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第三十二片叶子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赶榜加脑子晕,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了啥

改了改,大家看新版吧,新版有挺大调整的

十分抱歉路美南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人,虽然是个吃货,但是在腐国那么多年,她也从来没觉得腐国东西难吃,对自己的黑暗厨艺也没有任何意识,属于味觉黑洞、极度善于发掘生活优点的那种人。

这么一个人,在听完顾栩的事情之后,平生罕见的失眠了。

将手枕在脑后,看着头顶黑洞洞的天花板,一边数着羊,路美南一边在想,顾栩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法国理论家拉康有一个很经典的“镜像”理论,大概意思就是说,人对于自己的认识并不是自然而然发生的,而是通过“他人”的目光而建立的。人是发现了自己和别人不一样,这才开始意识到“我是我”。而对他人某些行为的认同,又让你不断地产生一种归属感、知道自己“仿佛命中注定属于某个群体”。人就是在对“他人”不断地模仿与排斥中,像是地图上的经纬线一样,不断地找到自己的定位的。

顾栩不属于汤渝他们那个群体,因为汤渝他们将他视作顾怀雍那边的人,只是口碑相对还不错,但毕竟和这边“不是一帮的”;顾栩又不被顾怀雍这个群体认同,之前莫子谦一口一个“收养”说得那么顺溜,显然骨子里就是瞧不上顾栩的——虽然她也不知道这种蜜汁自信是怎么产生的。

总而言之,两方都将顾栩看成一个“幸运的小子”,一个踩了大运才能机缘巧合拿到“本该不属于他的东西”的人,顾栩就像是一个永恒的局外人一样,无法彻底融合进任何一个圈子,也无法被任何人充分信任。他总是被排斥的。

——唔,或许小顾老板除外,他们感情看上去挺好。

无论如何,她现在总算是明白顾栩身上那种几乎已经要浸到骨髓里的疏离感的原因了。

她下意识地又想找大佬聊聊天,可是摸上手机的瞬间又想起这是顾栩的私事,她不能给外人说;而且这个点了,大佬肯定也早就睡了。她不能吵醒他。

但她又心里难受得要命,抽得疼。

越想越清醒,越清醒又越想,琢磨到最后,就像是高中憋了一晚上数学题,最后突然灵光一闪一样,路美南突然想起了一件被她忽略了的事情。

她立刻翻身起来,拿出手机,键入“王菁菁”,进入度娘百科。

是了,她没有记错,那上面很明确地写着:“王菁菁,女,原籍四省摘叶市人”。摘叶市!也是摘叶市!她怎么才想起来呢!

《让我养你》的原始版虽然在多年之后再看有不少问题,但当时的路美南确实是花了不少心思,至少是尽了她当时所能尽到的全力的。那个时候,她在确定“大佬”的真爱就是王菁菁之后,就围绕着王菁菁兢兢业业地查了不少资料。她基本看完了王菁菁所有的访谈、公开采访资料,还曾经混迹粉丝群当了一段时间伪粉。可以说,要是现在问她前爱豆莫子谦爱吃什么,她是真答不出来;但要是问她王菁菁爱吃什么,她绝对能秒答:苹果和西红柿牛腩饭。

而《让我养你》的故事轮廓,也是围绕着王菁菁的人生经历加工脑补的。

像男主角孤儿出身的设定,看似是为了迎合潮流才写的,事实也确实如此……咳,说错了,事实是,其实也有很大的一个原因是王菁菁小时候的家附近真的有一个孤儿院,而王菁菁有一次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也真的提到过,说她小的时候有时会去孤儿院,和那边的孩子玩。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学校组织“一对一手拉手”帮扶运动,她还和一个孤儿院的小孩结成了好朋友。

路美南就是根据这段访谈狂开脑洞写文的。

路美南打开电脑,找出那个原来名叫“王菁菁”、后来在绿帽事件后被她怒而改成“孤儿王女士”的文件夹。还好,她当时还残存着一丝理智,没删这些珍贵的档案。

视频中,还很青涩的王菁菁对着镜头,面对着主持人的恭维,笑得还很拘谨:“可能是因为我以前去过孤儿院,所以比较能够把握女主角的心态吧。”

