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卧室门前我一直在想着老爷,我回不过神来。眼前的一切处处闪耀着富贵光芒,大老爷却是那么一副模样,好像干净的草坪上养着一只猪。回卧室的路上小金宝就把老爷的两只戒指要走了,我总觉得老爷的戒指上有他的口水,弥漫出一股子恶臭。我小心地站在门前,心里想着老爷,眼里却睏盹了。站了一会儿,平静无事,我悄悄走进了隔壁的小屋,坐在小凳子上打瞌睡。我不知道自己睡着了没有,我的腿突然被人踢了一脚,睁开眼,顺着腿看上去,却是小金宝。她换了一件裙子,脸上堆满了无聊,是想找人说话的样子。但她不是和我说话,她开始折腾我,好多年之后我才回过神来,她折腾我,骨子里头她恨一个人。
“你在这儿干吗?”小金宝歪了头说,“梦见什么了?”
我慌忙起来,说:“小姐。”低下头,两只眼看着自己的脚尖,耳朵仔细听她的动静。
“给我倒杯水。”她说。
我从暖水壶里给她倒了一杯开水,小心递过去。
“我嫌烫,我要喝凉水。”
我仔细打量了四周,这间布满精致玩意的屋里没有水缸。我小声说:“这里没有凉水。”
小金宝对我笑了笑,只是不吱声。我看得出她想做一件什么事,但我猜不出。小金宝把我推到墙边,让我蹲下去,一只手叉了腰说,“这里没有凉水。”小金宝很突然地把手伸到我的头顶,拧一样东西,我在后来的日子里才知道,那就是自来水笼头。笼头里的自来水从我的头顶喷涌而下,自来水真凉,我吓了一跳,趴在了地上,小金宝关了水笼头,客客气气地问:“这里有没有凉水?乡巴佬?”
“有。”
小金宝昂起头,说:“给我倒杯水来!”她走进了卧室,身后响起了很响的关门声。她好像生了很大的气。
我简单擦了擦,端起一只托盘,里头放上一只青花瓷盖碗,向老爷卧室走去。
我小心地伸出脚,轻轻推开了厚重的木门,我刚推了一条缝,就看见小金宝正跪在枕头上捂着电话机小声说些什么,她的神情如夏夜的闪电,紧张而又神秘。她扣下电话之后才看清是我,显得惊魂未定。“你怎么不敲门?滚出去,乡巴佬!重进来!”
我退了出来,呆站了好半天,腾出一只手,敲了两下。
里头没有声音。
我又敲了一回,里头慢悠悠地问:“谁呀?”
我说:“我。”
“‘我’是谁?”
“臭蛋!”
里头说:“重敲,说乡巴佬臭蛋!”
我只得又敲,里头说:“是谁?”
我愣了愣,说:“乡巴佬臭蛋!”
“要说得有名有姓!重敲!”
我站着,泪水开始在眼眶里打转。只得又敲。
里头也不耐烦了,草草率率地说:“谁?”
“乡巴佬唐臭蛋!”
里头静了片刻,传出了纺织品的磨擦声。小金宝没好气地说:“进来。”
我不敢抬头,我就那样耷拉了脑袋在地毯上小心前移,我听见“咣”的一下,手里的东西就全打翻在地上了。我撞上了一面墙镜。我怎么也料不到这面墙原来是一面镜子。我一抬头看见了小金宝的脸在镜子深处拉出了不规则的巨大裂口。小金宝的表情被破碎的裂口弄得复杂错综,位置游移了,出现了上下分离脱节的局面。我不敢回头,就那样呆站着和破碎的小金宝对视。我听见小金宝在身后说:“乡巴佬,别只当我在你眼前,你的身前身后都是我。”我觉得身前身后都让小金宝给夹紧了,进不得又退不得。
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我们谁也没有说话。
“是我,小姐。”我听出了二管家的声音。二管家说:“小姐,老爷说今晚不回来了,要陪余胖子打牌,您是在这儿等还是先回去?”
小金宝没有说话。小金宝理了几下衣服把化妆箱递到我的手上。小金宝拉开门,她刚拉开门二管家立即就看到了地上的碎玻璃。二管家望着我,双目如电。
“送我回去,”小金宝气咻咻地说:“别当我两条腿夹不住!”
汽车行驶在夜上海。大街上的霓虹灯依旧花花绿绿。行人稀少了,灯光的喧闹里头有一种说不出的寥落与冷酷。小金宝斜在座椅上一言不发,奔驰而过的灯光映在她的脸上,闪耀出怪异的色彩。我只看见她的半张脸。她的脸在一束短暂的绿光照射下像一尊女鬼。我恨这个女人。来到上海的第一天我就痛恨这个无常的疯婆子!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作贱我。直到小金宝死后我才弄明白,她作贱我是有道理的。她恨老爷,她恨姓唐的人。她认定了我是唐家的老家人。她作贱我,这也是命。是命就逃不脱。
二管家凑上脑袋讨好地说:“小姐,我一定好生管教……”
小金宝厌烦地捋了捋头发,斜了车窗一眼,冷冷地说:“我都夹住了,你怎么就夹不住!”
