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能力
“这就好了?”
年轻男人穿着干净整洁的蓝色上衣,黑色长裤,抬起手时隐约可见棕色腕带的手表,脚底的皮鞋锃亮,头发梳成大背头,不知道用什么抹过,发丝牢牢地黏在头皮上。
这是一个相当时髦的人,孙哥心想。
年轻男人叫姚进,是附近农场的工人,同时他父亲还是农场的厂长,家世出众。
三个月前,农场花大价钱买了两台收割机,同时培训了两名驾驶员,一个是农场场长的儿子姚进,另一个就是书记的准女婿江文。
姚进跟江文不对付,他喜欢徐书记唯一的女儿徐莹,已经追求她很久了,结果江文来了农场,成了徐书记的秘书,近水楼台先得月,竟然把徐莹给蛊惑了,两人谈起了恋爱。
原本姚徐两家打算结成亲家,但是江文的从中作梗,让两家撕破了脸,成了对家。
作为农场里收割机的驾驶员,姚进跟江文是有工作指标的,每个季度需要收割多少粮食都有规定,而这个季度才刚开始,姚进的这一台收割机竟然坏了。
收割机是从外省买来的,机修人员来一次不知道要等多久,到时候就算修好了,姚进不仅完不成当季指标,还要接受农场里的处罚。
如今姚徐两家是对家,江文跟姚进也是竞争关系,姚进一点也不想输给对方。
并且,如果徐书记知道姚进把才买的收割机弄坏了,肯定会在会议上批评姚进,同时攻讦姚厂长教子无方,让姚家在两家的对峙中落入下风。
所以,在知道县里有一个修东西很厉害的人后,姚进抱着试着的态度找上了门。
“修好了,你去试一试吧。”孙哥指着仓库内,让男人去验证。
姚进给旁边的人使了一个眼神,那人点点头,就朝仓库走去。
说实话,姚进没有抱很大希望,不是他看不起那个修东西的人,而是他手里的收割机太高端了,从生产到出售都不到一年,市面上都很少见到,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修好。
一会儿后,里面传出了姚进熟悉的机械声,紧接着刚才进去的男人激动地跑出来,压抑着嗓音说道:“进哥,真的好了。”
一听这话,姚进一开始随意的站姿都变得正经了,声音不大但还是能看出他的激动,“真的?”
姚进在原地走了几步,最后还是不放心,亲自进去试了一下,果然没有了他操作时的阻滞感,切茬的滚动也很丝滑。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感觉现在的收割机开起来比刚买来时还流畅。
姚进出来后,嘴角的笑容毫不掩饰,一看到孙哥,就夸赞道:“到底是哪位师傅修的,真是太厉害了。”
孙哥背着手笑了笑,没接话茬。
姚进挑挑眉,来时就已经听说了这位修理师傅的规矩,对于孙哥的沉默也没在意。
他只是想跟人打好关系,到时候再出什么问题,也好找人帮忙修理。
这个师傅技术出众,想来年纪应该很大了,不知道家里有没有女儿,认识一下也可以啊。
头疼的问题已经解决,姚进这会儿又变成了平日里轻佻随性的样子,还有闲心想女人。
既然人家已经修好了收割机,按照交易姚进需要补足尾款,他从衣服里掏出三卷大团结,递给了孙哥。
孙哥接过之后,并没有着急检查,而是取出了一张白纸,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迹。
“这是维修师傅写的,上面有机子的日常维护方法以及操作时一些注意事项,你可以看一下。”孙哥把裴行之的话转告给姚进。
姚进一愣,拿过细看之后,对背后的修理师傅更加佩服了,上面写的全是他平时操作时的不规范动作,明明只是修理了一次,竟然就把他操作习惯猜到了。
他们红山镇,是什么时候出现那么厉害的人物。
此时,裴行之正在供销社里面,弯腰在货架上面看着各种商品。
孙哥从外面进来,走到裴行之身后,“够厉害了啊行之,连那种大家伙都能修好,到底有什么是你修不好的?”
