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后。
仿佛一夜之间,几场春雨一下,春天来了,聿市湖滨顿觉换了个天似的,褪掉了冬日的枯黄萧瑟,披上了翠玉般的外衣。即便天空是蓝的,可湖水却泛着绿,因为湖岸的苇丛正在蓬勃地疯长,一起风,草浪一浪高过一浪,置身其中仿佛置身一幕唯美的电影画面。白色的水鸟在湖边的沼泽地嬉戏盘旋,不时发出清脆的鸟鸣,有了鸟的飞翔,愈发显得天空的高远,白云悠闲地飘浮在空中,在碧波荡漾的湖面投下美妙的倒影,这个时候在湖上划船是件很惬意的事。远处山脚下的农户种着的桃花和梨花也开了,而且是成片成片地开,隔远看仿佛从天空坠落的烟霞。
樊疏桐一直为建在湖岸的这栋宅子取个什么名而犯愁,取了很多个名字都觉得不理想,也征求过朋友们的意见,要么太文绉绉,要么就是太俗。比如寇海,就取了个“水云间”的名字,樊疏桐开始觉得还不错,就是听着很耳熟,后来才知道是一部琼瑶剧的剧名,气得樊疏桐大骂寇海文盲,自己不会想,偷别人的名字。
其实他觉得自己也是文盲,对于取名这类的事完全没概念。
黑皮建议:“问秀才啊,他满肚子墨水,取个名字还不是小菜一碟。”
樊疏桐立即不吭声了,因为他从未带连波来过这里,说是跟他说过,在这建了栋房子,连波当时也只“哦”了声,没有任何反应。既没说要来看看,也没问建得怎么样,他不问,樊疏桐也不大愿意跟他说。
没有意义了,他是原原本本按照朝夕的理想家园建造的,可是她成了弟弟的妻子,现在是他的弟媳,他完全理解连波回避的态度。
所以,他没有邀请过连波到这来,连朝夕他都没带来过,因为怕连波会有想法。知道这个地方的也就是几个死党,寇海、黑皮和细毛他们自然是这的常客,唐三和蔡四平也来,但相对来得较少。除此外,没有任何人来过这个地方。
两年前樊疏桐又赴美做了一次手术,因为医治方案得当,侥幸又从鬼门关捡回一条命。也就是那次手术后,他开始反思自己的人生,觉得这辈子总要给自己留点什么,于是开始筹建这个宅子,为此专门去香港请来名设计师,工程竣工只花了几个月,内部装修却耗时一年,去年春节他才搬进来。平常他工作很忙,除了周末,他没法来这里,因为距离市区还是有点远的,高速公路修起来后也要一个多小时。
也许是年纪大了的缘故,抑或是身体状况不佳,樊疏桐现在不怎么往人多的地方凑,他喜欢安静,喜欢一个人独处,连以前很喜欢的酒吧夜店都很少去泡了,所以这几年他基本没有固定的女友,偶尔交上个,也是绝不可能带到这来的。
用黑皮的话说,他现在在修身养性。
樊疏桐发现,人静下来后,心境反倒开阔了许多。看人看事不似从前那般极端,人变得淡泊了,性格也沉稳内敛起来,很少再为某件事冲动。喧嚣繁华的现实世界现在对他来说,已经颇有些距离,他的社交活动亦减到了最少,若非万不得已的应酬,他一般不会亲自出面,都由公司的骨干代劳了。所以很多人都说,现在的樊疏桐比以前好打交道多了,生意上赚多赚少他都无所谓,而且从来不怕别人落好处。慢慢地,他的人缘好了起来,只要跟他打上交道,都愿意跟他做朋友。
问题是,跟他交上朋友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他随和友善并不代表他随便,骨子里,他始终是挑剔的。只不过相对于年轻时候的冲动易怒锋芒毕露,他收敛了许多,就像一把入了鞘的剑,再不见往日的杀气。
这天是周末,春光明媚,连下了几天的雨到这天终于晴了,樊疏桐拿上渔具在宅子前面的观景台钓鱼。观景台是他花了一大笔钱建造的,呈T字型,从院子门前一直延伸到湖面,用材都是从吉林那边运过来的,非常考究。他没事就喜欢坐在观景台上钓鱼,晚上如果有月亮,他会出来赏月看星星,其实以他的视力他啥都看不清,但可以感受到月光的抚慰,日子是过得相当惬意的。只是这观景台是私人领地,两边都用护栏围了起来,很让周边的居民嫉妒,也让一些到湖滨来观景的游人非常眼红,偶尔有攀爬现象,樊疏桐也没有太过计较。
他不得不承认,连波当初选中的这块地是个风水宝地,正介于居民区和湖岸之间的一块高地上,既没有在湿地保护区的红线内,又没有跟山坡上的居民混居在一起,独占一方,尽揽湖光山色,也难怪别人会眼红。
再过两个月,院子里的紫藤萝应该开花了。往年花开的时候,总有游客拿了相机到他家门前拍照。因为实在太美了,满目的紫色,仿佛瀑布,仿佛流云,层层叠叠铺满整个院子。可是花开花落两个春秋,朝夕一次都没有见到过。她甚至都不知道他为她建了这么大的一个宅院,为她种了满院的紫藤萝。她不知道,她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朝夕,我到底为什么要做这些?
樊疏桐仰起头,看着湛蓝的天空,只觉悲伤,纵然面对春意盎然的湖光山色,他亦觉得心底一片荒凉。茫茫人海,身边的人走走停停,没有人知道他的心。他撑着一口气没咽,一个人守着这满院的紫藤萝,究竟是为了什么?
这么一想,不由得悲从中来,他放下鱼竿,点了根烟。还是用的火柴,已经是根深蒂固的习惯了,改不了了。就像他对她的眷恋,即便她已是他人的妻,他还是放不下这份惦念,而痛苦的是,每次见到她,他都要装出一副哥哥的姿态,说着一些言不由衷的话,开着一些不着边际的冷玩笑。现在他还真跟她处得跟兄妹似的,她有什么事都喜欢跟他说,跟连波吵了架,也只找他来诉苦,他搞不明白怎么就弄到了这个地步。除了心里的那份惦念,他什么都不敢想了,想什么都没有了可能。
“哟,士林哥兴致好啊,居然躲在家里钓鱼。”正胡思乱想着,身后突然传来爽朗的笑声,樊疏桐吓一跳,回头一看竟然是常英!他惊讶得不行,他印象中好像从未把常英带到这来过,她怎么知道这?
“英子,怎么是你?”樊疏桐摘下墨镜,确认身后站着的英姿飒爽的女警官就是常英姑娘。
“哟,瞧瞧你是什么表情,我来得很不是时候吗?”常英一头短发,笑吟吟的。
樊疏桐指着钓竿说:“是来得不是时候,鱼都被你吓跑了。”
“鱼为什么会被我吓跑呢?它们又不是毒贩子?”常英打着哈哈,开口闭口不离她的本行。她现在是聿市缉毒大队的骨干,成天不是跟毒贩捉迷藏,就是跟瘾君子打交道,立了不少功,在圈内颇有名望。
樊疏桐起身一边收着鱼竿,一边说:“我也不是毒贩子啊,怎么有劳常警官上这来?难道是附近有情况?”说着故意四处瞄,逗得常英吃吃地笑,樊疏桐突然想起什么,又问,“嗳,你怎么知道我在这,我好像没带你来过吧?”
“我哥他们能来,我就不能来?”常英一屁股坐下,晃着腿,“呃,你干吗收起来,继续钓啊?”
“我钓你啊?鱼早就跑了……”樊疏桐收好鱼竿,也陪着坐下。
“你真的想钓我?”常英立即瞪大眼睛,“不用你放饵,我立马上钩!”
