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府在洛城是有头有脸的门第,即便林不彧身处分家,但地位同样尊贵。
且行凶人的意图指向性太过明显,金银财宝分文不取,显然是为了报复,再加上林不彧本人是一位浪荡公子,平日里话锋犀利,行事乖张,不知道在无形中树里了多少敌人。
这下林不彧怕了,连哭带喊地让随从轮流背着自己狂奔回了洛城,一边呼痛一边还高声嚷嚷道:“这笔账给我算到林四的头上!本大爷这一趟可是为了她跑的!”
原来,林不彧虽然是个花花公子,但说话还是比较算数的,当初他私自将云安当的典当物拿走献给了宁王,之后林不羡带着云安专程到分家府上讨要说法,双方约定在年关之前,林不彧要将云安的“家传之宝”给讨要回来。
林不彧左拖右拖,可一向纵情山水的林威今年似乎没有什么出门的迹象,再加上林不彧听说南林府很宠爱云安这个女婿,权衡之下只好硬着头皮上路。
正好赶上太子薨逝,各路皇亲国戚均奉旨入京奔丧,林不彧是个聪明人,他深谙在这个节骨眼上,即便是宁王也要低调一些,不会太为难他。至于宁王会不会秋后算账,那就是宗门的事情了,和他林不彧无关。
于是林不彧专门走了一趟林府,从林不羡的私库里,毫不客气地挑选了八件奇珍异宝,分别是:翡翠白菜,一套由芙蓉石打造貔貅、红珊瑚桂树、出自前朝大家之手的《十二景图》、还有四件番邦的舶来品。
这几件,几乎是林不羡私库里最名贵的宝物,它象征了林府宗门的煊赫,也证明了林四小姐在宗门究竟有多么得宠,当然也能看出林不彧对这件事有多么的怨念。
在林不彧拿这几样东西的时候,连林府专门镇守私库,见惯了奇珍异宝的管家,都心疼地直吸气,几次报到林不羡那儿去,后者却只是说:“告诉从堂三少爷,只要能兑现承诺,府库中的宝物,予取予求。”
林不彧听到林不羡的话,更加确定了云安在林府中的地位,不再心存侥幸,可是……
林不彧带着如此珍宝出门,行凶者却一件不取,只打断了他的腿,这怎么能不让林不彧害怕呢?
林不彧被打的消息很快传开了,由于林不彧在公堂上胡言乱语,坐镇府衙大堂的钟萧廷还光明正大地将林不羡宣到了堂上。
对此,林不羡万般无奈,多亏云安留了一盒那个东西给她,涂在脸上苍白无比,才算蒙混过关。
……
另一边,云安走在京城的街上,不仅感叹:不愧是天子脚下,即便是守制期中萧索了几分,依旧比洛城繁华不少。
京城的气温更低,不少人都披上了素色鹤氅,街道上的人虽然不少,却无不身着素服,头戴孝带,很安静,连驻足交谈的人都很少,云安心道:京都百姓,政治觉悟不是一般的高。
云安搓了搓发凉的手,环顾四周看到了一家成衣铺,走了进去。
店内,掌柜的正立在柜台后面拨弄着算盘,伙计则拿着鸡毛掸子掸着衣服上的灰尘,看到有人进来店小二迎了上来,躬身作礼却并无笑容:“客官,您需要点儿什么?”
云安看着将表情管理做到极致的店小二和掌柜,脑海中闪过的却是《狂人日记》中的内容,从前接触“封建礼教”,只是书本上的四个字,到底是怎样的存在,云安也想不全面,如今有机会置身其中,才明白,不过是:“吃人”二字罢了。
云安听说,薨逝的太子除了“敦厚仁孝”之外,在民间没有留下任何名声,而且这四个字还是朝廷给的。
试问:一位先天不足,深居简出的储君,一对社稷无功,二在民间也没有做什么实事儿,凭什么接受全国百姓的哀悼?
这些云安也只敢在心里想想罢了,如今的云安也是不得不低头的局中人了。
“天冷了,我来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成衣。”
店小二打量了一下云安的装束,说道:“这位爷可需小的推荐?”