裴行之笑了笑,难得开玩笑,“有啊,飞机我就不会。”
孙哥往裴行之身上拍了一巴掌,笑骂道:“臭小子,口气那么狂。”
“呐,钱给你,记得放好了。”孙哥把两团的大团结拿给裴行之。
“今天那么晚了,你就在我家住一晚,明天再回去。”
裴行之接过后,摇头拒绝,“不了,谢谢孙哥,明天还得上工,不能耽误了。”
孙哥:“不上就不上,你一天赚的就顶人家一年的了,有什么好担心的。”
裴行之还是不同意,无奈孙哥说把自行车借给他,结果裴行之又拒绝,气得孙哥骂他是倔驴。
裴行之抿嘴一笑,并不在意,孙哥上班的地方离住的地方也不近,他不想麻烦人。
短短几句话后,裴行之把之前看好的大白兔奶糖、钢笔、铅笔和本子让售货员给他拿了出来,一会儿工夫,还没焐热的大团结就没了五分之一。
其实最贵的是钢笔和大白兔奶糖,其他的铅笔跟本子裴行之买的多。
等售货员打包好,裴行之就快步离开了,其实供销社早在半小时前就应该关门了,是因为裴行之一直在里面转悠,时不时买点东西,售货员是个上了年纪大妈,看裴行之长得俊,就没赶他。
不过最后裴行之买了那么多东西,售货员大妈觉得没白等。
等裴行之走出镇子,天色就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但是月光很亮,再加上裴行之对这条路很熟,也不影响他行走。
寂静的山间,偶尔响起暗鸦沙哑的叫声,月光如银纱披在大地上,蝉鸣蛙叫萦绕耳畔,一道人影快速游走在山间小路上。
裴行之走得很快,却没有流汗,夜风吹在他身上,十分凉爽。
他紧紧拎着手上的包裹,期待孟晚秋见到这些东西后,露出惊喜的表情,那双漂亮的大眼睛一定会变成月牙状。
不知道她有没有吃过大白兔奶糖,他小时候吃过,奶味很足很香甜,孟晚秋肯定会喜欢,就是不知道她愿不愿意分一些给壮壮。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裴行之也知道了孟晚秋身上的一些特质,比如护食、力气大、睡觉不安分等等。
但是这些在裴行之看来都不是什么大毛病,反而觉得很稀奇,他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像孟晚秋这样的人。
而裴行之此时想的孟晚秋在干什么呢?
时间回到孟晚秋在知青院的时候,当时孟晚秋一开口问皮景轩的下落,结果就被张秀清嘲笑了。
孟晚秋转头看着张秀清,大眼睛眨也不眨,漆黑的瞳孔看得张秀清浑身不自在,忍不住道:“你看我干嘛?”
孟晚秋歪歪脑袋,没有回答张秀清,继续看了她一会儿,恍然大悟,“这位同志你喜欢裴行之啊?”
张秀清有种小心思被发现的羞恼,“你胡说什么?”
可是孟晚秋压根不看她,转过身去对皮景轩说道:“景轩你知道吗?”
皮景轩理所当然地点点头,是的,张秀清喜欢裴行之知青院所有人都知道。
张秀清没想到皮景轩竟然不站她这边,竟然就大大咧咧地承认了,顿时气得胸口疼,指着皮景轩说不出话来。
得到肯定回答后,孟晚秋蹙眉,一脸惋惜地看着张秀清,“同志你跟行之认识那么久,怎么就没在一起呢?是不是行之不喜欢……”
孟晚秋可会气人了,说一半藏一半,捂着嘴,大眼睛无辜地看着张秀清。
张秀清手指抓得木门上都起了白色刮痕,眼里全是嫉妒,好像下一秒就会扑上来。
好在张秀清还有一丝理智,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在清河村,她一个没有背景的知青敢对支书的女儿动手,结局不是她能承受的。
孟晚秋见状,眼里闪过一丝无趣。
她上辈子什么人没见过,要做好杀手组织的后勤工作,不知道跟多少人打过交道,男女老少,好的坏的,吃过亏也上过当,早就练出了荣辱不惊的性格。
这一世,她在家人面前从来不会掩饰情绪,不过有外人在的时候,她可向来装得人畜无害,就像一个什么都不懂村妞一样。
不过人善被人欺,保留柔软外表的同时,也要展露一丝锋芒,这是为了更好保护自己。
面对眼前人的挑衅,孟晚秋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就是喜欢裴行之,想要证明她不被裴行之重视吗?
孟晚秋不在乎。
她结婚的初衷只是让父母安心,至于爱不爱什么的压根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她来找皮景轩问裴行之的下落,不过是尽了妻子的责任。目前来看,裴行之还是挺负责的,所以她当然不能当白眼狼。
过日子嘛,只要他没有外心,按时往家里送钱,能养活媳妇孩子就行。
回到家里后,面对家里人的询问,孟晚秋没什么情绪波动,就自然地告诉了他们。
男人们没那么心细,知道裴行之的下落就不在意了,但是孟母和董含韵对视一眼,都明白对方的担心。
孟母不好对女婿说什么,只是想着找个时间跟孟晚秋聊一下,免得孟晚秋钻牛角尖。
而董含韵却是对裴行之有了不满,决定要敲打裴行之一下。
孟晚秋不知道她娘跟大嫂的担心,吃完饭之后心大的跟壮壮玩了好久,等壮壮睡觉后,她也跟着回屋,被子一盖就睡熟了。
夜色渐深,孟家人相继入睡。
此时,孟晚秋却突然醒了过来。
她坐起来抓抓头发,目光放到了裴行之平时睡觉的位置,抿了抿唇。
这人离开了也不知道跟她说一声,她也用不着担心他会出事儿。
不过,以防万一她还是去看一下吧,反正她这会儿也睡不着。
想清楚后,孟晚秋轻手轻脚地下床,换上衣服,拿上手电筒,悄悄从后门离开了家。
孟晚秋以前经常偷溜出去,对这条路线自然轻车熟路。
很快,她就到了村口。
作者有话要说:要说点什么啊,那祝宝贝们天天开心,早日成为富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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