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第 29 章

小君在那里为他的“鱼之乐CP”祈福,而正主本人在专心分饼干。

饼干很好吃,面前的人很可爱,向逾又飘了。

不过就是吃个饼干,磨磨蹭蹭吃了好半天,一直到节目组的工作人员已经过来,林皆乐跑回卧室换了衣服,留在客厅的向逾小心翼翼地清理了一下两人周围的饼干渣。

他们今天的行程是去传说中的山塘街,林皆乐在来之前有认真做过功课,知道它长约七里,小桥流水粉墙黛瓦,由东至西从阊门到吴王阖闾的离宫虎丘,一边是繁盛的商业街一边是古色古香的名迹。

林皆乐小时候还只能捧着拼音对照版的《红楼梦》品读时就知道这里被写作“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正经八百地心驰神往了好久,没想到第一次来,竟然就是跟喜欢的人一起。

拍摄从他们在房间内就绪开始,不明真相的观众估计会真的以为他们住在了一起。

不过这么想也没毛病,毕竟昨天晚上俩人还真的是睡在了同一张床上。

想到这个,林皆乐就脸红。

他们出发的时候有些阴天,小君特意踹了把雨伞在包里,他没给林皆乐准备,因为他觉得他家乐宝有了向逾之后完全不需要他了,他给人递伞说不定还惹人嫌呢!

三组嘉宾的行程不同,林皆乐他们出来的时候刚好又遇到孟游跟殷逸林,那俩人不像之前那么别扭了,殷逸林也难得没板着脸,笑盈盈地跟他们打了个招呼。

打过招呼,分组行动,林皆乐回头看了一眼说:“逸林哥真的蛮帅的。”

听见林皆乐夸别人,向逾心中警铃大作,再回头望向已经走远的两人时,如临大敌。

“嗯,蛮帅的。”向逾心眼儿小着呢,见不得林皆乐夸别人,但是,毕竟摄像机拍着呢,他得保持绅士风度。

于是,绅士向逾说了句:“他跟孟游还挺登对的。”

跟孟游登对,跟孟游一对儿,林皆乐你别看了,你还是多看看我吧!

林皆乐像是听见了向逾内心深处的呐喊,收回视线笑眯眯地看对方:“但是你最帅。”

正中红心!

向逾要晕了。

他家小草莓真的很会聊天,太会哄人开心了。

“你最可爱。”礼尚往来,你夸我一句,我要夸你十句。

但是导演并没有给向逾夸十句的机会,催促着他们上车,前往山塘街。

去山塘街的路上,向逾拿着手机搜索关于这里的介绍,他嘀咕:“这个地方很有名啊。”

“是啊,”这可撞到了林皆乐的知识点上,他原本只是因为录节目觉得紧张所以才查的资料,没想到这会儿还派上了用场,“你听说过‘七里山塘到虎丘’这句话吗?”

向逾:“……没有。”

林皆乐有点儿小得意,笑着说:“因为这条街全长3600米,差不多有7华里,所以才有的这句话。”

向逾笑了:“你知道的还挺多的。”

“还好吧,”林皆乐抿嘴笑笑,“就是一直很想来,却没有机会。”

“以前没有机会,现在有了。”向逾勾了勾人家的小手指,“估计就是等着今天呢。”

这话说得,林皆乐头顶冒烟了。

都说“烟雨江南”,一点儿不掺假。

他们抵达山塘街附近的时候,天上飘起了细细的小雨。

向逾拿了车上准备好的伞,不过下车之后发现,其实一点儿都没有打伞的必要,这雨过分绵密轻盈,落在身上脸上只觉得有些微微的凉意被微风裹着飘来,打伞也无济于事。

他们干脆把伞留在了车上,整理了一下,朝前走去。

他们来得早,这个时候也不是旅游旺季,周围游客还不算太多。

北方长大的林皆乐忍不住感叹,原来课本里说的轻舟画舫估樯云集是真实存在的。

这地方太浪漫了,林皆乐想,太适合来谈恋爱了。

“我知道附近有一家卖汉服的,”向逾说,“走,我们换身衣服再去逛。”

俩人都是演员,照理说,什么造型都经历过,古装不稀奇。

但巧就巧在,他们俩都没演过古装戏,向逾唯一接下的古装武侠还是在这档节目录制结束之后才会进组拍摄。

所以,对于其他演员不稀奇的造型到了他们俩这里就充满了新鲜感。

向逾带林皆乐去的那家店蛮有名气,本来还担心他们来得太早人家没开门营业,结果一行人过去的时候,正巧赶上老板开门。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向逾觉得这就是命运,他倒要好好看看他家乐乐穿汉服的样子,绝对无敌可爱。

店铺不算太大,但衣服的样式都十分考究。

林皆乐跟向逾都不太懂,就乖乖地听老板给他们讲。

老板说:“你们俩气质都挺不错的,少年意气的感觉,如果让我给你们推荐的话,我会觉得你们比较适合襕衫。“

老板拿了两套衣服给他们:“襕衫从唐代就已经开始出现,宋代开始发展,到了明代这种圆领襕衫已经十分广泛,像是一些官吏啊,学子啊,会穿这种服侍。”

老板拿给林皆乐的是一套白色的,衣缘为黑色,林皆乐换上之后,看起来可爱又秀气,有种古代小书生的感觉。

向逾看得开心,喜欢得不行,在征求了林皆乐的意见之后,当即决定自己也来一套一模一样的,俩人穿着“情侣装”,开开心心逛街去了。

林皆乐觉得自己成了小说里的人——行走在古韵十足的街道,浸泡在烟雨江南的气息中,衣袂纷飞,佳人在侧。

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情了。

向逾说:“你看咱们俩像不像不好好学习偷跑出来游玩的学生?”