“请。”
店小二拿出杆子在架子上扒拉了几下,钩下一套白锦缎做面,白狐狸毛做里的鹤氅,说道:“爷,您看这套衣服如何?样式最新,颜色合适,也适合您的身量。”
乍一看这件鹤氅除了颜色素了些外,其余都是极好的。
云安翻开鹤氅看了看,发现鹤氅内里,竟只有领子一圈是纯白色的狐狸毛,身体部位是黄白相间的杂毛。
云安突然觉得有些可乐,原来这里的人也讲求面子工程。
本来云安是不太在乎的,能御寒即可,但一想到自己出门在外,衣食住行皆是林府的门面,总不能穿的太寒酸。
这就好比某个豪门的女婿,出席重要场合却穿了一身高仿一样,这要是传到林不羡的耳朵里,想也知道她精彩的表情。
云安捂着嘴笑了一会儿,还挺期待的。
恶趣味归恶趣味,云安可不想给林不羡丢人,于是对店小二说道:“这件鹤氅的里子怎么是杂毛的?有没有好一些的?”
店小二又看了看云安,低声道:“客官恕罪,这件只是眼下最流行的款式,客官想要的那一种也是有的,您移步这边。”
店小二请云安进了里间,这间屋子的面积和外面差不多,不过墙上挂的衣服却连外面的一半都不到,其中还有大半的衣服被套上了纯白色的罩子,有两件鹤氅并排放在一起,一黑一白。
“这两件我看看。”
“好嘞。”
这两件鹤氅一件是由黑狐背毛做面,绒毛做里,外表光亮水滑,内里柔软温暖。
另外一件是另一种白色的锦缎做面,内里是清一色的白狐毛。
两件鹤氅的触感都好极了。
可惜两件都是男款,不然把白色的那一件送给亦溪……云安心想。
出来这一趟总要给林家的人都带些礼物,相比较而言云安更喜欢黑色的那件,但白色的送给林威不太合适,只能把黑色的留给他了。
“挺不错的,白色的我穿上,黑色的那件替我包起来。”云安淡淡道。
店小二有些意外,问道:“客官两件都要?”
“嗯,对。”
成衣铺的掌柜的掀开门帘走了进来,说道:“客官,实不相瞒,这两件衣服是某位大爷在年初就定下的,从收集材料到成衣用了八个月的时间,只是……您也知道,现在这个情况,那位大爷赔了订金说不要了,如此小店才能留下两件。只是这价格……”
“多少?”
“白色的那件两千两,黑色的那件三千两,这已经是抵扣了那位大爷预付的定金以后的价钱了。”
“包起来。”
云安连眼睛都没眨一下,从怀中摸出一沓适才在京城林氏钱庄取的银票,抽出五张面额千两的递给了掌柜的。
“通广钱庄的本票,你看看。”
……
掌柜的核对完银票,什么都没说便掀开帘子出去了,片刻功夫手上端着一个托盘又回来了。
掀开遮布,只见托盘上放着一双鞋子。
“您能一下买走两件,真是帮了小店的大忙了,鹤氅这种东西,每年只能穿几个月,过了季又要放一年,到了明年怕是就没人要了。小的看客官您还穿着单靴,这里有双前几日刚做好的棉靴,尺码和客官正合适,还望客官赏脸笑纳。”
云安谢过掌柜,坐到小二搬过的椅子上,一试鞋子居然正合适,不仅赞道:“大小正合适,穿起来也很舒服,谢谢。”
“客官喜欢就好。”
“老板,我想给我家娘子也带几件衣服回去,你这里有没有合适的?”
“听客官口音,不像京城人士,客官家乡何处?”
“陇东洛城。”
“哦,偏南一些,倒也合适。”掌柜的喃喃道。
掌柜的思索良久,给店小二使了个眼色,后者颠颠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店铺内竟暗了下来,掌柜的点起了蜡烛一边说道:“客官恕罪,眼下这个节骨眼,小人也要小心一些,要不是客官帮小店解决了大麻烦又非京城人士,小的也不敢轻信的。”
店小二跑回来,说道:“掌柜的,门已经锁好了,挡板也上了。”
掌柜的点了点头,吩咐道:“扯下来吧,给这位爷看看。”
“是!”