进了卧室二管家就把我摁在了床上。他有点气急败坏,他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叭”地一下打着了。他把打火机伸到我的眼前,火苗在我的鼻尖上来回晃动。我的鼻尖感受得到火苗的灼热温度。透过火光我看见他的目光里有一种凶恶在来回奔跳,他关上打火机,一把拍在我的床上,厉声对我说:“今天就给我学会!要不我就点你的指头!”
我拿起打火机,打了两下,睡着了。
小金宝从楼上下来时是半夜。楼梯的灯光很淡,只有个大概。小金宝裹了一身黑,只露出一双眼睛,蹑手蹑脚拾级而下,像个幽灵在夜间飘荡。她站在大厅里,四处静听了片刻,朝马脸女佣的卧房走去。她侧着耳朵听了听屋内,轻轻掏出钥匙,将马脸女佣的房门反锁上了。她的动作生动连贯,是老把式了。而后她踮脚走到我的门前,同样反锁上我的房间。
小金宝走到后院,后院是一块大草坪。楼上的灯光斜映在草地上,白色座椅和那只秋千在夜里静然无声。小金宝黑色老鼠那样蹿过草地,打开了后门,轻轻虚掩上。门外的街上空无一人,只在很远的地方有一盏路灯。
深夜万籁俱寂,只留下时间的读秒声。小金宝趿了一双拖鞋又坐在了梳妆台前。她认真看完自己,拉开了抽屉。小金宝在这个万籁俱寂的深夜时分开始了浓妆艳抹。她施胭脂勾眼影装假睫毛,用最鲜的唇膏把两片嘴唇抹得又大又厚又亮又艳。她挑了一件黑色短裙,半张胸脯和两只胳膊全撂在了外头。黑色短裙与她的皮肤形成强烈色差。小金宝拧开指甲油瓶,小心地染指甲,而后抬起脚,把十只脚趾涂抹得鲜红透亮。小金宝在镜子前面伸出手臂,对指甲端详了好大一会儿,再收回胳膊,温和地抚弄自己的脖子。小金宝抚弄自己的脖子时房里的灯光显得幽冥斑驳。小金宝的肤色在镜子深处透出一种淫荡透顶的纯净。
英格纳女式手表放在一支眉笔旁边。秒针前端的红色针尖向夜的深处梦游。
小金宝静坐着不动。某一个神秘时刻在她的期待中悄然降临。门动了一下,有人推了门小心进来。进门的是屏住呼吸的宋约翰。
宋约翰穿了一身黑西服,手里提着一双皮鞋。门半开半掩,如小金宝半张的嘴巴散发出一种骄躁渴望。宋约翰一进门习惯地看一眼小金宝的床。床上又干净又平整,看不出纺织品的半点折皱。这是一个性感的纺织平面,它使色胆包天立即成为男人的一次勇敢举动。
宋约翰掩上门,站到小金宝的身后一同看镜子。小金宝听见身后一前一后两声皮鞋坠地声。他们的目光在玻璃镜面里玩火,泄露了胸中的摇荡心旌。他们心潮起伏,四条目光如绵软的舌尖交织在一处,困厄鲜活地扭动,灿烂凶猛地推波助澜。寂静中只有他们的心跳声在午夜狂奔。宋约翰拉掉电灯,小金宝却又打开了。小金宝在宋约翰的面前转了一圈。宋约翰点点头,显得非常满意。小金宝把开关绳头塞到宋约翰的嘴里去,让他咬住,自己的两片嘴唇就那么翘在那儿,慢慢分开了,宋约翰的嘴唇一点一点就了过去,小金宝闻到了他身上的香皂气味和口腔里头牙膏的爽朗气息。这是她最痴迷的气味,这是教养和体面的气味,与唐老大不洗脚、不刷牙而带来的一股恶臭形成了强烈反差。宋约翰的脑袋缓缓靠近了,开关“啪”地一声,关了。屋子里只剩下床头台灯的那点绿光,他们在地毯上搅在了一起,舌尖寻找舌尖,粗急的喘息在彼此的耳边被过分的寂静弄得如雷灌耳。
宋约翰说:“快,快。”
“你轻点,”小金宝压低了声音痛苦地说:“你轻点,你轻一点。”
宋约翰久旱逢甘露,身不由己了。他不肯“轻点”。他的手插进黑裙子的深处,他抓下小金宝的内衣,捏在掌心。宋约翰把小金宝的内衣扔到床头柜上的一面镜子。他压在小金宝的身上,几乎没有铺垫与过渡,直接进入了苟且主题。小金宝没能拦住他,忍住最初的那阵疼痛,她咬了牙轻声骂道:“狗日的,狗日的……”
他们在地毯上完成了第一回合。宋约翰没来得及料理自己就把x金宝抱到了床上。小金宝娇喘微微,斜了眼说:“四十如虎!”她的额头上沁出细密的小汗芽。小金宝伸直了左腿,她的小腿吃力缓慢地向床头柜伸去,脚的趾头张了开来,一点一点移那张镜子。她用大拇趾压住镜柜,把镜面掉了个个。镜子的背面是唐老爷的一幅肖像,老爷头戴毡帽,身上穿了中式夹袄,夹袄的面料很考究,但脱不了一股子土气。小金宝用脚趾头努力调整好老爷的角度,唐老爷终于躺在玻璃后头和他们悄然对视了。他们相看一眼,无声地微笑了。他们赤裸着身子依偎在一处,透过幽黯灯光以胜利者的微笑迎承老爷的冷峻面庞与目光。他们拥在一处,无声亲吻,目光一直斜着,就那么逗弄上海滩虎头帮的掌门老大。
“他不高兴了。”宋约翰说。
“他干吗不高兴,”小金宝说:“这刻儿他正在余胖子那儿赢钱呢——余胖子那里怎么了?”