樊疏桐朗声大笑,指着她:“臭丫头,越来越不学好,你是毒贩闻风丧胆的女警官,我就算不是毒贩,也不敢钓你吧?”
“当然,谁让我没长张朝夕那样的脸蛋儿呢。”常英低下头,依然在笑,目光却明显在躲闪。
这么多年了,她也就是偶尔开开这样的玩笑。按理她早就死心了,可是常常又觉得不甘心。不甘心也没有办法,因为她始终走不进他的心。
一提朝夕,樊疏桐就收起了笑容:“好些日子没看到她了,也不知道现在咋样了。”
常英说:“我刚路过花店,朝夕又跟连波吵架了,一个人在花店里哭呢。”朝夕现在没有上班,自己开了家花店打发时间。跟连波的关系也是时好时坏,经常吵架,有时候还动手,搞得别别扭扭,樊疏桐一点办法都没有。
“怎么又吵架了呢?”樊疏桐很恼火,也不知道这两个人是怎么搞的,没结婚时心心念念地想着对方,结了婚又要死要活地吵架。真不知道他们当初为什么结婚!樊疏桐一想起这事就很烦,他们若过得好,他多少能欣慰些,他当初选择退出就是希望他们过得好,早知道是这样,他干吗要退出。
常英见他脸色变坏,忙说:“两口子过日子嘛,哪有不吵架的,结婚可不是恋爱,柴米油盐的事烦着呢。”
“你又没结过婚,你怎么知道?”樊疏桐侧脸看着常英,还是觉得很好奇,“对了,英子,无事不登三宝殿,你今天来找我到底为啥事?不会就为了告诉我,他们两口子又吵架了吧?”
常英猛拍一下头:“瞧我这记性!我来就是问你些事的,说公也是公,说私也是私,希望你能提供些情况。”
樊疏桐摸着下巴,上下打量常英:“什么事你尽管问,只要我帮得上忙。”他心里却在想,希望不是跟老雕有关,听说最近老雕被盯上了。其实老雕数年前就金盆洗手,但他的摊子还在,手下的人接的舵,结果一时不慎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
果然,樊疏桐猜中了,常英正是来打听老雕的事!她话倒是说得很委婉:“是这样,最近聿市的毒品市场很嚣张,我们也掌握了一些线索,毒品的来源是码头那边,目标基本锁定,这个人外号叫刀疤,听说以前跟你在一起做过事,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他。但我们怀疑他还不是最大的头目,他的背后一定有更大的背景,否则不会突破我们的重重防线,把毒品弄到聿市来。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你和他以前一起共事的时候,幕后老板是个叫刁平的人,你认识他吗?”
樊疏桐老老实实点头:“知道,我们都叫他老雕。”
“没错,他就是老雕,在江湖上很有点势力,以前我们就盯过他,后来不知怎么销声匿迹了,当时又没有确切的证据,这事就不了了之,现在他手下的人又冒出头了,我们怀疑……”
“不可能!”樊疏桐打断常英,“老雕几年前就退出江湖了,好像是身体不大好,把摊子交给了他的手下,他不可能再回来的。”
“你有他的消息吗?”
“没有。”
“你确定?”
“……”樊疏桐顿觉诧异,盯着常英,脸色一下就阴沉下来:“英子,你这是在审犯人吗?”
常英忙笑着摆头:“没有没有,就是随便问问,你不要想太多,我们知道你现在从事的是合法生意,案子跟你没有关系……”
“我们?”樊疏桐抓住了关键的字眼,“这么说,你们也摸过我的底?你们怀疑我跟老雕还有牵连?没错,我以前是在他手下做过事,但是早在几年前我就离开了,我离开不久,老雕也退出了,我们早就断了一切联络,当时就讲好了的,谁也不要联系谁,就当从来不认识彼此,你现在问我是啥意思啊?”
常英耐心解释:“你误会了,士林……”
“我没误会!英子,我虽然脑子开过两次颅,但我还不至于是傻子,你来这的目的就是把我也当作嫌犯之一了,至少你知道我过去做的生意不怎么见得了光,但你们没有证据,所以你还是很‘客气’地来找我谈,是这样的吧?”
“士林哥,你一定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但我可以肯定地跟你说,没有你想象的这么严重,每个公民都有协助司法机构调查的义务,我只是公事公办,如果让你觉得心里不舒服,我很抱歉。”
“哟,上这来给我做普法教育了,你不觉得很可笑吗?”樊疏桐没有动怒,他现在的修养好多了,但是语气已经很不客气,“英子,看来你还是不懂江湖的规矩,纵然我真的跟老雕干过见不得人的勾当,但那都属于过去,对此我从没有想要洗清,因为一个人一旦沾上污点是一辈子都洗不掉的,所以我很少为自己辩解,既然是自己做的事就理应承担责任,我不怕你们调查,如果你们查到了确切的证据,大可以把我铐上。可就算是你们把我铐上,对于老雕的事情我也不会吐露一个字,虽然我人已不在江湖,但我毕竟在江湖上混过,我就得遵守江湖上的规矩。而江湖的规矩只有一个字——‘义’,仁义的义,仗义的义,你懂吗?你是白道上的人,站在正义的一方,所以你肯定是不屑这些规矩的,但这是事实,我跟你一个院里长大的,你对我多少应该有所了解,我是那种不仁不义、贪生怕死的人吗?”
“士林哥……”
“好了,你不用说了,回去吧。老雕的事你不要再来问我,我什么也不知道,就是知道我也不会说。你给我做普法教育也好,讲道理也好,都没用,我就是一文盲,如果能被教育好,我爸当初也不会要崩了我。”
说着樊疏桐起身,拿起渔具头也不回地往自家院子走。
他踏在木板桥上的脚步声铿锵有力。
常英看着他的背影只觉想哭,眼眶顷刻间蓄满了泪,她冲着他的背影喊:“士林哥,无论你做过什么,都不会改变我对你的看法!”
樊疏桐没有回头,只背对着她挥了挥手,示意她回去。
花店下午没什么生意,朝夕跟小美说早点关门。小美是她雇的帮手,才十九岁,古灵精怪的,一听会早点关门,立即兴奋不已,显然是跟男友有约会。小美小小年纪就交了男友,是体校长跑的,长得很魁梧,来过店里几次。朝夕每次看到小美甜甜蜜蜜地跟男友打电话,就觉得自己老了,真是老了。
“朝夕姐,晚上我要去看电影《泰坦尼克号》,听说很好看,电影院都排着队买票,你去不去看?”还不到五点,小美就迫不及待地收拾东西了。朝夕坐在一个鱼缸边发愣,像是听见了,又像是没听见:“我已经很久没看过电影了,很久了。”
记忆中好像还是大学的时候看过,之后再也没有进过影院。那时候她不大合群,晚上睡不着的时候,经常一个人坐在学校的电影院看到通宵,从周星驰的无厘头,到王祖贤的鬼片,张艺谋的片子她也看,然后是各类奥斯卡电影,一路看下去,不带任何感情地去看,偶尔被感动,出了电影院被冷风一吹,就什么也不记得了。大学读了一年她就退学,其间想都没想过要重新去考自己喜欢的学校和专业,因为她发现大学是个让青春放纵灵魂腐朽的地方,她的青春本来就支离破碎,她不想把自己埋在那个毫无好感的地方。
那么现在呢?