店小二一一将墙上挂着的一部分衣服,上面的罩着素色套子扯了下来,都是女款的衣裳,且颜色艳丽。
云安看花了眼。
掌柜的说道:“客官您来看看这件,同样是今年年初定下的,这件衣服的颜色太艳,即便是过了守制期京城也没几个人敢穿,洛城偏南,过了年关才适合穿上大氅,年节这么一冲,守制也该过了,客官若是能看得上,便买了去吧,真真是难得的好东西呢。”
掌柜的指了指挂在东墙正中间的那件红色的鹤氅,云安的看着这件衣裳脑海中已经闪过了林不羡穿上它的样子,林不羡的肤色偏白,红色很衬她。
而且正如掌柜的所言,年关一冲,守制之气不散也得散了,那时候洛城刚冷下来,林不羡穿正合适。
“爷,您看。这件鹤氅的外料是番邦的舶来品,名曰:羽纱。光洁如丝,却要比绸缎抗皱,里头和您买的那身白色的鹤氅一样,都是白狐毛的,不过这件更珍贵一些,用的是白狐颈下那一簇最细腻的绒毛。”
掌柜的一边说揣摩着云安的神色,补了一句:“巧的是,这件鹤氅所用的白狐毛,和您那件用的,是同一批白狐身上不同的部位。”
“就是它了!”云安心头一动,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
掌柜的笑眯了眼,一脸的了然,目光不着痕迹地扫过云安腰间的玉佩。
“客官,这件羽纱白狐氅更名贵些,价格么……”
“多少。”
“抵扣掉那位夫人给的定银也要五千两。”
“包起来。”
“是。”
……
买到了好东西,云安兴致大好,关于这两件鹤氅的材料之说,甭管掌柜的是哄自己买东西才这么说,还是确有其事,掌柜的的目的都达到了,云安的确心生欢喜,准备把给林母买的东西也在这家店进行了。
云安环顾一周,在一众艳色衣裳中看到了一抹独特的色彩,是一种碧色,比翡翠更深,却比墨绿要浅,而且通体还泛着一种奇特的光泽。
云安走到那件褂子前,问道:“这件衣裳是什么料子做的?”
“客官真是好眼力,这件叫鸳鸯裘,是用鸳鸯头顶那一簇翠碧绒毛制成的。”
云安的脑海中闪过在时光岛上看到的一本古籍。关于这类衣服,蓝星上有个比较统一的名字:鸭头裘。
那本书叫《闻见瓣香录》丁集中,有这样一段记载:“鸭头裘,熟鸭头绿毛皮缝为裘,翠光闪烁,艳丽异常,达官多为马褂,于马上衣之,遇雨不濡,但不暖,外耀而已。”
可惜这件褂子,在这个时节送给林母显然不合适,云安摇了摇头,自顾自地说道:“外耀而已。”
听到云安一针见血的评价,掌柜的颇感意外,说道:“客官竟是行家,这件衣服在这个时节穿的确有些不合适了,不过春秋穿上它即便是外出也不怕露水和雨水,做工也是顶好的,若客官瞧得上,价钱好商量。”
“多少?”
“一千八百两。”
云安记得在蓝星的首度博物院里有一件类似的藏品,名叫凫靥裘。不过由于年代问题,不如这件这般艳丽了。
没想到博物馆里陈列的珍宝,在这个星球的这个时代,其价值还不如一件皮毛大衣。
云安决定把它收藏起来,如果……自己还能回到蓝星的话,捐出去也是不错的。
“包起来吧。”
“好嘞!”
云安又看了看,很可惜这里并没有适合林母的衣服,她穿上了属于自己的那件纯白色的鹤氅,剩下的请掌柜的帮忙包好。
打包的时候伙计用了三层布,将衣服裹的密不透风,云安谢过二人,提着包裹出了成衣铺。
提着东西不方便再逛,云安只得往客栈走去,云安刚离开没多久,掌柜的便再次进了里间。
取出纸笔将适才所发生的一切均写到了纸上,核对了几遍确定没有遗漏才将信装到了信封里,拿过适才为云安照亮的烛台封了蜡,吹熄了蜡烛。
“德子!”
“掌柜的。”
“把这封信送出去。”
“是。”
伙计将信收到怀中贴身揣着,压了压头上的布帽,飞奔出了成衣铺。
……
天子脚下,达官贵人多如牛毛,一间小小的成衣铺子,却能拥有几件价值千两的成衣,自然有它的道理。
云安不知道的是:她的身份已经被掌柜的摸透了,而这封信……又被送往何处?
