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皆乐偷偷做过很多说出来能让他羞愧死的事儿。
比如,偷偷在日记本里写以他们俩为主角的恋爱小段子。
比如,偷偷在睡不着的时候幻想俩人有了正经八百的交集,成了关系密切的朋友。
比如,偷偷拿到剧本的第一时间幻想向逾跟自己演对手戏,还是有亲热剧情的那种。
再比如,偷偷脑补自己如果趁机亲了人家,他会是什么反应。
林皆乐看着向逾的侧脸,发现这人真的是哪儿都挑不出毛病,眉毛、眼睛、鼻梁,还有嘴角扬起的弧度,全都让林皆乐心动。
每一处都好像是为他的取向定制的,处处都戳到了他心窝里。
心跳越来越快,林皆乐想起了两人接吻时的感觉。
其实过了这么久,那种感觉已经模糊了,更多的是林皆乐自己后来添添减减脑补出来的。
是很温柔的,让人一下就沉到海底的感觉。
他慢慢凑近,心跳声大得像是天边突然炸开的雷。
就在林皆乐中了蛊似的已经凑到向逾脸边上的时候,向逾突然转过来,吓了一跳。
向逾吓了一跳,林皆乐更是,直接没站稳,崴了脚。
这一崴,林皆乐身子一斜,朝着旁边的墙壁倒去,向逾眼疾手快,立刻拉住他的胳膊搂住他的腰,把人给扶稳了。
林皆乐尴尬得都快死了。
想要偷亲结果被当场抓包,还因为慌张崴了脚。
林皆乐咬着嘴唇皱着眉,突然发现,他手里的棉花糖掉在了地上。
就像他捧着的一颗心掉在了地上似的,干净纯粹的心脏摔疼了,还粘了灰,有点难受。
向逾到了这会儿也没意识到刚刚林皆乐想做什么,他刚刚吓了一跳纯粹是因为自己喜欢的人突然靠得太近,他毫无准备,下意识一个激灵。
没想到自己反应过度,把人家也吓着了。
他担心地问:“没事儿吧?严重吗?”
向逾担心这一下崴得太严重,蹲下来握住了林皆乐的脚踝。
林皆乐今天穿了一条宽松的牛仔裤,牛仔裤上还有卡通小老虎的图案,裤脚挽起来一点,露出了细细白白的脚踝。
向逾的手刚碰到,林皆乐直接无法呼吸了。
这时候的向逾没空想那么多,他只是单纯地怕林皆乐真的受伤。
“怎么样?能动吗?”
向逾蹲在那里,一边揉他的脚踝一边仰头看通红着脸的人。
一般来说,亚洲人的肤色都是黄色,或者也有一些天生肤色很白,但向逾觉得林皆乐可能是这两者之外的另一种肤色人群——粉红色。
他俩每次见面林皆乐那漂亮的小脸蛋都粉红粉红的,看起来跟熟透的草莓一样可口。
向逾看得心跳加速,但不能表现出来,他装得很淡定,很有学长该有的样子:“轻轻动一动,看看怎么样?”
