格林的史迈利爷爷,显然快要离世了。
另外,美国各地频频出现死者复活的诡异事件。
格林刚才还在想自己的死,现在又开始认真考虑起史迈利爷爷的死来了。
他是否已经去世了呢?他死后会不会也在此地苏醒过来呢?
恰在此时,收音机里传出约翰·列侬低沉的歌声。歌词的内容是关于一个知道死亡真相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