他抬手碰了碰林皆乐的帽子:“小学子不好好读书,怎么考状元?嗯?”

林皆乐被他逗得直笑:“不想读书,想恋爱。”

向逾一怔,大笑起来:“想恋爱?”

他指了指自己:“你看看我,行不行?”

林皆乐抿着嘴连连点头:“行的。”

当然行,就只有你才行!

向逾笑着牵起他的手,两人的手被宽大的袖子掩住,可掩不住的是从眼角眉梢溢出来的喜欢和快乐。

两个明明已经不是第一次牵手却依旧因为十指相扣而窃喜的人淋着细细密密的小雨走在石板路上。

林皆乐不知道人是不是真的有前世今生,如果有的话,他觉得他跟向逾此刻就是回到了前世,正在这条小路上谱写不被世人所知、不被任何史料记载,但是百年千年之后,依旧破土而出的爱情童话。

这节目真好。

林皆乐想,如果能一直拍下去就好了。

拍摄进行了一整天,他们在山塘街逛完之后在那附近吃了个饱。

林皆乐之前一直控制饮食,不过今天彻底调整好了心态,毕竟是在录节目,录节目就得让观众看得爽,现在吃播那么热门,自己吃得开心观众看得也开心,哪有人喜欢看明星整天在节目里表演“小鸡啄米”的?

就这样,林皆乐为自己的“大开吃戒”找到了合理的借口,并且认为一旦胖了,属于工伤。

这一顿,俩人大快朵颐,都吃得不少,出来的时候林皆乐说:“好久没吃得这么开心了。”

敞开了吃真的很快乐!

有那么一瞬间,林皆乐恨不得转行去当吃播博主,应该每天都会很快乐。

向逾看着他吃得眯起了眼睛,觉得更像只小猫了,餍足的样子可爱得不行,让他想亲亲抱抱再抱抱亲亲。

一天到头,俩人已经可以很自然地牵手了。

一前一后走出餐馆,向逾快一步上前,想都没想就拉起了林皆乐的手。

而林皆乐也不会再像最开始时那样因为被牵了手就整条胳膊都僵住,好像这已经成了他们的习惯,只要走在一起,手就一定要牵着。

像是真正的情侣,相爱且腻歪。

天色渐暗,他们坐着手摇船缓缓地路过那些林立的商铺跟河畔的风。

林皆乐忍不住哼起歌来,声音清清亮亮的,听得向逾入了迷。

“给你讲个爱情传说吧,”向逾说,“听不听?”

林皆乐点头:“好啊。”

这种气氛下,最适合聊爱情。

“相传,有一个不爱读书的书生跑去山上玩,无意间解救了一只小白兔。”向逾一本正经地开始编故事,“后来他回到家,半夜突然有人敲响了他的房门。他开门一看,外面站着一个可爱漂亮的男孩,男孩红着眼睛对他说:‘好哥哥,外面太冷了,能让我进屋躲躲吗?’书生善良,就让他进来了。”

林皆乐听得认真,目不转睛地看着向逾。

“进来之后呢,书生发现这个男孩有点儿不对劲,不管他在做什么,对方都盯着他看。就在他给男孩泡好了热茶,准备问问对方身世的时候,那个男孩突然……”

“把书生给吃了!”林皆乐入戏了,学会抢答了。

结果抢答完,突然意识到不对,这不是恐怖故事,这是爱情故事啊!

向逾也愣了,没想到林皆乐竟然是这么个脑回路,没忍住笑出了声。

“没有,怎么会吃了他呢?”向逾笑盈盈地看着林皆乐,“男孩突然抱住了书生,告诉他自己就是白天被解救的小白兔,为了报恩,来以身相许了。”

林皆乐听完,好半天没说话。

“怎么了?”

“呃,我在想,人妖殊途,兔子精跟人相爱的话,他们以后怎么办啊?”

向逾懵了,他还没编到这儿,他脑子里这个故事的结尾就是“书生跟小兔精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但是既然他家乐乐都发问了,那就得继续编下去。

“后来小兔子就也变成了人。”

“怎么变的呢?”

“……吃了什么仙丹吧,反正就是也变成人了。”向逾扯不下去了,赶紧把话题拉回来,“小兔精吃了仙丹变成了人,就也跟着书生一起去跟先生学读书写字。”

林皆乐这会儿意识到不对劲了,他安安静静地听向逾讲。

“小兔精穿着跟书生一样的衣服,每天跟书生牵着手去书院,他学会写的第一个字就是书生的名字。”

林皆乐笑了,笑得耳朵尖有点儿泛红。

他轻声问:“那个书生叫什么啊?”

向逾没有直接回答他,勾了勾他的手指,笑着说:“小兔精,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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