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喜雨

秋日喜雨

作者:云中小雀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林欢颜暗恋程煜多年,却等来了对方恋爱的消息,为了忘记对方她决心斩断两人之间的关系。再见时程煜是北城市一院神经外科主治医生,林欢颜捂着因牙齿发炎而肿胀的脸颊冷漠后退,疏离地叫他:程师兄。人人都说程煜为人温和有礼,如同四月里的春风,永远和煦,也永远清冷,泰山崩于顶仍面不改色,但是巡房的护士在夜里亲眼看见他伏在病床前,紧紧攥着女生的手,哽咽着一遍遍说:欢颜,快点醒来好不好,睁开眼睛看看我,求你了。-林欢颜觉得在和程煜的这场恋爱中自己永远是弱者,她日复一日地等他,他只需要轻轻勾一勾手指她就会毫不犹豫朝他走去后来她无意间在程煜抽屉里发现一沓的信,从他们分开到他回来,足有百来封,他在异国他乡笔笔刻画她的名字,结尾处落着同一句话:欢颜,念你-林欢颜被程煜的表象蒙蔽,以为他是温顺的羊,谁知他是披着羊皮的狼后来只要程煜在家她都斟酌着要不要靠近他程煜桃花眼微挑,步步逼近,宝宝最近是对我厌倦了吗?为什么都不抱我了?林欢颜步步后退,直到退无可退,伸手隔开两人的距离,不悦:你不知道为什么吗?程煜:不知道,我只想和女朋友贴贴。【小剧场】林欢颜说她不吃美男计那套,程煜绞尽脑汁,决心向她展示一下自己厨艺两人坐在桌边程煜:欢颜不吃美男计那套,那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家庭煮夫?程煜:有八块腹肌的那种。林欢颜表示震惊程煜笑意吟吟地看着她:要验货吗?童叟无欺,货真价实,如假包换。林欢颜:再……再说吧,好好吃饭行不行?程煜:行。那我继续练练,你喜欢壮一点的还是精瘦的?喜欢壮一点的话等我吃多点再练。【偏慢热,男女主都长嘴,有误会也不会持续太久哒】【SC,暗恋成真,前期女主暗恋,后期男主倒追,男主假清冷真闷骚】注明:文中所有专业知识均来自网络查找,如有错误欢迎指出,作者会积极改正隔壁校园文预收感兴趣的可以点个收藏吖…

最新更新第21章 追求者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云中小雀
    入v公告:本文将于12月6日开始倒v,感谢大家的支持完结文:《秋日喜雨》 预收:《夏夜星火》本文文案:17岁那年,沈岁宁被母亲送到顾家寄住。第一次遇见顾衍时,他穿着一身运动服,脸上挂着浅淡笑意,对她说:进了家门就是一家人了,有事就说,哥哥帮你。这一帮就是一年多。沈岁宁作业不会,他教;沈岁宁要开家长会,他去;沈岁宁画画缺个模特,他当……那年,沈岁宁在日记本上悄悄写下几个愿望:1、变得好一点,再好一点;2、开口讲话;3、成为一个优秀到可以和他站在一起的人……-多年后,音乐节演出的后台记者采访,话题是:年少时做过最后悔的事是什么?话筒递到沈岁宁这里,她沉默良久,答:年少时不懂事,喜欢上一个不可能的人,心存妄念,伤筋动骨,无疾而终。-沈岁宁离开的那几年,顾衍拒绝了家里所有的相亲,也从未见他和哪个异性走得比较近。大家都以为他对女的没兴趣,打算一辈子耗在生意场上了。谁知某日,有人亲眼看见顾衍在外头拽着一个女生的胳膊,面色冷峻地说:沈岁宁,谁准你在外面喝成这样的?那女生一把拍开他的胳膊,冷声:关你什么事?看热闹的人倒吸一口冷气。下一秒,却见向来高高在上的小顾总压低声音说:宁宁,哥哥知道错了,有什么事我们回家再说好不好?-小剧场:家庭聚餐上,两人安分地坐在一边。眼尖的人瞥见他破损的嘴角,问道:阿衍,嘴怎么了?顾衍抬起手,随意地轻抚了下唇角:没什么,上火了。身旁的沈岁宁一声不坑,脸都快埋进碗里,露出的耳廓通红。什么上火啊,明明就是昨晚两人争吵时,她发狠留下的……【SC,HE,男女主彼此唯一,年龄差五岁,非娱乐圈文】特别注明:1、男女主无血缘关系,只是双方家长认识2、女主因为家庭原因,有心理障碍,前期不会开口说话,会以其他形式代替女主语言——预收《夏夜星火》夏日,天晴。温初念照着朋友给的地址看房子,人刚到门口,对面房门打开。谢知珩懒洋洋地靠在自家门口,双手环胸,问道:是你要租房子?