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坐在路上,看着螃蟹消失在柔软的野牛草之中。做一只螃蟹是什么感觉?会疼吗?我的大脑会缩小吗?我会永远都是一只螃蟹吗?我不想永远做一只螃蟹。不要那样对我,上帝。别让我永远做一只螃蟹。
他没了力气。他可能会永远在路上,直到他身体里所有的血液、体液全部流出来,直到他扁成了一张薄饼。到那时候,他的皮肤就会开始慢慢降解,他就会像被撕碎的旧纸巾一样,变成一小块一小块的,随风飘散。
他身后,费尔蒙娜的山头仍然可见。走回去要花好几个小时,走到房子旁边怎么办呢?皮特如果又在外面,在门廊玩,可怎么办?本要是再见到皮特,肯定会跳过栅栏,准备好迎接死亡。他受不了再走回去。至少现在还不行。
于是他决定先睡一觉。螃蟹说得对,不着急的。
本在右侧的缓坡上走了二十分钟后,看到了路边摊开的帐篷,帐篷的右边有个小池塘。本看到远处,这条分支绕着圈爬上了另一座山(还有一座?),由一排自然形成的拱桥撑着,一路延伸到一座黑色的高城堡。太阳开始落山了,紫色的暮光中,远处的城堡看起来有些邪恶:尖塔顶、尖拱门,仿佛整座塔都是用利牙建成的。
突然,他听到城堡里传来一声刺耳的尖叫,听起来像是一个人被拷打的声音。他抬头,看到一个巨大、可怕的生物展开双翅,在某处骇人的带尖塔楼上伸展开来。本离得太远,看不清它的脸和身体。他开始扇翅膀,一阵气旋风在它的翅膀之后形成。很快,那个生物就消失在城堡后面,爪子里抓着一件大东西。
他觉得应该立刻躲起来。
于是,本赶紧把帐篷搭好,拉开拉链钻了进去。进去后,他发现帐篷连着一个图书馆,图书馆的教堂式天花板有二十英尺高。成千上万的皮质精装书摆在深色橡木书架上。角落里有一张小桌子,上面放着染色玻璃台灯、一支金笔和一个笔记本整齐地摆在一块绿色的垫板上。桌子旁有一张特大的雪橇床,上面摆着白色被子。被子又厚又蓬松,像一团棉花糖。整个房间看起来就像一个生活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强盗式资本家的私人图书馆。本可以闻到老式书装帧的胶水味儿仍然弥漫在空气中。
他走到桌子边,抓起一个黄色笔记本。他的字很烂。特蕾莎总会写一些感谢便条,放在家里,因为他的字无论写什么东西,看起来都像是要赎金的威胁。但这间图书馆里并没有笔记本电脑或平板电脑,至少他没看到。他拿起桌子槽里放的一支笔,开始尽量工整地写着:
亲爱的特蕾莎: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到我的上一条消息,但我只能告诉你,我被囚禁了,我也许会被囚禁很久很久。我不是很确定该如何解释到底发生了什么。
本停顿了。你要是收到这样一封信,会怎么想呢?你会觉得你的丈夫偷跑了。他把笔扔在墙上。然后,他又过去把笔捡了起来。本对不会移动的物件经常这样:把它们扔掉,或者踢它们,然后再把它们修好或者捡起来,轻柔地放下。他是个经常虐待物件的人。
亲爱的特蕾莎:
你不会收到这封信的,但我还是要给你写,这是为了我自己的精神健康,因为我身上发生了可怕的事。你只要知道我爱你就好。那件可怕的事会让我们很久都不得相见。我知道你在内心深处明白,这不是我能选择的。我没有逃跑,我没有疯掉。我无意中走上的一条路现在将我囚禁在了一处遥远的地方。可我要有得选,我是永远不会选择离开你的,永远。一天也不会,一小时都不可能。
我会回来的。留在你现在所在的地方,坚持住,因为我会回来的。我爱你。
本
他一口气喝下了一瓶水,把信塞进瓶子里。他拿着水瓶走出帐篷,附近飞来一群乌鸦,从他手里取走瓶子,带着它快速飞走了。搞什么啊?乌鸦?乌鸦可能会把他的信送给撒旦的化身吧。他回到帐篷里,从笔记本上撕下一张纸,在最上面写下大写的“天数”。然后他画下十四个记号。明晚,他会画下第十五个。脱下靴子和袜子、裤子和上衣,本把它们放在床边,钻进了柔软的被子里,被子将他埋起来,似乎治愈了他身上所有的表皮伤。他在镇静药的迷雾中休息。很快,他的眼皮变得沉重,剩下的只有甜蜜的、厚重的黑暗。
他感到肩膀被人动了一下。
“本,本,你还醒着吗?”