“他手下的老五让人做了。”
“谁?”
“我。”
“我就知道是你。又是人家骂到你的疼处,你掏了家伙吧?”
“是他自己不想活。”
“你也太鸡肚肠子了,——老东西这点倒是比你大气。”
“这倒也是,你让他戴了绿帽子,他戴得还真有点样子。”
“你听我说,——你真是该大气一点,想做老爷就得有点老爷的样。”
宋约翰笑着说:“谁想做老爷?我连你都挡不住,怎么也不是老爷的料。”
小金宝听着宋约翰说话,两道目光里头又粘了,她的指头在宋约翰的背脊上惹事。她把鼻尖伸到宋约翰的腋下,悄悄说:“我就喜欢你这里的气味——像个小鸟窝。”宋约翰说:“他呢,他像什么?”小金宝猛地伸出头,不高兴地说:“再别说他,他那里养的全是猪!”
宋约翰是个人物。这个我吃得准。几十年来我一直在琢磨这个西装楚楚的人,越是上了岁数我越是佩服他。他跟在唐老爷身后,那么多年只做了一件事,让全上海滩都知道了虎头帮姓宋的长了一身的鸡肚肠子。这才叫量。这才叫功夫。谁也没能料到他做掉余胖子的老五是他挑起唐老爷与余胖子之争的关键一招。老爷都没能料到,老爷带了一身仗义只是忙着给他擦屁股。好汉就这样,身上最响亮的部分最终总要卖掉他!宋约翰就是让唐老爷出了这个丑,让唐老爷自己把自己送上了绝路。宋约翰真是不容易。什么叫量小非君子?真正鸡肚肠子的人总喜欢雅人大量的做派,举手投足里头处处是仙风道骨。小人文过,英雄本色,敢作贱自己的,才是英雄中的英雄。宋约翰是个人物。他后来输给唐老爷还是输在胆气上。狠上头比掌门人略差一些劲道。脑瓜子好、想在暗地里头弄出一些想法的都有这个毛病。盘算过来盘算过去,眼看事要成了,自己的手又先软下去了。这一软就要了自己的命。这样的人都是太监的命,坐上龙椅要喊腰疼的。在上海滩,什么都可以没有,千万不能没胆子。俗话怎么说的?胆大日虎×,话是粗了点,意思全在里头。扎了针就见着血。
宋约翰死后好几年我才知道,宋约翰做掉老五的那一枪,是他取代唐老爷的重要一步。在此之前,宋约翰多次暗示唐老爷,余胖子在煤球工业上早就蠢蠢欲动了。这是唐老爷不能接受的事。唐老爷对“工业”没兴趣,但兴趣是一回事,让姓余的胖子抢了先又是另一回事。唐老爷的煤球公司要是上马,虎头帮的重要资金必然流到“工业”上去,这差不多等于说虎头帮把自己的大权拱手送给宋约翰了——他们懂得什么工业?退一步说,唐老爷的资金要是不动,他和余胖子必然摽,双方的对峙只能越来越紧张——实力相当的人永远只能是敌人。其实余胖子从来没有动过煤球的念头,他从宋约翰那里得到的允诺只是“事成之后”的地盘。但宋约翰不会担心唐老爷把这话挑明了说,掌门人只会在暗地里较劲,谁也不肯把话先挑明了——谁也丢不起那个人。唐老爷的手里永远只有一种假定的事实,而宋约翰手里占有的却是这种事实的解释权。只要解释是合理的,假定的事实将永远是事实,余胖子和唐老爷之间将永远不得太平。
宋约翰把余胖子卷进来是他的一着高招。宋约翰要做的事其实很简单。但简单的事反而不容易做成,做成的唯一途径是使它复杂化,余胖子一出场事情真的就不同一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