温初念震惊地看着这个时常出现在各种八卦词条的大明星兼高中同学,忙不迭地点头:是我是我。谢知珩:两室一厅,一个月一千,同意现在就签合同。温初念:多少?!谢知珩沉思片刻,你要是手头紧的话也可以先赊账。跟老同学重逢的第一天,温初念确定,他疯了,有钱疯了!-冬日,飘雪。温初念和相亲对象见完面后回家,路灯下,熟悉人影立着。她诧异地走向前,谢知珩,你怎么在这儿?谢知珩肩上落着厚厚一层雪,眼里蕴着水光,低声道:如果他可以的话为什么我不可以?温初念,到底要出现在你身边多少次你才会注意到我?【网文写手vs乐队主唱】【男暗恋,HE,SC】阅读指南:1、女主有前任,男主无,介意勿入2、男主是乐队主唱,含少量娱乐圈成分,但有别于现实娱乐圈,介意勿入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乡村原野
    李家五代单传后,生下一女。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李菡瑶:什么,出嫁女不能继承家业?那我不嫁了!不嫁的话,后继无人。那就招赘婿!男主:嫁给我!女主:不,你嫁我!她和他的相逢,如天雷勾动地火,并席卷天下男人和女人。男尊女卑的制度受到史无前例的冲击,封闭几千年的深闺被破开,女人们冲了出来……本文主角不穿越不重生。
  • 作者:罗子逢
    【晚十日更】黎玉桂一朝重生,发现自己嫁的军人韩烈的两个孩子,竟然是一本书中赫赫有名的反派。她赶紧离了婚,不怀好意的把韩烈介绍给了自己的堂妹柳素素。柳素素上辈子过得太好,让她眼红,这一世就让柳素素被两个反派折腾,自己去过快活日子。——来自未来的基建大师柳素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不仅穿书了,还是穿到了粮食紧缺的六十年代。原主被下乡的陈世美抛弃,却一心惦记渣男,丢下了两个孩子不说,还拿了一位军人的彩礼,准备去城里找渣男,却不料在半路出了意外。柳素素正迷惘之时,军人韩烈带着拢共四个孩子找了过来,问她到底愿不愿意结婚随军。柳素素看着这四个孩子,两个是书中的大反派,两个在书里凄惨而亡。柳素素脑仁疼,问他:韩副团长,你愿意每个月津贴上交给我养孩子吗?韩烈愣着点点头。成,那就结!六十年代没有什么比填饱肚子更重要,至于四个难搞的孩子……柳素素:我连最难的桥都能修,最麻烦的屋子都能建,还拧不过四个小鬼头吗?等到黎玉桂再想来看柳素素的笑话时,却发现原本说好的几个小反派,怎么都变成栋梁之才了?PS:1,男主的孩子是收养的,只是名义上的二婚2,本文架空架空!【1.17入v,请大家多多支持~】——下本预收:《锦鲤对照组只想学习【七零】》文案:林夏穿书后,发现自己是对照组女配。在书中,她对男主求而不得,成为女主的打脸工具,最后沦为两人爱情的垫脚石。幸好她自带系统,系统告诉她,只要她好好学习,就能增加魅力值,让男主爱上他。林夏:在这挨饿受冻的七十年代,谁还稀罕男主啊?魅力值能换成肉吗?从此,林夏走上了为了吃肉拼命学习的道路,顺带还带着一家子人发家致富了。——老林家最近可高兴了,终于把那没用的二房一家分了出去。而且他们家最受宠的林霜霜还自带锦鲤运,一定能让他们享大福,而林夏那一家子,就等着喝西北风吧!老林家的人激动无比,但渐渐的却发现事情有些不太对劲:当林霜霜好不容易捡到了两颗野鸡蛋时,林夏提回来了十斤肉;当林霜霜好不容易考上高中时,过来给她颁奖的是已经跳级考上大学的林夏;当林霜霜终于带着他们去公社买房时,林夏一家已经入户省城了!所有人:??林霜霜终于忍不住了,冲到林夏面前:你的心上人已经成了我的未婚夫!林夏摊手:你说那个二十多了还只会吸血的妈宝男?不好意思,我已经成了他的舅妈了。
  • 作者:十年一键
    穿越十年后。【你杀死了1只魔爆蛙,累计杀死魔爆蛙164250只】【你的法术抗性提升至100】水潭边的罗杰揉了揉发酸的老腰,自语道:终于……好像变得强力了一点点。……这是一个被十九环法术轮番核平洗地后的奇幻废土世界。罗杰携带着【侠隐】的职业模板穿越而来。他只有一个愿望:在真正的浩劫爆发之前,每天变强一点点。……
  • 作者:疯子C
    倚天屠龙任逍遥!天龙独步纵江湖!龙蛇演义震天下!穿梭诸天万界,追寻武道真谛!