她倒是如愿把自己埋了,埋进了这段极其诡异的婚姻。
朝夕很难形容她和连波现在的关系,说是夫妻吧,经常闹得跟仇人似的(可能一开始就是仇人),说是仇人吧,他们又分明同床共枕。非常的诡异!白天哪怕吵架吵得喉咙都哑了,可是一到晚上,他照旧会从被窝里伸出手拥抱住她,该怎样还是怎样,极尽缠绵。但是第二天早上醒来,他又是那副百年不变的表情,匆匆忙忙地收拾公文包去上班,看都不朝她看,也不管她什么时候起床,吃不吃早餐。他果然是说到就做到了,他再也不会以从前那样的态度对她,他当时说要她想都别想,她就真的不想了。
朝夕最痛恨他的就是这点,如果真的不想理她,为什么还要和她睡一张床?如果真的厌恶这场婚姻,干吗不搬出去一个人住?他现在仕途得意,平步青云,哪里没有他睡觉的地方?可是非常奇怪,除了出差,连波很少在外面逗留,下了班就直接回家,他不喜欢在外面吃饭。他的应酬其实应该非常多的,经常不是陪这个领导到下面视察,就是接待上面来的某某领导,吃饭是避免不了的,可他很少陪领导吃饭,也不知道他是以什么理由推脱的,慢慢地,大凡有应酬都不叫他了。
是朝夕做的饭菜很好吃吗?未必。
朝夕偶尔也叫几个要好的姐妹到家吃饭,可是大家尝了她做的饭菜后,就差没当面吐出来,宝芝更是一点面子都不给:“哇噻,你就是用这饭菜喂你老公的啊?”朝夕当然也知道自己做的饭菜不怎么好吃,但也不至于这么难吃吧,她没好气地说:“这饭菜怎么了?难道还毒死人不成?”
宝芝扑哧一笑:“告诉你,朝夕,如果我是你老公,我宁愿吃毒药也不吃这样的饭菜,毒药吃一次就挂了,不会再吃了,可你这饭菜是天天要吃的啊,我真是服了你老公,居然能忍受这种非人类的食物。”
说着大家一起哄笑。
朝夕面红耳赤,她开始还以为姐妹们是故意笑话她的,后来她到别人家做过几次客,尝了别人做的饭菜后,她就再也不邀请客人到家里来吃饭了。因为确实很难吃。宝芝一点也没夸张,的确是非人类的食物。
所以每天看着连波一脸平静地吃她做的饭菜,朝夕几乎有些同情他了,有一次还跟他提议,“要不请个保姆吧,帮忙做下饭菜。”连波当时瞥她一眼,依然是百年不变的表情:“我不喜欢家里住个陌生人。”
“那就请个钟点工,不住家的。”
“那我娶你干什么?”意思是,连饭都不做了,他还要她这个妻子干什么。朝夕只觉这人太奇怪了,试探他:“你,不觉得我做的饭菜难吃?”
他当时眼皮都没抬,夹了块烧得焦黑的茄子放嘴里:“习惯了。”
三个字:习惯了。
朝夕现在觉得,她好像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无休无止地吵架、冷战,然后继续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当然,两个人也有“好”的时候,但最好也不过是她跟他发火,不慎把自己弄伤,最后他来给她包扎伤口;抑或是她生病的时候,半夜发烧,外面下着雪,他会送她去医院打点滴,在观察室陪她一夜,结果自己也冻得发烧。除此外,朝夕搜肠刮肚也想不起来他们还怎么“好”过,有时候实在过不下去了,她也试过放他自由,有一次跟他说:“算了,我不想跟你过了,你走吧,或者我走,咱们两不亏欠了,散伙!”
连波反唇相讥:“怎么这么快就过不下去了?当初不是你咬牙切齿地要跟我结婚的吗?后悔了?告诉你,门都没有!过不下去也要过,你认命吧!”
于是朝夕再也不提散伙的话,因为确实是她自找的,过不下去也要过。结婚两年,同床共枕,朝夕发现她对连波越来越不了解,她根本没法把他跟过去那个斯文和气与世无争的连波联系在一起,虽然性情上大体没有变,他还是文人气十足,一样喜欢古诗词喜欢书法,待人也还是彬彬有礼,见着邻居会主动打招呼笑脸相迎的,可朝夕觉得他骨子里变了,看人看事不似从前那般美好天真,他原来是个固执的理想主义者,但他现在变得非常现实。比如他现在的工作,自两年前他考上公务员,先是在政协办公室当主任,后调入市委宣传部,不久又调入市委机关,直接跟市长书记等头头们打交道,朝夕没有在官场上混过,但她大体知道官场是个什么地方,连波短短两年就混得风生水起,说得上是平步青云,凭的是什么?当然,他是有才气有能力,但有才华的人多了去了,凭什么他就能在官场游刃有余?
……
朝夕一向对官场上的人没好感,以前在北京工作的时候,她跟着林染秋见识过不少官场上的大小人物,个个势利奸诈得很,跟这些人打交道必须把自己变得更势利更奸诈才行,否则就只能被人踩被人踢。连波两年就从一个普通的公务员爬到了市委机关,他即便没有变得势利奸诈,肯定比以前要狠多了,官场上没有谁可以平步青云,除非是踩在别人的肩膀上。
朝夕真是对连波刮目相看了。但很快她意识到,连波的家世背景在他的仕途上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朝夕好几次看他陪樊世荣去出席各种各样的场合,就凭樊世荣的养子身份,多的是人买连波的账,或者是自动让道。樊世荣的身份太显赫,即便现在已经退下,余威犹在。连波对此欣然接受,不是变得现实是什么?
不过这也没什么不好,男人总要有自己的事业,丈夫升官发达,她这个做妻子的又不会吃亏。自从连波进了市委,经常有人登门拜访,送礼的人络绎不绝,有时候早上打开门,门口就堆着各色礼盒,连名都没留。连波这点倒还好,从来不收礼,多大的礼都不收,也交待朝夕不要收,如果有送到门口的礼品,他都会要秘书过来拿走,他自己碰都不碰。连波对金钱的淡漠还是一如从前,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也很低,如果不是为了避免被人打扰,他也不会换房子。
连波年前在市中心买了套商品房,小气得很,才两居室,原来他们住的那套还是三居室呢。他并非没有钱,他匈牙利的那个叔叔给他留了大笔遗产,十几家连锁饭店的产权都归了他,每年的分红都不得了,但连波因对经商不感兴趣,继承遗产后将饭店生意委托给了何夕年帮忙打理,这中间好像还是樊疏桐牵的线,因为何夕年的家族就有经营酒店生意(在海外),何先生以控股的形式并购了连波叔叔的连锁饭店,连波仍然是最大股东,却并不参与经营,只享受分红。这些事情连波从未跟朝夕商量过,谈都很少谈,朝夕也懒得问,免得让他以为她惦记着他的钱。可是他明明很有钱,连套宽敞的房子都舍不得买,也不晓得他心里怎么想的。
事实上,可能连波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朝夕倒是在书房看到过几次连锁饭店的收益报表,何夕年家族企业总部设在加拿大多伦多,每个月都有报表从多伦多寄过来,密密麻麻的数字和英文,朝夕估摸着连波可能看着头晕,因为她看了也觉得晕,一数那些零就晕。在连波眼里可能那些零只是代表数字,跟他丝毫关系都没有,那是叔叔留下来的,他不过是代为管理。所以他从来不去查自己的账户,他想都没想过让这些数字改变自己的生活,每天上班下班,安分守己地拿工资生活,在他看来没什么不好,钱财太多只会让自己受累。
从这点来讲连波无疑是个常人难以理解的怪人,他唯一做过一件大手笔的事就是捐了五十万给老杨的学校,让他们建了新校舍还添置了很多新设施,据说那所学校已经成为青州的重点小学,落成典礼的时候那边政府曾邀连波过去揭幕,被连波婉拒,他实在是低调得可以了,这点倒颇像以低调著称的何夕年,不显山露水,却自有做人的准则。
再说房子的事,从买房到装修,连波没有征求过朝夕的任何意见,朝夕也懒得问,他的事她从来不过问。一直到房子装修好了,连波才通知她收拾自己的东西,第二天搬家。可是等搬进去朝夕才发现,房子里就一间卧室,还有一间做了书房,她里里外外转个遍都没有找到自己睡的地方,于是质问连波:“我的房间呢,你让我睡哪?”
