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加尔的过去(0点加更一章)

当李维的视线在那团深绿色光团上停留,视野中光团迅速扩大。

场景霎时切换。

李维的眼中重新有了色彩。

“你在干什么,不要乱动桌上的蛋糕,那是留给你弟弟吃的!”

李维发现自己的视野变得很低,仅仅能够面前看到一米二左右的桌面。

一个尖锐又粗哑的女声从不远处的厨房中传来。

很快,随着啪嗒啪嗒拖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女人来到了李维的面前。

李维缓缓抬起了头,看到了女人的下巴。

她穿着粗棉布制成的长裙,身上系着一条略显油腻的围裙。

啪——

一个巴掌狠狠地落在了李维的左脸上,火辣辣的痛感瞬间从脸颊上传来。

李维感觉自己的左半边脸应该已经肿了。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女人就一把抓起了他的右手,强行掰开了他的手掌,将一小块蛋糕从他的手心里夺走。

“蠢货,你就这么嘴馋,不知道今天是你弟弟的生日吗?现在就给我滚去外面,晚上不准进屋睡觉!”

女人说着一把提起了李维的领子。

李维瞬间双腿悬空,不停扑腾着。

他听到自己嘴里发出尖叫,不断挣扎哭闹,嘴里喊着妈妈,但女人依旧毫不犹豫地把他从屋子里丢了出去。

砰——

房门在他身后用力关上了。

一出来,李维才感觉到一股深秋的寒风袭面而来。

他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服,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薄的长衫,一条不那么合身的裤子。

脚上是一双破了脚趾洞的袜子,没有穿鞋。

就在这时,他听到远处传来了笑声。

那是一个四五岁的男孩,正被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抱起来,举过头顶。

“哈哈哈哈,爸爸,快点放我下来,哈哈哈哈。”

“好,今天是小格纳的生日,所以小格纳可以拥有一个愿望。”

“什么愿望都可以吗?”

“只要爸爸能够满足你的,你都可以提。”

“那……那我想要玩具飞车。”

“好,爸爸攒钱买给你!”

“哦,爸爸最好啦,哈哈哈哈……”

李维发现自己开始奔跑,跑进了一个树丛,蹲了下来。

他的眼睛透过草叶,定定看向不远处那一对幸福的父子。

“好了,爸爸还有一些事情要忙,你现在这里玩一会儿,等到了晚饭时间,再进来吃饭。”

男孩乖巧地点了点头,目送着父亲远去。

当男人离开之后,李维站了起来。

他看到自己正在向那个名叫格纳的小男孩走去。

“加尔。”

“你什么时候才能告诉他们真相?”李维听到自己说。

“加尔,你在说什么?”男孩格纳的脸上露出了迷惘的表情。

“那件事情根本就不是我做的,是你!就是你!”

李维感觉自己的声音变得有些歇斯底里,但又刻意压抑着音量,避免引起屋子里两人的注意。

而就在李维说出这句话的同时,格纳的脸上褪去了迷惘,露出了一个恶魔般的笑容:

“是你杀死了桑尼(狗的名字),是你用石头砸了妈妈的头,是你把布鲁斯奶奶从轮椅上推倒。

这些事情,都是你干的。

加尔,承认吧,爸爸妈妈不可能再喜欢你了,他们讨厌你这个孩子,恨不得你马上去死。

那你,为什么不去死呢?”

“你……你这个恶魔……”李维开始后退,他的内心感觉到了一阵恐惧。

而他的反应,似乎取悦了面前的格纳。

男孩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这个笑容就像他刚才和父亲一起玩耍时的笑容一样,看起来是如此的天真无邪。

他向着李维走来,一步一步。

不知不觉间,李维的一只脚已经踩进了湖里

他看见男孩向他伸出了双手,做出“推”的动作。

危机的警报在心中乍响。

李维一下子失去了平衡,向后倒去。

男孩格纳的脸上露出了胜利的笑容。

然而,这个笑容在一秒钟之后变成了惊恐。

因为,他的手腕被人抓住了。

扑通——

扑通——

连续两声落水声。

场景飞速掠过,李维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岸上,浑身湿透。

他正默默地看着前方的湖面,湖面上浮出气泡。

但那些气泡很快消失了,湖面再度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很快,李维发现自己长大了。

在这期间,他经历了父母离异,他被判给了母亲,但光靠母亲在餐厅打工挣的钱不够养活两个人。

后来,母亲开始接触毒品,开始将各种各样的男人领进家里。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坐在门口的台阶上,静静地看着远处平静的湖面。

但很快,一天夜里,母亲死了。

那个她带回来的男人偷走了属于母亲的钱,连夜逃走。

在她死后,李维又被社区丢给了父亲,但父亲这个时候已经失业破产,没有住的地方,他只能跟着父亲到处找地方睡觉。

有的时候睡在桥洞里,有的时候睡在公园的长凳上,有的时候是去那些24小时营业的连锁餐厅门口挤一挤……

他就这么混着到了十四岁。

那年的冬天很冷,父亲没有多余的衣服,只能用捡来的纸板围成一个小窝。

他的运气很好,挺过来了,也许是因为年轻。

但父亲却在那天晚上冻死了。

这其实是有征兆的。

他记得,几天前父亲就开始咳嗽了,那天晚上咳嗽得尤其厉害。

只是,他太冷,又太困了。

……

为了活下去,他学会了和路上的野狗抢垃圾桶里别人吃剩的食物,学会了抢其他乞丐的钱和面包,学会了偷东西,学会了挨打的时候要把头护好,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

就这么,他慢慢长大,遇见了一个女孩。

那个女孩很美,有着蓝色的头发,明亮的眼睛,说话的声音很好听。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女孩给他一块面包。

“拿去吃吧,慢点吃。”

他听到女孩温柔地对自己说。

那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但从那之后,女孩仿佛消失了一样,再也没有出现过。

而在那之后,他开始试图振作,尝试着去餐厅打零工,尝试着去汽车修理厂当学徒。

他一直希望能够以全新的自己面对那个女孩,但女孩依旧没有出现。

终于,他厌烦了这样的生活,开始回归他的本性。

不再每天早起打理自己,不再赶着打工挣钱,不再期待将来会在某个街头遇见那个曾经令他心动的姑娘。

他捡起了自己的偷盗手艺,因为他发现这样来钱比辛苦打工容易多了。

一开始,他通过入室盗窃,顺利赚到了一些钱,这些钱够他挥霍上好一阵子。

但后来,他被人骗去投资,积蓄一下子见底,骗他投资的人也跑了。

他只能重操旧业。

但这一次,房子的主人是一个退役老兵,老兵差点就把他一枪崩了。

后来,他侥幸活了下来,但也因为入室盗窃进了监狱服刑。

等他再出来的时候,已经29岁。

身无分文的他,在街头偷了几个有钱女人的钱包,拿到了一点钱。

拿着这些钱,他去了12环租了一间房子。

最大的花销是在电脑上,虽然只是一台二手的老式电脑。

这还是他在监狱的时候,从同屋的狱友那里听说的新奇玩意。

他从小就很聪明,就算是对电脑这种从未见过的新奇玩意,凭借自己摸索,和从垃圾处理厂淘来的基本计算机读物,他依旧很快掌握了电脑的用法。

渐渐地,他开始沉迷。

这天晚上,他和往常一样打开直播平台,准备看看自己关注的几个主播又学会几首新歌。

就在这时,一个身影映入了他的眼帘。

那是一个蓝色长发的美丽少女,眼睛很亮,说话的声音很好听。

他看到了介绍里少女的名字。

她叫爱葛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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