  • 作者:匿名天体
    『他被囚禁在这片黑暗,因她是唯一的暖。』 因为母亲的缘故,自高中起,张弋凡便协助警方破案,是A市有名的少年侦探。 他过目不忘,心思缜密,这是他最有力的武器。 可他不知,即便长时间藏于黑暗之中,亦会引火烧身。 在某夜的狂风暴雨下,他成了孤儿。 走投无路之时,他得到了高额资助,唯一的要求,是保护一个人。 一个象牙塔里的公主。 季空铃是在某次离家出走后,遇见的张弋凡。 传闻中的他,年少成名,家世显赫,意气风发。 可望着面前这张清秀冷峻的脸,只在他眼中窥见了无底的黑暗。 你不要再跟着我了。她连连后退,声音又软有甜,谢谢。 他白皙指节染了血,揉了揉肩膀,轻扣住她手腕,冷冷睇她。 这回你可不能再跑了,季空铃。 许多年后,季空远冷着脸问他:既然不恨,你为何回来。 那人站在黑暗中,树影如傀儡般落在他身后,声音坚定:因为她还在这里。 *落魄且招摇孤狼撩牙傍身小白兔 *扮猪吃老虎白切黑 *所有设定以本文为准,系列文《抱够》/《暗恋》/《直到》
  • 作者:浣若君
    小超生作为一枚投胎转世的人参精,清楚的知道自己是在一本年代文里 她的爸爸,将来会是大官 她的妈妈,将来会是首富 她的三个哥哥,一个清华一个北大,一个直接要出国 可现在,家住小树屋,哥哥还是小屁孩儿,爸爸还躺在床上 不过不用怕,小人参忍着痛摘下一枚自己手掌心里的小须须,喂到爸爸嘴里 爸爸马上就要醒来啦! 立意:美好,积极向上的生活
  • 作者:旅夜书怀
    3号入v,万字更新武力高强但脑子有坑下属妹砂金——用特殊手段入职星际和平公司三个月后,我终于拥有了一个愿意接管我的上司。虽然他看起来又瘦又小,一碰就碎,一捅就跪,导致我还得在做下属的同时兼职格斗教练和贴身保镖。但他美貌慷慨脾气好,聪慧机灵有胆量,一双漂亮的眼睛眨巴眨巴就能把我迷倒,所以我还是咬咬牙认了。好在上司很聪明,人又努力,在我的专项训练下很快就不再需要我贴身保护。我很满意,转身就投入我众多美人们的怀抱。——很久以后,久到上司从一个无人问津的小透明爬到宇宙闻名的公司高管,我也沾光升职加薪,坐拥小弟无数。一个平常的早上,我像往常一样从美人姐姐的胸前爬起,踩着点抵达上班地点,见到我那帅气多金的上司,心血来潮就递给了他一束路边采到的鲜花。上司脸上一贯的笑容消失了,他看着花沉默良久,然后问我: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啊?还能是什么日子?我上班的日子呗。总不会是他的生日或者什么故乡的节日吧。我看着他的表情不敢说话。上司接过了花,没再说什么,转头又一如往常笑着去赌命送死,然后在我的保护下死里逃生。只是此后每次活着醒来看到我的眼神都很古怪,还给我添加了第76条不平等条约:[不许再去找别人睡觉,实在睡不着可以来找他。]笑话,我怎么可能乖乖听话。但是他说我不照做下次送死就不带我去,我只能含泪屈服了。毕竟他真死了,我去哪再找这样好的上司呢。————女主思维跳脱,缺乏正确的自我认知,是个一本正经的神经病,喜好金钱美色的俗人。砂金:巧了不是,美色和金钱我都有。温馨提示:1.第一人称文,女主心理活动多2.1v1 非传统意义he3.米哈游没写的均为私设
  • 作者:聚光燃木
    愿年少时喜欢的女孩,走在花路,一路向阳!为爱发电,文笔为零。时间线混乱,经不起深究,考据党平放过。一切不合理都理解为平行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