连波当时在沙发上看报纸,眼皮都没抬:“又不是没有床。”
朝夕这才明白他的险恶用心,他故意选了套两居室,目的就是不让她单独睡,而在原来那套房子里朝夕就有自己的卧室,两个人经常为睡在哪边吵架。因为结婚之初两人曾有过协商,每周约定时间同房,这还是连波提出来的。哪知规矩是他定的,他自己却经常不遵守,总是随着性子来,不到约定时间也爬到朝夕的床上去睡。即便如此,有自己的房间总归多份私密,吵了架还可以关进自己房间生闷气,现在好了,就一间卧室,她悲伤的时候连躲着掉眼泪的地方都没有了。他真是居心叵测!
朝夕当时气急了,嚷嚷道:“我要回原来的地方住!”
连波跷着腿,一边端着杯子喝茶,一边看报纸:“那房子已经卖了。”
“那,那我睡沙发!”朝夕气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连波还是不朝她看,闲闲地翻着报纸,云淡风轻:“你睡地板都没关系,只要你喜欢。”
现在朝夕回忆起他当时的表情,仍是气结得不行。这一整天她眼泪都没干,更是恨他恨得牙根直痒。昨晚两人又吵架了,起因是林染秋来聿市出差,朝夕当然要尽地主之谊请他吃饭,连波起先并不想一同前去,结果一听说是林染秋来了,马上换好衣服陪朝夕出门,吃饭的时候他表现得还是不错的,跟林染秋有说有笑,礼貌周全,看不出任何不妥的地方。可是一回到家他就醋意大发,指责朝夕跟林染秋不清不白,朝夕气坏了,她不过是很久没有见到林染秋,聊得忘形了些,说笑间拍了拍林染秋的肩膀而已,没想到连波看在眼里,回家就找她“算账”……
其实朝夕一直当林染秋是哥们,在他面前她很放得开,仿佛又回到了过去两人一起创业的时候,在办公室里说笑嬉闹,吃泡面,熬通宵的时光。朝夕觉得很奇怪,上班的时候心生厌倦,真的没班上了她又觉得很无趣,闲得发慌。婚后她也试着出去找过工作,凭借她的容貌和资质,找工作倒是没遇到太大的困难,可是每次总是遇到居心不良的老板,工作没几天就对她动手动脚。有一次下雨,连波驾车去接她下班,亲眼见到朝夕的上司对她举止不雅,执意要送她回家。连波当时冲下车,差点跟那个老板打起来,拽着朝夕就走,回到家就跟她大吵一架,从此坚决不同意她上班。
可是一个人在家的日子实在太难熬了,朝夕每天在屋子里转来转去,很怕自己疯掉,就自己开了家花店打发时间。连波这次倒是没有反对,因为是自己当老板,不用担心被人骚扰。花店开起来后,朝夕发现她竟然很喜欢,不说赚钱如何,每天面对那些花花草草,她就会觉得心情愉悦。而且花店所在的这条街本身是条精品街,当地人管这条街叫女人街,因为沿街开了很多精品店,都是卖衣服、化妆品、首饰,以及各色女孩子们喜欢的小玩意,朝夕因此认识了很多年轻女孩子,生意不忙的时候,她就挨家去串门儿,分享各种八卦,还有零食。
每天也有人到她的店里来串门,隔壁的宝芝和沐沐来得最勤。宝芝开的是玩具店,卖的是毛茸茸的维尼小熊,生意非常红火,朝夕也很喜欢小熊,宝芝没少送她,她都给摆在了店里头,堆在花花朵朵里给店内平添了很多温馨。沐沐的店是卖服装的,每到了新货就拿到朝夕这来比划,问朝夕喜不喜欢。朝夕穿衣一向朴素,对那种很潮很前卫的衣服不大感冒,不是露肩就是露腿的,要么就是肚脐都露出来了。朝夕从来不敢穿那种衣服,不单单是不喜欢,连波盯得很紧也是一方面,有时候衣服稍微穿得紧了点或者短了点,他就会旁敲侧击地提醒她,注意自己的身份。意思是,她现在结婚了,穿衣打扮不能太招摇,朝夕为此没少跟他怄气。
连波的古怪可见一斑,朝夕原来不觉得,现在跟他生活在一起,越来越觉得他很怪,比如穿衣,出门在外他倒是穿得很正式,西装革履,有款有型,一回了家就赶紧脱掉西装换上便装,好像穿西装对他来说跟受刑似的。特别是穿鞋子,只要不上班,连波在家一直都是穿着布鞋,是那种手工纳的布鞋,市面上应该没有买的,谁给他纳的呢?朝夕一直不解,但也没有问起过,因为不关她的事。
下午小美走后,宝芝又到她店里来串门。宝芝跟她混得很熟了,一看她的脸色就猜到了八九分:“又跟老公吵架了?”
朝夕不吭声,算是默认了。
但经不住宝芝的循循善诱,最后她还是把昨晚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原以为宝芝会帮她说两句公道话,不想宝芝瞪大眼睛,将她上下打量个遍:“嗳,朝夕,我怎么觉得你老公很在乎你呢?”
“在乎我?你从哪看出他在乎我了?”朝夕一听这话就来气。
宝芝说:“不,不,朝夕,别说我旁观者清哦,我真觉得你老公很在乎你。别的不说,他能忍受你那么难吃的饭菜,而且从不抱怨,这就很难得了。再讲你说的昨天晚上的事,我觉得那是你老公在吃醋呢,一个男人在乎一个女人的时候才吃醋,否则你就是跟别的男人抱成一团,他也会无所谓的。”
朝夕哼了声,不屑道:“那是你的看法吧,他对我怎么样,他自己心里有数!”
“这就不对啊,按你说的,你老公一不赌博,二不到外面寻花问柳,下了班就准时回家,这样的男人现在太稀罕了好不好。”宝芝平素是最爱八卦的,这会儿端着杯奶茶,分析得头头是道,“别说我没提醒你啊,朝夕,你可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就说对面那个阿红,结婚不到半年老公就在外面牵小姑娘,我都看到过好几回,你老公不是这样的人吧?长得又帅,又在政府部门工作,多的是女人往他身上贴,可他不还是规规矩矩守着你嘛……”
朝夕不吭声了,因为她找不到话来辩驳。如果按宝芝的说法,连波确实是很检点,没有不良嗜好,按时归家,可是日子怎么就这么难捱呢?
宝芝又八卦了一阵就回自己店里忙了,朝夕心情不佳,一看天色已晚,就准备关店回家。刚收拾好店面准备走,突然门帘一响,走进来一个穿西装的男子,年约三十四五,店外已经暮色沉沉了,各色霓虹闪闪烁烁,那男子从那流光溢彩的背景中走进来,就像是披着一身霞光,室内顿觉熠熠生辉起来。朝夕只觉愕然,这男人好生面熟,可是又想不起在哪见过,但见他眉目柔和,举止儒雅,非常礼貌地问她:“你好,请问还有白玫瑰吗?”
朝夕展颜一笑:“有啊,请问先生您要多少?”