而视频中的大屏幕也适时地展示了一张照片。那是不喜欢给外界讲自己私事的王菁菁唯一一张公开流传的童年照片,照片中的小女孩穿着红色的连衣裙,扎着高双马尾辫,抱着洋娃娃,站在孤儿院门口,笑得眼睛弯弯。

那张照片,当时路美南没注意,看过也就过了,但现在,当路美南截图之后放大再放大,惊讶地发现,孤儿院门口的匾额上写着的是——

摘叶市立第一孤儿院

“……”

路美南突然有一个很不妙的猜测。

难道她乱开的脑洞居然是真的?她居然不是在写玄幻,而是在写推理?

难道……难道顾栩=齐藤=王菁菁的真爱=大佬,四舍五入一下就是……

难道总裁=大佬=一个人?!

路美南吞了吞口水。

她感觉,仿佛有一个惊天大秘密,正在呼之欲出。

……

等等,她好像忽略了一个关键的点,这个点十分重要,以至于整个等式都可以在这里崩塌。

王菁菁和路美南是同龄人。已知顾栩今年三十岁,在五岁的时候离开了孤儿院;而路美南今年虚岁二十六岁,实收二十五零九个月,王菁菁比路美南还小四个月。请问,一个五个月大的孩子,要怎么去孤儿院和五岁的顾栩结成一对一帮扶好朋友?凭意念去吗?

“熬夜果然会降低智商。”

她就说嘛,天底下哪有这么巧的事,什么总裁就是大佬,这怎么可能嘛,小说真是写多了。

而且总裁要真是大佬,他为什么不立刻就找她认亲,还披着“大佬”的马甲跟她当了那么久的知心哥哥,每天聊到手指抽搐?总不能是总裁暗恋她,所以才想暂时潜伏,好拉近关系吧。

这可能吗?

看来以后真的得少写点玛丽苏言情了,写多了之后感觉自己的智商也下降了,居然敢YY这些荒诞不羁的神话故事了。

睡觉!

***

小于好奇怪……

顾鑫一边捏着个纸杯,一边透过玻璃,看着秘书室里正在工位上伏案工作的小于,陷入了沉思。

自从那天之后,小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倒不是说他不好好工作了,工作他还是很上心的,也没有出过任何纰漏,甚至比之前还完美。但在工作之外,他就不一样了。

以前的小于,下了班之后也会留在办公室继续加班,现在的小于,一打下班铃就脚底抹油,晚一秒都看不到他人影;

以前的小于,在下班之后也是随时接他电话的,现在的小于,下班直接关机;

以前的小于,无论他顾鑫说了什么都会奉为金科玉律,现在的小于,连表面的恭维都不做了,直接就说“总裁你这个不行”;

以前的小于……算了不说了,说多了搞得他好像黄世仁。

这些其实也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小于现在每天都像是惊弓之鸟一样,看上去神经特别紧张,一点风吹草动就会神经过敏。上次他工作出了纰漏惹了事,小于还第一次发火了!之后还没有道歉!

靠,他不过就是想用私人账号给对公账号汇款,发现不能之后又只能从欧元换回人民币重新转,结果一来二去损失了几万手续费,就这么点事,至于吗?他是老板诶!下属犯了再小的错,那也是生死攸关的大事;老板做了再多的错事,那也只是“白璧微瑕”,不值一提!

总而言之,小于这段时间很神秘,相当神秘。

他到底在搞什么啊?

“总裁?”

顾鑫被吓了一跳。在他走神期间,小于已经离开了工位,抱着一堆材料准备去分发给相关工作人员:“您站在这干什么呢?”

当然不能承认他站在这是在偷窥,顾鑫眼珠子乱飘假装看风景:“啊,我有点渴了,出来接点水喝。”

“可是您的办公室里就有饮水机啊。”

“我是说,”顾鑫指了指手中的纸杯,“你们的水比我的好喝,让我好生羡慕。”

“可是这杯子里一滴水都没有啊。”

“我喝完了!喝完了不行啊,我爱喝!”

