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一)

吴先生是我父母家人对他的尊称,也贴合他香港同胞的身份。吴先生是我大学宿舍里福建同学的舅舅,他们是印尼的华侨。我同学家人后来定居厦门,吴先生定居香港做药材生意。

吴先生个子不高,身材适中,典型的国字脸。他有些慈眉善目,非常爱笑。头发不很茂密,但梳理得纹丝不乱,露出宽阔而发亮的脑门,一看就是过着优渥的生活。他早年学医,又从事药材行业,所以身体看起来保养得非常好。尽管我们认识时他已过半百,但皮肤看着依然很有光泽。他总是衣裤整洁、皮鞋光亮,系着腰包,里边揣着他的走南闯北的细软和护照,步伐又疾又轻。我和同学会开玩笑说吴叔叔一看就是“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他会侧着头,非常诙谐地微笑着做出“嘘”的动作,“别乱讲哦,什么港澳同胞啊?”他有点介意暴露他的香港身份,对我们大陆的治安还是有些担心。他没有经历过文革,但通过境外新闻和亲友的经历对文革比我们那些年轻人更了解。那时候还是八十年代末,尽管巴金出版了《随想录》,再三呼吁“讲真话”,建立“文革纪念馆”,对文革的反思我们大学生也知道得并不太多,我们偶尔像听天方夜谭故事一样听他这个“外宾”讲起文革。不过他说话一点不尖锐,大概深谙“和气生财”的道理,说到生气的地方大不了摇摇头叹息几声,马上就露出笑容岔开话题,“我们说点高兴的事情好啦”,他从不讲和他的身份不符的话。他对大陆的各方面情况都很熟悉,经常孤身一人出门在外,小心谨慎、不显山露水真没错,小心驶得万年船嘛。

吴先生每次来大陆顺便到上海办事看外甥女,除了同学高兴舅舅又来了,我们也像过年过节一样。他没有孩子,对外甥女视如己出,除了给我们宿舍姐妹带各种精美礼品,还会带我们这帮穷学生开洋荤,让我们宿舍倾巢出动,相伴去高档酒店开开眼界,奢侈地美餐一顿。我在老家本来就没什么机会吃鱼,在学校食堂偶然吃到带鱼,在高档饭店吃饭,我才知道他们沿海人是供奉妈祖的,吃鱼的时候忌讳给鱼翻身,因为那有翻船的不祥之意。我们一边有些贪婪地享受着美味,一边咂舌发窘,为一顿饭吃掉几个月的伙食心疼不已。吴叔叔看着我们的样子会哈哈大笑,“哈,小姑娘不要这样的啦。人生就是这样嘛,既要能够吃苦,又要知道享受才好啊”。

在席间吃到高兴处,吴叔叔总会和甥女聊起苏拉威西岛的老家和亲戚,有时候会陶醉地轻声哼起“星星索,呜喂,风儿呀吹动我的船帆,船儿呀随着微风荡漾,送我到日夜思念的地方……”从他们的谈论和他的歌声里,我可以想象留存着他们家族记忆的美丽海岛,以及他们几乎遍布世界的血浓于水的亲缘。

吴叔叔经常来往于香港和内地,普通话还算标准,但也叫不真我的名字,总叫成“晓燕”,我一笑他的港腔,他就自我解嘲“哎呀,张小燕是特别有名的台湾综艺节目主持人啦”。我那时候没看过台湾电视节目,还不知道有这么个著名主持人。他好像真给我们看过他和这个美丽的宝岛主持人和一些香港娱乐名人的合影呢。香港,香港,咋就那么香呢?同学会撇撇嘴,“哇,老舅,你怎么又开始显摆了哦”。他看我们瞪大眼睛看着名人合影,也开心得像个孩子一样,他好像挺得意地说过“我年轻时很多人说我长得像台湾演员柯俊雄呢”,别说,看吴叔叔的五官,年轻时应该是美男子的。我那时心里真的好羡慕呀,什么时候我们也能见到偶像歌手童安格、谭咏麟、张国荣、张学友和齐秦呢?那时候大陆对于这些港台明星还是全新的市场,我无论如何想象不到若干年后,童安格会定居大陆;也想象不到在我工作的城市,已经不再年轻的我终于看到不再年轻的偶像童安格的现场演唱,就那几首老歌,“依然是那种心跳的感觉!这到底是梦是真?”(前两年我工作的城市有个执着的姑娘竟然倾家荡产追着刘德华要嫁给这位帅哥,姑娘的爸爸竟然为此在香港蹈海自杀,像闹剧一样轰动一时,真是不可思议呀。我觉得名人还是不要隐婚的好,也许会少一些狂热粉丝,但也杜绝个别痴迷的后患。)