……
云安一回客栈就打开了空间,将送给林不羡的那条羽纱白狐氅和自己用来收藏的鸭头裘都放到了里面,剩下给林威的包裹就随意放到桌上。
云安不是傻子,她很清楚这个时候,自己的身边绝对不能出现艳色的东西,不过有空间傍身云安自然是不怕的。
暮色四合,京城飘起了鹅毛大雪。
云安决定欣赏一下雪景,顺便测试一下自己新入手的这件鹤氅保暖效果如何,再次出了客栈。
……
另一边,城北的一座守备森严的府邸内,书房内。
一只骨节分明的男子的手,拿过了面前书案上的那封没有署名的信封。
“撕拉”一声,随后是宣纸抖动的声音。
几个呼吸后,传出一声轻笑,又听那男子自言道:“外耀而已?呵,一个乞丐……有意思。”
云安在外面吃了晚饭,手中拿着一串冰糖葫芦,走在回客栈的路上,听着不时传来的“咯吱”声,云安觉得很治愈。
身为北国的孩子,云安从小就喜欢听踏过积雪产生的声音,会给她一种很踏实的感觉。
鹤氅很保暖,在街上走了这么久依旧是暖融融的,云安很满意。
洁白的鹤氅仿佛与周围的苍莽融为一体,墨色的长发一丝不苟地束在头顶,若从上方俯瞰下来,云安那冻的通红的一对耳朵,和手中举着的半串糖葫芦,最为扎眼。
街边某个茶肆二楼的雅间里,窗户被人从里面推开了,寒风夹着鹅毛般的雪花儿飘到了里面去,却有一人从里面探出了半边身子,那人趴在窗栏上,一路目送着楼下街上,举着啃了一半的糖葫芦白氅男子,信步走远。
……
云安回到了客栈,立在门口掸落身上的积雪,跺了跺脚才走了进去。
掌柜的见云安回来,迎了出来,说道:“姑爷,您回来了。”
“嗯,我不在的时候有人来找我吗?”
掌柜的面色古怪,看了看周围,压低了声音道:“姑爷,请您跟小的来。”
掌柜的带云安回了她的房间,说:“小的斗胆进来了,外面不是说话的地方。”
“请进。”
客栈掌柜关上了房门,云安环顾了自己的房间,敏锐里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动过了。
“来人了?”
“是。”
“怎么回事,我的东西被动了?”
“哎。”掌柜的叹了一声,继续说道:“姑爷刚走不过一个时辰吧,京城的巡防营来了一队军爷,说是例行检查。搜了咱们客栈的每一个房间,连您的房间也没放过,那些个官爷扒开了您的包裹,看到了里面的那件大氅,虽然华丽了一些,好在颜色上没出差池,小的又解释说:‘我家姑爷第一次进京,总要给家人带些礼物。这件鹤氅是送给老爷的,而且虽然料子和做工精美了些,一件御寒的大氅,算不上华服,颜色也并不违制,说不定这件大氅还是送给玄一道长的呢。’那些官爷听到小的如此说,便没再多问。不过他们将这个房间搜查了好几遍,最后也没搜到什么,才离开了。”
云安听完掌柜的话,竟是出奇地平静,意识到这一点后,云安自己都觉得奇怪。
虽然这件事多少有些出乎云安的预料,但她的心中,或者是某种潜意识里,似乎已经料到了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是例行搜查吗?”
“算,也不算。陛下刚下旨的那会儿,几乎每天都会搜查,但过了这么久,风头早就过去了,小的留了个心眼,让伙计瞧了几眼。说是这趟街只搜了咱们客栈。”
“知道了,谢谢。”
“小的告退。”
送走了掌柜,云安非但没觉得害怕,反而轻笑出声。
云安心道:看来用不了多久自己就可以回家了,各方势力应该已经注意到了自己,更有人盯上了自己。
只是……到底是什么时候被监视上的呢?
是成衣铺的掌柜的和伙计?还是在回客栈的路上?还是……一开始就被人盯上了?
……
话分两头,各表一枝。
林不羡用了三天的时间将云安上次提出的“股权回购制度”形成了文字版,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林府的实际情况做了一些补充和扩展。
仔细阅读了几次,确定没有检查出纰漏后,林不羡又将辛苦写出来的东西给烧了。
从前的林不羡虽然谨慎,但在府中多少是能松下来一些的,自从出了九姨娘刘氏的事情,林不羡连最后一片港湾都没了。
分家那边,林不彧受了伤,此事又和林不羡有些关系,林威不便探望晚辈,林不羡只好亲自去。
不出林不羡的预料,刚一到林不彧的院子里,林不彧就给她出了一道大难题,按理说:林不羡和林不彧虽然是从堂兄妹,但毕竟都长大了,是不能轻易到对方卧房中去的,这一点林不彧不会不知道,可他就是仗着自己行动不便,非要让将林不羡请到他的房间里。
林不羡没说什么,带着自家的丫鬟和家丁朝着林不彧的卧房走去……
林不彧见到林不羡当即化身为乌眼鸡,一副要分出高低来的架势。
“哟,原来是四堂妹,怎么屈尊到寒舍来了?”