“来一打,要最新鲜的。”
“好的,没问题,请稍等。”朝夕熟练地从花丛中挑出一打白玫瑰,然后细心地用玻璃纸打包,她一直面带微笑,“这玫瑰是今天中午刚刚送到的,先生要是晚来一会儿就买不到了,店都要关门了。”
“哦,是吗,那我很幸运。”那人非常感激的样子,“我刚下飞机,也是很担心,怕买不到花了。”
“送给女朋友的吧?”
“是。”
“您女朋友真幸福!”朝夕包花的手艺可是出了名的,大凡店里有熟客来,都点名要她包,只见她素白的一双手蝴蝶似的轻盈灵巧,柔美的指尖在花带间来回穿梭,很快就将花包好,淡紫色的玻璃纸配着粉色的蝴蝶结,非常漂亮,她顺手抽了两枝洁白的马蹄莲□去,“这两枝花送您,希望您女朋友喜欢。”
“谢谢!”那人接过花爱不释手。
朝夕又道:“马蹄莲代表了纯洁和永恒,祝福你们的爱情永远幸福。”
那人愣愣地看着朝夕,忽然很感动,声音都几乎哽咽:“谢谢你,我也相信我和我女朋友的爱情会永恒。”说完掏出钱夹,抽出一张钞票给朝夕:“真的非常谢谢你!”
朝夕拿过钞票一看,顿时有些愕然,是张美元,她尴尬地笑了起来:“不好意思,先生,我们店里暂时不收外币,您看这……”
“很抱歉,我刚从国外回来,身上没有人民币,那……那怎么办呢?”那人放下花窘迫不已,上下摸着口袋。
朝夕索性好人做到底,笑道:“那这花我送给您吧,就为了您的这份心,一下飞机就给女朋友送花,真是很难得。”
“这,这怎么可以?”
“怎么不可以呢?花有价,情无价!”朝夕笑起来的样子非常美,明眸皓齿,不由得让那人久久注目。朝夕将花重又递给他,把那张美元也塞到他手里,“您要是还记得小店,以后多多光临也是一样的。”
“谢谢!”
“不客气。”
刚关上店门,樊疏桐驾着车来了。他的那辆进口吉普车在聿市很罕见,停哪都是一片艳羡的目光,人就更不用说了,很随便的装束穿他身上就是跟别人不一样,这会儿他穿了件皮夹克,配着条牛仔裤,头上戴着顶鸭舌帽,然后还架了副墨镜,往他那辆锃亮的豪车边一靠,很有汤姆克鲁斯的范儿。因为他经常来看朝夕,街上的女人们都认得他,私底下管他叫“阿汤哥”,每次一来,就有人跟朝夕报信,“朝夕,你的阿汤哥来啦!”朝夕有时候瞅着他也觉得像,从前不觉得他长得有多好看,但是现在她觉得他还真是有点帅,可能是放下了芥蒂,不帅也会顺眼多了。
“上车啊,还愣着干什么。”樊疏桐嘴上叼了根烟,拍拍车门,示意朝夕上车。朝夕猜他可能知道了她和连波吵架的事,因为白天碰到了常英,她当时说是要去找樊疏桐问些事,朝夕当时正一个人在店里掉眼泪呢,常英肯定会把这事告诉他的。果然,一上车他就不耐烦地问:“怎么老是吵啊,就不能好好过日子?”
“不要跟我谈这事好不好?”朝夕的情绪也很不好,歪着头靠着车窗,无精打采的。樊疏桐就没有再问,只说:“我送你回家。”
“不,我不回家,你请我吃饭吧。”朝夕在樊疏桐面前有点耍小性子,因为樊疏桐现在很宠她,什么都由着她。
“想吃什么?”
“随便,别吃火锅就行,我现在很上火。”
樊疏桐反倒笑了,瞥她一眼:“这么大了,还跟个小孩子似的。”
只是淡淡的一眼,眼神中尽是宠溺。
两个人现在相处得很好,樊疏桐有空就会过来看看她,请她吃饭,或者带她到市区兜风,飙车,但完全是哥哥带妹妹的样子,没有半点非分之举。朝夕渐渐地有些依赖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给他打电话,有时候还会给他介绍女朋友,樊疏桐对此很反感,又不好明说,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可能是经历了这么多事,两人都懂得了该怎么相处,那就是避免有感情上的瓜葛,就什么麻烦都没有了。
这样的相处方式很安全,也很无奈。
樊疏桐知道,其实朝夕并不是什么都不明白,她只是装作不明白而已,因为她已经给自己选了一条前途未卜的路,她回不了头了。
他们每个人都回不了头了。
包括连波。
吃完饭,朝夕嚷嚷着要去看电影,拽着樊疏桐不放:“很好看的,小美都去看了,《泰坦尼克号》,听说很感人。”
樊疏桐有些为难:“连波还在家里等着呢。”
吃饭的途中,连波打过一个电话给樊疏桐,问他是不是跟朝夕在一起。也不知道是不是不信任,连波一直把朝夕看得挺紧的,平常稍微晚点回家,朝夕的手机就会有追问的信息。有时候两个人吵架,朝夕就要连波别管她,连波怒极时说的话也很刻薄,“你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你祸害我就可以了,我不会让你去祸害别人。”每每气得朝夕要吐血,所以今天她故意关了手机,不理他。樊疏桐接了连波的电话,答应吃完饭就送朝夕回家,朝夕很不乐意。
“我现在不想回家!”朝夕耍起横来,眼睛就瞪得老大,鼓着嘴巴,那样子像极了她小时候要不到玩具时的表情。
樊疏桐没办法,只得打个电话给连波:“我带她去看电影,她想看,看完我就送她回去。”然后故意板起脸,跟朝夕说,“看了电影就老实回家,别再提过分要求,否则我把你丢大街上,让叫花子把你捡走。”
樊疏桐以为朝夕听了会笑,可是朝夕突然敛了表情,长睫微微颤动,眸底闪闪烁烁,暗哑地说:“你不会再把我丢了的。”
当时他们刚出了酒楼,站在酒楼门前的街边上。
起风了,她的头发被吹得零乱飞散,刚好有路灯照着她,让她整个人罩上了一层冷冷的光辉,她静默着,又像是灵魂出了窍。
而他面对着她站着,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大哥哥,带我走—”
稚嫩的哭声撕心肺裂,穿越时光的隧道呼啸而来,他们仿佛又置身在当年离别的站台,他把她丢给她的父亲,自己下了车。她哭叫着扑在车窗上,拼命想往外爬,她不要他把她丢下,他可以不喜欢她,但是不能丢下她!撕心肺裂的哭声又在他耳畔响起,他颤抖着伸出手,抚上她的脸。
他的声音低得仿如叹息:“朝夕,我再也不会丢下你。”
这么说着,他将她揽入怀中。
“朝夕!”他紧紧搂着她,嗅着她发间的芬芳,悲伤得无以复加。如果可以,如果时光能倒流,他绝不会把她丢在那辆火车上,那场面十几年来成了他心头不可触碰的痛,他常常在火车刺耳的长鸣声中醒来,满头大汗,满脸是泪,他在黑暗中呼唤她的名字,朝夕,朝夕,回来,你回来……
现在,他拥她在怀里,抛开过往的爱和恨,他只想她好好的,完完整整的,他睁开眼睛就可以看到她,如果哪天他失明,他也要伸手可以触摸到她。
除此,他别无所求。
“好好地过。”他只能这么说。
可是朝夕今晚的情绪显然失常,看电影的时候,她就一直在哭,特别到了尾声,男主人公杰克沉入大海时,她哭到几乎失控。电影自然是感人的,周围也有很多观众在哭,但没有一个哭得像朝夕那样,以至于电影还没放完,他就把她拖出了影院。出来了她还在哭,蹲在路边上哭得声堵气噎,樊疏桐拉都拉不起来,只好说:“如果真想哭,到我车上去哭吧,别人都看着呢。”
好不容易把她劝上车,她又不哭了,疲惫地靠着车窗发呆。
樊疏桐发动车,送她回家。
“如果他能像杰克爱露丝那样爱我,我愿意沉入大海,死而无怨。”她闭着眼睛,像是进入梦境,喃喃自语,“可是他爱我吗?我不知道,我从来没从他嘴里听到过爱字,也许,他爱的人不是我吧……”
她一路都在神神叨叨,精神状况非常糟糕。
樊疏桐送她到家门口,走的时候跟连波递了个眼色,示意他跟着一起下楼。连波跟着进了电梯,樊疏桐说:“她今晚情绪有些反常,别惹她。”
“她哭了?”连波一打开门就看到朝夕红肿的眼睛。
“看电影的时候哭的,差点崩溃。”樊疏桐板起脸,盯着连波,语气非常严厉,“秀才,别说我没有提醒你,如果你让朝夕受委屈,不想跟她过了,我立马就把她带走。我当初让步,不是让你来欺负她让她受气的,她身体不好,你就不能让着点吗?”