因为宿舍只有我一个来自农村,吴叔叔对我这个淳朴的西北姑娘特别厚爱,在给外甥女带衣服的同时,也会给我捎几件时髦的香港衣服。那时候浦东尚是破旧的郊区,上海人“宁要浦西一张床,不要浦东一间房”。上海浦西的繁华比起香港,差距应该还是很大的,南京路上的时兴商品,售货员都会起劲地用上海普通话叫着“这位小姐呀,过来看看呀,这可是香港来的新样式呀”。(那时候小姐、先生还是老上海流传下来的很正常的称呼)看到张爱玲笔下三十年代香港人到上海置办嫁妆挺不可思议呢,上海曾经有过那么时尚前沿的时候啊?还真是风水轮流转啊!到了现在,满世界的廉价商品都是中国制造,中国的富人几乎要买下世界上任何角落的奢侈品了!香港商品再不是一眼就可以认出的了。

大学有个寒假,吴叔叔想让甥女去广西南宁阿姨家过春节,因为路途太远,他挑选我给同学作伴。同学的姨夫林叔叔是清华大学的毕业生,也是他们福建老乡,(我的同学姓黄,她的同乡姨夫姓林,我那时就奇怪他们福建人怎么不是姓黄就是姓林呢。同学说那我妈妈和舅舅不是就姓吴吗?)林叔叔其时在哪个厅担任领导,非常有书卷气,没有一点官架子,阿姨对待我这个陌生的孩子也特别善良和气,热心地让我品尝南宁的各种水果美味。看到街上的大榕树,我对南宁的城市绿化印象非常深。第一次吃到杨桃、芒果、菠萝,也记住了南宁满街的“酸嘢”。在阿姨家丰盛的除夕家宴上我吃到了“枕头粽”,内容简直堪称“八宝”;也吃到了他们福建老家的特产“醼皮饺”。第二天下楼对铺满楼道的爆竹屑我感到奇怪,没见过这样的景象。问过同学才知道南方人觉得新年使用扫帚会把财运扫走,新的一年会难交好运,现在这个习俗已经遍及全国了。南方的发达经济影响了落后的北方,连许多南方的饮食、习俗也渐渐融入北方,老家农村抱在怀里的孩子都会说“恭喜发财”了。阿姨家有个聪明可爱的小弟弟,大年初一,阿姨家乖巧美丽的妹妹陪我们去了市内静悄悄的公园,在有广西少数民族特色的建筑造型——侗族美丽的鼓楼和风雨桥前我们都留了影。

我和同学到南宁之前先去游览了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再从南宁搭火车前往广州和吴叔叔汇合,那当然是我第一次南下的经历。同学的爸爸是我们复旦的前辈校友,他的大学同学董叔叔当时在桂林陆军学院当领导,就安排我们住在学院招待所。董叔叔家的小女儿又黑又瘦,留着直愣愣的短发,像个假小子一样阳光、透明,她陪着我们转了市内一些地方。我对桂林市内镶嵌的几个碧绿小湖印象深刻,这还真是个小家碧玉的美丽城市。我们当然看了课本上描述过的象鼻山,去了刘三姐对歌的大榕树下,乘船游览了美丽如画的漓江。看到形态各异的山峦和两岸摇曳的凤尾竹的倒影,真的体会了“人在画中游”。

火车半夜路过衡阳时我和同学都被吵醒,听着“火车好坐,衡阳难过”的传言,紧紧拉上窗帘,想从窗帘缝里探看窗外的动静,又怕让车下的人看到我们而引火烧身,吓得坐卧不安。难不成彪悍的衡阳人会冲上车抢劫不成?我们安然过了衡阳,但广州火车站拥挤混乱的人流、贼头贼脑的小偷、飞抢密码箱的摩托车手还是让我心有余悸。我们住在广州火车站附近的流花宾馆,和家在广州的宿舍同学一起去看了广州闻名的春节花市,我们的青春笑脸都被映得像花儿一样。我记住了象征发财的金桔,也记住了友谊宾馆富丽堂皇的吊灯、友谊商店琳琅满目要用外汇券购买的洋货。之后我们再结伴北上,坐火车逛了西安,顺路去我的不远的老家。