林不羡感到一丝无奈,说道:“三堂兄若是方便,还请到正厅与小妹一聚。”
“不甚方便,你也看到了,为了帮你跑这一趟,我的腿都断了,还不知道会不会落下病根,要是落了疾,我定要去宗门和叔父禀报一二。”
林不羡扫了林不彧的腿一眼,上边用竹板固定,缠了绷带,处理的很好。眼下这个关头,她难得名正言顺地出来一趟,找林不彧也的确有一件要紧事,便耐着性子说道:“三从兄,小妹今日来是和三从兄商谈赔偿事宜的,若是三从兄身体抱恙,小妹就改日再来吧。”
“你说什么?赔偿?”
“是,三从兄遭逢此难小妹也有责任,今日过来,一来是奉了父亲的命令前来探望,二来是商谈赔偿事宜的,若是三从兄不便的话……”
“当真?”
“自然。”
“来人呐,扶我起来!”
……
二人来到正厅,林不羡落座后破天荒地发布了命令,说道:“你们都退下吧,这里不留人伺候。”
见林不彧沉默,林不彧的丫鬟和随从也都退下了,厅内只剩林不羡和林不彧两个人。
林不彧一只腿搭在矮凳上,拿眼睛睨着林不羡,不客气地说道:“别卖关子了,人都走光了,该说了吧?”
“小妹想问一问三哥,对如今所拥有的一切,是否满意?”
林不彧皱了皱眉,带着怒意反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三哥,伯父府上共有三位公子,待到日后再分家,无论怎么算三从兄都是分家旁支,这一点就算伯父更疼爱三从兄,也不能避免。”
林不彧脸上的肌肉抽了抽,冷哼道:“谁又有你这么好命?一出生就在宗门,即便是女儿身也能袭成家业。”
“三哥,伯父这一脉本就是分出去的一支了,再分家,能到你手中的东西怕是要更少。”
“你到底什么意思?”
“若是有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三哥可愿?”
“……你有这么好的心肠?”
林不羡笑而不语。
林不彧沉默良久,终还是没有绷住,问道:“是什么?”
“只要三哥陪我唱一出双簧,事成之后小妹自然不会亏待三哥。”
之后,林不羡将“股权回收制度”之中,能让林不彧听的部分和林不彧说了一遍,并提出,她知道林不彧在分家子弟中人缘不错,希望在下元节之前,由林不彧出面尽力说服其他分支,信得过的兄弟们,到时候都策应自己。
林不彧听完林不羡的计划,虽然不太明白林不羡为什么要花这么多银子买回股份,但也能猜到定有后招。
于是问道:“这件事,是你的主意,还是叔父的意思?”
“小妹不想欺骗三哥,是我的意思。”
“你是什么意思?”
“不过是拢账目的时候,发现府内产业已被分的太散,想要往回拢一拢罢了。”
“这么做,我又有什么好处?”
“事成之后,我会将三哥府上收回的所有股份赠给三哥,如此伯父一脉既得了银子,又没失了股份,何乐而不为?”
“这等好事?你为什么选我?我可不认为我们俩有什么交情。”林不彧实在无法相信,这么诱人的事情林不羡会给自己。
林不羡只是朝林不彧笑了笑,那笑容颇有些讳莫如深。
林不彧到底不是笨人,几个呼吸之后他明白了林不羡的用意,惊呼道:“好你个林四,好深的心思!”
“互利互惠罢了,选择权在三哥手上。”
林不羡为什么选择了林不彧?
答案,正如林不彧所言,二人之间非但没有任何交情,甚至可以用交恶来形容。
这一点林氏各府上的人都知晓,也正是因为这样,若是林不彧都能支持林不羡的话,势必会给其他林氏分支释放出一个信号——林四小姐的提议是不亏的买卖,不然林不彧绝对不会答应。
反过来想呢?即便林不彧不答应林不羡,甚至将林不羡的计划公之于众,林不羡也是不怕的。
因为他们两个是交恶的状态,这些年来林不彧已恶意中伤过林不羡数不清有多少次了,大家早都见惯不怪,也知道这位从堂三少爷对林四小姐怀有敌意,对林不彧说的有关林不羡的话,也都是听听则罢,根本不当真的。
这便是林不羡选中林不彧根本原因。
再加上云安不在,府中又有林威关注着林不羡的动向,林不羡处处掣肘,正好林不彧出了事,她是奉了林威的命令来的,顺水推舟。
仿佛冥冥之中,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帮助林不羡一样,她正愁着如何不着痕迹地拉拢到人,林不彧就出事了。
……
“三哥意下如何?”
“你可要说话算数!”
“小妹决不食言。”
“哼,那我便信你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