叮的一声,电梯门开了。
兄弟俩一前一后地走出来,连波低着头不吭声。
“我真不明白,你们千辛万苦地走到一起,怎么就不能好好过日子呢?”樊疏桐心情烦躁,并不想教训他,“你多关心下她吧,多照顾下她的情绪,我听林染秋说过,朝夕的精神状况一直有问题,好像还在吃药,现在还有没有吃我不知道,但今天晚上在影院她的状况让我很担忧……”
“吃药?”连波蹙起眉头。
“嗯,我也是听林染秋说的。”樊疏桐盯着连波,语气有些发狠了,“你不知道吗?在你躲起来的那三年里,朝夕的精神受到了很大的摧残,连波,是你欠她的,既然你要还就好好地还!如果继续让她受折磨,她有个什么闪失,我第一个不饶你!”
连波送走樊疏桐,进门的时候,朝夕正在沙发上铺被子。她眼睛都没抬,冷冷地说:“今晚我睡沙发。”
可能是哭得很厉害,她的嗓音有些嘶哑。连波叹口气:“我等了你一晚上,做了你爱吃的糖醋排骨,结果你没回来。”
“我现在不爱吃了。”铺好被子,朝夕又回房拿枕头。连波跟着进去:“我睡沙发吧,你睡床。”朝夕不理他,拿起枕头就往客厅走。
“朝夕!”连波拉住她,将她按在床边坐下,“我们谈谈吧,老这样生闷气对身体不好。”朝夕抱着枕头,冷笑:“我不担心,反正我死了你会埋我。”
连波顿时气结:“你觉得这样斗嘴皮子有意思吗?有什么问题大家可以摊开来讲,昨晚是我不对,话说得刺耳了点,但你自己没有觉得,你跟林染秋露出的笑脸,从来没有对我露出过,我心理是不平衡。”
“连波,你别得寸进尺,我跟你同床共枕就算了,你还要求我强颜欢笑?”
“你话怎么说得这么难听呢?”
“算了,我不想讲了!我累了,要睡!”朝夕抱着枕头就睡沙发上去了,然后啪的一下,关掉了客厅的灯。
半夜,连波像是听到低低的饮泣声,仿佛是细雨,断断续续,淅淅沥沥,他开始以为是做梦,后来凝神一听,的确是有人在哭,而且就在卧室外的客厅。他起床走出去,又不敢开灯,怕吓到她。借着窗外照进来的月光,他摸索着朝沙发的方向缓缓移动。
“别过来。”她果然没有睡,黑暗中拒绝他的靠近。
他停住脚步,劝她:“到床上去睡吧,我来睡沙发。”
她没有吭声。
房间里非常安静,静得可以听见彼此的呼吸。
“连波,你爱过我吗?”她问他,语气出人意料的平静。
连波诧异:“你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啪”的一声,朝夕把灯打开了,她盘腿坐在沙发上,满脸泪痕。原来她一直没有睡。她久久凝视着他,目光闪闪地迸着火花:“你只需要告诉我爱还是不爱就可以了,哪怕,哪怕只是曾经一点点的爱,或者……偶尔的一下下有爱过都可以。有吗?你跟我说实话,你有爱过我吗?不要用喜欢这样的字眼来搪塞,喜欢不是爱,我不是小女孩了,我想我可以承受打击。”
连波从来没想过会在这种状况下被她问到这个问题,他叹口气:“很晚了,睡吧,这个问题以后我们再讨论。”
“我现在就想知道答案。”
“朝夕,不是我不想回答你,而是我们目前这种状况,说什么都没有意义,我们心里都憋着气,所以这日子一直就过得很别扭。你现在突然问我这个问题,你不觉得别扭吗?等我们把各自心态调整好了,我再跟你推心置腹地谈,什么都可以谈,只是现在,朝夕,我觉得很难受,就是不知道怎么会这么难受,其实我也看得出来你心里不好过,为什么不好过呢?有问过原因吗?”
“你始终不肯回答我,是怕打击我,让我更不好过吗?只是一个回答而已,有那么难吗?”朝夕咄咄逼人。
“不是难的问题,而是神圣的问题,到我觉得我们的感情配得上那三个字的时候,我自然会说的。”
“明白了,你觉得我不配那三个字是吗?”朝夕仰起面孔,下巴可怜地抖着,泪水汹涌而泄。够了,她不想再听更多的了。不听则已,一听便绝望无边寒心彻骨。
她抱紧双肩倚着沙发靠背,因为厌恶和灰心抽搐着身体,又一次失去了方向,这意味着她终于对他失去了最后的信心,她不能指望他什么了,将来如何也已经不重要了,就当自己已经死去。其实这样也好,可以让自己彻底死心,不带任何希望不带任何救赎,就此活生生地让自己闭目吧,茫茫宇宙,再没人给她希望了。
“你睡吧,明天还要上班。”
她说着就躺下缩进了被子,翻身背对着他,盖住了自己的头。
樊疏桐断没想到,刀疤会自己找上门。
刀疤的本名叫侯勇,原先只是老雕手下的一个小喽啰,樊疏桐在老雕身边做事的时候,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小喽啰,但是在一次抢地盘打群架的时候,侯勇拿着刀连捅了四五个人,一下子名声大噪。当时他自己也身中数刀,头也被人砍得血淋淋的,脸上留下了一条很深的疤痕,刀疤因此得名。但是老雕一直不太重用刀疤,觉得他这人太狠,混江湖当然是要狠,但是不能没有人性,更不能没有仁义,否则指不定哪天会被他反咬一口,所以老雕一直防着刀疤,不分派给他太重要的任务。
刀疤对此一直是不服气的,但有老雕坐镇,他也不敢太冒头,只是很嫉妒同样混码头出身却受到老雕重用的樊疏桐,经常挑拨是非,排挤樊疏桐。老雕当时把樊疏桐调派到聿市来,也是为了避免刀疤找他的麻烦,以闹得内部不和。樊疏桐回聿市后,跟刀疤没有了直接的利益冲突,一年也难得见一两回,似乎是相安无事了。但是刀疤野心勃勃,听闻老雕和樊疏桐有意退出江湖的风声,收买了不少兄弟,樊疏桐退出后,刀疤立即主动请缨要来接管樊疏桐的码头。那阵子老雕身体很不好,很多事情根本力不从心,就应允了他,当时老雕就提醒樊疏桐要防着刀疤,除非万不得已不要跟他有冲突,因为樊疏桐虽然转行做起了正当生意,但他做贸易终究离不开码头,老雕要樊疏桐遇事能避就避,能忍就忍,退一步海阔天空。