于襄点点头:“行,当然没问题。那啥,总裁,既然你这么喜欢喝我们的水,我就去和总务那边说一声,让他把您的特供水给停了,换成和我们一样的。”

顾鑫一听就急了,他那可是特供的水,几十块钱一升,还是专门从瑞士运过来的进口阿尔卑斯雪水,他才不要喝大路货,那太掉价了:“小于,这太麻烦了,我觉得就不用……”

“用的用的!”于襄大包大揽地说,“您不知道,您那水太费钱了,正好您也不爱喝,我们砍了,省下的钱还能多在剧上面投入一下,挺好的!我现在就去给您办!”

“不是,你听我说,其实我也不是不爱喝……”

“您放心,一定办得妥妥的,让您今天下午就喝到好喝的水!我先走了,回见总裁!”

“你等我说完话啊大哥!!!”

小于绝不回头,一定要把顾鑫的房子给撅了。

房子塌了的顾鑫赶快跑回自己的总裁办公室,一边拿出自己的所有杯子,趁着总务的人还没来抢救性地接水,一边安慰自己,虽然自己自掘了地基,但也算是证明了小于还没疯,还挺生龙活虎的,那他也应该感到欣慰了……才怪!

他的水啊TAT

顾鑫表示他很悲伤,急需阅读一些文学经典作品来转移转移注意力。正好也要追路美南,他多补补课,到时候也能和对方说上话,不至于露怯。

那么,是看《奥德赛》还是《安娜·卡列尼娜》还是《朝花夕拾》还是《生死疲劳》还是《让我养你》呢?

顾鑫想了一秒,毫不犹豫地pick了《让我养你》。

他绝对不是不爱读书,他只是怕自己睡着,浪费了今天宝贵的阅读时间。

何况《让我养你》也是当代网络文学经典之作嘛!什么?没人同意?他说是就是!

淡绿色的网页上,路美南“南方南”专栏已经有好几年没动静了,不光作者没有再写新的东西,本就不多的读者也在长时间的“ingsoon”中忘了这个作者。除了上次宣布开拍《让我养你》的时候引了一波老读者回魂有了一点热度,其他的时候,“南方南”仍然是死水不澜的状态。

顾鑫这段时间利用工作时间,看完了路美南所有的作品,还花了点小钱,顺利成为了路美南每本书的盟主,霸占了每一个粉丝榜单的榜首位。

顺便说一句,顾鑫并不是一个锦衣夜行的人,所以他早就告诉路美南了,后者表示十分感动,并委婉地劝谏,告诉他打赏网站会抽一半的成,如果他真的想加工资,他可以直接打她卡上,她依然会对老板感激不尽的。

——话又说回来,就算我们的顾鑫总裁不去猴儿献宝,路美南也不可能不知道那个盟主就是顾鑫。

毕竟“顾金金金”这个名字,真的很不具有迷惑性。

“咦?”

和往常不同,这次的专栏有了一点微小的变化:漂亮妹妹提交了文案!她有一篇新文,正在全文存稿中!题目是《化工情缘》!

“化工”?顾鑫心里咯噔一下。是顾栩的化工吗?

自从上次晚宴事件后,顾鑫就一直很有危机感。毕竟他虽然充满了一身傲骨,且发自内心地认为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小可爱,却不能否认,从世俗的眼光来看,顾栩比他优秀太多了。

就算顾栩什么都没做,就算顾栩真的不喜欢路美南,就算一切就像假洋鬼子说的那样是他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那要是两人接触久了,路美南喜欢上了顾栩该怎么办?

就是顾鑫自己来选,一个是自己,一个是顾栩,他自己也会毫不犹豫选顾栩啊!

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

现在看到“化工”二字,顾鑫第一反应就是完蛋了,漂亮妹妹飞了。第二反应就是不行我要去问问漂亮妹妹他到底是不是看上顾栩了,第□□应是,不行,万一他提点了漂亮妹妹,别人本来不喜欢,结果被启发了思路,觉得喜欢喜欢也行呢?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唉,做靓仔好难。

顾鑫唉声叹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