林皆乐吞咽了一下口水,结果因为太紧张,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给呛着。
实在窘迫,他只能蚊子似的挤出个“嗯”,然后小心翼翼地动了动脚踝。
“没事儿,不疼的。”林皆乐松了口气,他很怕真出什么意外,主要是害怕会影响了下周的拍摄。
下周对他来说意义重大,千万不能出现任何纰漏。
“没事就好。”向逾听他说不疼,也长长地舒了口气。
紧张的不只林皆乐一个,向逾也担心。
向逾每天都在想,马上就要拍摄了,一丁点儿意外都不能有。
要知道,这次的机会可是千载难逢,自己等了好久才等来的。
向逾站了起来,看见了掉在地上的棉花糖。
他弯腰捡起来,吹了吹:“脏了。”
林皆乐觉得有些可惜。
“等会儿出去我赔给你。”向逾笑着说,“给你买个更大的。”
这话说得,林皆乐突然脑补向逾跟他求婚,好像说的这个“买个更大的”不是买棉花糖,而是结婚戒指。
他笑笑,乖乖地说:“不用了,没关系的。”
“那不行。”向逾很坚持,“你这还没吃几口呢。”
之前林皆乐没喝到向逾给买的咖啡,但这次,吃到了向逾给买的棉花糖。
俩人从展馆出去后就直接去了卖棉花糖的摊位,向逾指着粉色的说:“要这个。”
林皆乐没吃过粉色的,看着好看,清清淡淡的粉红色,特温柔。
俩人一人拿着一个粉色的棉花糖边走边吃,向逾有点儿受不了那么甜的东西,但看着林皆乐吃得开心,他也跟着开心。
向逾之所以选粉色的棉花糖是有原因的,因为觉得可爱,特配林皆乐这人。
林皆乐在他心里整个儿就是活在粉红泡泡里的小可爱,走到哪儿都自带粉玫瑰的花瓣。
童话故事里有出生于花朵里的拇指姑娘,他眼里有睡在粉玫瑰上的林皆乐。
向逾说:“来拍张照吧。”
“啊?”林皆乐有些意外,“拍照?”
这会儿到了中午,头顶烈日,但好在今天温度不算太高。
向逾说:“就拍这棉花糖。”
他掏出手机,绞尽脑汁地劝说林皆乐:“好不容易来一次,第一回吃这种棉花糖,留个纪念。”
林皆乐也想拍,而且不仅仅想拍棉花糖。
但是他不好意思要求更多,只能乖乖地伸出手中的棉花糖,跟向逾的棉花糖“干杯”似的靠在一起,然后看着对方拍了照片。
向逾对自己的“摄影作品”非常满意,因为他耍了小心机,照片里能看到两人的影子,还有林皆乐的手。
“可以发微博吗?”向逾征求林皆乐的意见,“我想发个微博。”
林皆乐完全没注意到照片中的那些细节,而且向逾提的要求他哪有可能反对。
连连点头,然后说:“那,照片能不能给我发一下啊?”
“微博?”向逾没懂,以为他也想发微博。
“不是不是,”林皆乐解释,“我就是想存下来,当个纪念。”
想要留存当纪念是真的,另外的小心思是,他让向逾给他发照片,那两人就能加上微信。
林皆乐不好意思直说,只好用这个当借口。
向逾笑了:“行啊!我发给你!”
刚说完,他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然后差点儿没绷住笑了出来。
“我得加一下你微信。”向逾说,“还是……开蓝牙传给你啊?”
蓝牙传照片,这真的很“文艺复兴”。
“微信吧。”必须是微信,林皆乐等了半天了。
终于,这俩人加上了微信。
林皆乐的微信名字是六个“乐”,头像是一只可爱的粉色小猪。
而向逾,嚣张自恋得很,微信就叫“大帅哥”,头像是一个正在耍酷的漫画人物。
向逾添加林皆乐微信好友的时候觉得自己激动得手都在抖,虽然加微信这事儿看起来不值一提,但这可是他俩迈出的一大步。
向逾把这照片发给了林皆乐,然后说:“等会儿咱们走了我再发微博,别再让粉丝给堵这儿。”
林皆乐捧着手机,点击保存了热乎乎的照片,眼睛盯着向逾的头像看。
“嗯,好的。”
他们俩在艺术园区一直逛到一点多,向逾本来想约林皆乐吃饭,结果接到齐琳的电话,让他去一趟公司。
“本来想带你在这里面吃口饭的,”向逾说,“有一家餐厅挺不错。”
林皆乐很乖,笑着说:“没关系的,有工作嘛,没办法。”
“下次吧,”向逾觉得有些遗憾,“下周,咱们下周不是得过来么,到时候带你去。”
林皆乐终于可以大大方方地望向对方,他笑得眼睛弯弯,点了点头。
两人一起走到了大门口,林皆乐打车,向逾开车朝着公司去。
等红灯的时候,向逾把那张照片找了出来,发了微博。
他没艾特林皆乐,也没提到对方,这是他们俩的小秘密,只能被人“发现”,直接公之于众就没意思了,半遮半掩才是真绝色。
发了照片,文案是:你是草莓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