不久,老雕也金盆洗手,定居美国颐养天年去了,从此不问江湖事。老雕走时遣散了手下的兄弟,每人都发放了一大笔遣散费,希望他们从此走正道,不要再过这种打打杀杀担惊受怕的日子。但是刀疤不吃这一套,老雕一走,他就抢占地盘,凭借其心狠手辣很快聚拢了自己的势力,并大肆扩张,现在他手下的人比老雕那会儿还多,但不同于老雕的低调和收敛,刀疤这人格外张扬,胆子也大,老雕当初还多少有正当生意做掩护,而且一直也很节制,做事适可而止,也干净利落,很少有把柄落人手里,所以即便被警方盯了几年也没有出事。但刀疤当上老大后有恃无恐,甚至到了穷凶极恶的地步,樊疏桐不时听到他的种种劣迹,黄赌毒样样沾,听说有两桩命案也跟他有牵连,樊疏桐料定他早晚会出事,果不其然,刀疤被警方盯上了。
常英那天来找樊疏桐打听老雕的消息的时候,樊疏桐就觉得刀疤这人太不厚道,老雕已经退出江湖数年,以前待他也不薄,居然把老雕抬出来当挡箭牌,用以转移警方的视线,好让自己脱身。樊疏桐愈发厌憎这个人,不想跟他有任何交集。
所以当刀疤来找他,提出借他的仓库存批货的时候,樊疏桐断然拒绝,因为他知道刀疤所谓的“货”绝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不想蹚这趟浑水,给自己找麻烦。刀疤料到樊疏桐会拒绝,也没有勉强的意思,坐在樊疏桐的办公室扯东扯西,尽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并且刻意渲染他过往的辉煌“功绩”,说他凭借侠肝义胆闯出这片天地,道上是人是鬼都让他三分,他又是如何如何的讲义气,一向罩着手下兄弟,对朋友也是两肋插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云云。
其实刀疤外表并没有江湖上传说的那样凶悍,相反他长得颇有点小家子气,个头才一米六几,又瘦又小,如果不是他脸上那道让他引以为荣的疤痕,怎么看都不像是道上的人,没有做老大的气场。不像过去的老雕,背着手往码头上一站,一身唐装,衣角飘飘,不怒自威。刀疤想学老雕,可连皮毛都没学到,就知道摆派头,脖子上的金链粗得跟个狗链子似的,手上也戴得金晃晃得,镶钻的伯爵名表明显尺寸大了,戴在他手腕上松垮垮的,好像随时都会滑下来。偏他还学老雕抽雪茄,坐没个坐相,歪在椅子上自顾讲得唾沫横飞,一笑就露出满口黄牙,隔着宽大的办公桌,樊疏桐都闻到了他恶心的口臭,就觉得他像个十足的地痞流氓,如果不是老雕提醒过避免跟他发生冲突,樊疏桐早就开赶了,甚至都不会让他进办公室的门。
樊疏桐耐着性子听着刀疤胡侃海侃,就是不接茬,大不了多陪他耗点时间就是。他冷冷地打量刀疤,只觉这小子当上老大后的自我感觉未免太好了,都被警方盯上了,还这么不收敛,居然想到把货往他这塞,想以此躲避警方的封锁。如果樊疏桐答应,等于就是搬了颗炸弹到仓库,他就算脑子开了三次颅,也不至于干这等蠢事,何况他和刀疤素来井水不犯河水,以前在老雕手下做事的时候也谈不上什么交情,现在偶尔在码头上碰上,也就点个头,他连招呼都懒得打,绕道走,但这并不表示他怕刀疤,他只是不屑跟这种人打交道而已。
“刀疤,还有什么事吗?没什么事我可能要先行一步了,约了朋友吃饭,不好意思啊,时间都差不多了。”樊疏桐抬腕看看表,终于忍无可忍,下逐客令。
刀疤眼见说服无望,还是不死心:“疏桐,我们兄弟一场,我刀疤不是不讲义气的人,就是借你的仓库用一下嘛,我付租金好不好?双倍?十倍?”
“刀疤,你明知道这不是租金的问题。我说退出就退出了,道上的事我沾都不会沾,请恕我无能为力。”
刀疤还在摆谱,不时抬腕晃下那镶钻的伯爵表,皮笑肉不笑地说:“疏桐,说句不太中听的话,江湖上不是说退出了就干净了的,就说老雕,也退了几年吧,现在警方还不是盯上他了,到处挖他的底。我可是交待了手下的,任何人不得把老雕供出来,否则割他的舌头,因为我刀疤断不会做这种过河拆桥的事。”
这话再明显不过,意思是老雕都不干净,他樊疏桐肯定也干净不到哪里去,别指望退出了就能洗清,人只要不犯事,犯了事就会洗不清。
“刀疤,你在老雕手下也待过几年,老雕如果这么容易被供出来,他能做得了这么多年的老大吗?”樊疏桐转动着皮椅,一点都不买他的账,“何况,老雕的为人素来被道上的人敬仰,人不在余威犹存,余威懂吗?就是他在美国打个喷嚏,这边的人也会朝那个方向点个头,这余威怎么建立起来的?老雕混码头混了二十年积累起来的,除非是被龌龊小人出卖,否则没人会供出他,因为供出他就等于是自断后路,名声坏了,迟早被道上的人唾弃,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樊疏桐说着起身,拿起西装外套穿上,摆明了不想继续再谈,但还是好言相劝:“刀疤,我知道我们过去做过的那些事的确见不了光,你说得对,退出了并不等于就干净了,可以说我一辈子都洗不干净,这正是我此生最后悔的事!年轻的时候不懂事,逞一时的威风,结果后悔都来不及,我不想再做这种后悔的事,不能说我身上沾了污点,就往臭水潭子里跳吧,我想明智的人都会洁身自好。当然,如果警方真的挖到确切的证据,我会接受惩罚,自己做的事自己就要承担责任,我绝不推脱,更不会为了保自己而出卖老雕,出卖兄弟。”
“疏桐,这么说你是一点面子都不给啰?”