那是托尼吗?托尼·沃茨?每次你在他家睡,托尼·沃茨都会这样问你。你们来回互相问“你还醒着吗?”直到黎明来临,结果你们都没睡。但那是二十五年前了……不,等等,二十年……等等,五……不对,我们在说什么来着?这是周六,不是吗?你之前的一周都在期待这次去托尼家睡。
本醒来时包裹在一个紧绷绷的红色睡袋里。他穿着条纹内裤和一件宽松的黑色金属乐队T恤。他们在地下室里,不是什么有魔法的帐篷图书馆,而是托尼·沃茨妈妈的地下室,明尼苏达州伯恩斯维尔。
1990年。对,是1990年,听起来没错。本在身上摸了摸,他变年轻了、变柔软了。等等,你一直很年轻、很柔软啊。他的脸上没有伤疤,可你的脸上为什么会有伤疤呢?他转身看到托尼,长长的黑色刘海儿,就在他身边,睡在另一个睡袋里。
“你还醒着吗?”他又问本。
“醒着。”本说,“你呢?”
“醒着。我老妈睡着了,我带你看个东西。”
托尼站起身来,把睡袋从身上弄掉。十三岁的孩子都是这样从睡袋里出来的:他们从来都不先拉开拉链再站起来。他们都是站起来,然后从里面走出来,就跟站在购物袋里走出来一样。
沃茨太太的地下室里没有太多家具,只有一个小客房,本来这里睡的时候,他们两人就可以在这儿睡觉。客房里有他们需要的一切:两个睡袋、一个磁带展示台(托尼收藏的磁带特别棒……本喜欢打开磁带外壳,仔细看里面的透明带子,记忆每一个的录音时间)、一台破电视,还有一台任天堂游戏机。沃茨太太允许他们把比萨、零食和爆米花带下来吃,她就是这么酷。托尼的爸爸总是不在家,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了。托尼说他爸在中东,发明什么新品种的可口可乐,特殊的配方让可乐一打开就变得冰凉,不需要用冰箱,本觉得这很厉害。
客房外是一片普通的杂物空间,摆着一张工具桌,还有沃茨先生的所有工具,这些东西很久都不用了。旁边的角落里还有一个旧弹球机,他们每次都能一起玩好几个小时,太专注于玩游戏,沃茨太太都不来跟他们说晚安了。她就任他们沉迷于游戏。
但是这天晚上,托尼不想玩弹球。他领着本走上铺着旧地毯的楼梯,走到沃茨先生的酒柜边。然后,他弯腰从里面拿出一瓶透明的酒。
“蜜桃杜松子酒。”他得意地说。
“哇哦。”
“还有更精彩的呢。”他从更靠里的地方拿出一个薄薄的塑料购物袋,撑开袋子让本看,“看看这个。”
黑猫炮和脱线冲天炮,有一大堆。这么多炮,足够炸飞一辆车。
“咱们不能在离房子近的地方放,我老妈会醒,”托尼说,“但咱们可以去公园。”
“酷,必须的。”
他们的运动裤还扔在客厅地板上,他们之前脱在了那儿。沃茨太太太累了,没有把它们捡起来,也没有督促他俩去捡。他们迅速穿上衣服和运动鞋(鞋带从来都不解开——本鞋子的脚后跟部分都被撕开了,因为他总是不解鞋带就使劲往里蹬),还有防风衣。
“你想拿酒吗?”托尼问道,这是个重要的问题。最重要的问题。
“我想拿炮。”本说,“还是你拿酒吧。”
“别把炮弄掉了啊,地上估计是湿的。”
“我不会,向上帝发誓。”
“那好吧,嘘!”
他们打开前门,沃茨家的猫没有闹腾。他们溜进了伯恩斯维尔似乎无边无际的小道,那些浑蛋富家子不住这里。这片地方是普通白人孩子的地盘,绵延了好几英里。你可以走过一条又一条街,一直走不到高速公路或大路。这个社区里,一到深夜,似乎一切都变得可能,尤其是对十三岁的孩子来说。
卵石路的尽头有一个小广场,一条小溪和一些树木环绕着它,这里能给他们提供隐蔽。托尼在路上的一栋房子边停了下来,从地上摘了几朵花。
“看看这个。”
他把花塞进邮箱里,两人飞快地跑下山坡,跑向公园。
“哥们儿!”本轻声道,“这太疯狂了。”
“你也得试试,太有意思了。”
于是本照做了。快到公园时,他又摘了几朵花,把它们扔在一辆停在房前的BMW前盖儿上,他们笑得停不下来。
“哦,兄弟,”托尼说,“那辆车算是毁了。”
“对啊。”
到了公园,托尼打开杜松子酒瓶,说:“你想先来一口吗?”