我们在西安住在火车站附近的解放饭店,游览了兵马俑、华清池,参观了钟楼、鼓楼,对这些驰名中外的古迹和上面简直能跑马的宽阔城墙都惊叹不已。我和同学都觉得兵马俑前面的烤红薯实在是太好吃了。到了西安当然要品尝特色小吃了,我们吃了肉夹馍、擀面皮,也在大雁塔附近吃了羊肉泡馍。同学从小在海边长大,习惯于吃海鲜,她还不太适应辣椒,也一时接受不了羊肉的膻味。呵呵,我平时在宿舍吃蒜薹她都要捂鼻子的。说实话,我算喜欢吃羊肉的,但我也不是太喜欢西安羊肉泡的吃法,我更愿意吃老家的清汤羊肉泡馍,粉丝、薄片的羊肉、撕成小块的饼子都漂在汤里,而不是像疙瘩汤一样稠的泡馍。我们当时还怀疑是不是没吃到正宗的,后来再去西安知道就是这么个吃法,半生的饼子揪成指肚大的碎块用汤浇熟。我们在小吃街吃羊肉水饺,人家是论半斤卖的,我们三个人要了半斤外加三个碗,才发现不够吃。吴叔叔给调料汁里加了很多辣椒油,吃出一脑门子的汗珠子,真是稀里哗啦。

我脑袋有点不太转弯,为了凑时间晚上从西安上车,白天早上赶到我家,竟然推荐买了时间看起来刚好合适的慢车票,当然没有卧铺了。上车前吴叔叔还美滋滋地说“没关系啦,我们上车再补包一个软卧车厢好了,这样三人一间舒舒服服睡一夜就到了”。我们那时候出门都习惯坐硬座的,硬卧已经很知足了,从广州到西安陪着他坐软卧真的觉得太奢侈,一路上我都有点接受不了。哪知道上车才发现火车破旧不堪不说,慢车压根就没有卧铺,列车员也没见到一个!真有上了贼船不由己的感觉。满车厢坐着衣服破旧的民工,呛人的汗味、烟味、脚臭味、方便面味,全混合在一起,我和同学都有点受不了,但这个住惯高档酒店、坐惯软卧车厢的香港同胞还笑着安慰我们“没有关系啦,熬一晚上就好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车厢有块玻璃破了,冷风呼呼往里钻,我们在旁边人惊异的眼光和嘿嘿的笑声里感觉如坐针毡,但到底还是孩子,白天在西安玩累了,我和同学竟然在那样的环境里也睡着了。我们醒来,发现他在饶有兴致地观察着一车厢人,毫无睡意,估计他也不敢睡,毕竟身家不菲呢。同学看着对面的三人座上叠坐着五个人,七歪八倒地睡着,有人还淌着口水,禁不住皱眉。她对他们有两团红蛋蛋的脸也觉得有些好笑,我说我们老乡那叫“红二团”,也就是高原红!我自责这一路太让吴叔叔受罪了,他下车后笑着说“没事啦,身边坐着两个小美女,我哪敢打盹哦?责任重大呢。”

在我家简陋的农家小院,尽管我家人捧出所有热情,接待远道而来的尊贵客人和我的同学,可是我妈还是苦于条件有限,唯恐招待不周。我同学有点不习惯下面发烫、上面发凉的土炕,但吴叔叔并不让我们感觉太局促,他乐呵呵地坐在我家的热炕头,端起米酒直说“很好喝啊”。他还饶有兴致地在我爸的陪同下参观了我们村的清真寺,非常专注地听着阿訇介绍伊斯兰教风俗。晚上我们姐妹陪着他俩深一脚浅一脚地去我家的菜地,欣赏农村冬夜的月亮。

有一年夏天,吴叔叔还带着太太在我家院子住了近十天,他要找甲虫入药。我们全家人帮他捉虫子,也把村里的小孩发动起来,黑色的大甲虫有多少收多少。他太太在香港过惯了养尊处优日子,我家的茅厕普通的城市人都难以接受,更别说她了。没办法只好把痰盂拿到屋里解手,完事了太太就喊他。我妈一听到就赶紧抢着过去倒,怎么能喊大男人做这些事呢?那时正逢我父母结婚五十周年,吴叔叔临走前感激我妈给他们端吃端喝伺候这么长时间,送给老嫂子一个小黄金花戒作为金婚纪念,我妈一天也没舍得戴过。

我结婚次年(1994年)夏末,吴叔叔来我工作的城市和一个朋友交换蝴蝶、甲虫标本,依然兴致勃勃。我都从小姑娘成为人妻了,他倒看不出一点变化,还是那么精力充沛的样子。他带着宝丽来一次成像的相机,当场就给我和老公拍了合影,还真有点稀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