刀疤也站起身,眉毛拧起,颇有点凶相的样子露出来了。
樊疏桐道:“面子不是靠别人给的,是靠自己的品行积的,多积点德总没坏处,刀疤,好自为之,告辞了。”说着头也不回地走出办公室,到门口了还不忘客气地提醒刀疤,“出来的时候麻烦把门带上,我先行一步了,抱歉。”
樊疏桐倒没有扯谎,他的确是约了林染秋吃饭,顺便把寇海和细毛他们叫上,唐三是不用打电话的,他肯定会跟着林染秋过来,林染秋来聿市就是住在唐三的别墅里。樊疏桐跟林染秋打交道并不多,但他对林染秋的印象一直很好,可能跟朝夕过去在他手下做事,他将朝夕照顾得很好有关,和朝夕这样的漂亮女孩子相处三年而不越雷池,非君子所能为也。樊疏桐就觉得林染秋很君子,得知他来聿市,理当尽地主之谊好好款待他,因为樊疏桐每次去北京,林染秋也是非常盛情招待他的。
地点选在聿市最豪华的恺撒俱乐部,这是聿市有名的销金窝,其前身就是喀秋莎饭店,老板正是聿市新生资本家细毛。细毛现在可不是伪资本家了,经过多年商场的摸爬滚打,积累了相当的人脉,虽然两年前二毛去世,何夕年未能和朴家结成姻缘,但是细毛现在的妻子何琼英是何夕年的堂妹,这等于还是和何氏家族攀上了亲。据说是何琼英倒追的细毛,细毛原本对这位从小生长在海外的千金小姐没那意思,他当时已经有个处得不错准备结婚的女友。岂料何琼英在国外出生长大,性格非常豪放,为了追求细毛她毅然放弃国外的优越生活回国定居,还主动要求到堂兄何夕年的公司做事,因为这样就跟细毛近水楼台了。
细毛那阵子很抽风,何琼英不仅对他紧追不放,还大肆收买他身边的人,其中就包括寇海的妹妹常英姑娘,大约是两个人的名字里都有个“英”字,两人格外惺惺相惜,据说何琼英拿下细毛还是常英出的注意,借着细毛醉酒把他给办了,生米煮成熟饭,细毛只得认栽。这事一时沦为死党们的笑柄,到现在都还被笑话,细毛见着寇海就跟他抱怨,说他被常英给卖了,还提醒寇海,“你小子小心点,早晚你也会被你妹妹卖了的。”
但是娶了何琼英,细毛倒并不后悔,因为何琼英出身商业世家,本身是英国名牌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很有商业头脑,结婚后一直帮忙打理细毛的事业,已经成为细毛事业上的得力助手。恺撒俱乐部当初就是在何琼英的筹划下兴建的,不仅把原来的喀秋莎饭店拆除,还买了周边的地,俱乐部一建起来就成为聿市顶级的高消费场所,日进斗金,夫妇俩赚得盆满钵满,现在已是亿万身家了。
樊疏桐在俱乐部一直保留着一间独享的VIP包房,专门用来招待重要客户,闲时也用来和朋友们聚会。他到俱乐部的时候,寇海和黑皮已经到了,寇海抱怨说:“做东的姗姗来迟,客人不见踪影,倒是我们两个陪客先来给你撑场面。”
樊疏桐因为被刀疤缠了一下午,心情不佳,冷着脸说:“既然是陪客的就要有陪客的样子,瞧你们两个,东倒西歪,坐没个坐相,把这当自个家了吧?”
黑皮道:“我家要有这么气派,我还用得着去赚死人的钱?哎哟喂,这死人的钱也不好赚啊,今天报上就登了,箩筐大的标题,说什么死人跟活人争地,聿市上百万贫困居民没有住房,死人的墓地却越修越豪华,他娘的,谁这么缺德写这新闻啊,明天我办公室都去不了了,一准有媒体堵在门口……”
寇海忍俊不禁:“恭喜啊,黑皮,你终于成为聿市的名人了,上报了,不容易不容易,你爹妈这回该让你进门了吧?”
“进门个屁!”黑皮一说起这事就来气,“我爸今天电话都打到了办公室,骂我赚死人的钱,有损阴德,这辈子都不让我进门了。”
黑皮的事业的确出现了转机,两年前唐三公子履行了自己的承诺,以收购的形式买下了永安园,让黑皮做了总经理,全权管理和开发永安园,唐三是最大的股东,不干涉经营,只负责投资,享受分红。唐三果然是财大气粗,一口气就买下了数百亩山林,将永安园的规模扩大到了原来的三倍,方寸大的一块墓地也要三五万,最贵的墓地据说要价上百万,还供不应求。结果树大招风,引来了媒体的追踪,媒体列举了永安园的三大罪状,称其助长奢靡,侵占农地,砍伐树木,这股歪风不杀下去,有违聿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宗旨云云。
樊疏桐问:“哪个报社写的?”
“聿市晚报,就是连波以前工作的那家报社。”
“问问唐三,他会有办法的。”
说曹操,曹操到,唐三和林染秋,还有细毛刚好一起推门进来。樊疏桐忙起身跟林染秋握手:“不好意思,最近事忙,没好好招待你。”
“瞧你说的,我在聿市吃得好玩得好,还要怎么招待,我都舍不得走了。”林染秋拍拍樊疏桐的肩膀说,“自己人就不要这么客气了,朝夕是你的妹妹,我也一直当朝夕是妹妹,咱哥俩有缘分!”
唐三在一边吃吃地笑,煽风点火:“我说染秋啊,你说话也不怕脸红,你是把朝夕当妹妹了吗?阮老爷子大寿那天,你是怎么忽悠老爷子的啊?”
“都两年了,你还记着呢?告诉你,这事我早跟疏桐解释了的,你就别在这里挑拨离间,居心叵测的家伙!”
樊疏桐朗声大笑:“这我绝对相信染秋,因为我比他更了解朝夕,我追朝夕追得命都快没了,人家还是没看上我,我跟染秋是同病相怜……”
“嗯,没错,我们拜倒在同一个女人的石榴裙下,这更是前世修来的缘分了,不过呢,今天我不妨跟各位报个喜,我马上要结婚了!”林染秋突然宣布婚讯,把大家都吓一跳。他的确是快做新郎官了,未婚妻跟他还是校友,两人是在一次同学聚会上认识的,发展迅速,相恋半年就谈婚论嫁了。
“哎哟,这可是件大喜事!”黑皮连忙道贺。
“是啊,恭喜恭喜!”
“什么时候办酒啊,一定要发帖子的。”
“一定,一定……”林染秋连声附和,一脸的喜气洋洋。
大家说说笑笑,气氛非常热烈。酒足饭饱之后,大家又相邀着去打台球,樊疏桐有意跟林染秋私下谈话,把他叫到一边,问起朝夕的事来。其实很早的时候,林染秋就跟樊疏桐提起朝夕的精神状况,樊疏桐当时没有太在意,但是这次在电影院朝夕失控的样子让樊疏桐心悸不已,他问林染秋:“她以前经常失控吗?”
“那倒没有,她性格蛮好的,待人接物都很有分寸,只是我一直感觉她过得不开心,将自己封闭得很死。而人的承受力毕竟是有限的,两年前朝夕可能压力到了临界,爆发了一次,把一个客户都打伤了,随后就辞职,我一直很担心她,因为我知道她在偷偷吃药,还看心理医生。”
樊疏桐说:“她现在的状况也不太好,跟我弟弟的关系时好时坏,经常吵架,我也是很担心,又不知道怎么帮她,你知道的,我毕竟跟她有过一段,不太方便。”
“夫妻间的事情外人是插不了手的,你多让连波留意下她的精神状况,尽量少刺激她就行了,只要保持心情愉快,我想没什么大问题的。”林染秋宽慰樊疏桐,不免又问他,“你还爱她是吧?”
樊疏桐猛吸一口烟,吐出来,叹道:“爱又怎样呢?我已经死心了,只要他们两口子好好过日子,我就没啥说的了,否则我会觉得自己的退出很不值。”
林染秋拍拍他的肩膀:“人这辈子总有些不甘心的事情,想开点。”
“是啊,不甘心,真的不甘心……”樊疏桐夹着烟,烦躁地摇摇头,“唉,不想了,一想就失眠就头疼。对了,我要你帮我打听的事怎么样了,我老头子当初在云南那边认识的那个女的有下落了吗?”
“只怕已经不在人世了。不过我倒是打听到了一个重要线索,你爸待过的那个镇叫善舞镇,那里有个女人的经历跟你所讲的情况很符合,她年轻的时候当过女民兵,长得很漂亮,也是违反纪律跟一个解放军生了孩子,结果‘文革’的时候孩子丢了,但那个解放军是不是你爸,目前还没法证明,我只知道那女人隐姓埋名终身未嫁,八十年代初就去世了。”
“那孩子呢,有消息吗?”
“哪有什么消息,多少年了,很多线索都断了。”
“那女的叫什么名字?”
“这个,让我想想,叫……哦,想起来了,叫阿栗。”
“阿栗?”
“没错,就是阿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