“不了,兄弟,”本说,“你的酒,你先来。”
托尼盯着酒瓶:“我不确定。我老妈要是注意到了,估计会发飙的。”
“别当软蛋啊。喝啊!”
“好吧!好吧!但我给你的时候,别,别喝太多。别让我妈发现酒少了。”
“你到底要不要喝?”
托尼喝了一小口,做了个鬼脸:“还可以嘛!”他撒谎道。
“哇哦,你真喝了。”
托尼把瓶子递给本,他犹豫了。
“喝啊,哥们儿。”托尼说。
“这太疯狂了,兄弟。”
“谁是软蛋来着?你得喝。”
本喝了一口。就第一口酒来说,这还不算糟。他曾经闻过他爸的伏特加,被那味道吓退了。但这……至少这酒还有人试着给它加个口味儿呢,你知道吧?这个味道确实像蜜桃。本现在觉得软绵绵、轻飘飘的。
“哥们儿,我觉得我喝醉了。”本说。
“哥们儿,我也是。”
“这太棒了。”
本喝了一大口,这一口,沃茨太太肯定能发现。
“喂!”托尼喊道,抢过瓶子。
本大笑起来:“怎么了?我就想再来一点。”
“你个浑蛋。”
“往里面倒点水,你妈不会发现的。”
“她当然会发现了,我还是往里面倒点别的酒吧。”他从本手里夺回瓶子,自己也喝了一大口。小广场边上的地板上有个空可乐罐,托尼走过去,把它捡了起来。
“是不是该炸点什么了?”他问本。
“哦,是啊。”
他们把十二个火箭炮扔进罐子里,把引信拧在一起。然后托尼拿出一小盒火柴,这是他之前在珀金斯饭店的免费小工具里拿的。他连着试了三根火柴,可每一根都失败了。
“我靠,哥们儿。”
“让我试试。”本说。他抓起一根火柴,在自己的拇指上划燃,火柴立即着了,托尼被惊到了。
“哥们儿,你怎么做到的?”
“这是我的小秘密。”他把火柴递给托尼,托尼点着了引信。它发出明亮的金属色火焰,然后火箭冲出了罐子,咻咻蹿进树里、蹿到田野里。他们没想到烟火会有这么大声,十三岁的孩子们都不怎么会计划。
托尼大喊道:“我的老天!”然后向山上逃去,本紧紧跟在他身后,他们笑得停不下来。本回头看爆炸的罐子,总觉得他看到一间客厅的灯亮了。他们沿着另一条街走,爆炸缓了下来。然后,托尼拿出黑猫炮,全都包在一起,可以直接点着。随后,他们找到一个空空的锡邮箱。
“这次你来点。”托尼说。于是,本用了拇指那招(那是他老爸教给他的),然后把点燃的炮扔进盒子里,边跑开边笑。炮炸的时候,听起来像是有人从楼上同时扔下了五十个花盆,他们笑得前仰后合。本腹部的肌肉同时承担两项任务,几乎跑不动了。
然后……警笛声响了起来。他们听到声音的同时,也看到一闪一闪的灯光反射在山顶一栋房子廉价的铝皮上,这时他们慌了。
“不好!”托尼说,“快跑!”
警笛声越来越响,两个男孩沿着曲折的路穿越社区,寻找最暗的小路,钻进去。警察在追捕他们。本转过头来,看到警车的灯光打在了他身上,像一对全知的邪恶双眼一样,看穿了他。本和托尼急转弯,又转弯,终于钻进了黑暗的拉斐特路上两座农场式的小房子之间,跑进树丛里。这么深的树丛中,恐怕都足够染上五次莱姆病了。他们在一棵巨大的枫树后抱成一团,在那儿坐了几分钟,警笛声越来越近,然后又远了,接着又近了,然后又远了,红、蓝灯光不时透过叶子间隙照进来。一段时间后,一切都静了下来。警察走了。
“我的老天哪,哥们儿。”托尼说。
然后,他们又大笑起来。
他们回到沃茨家的房子里,他们耍了简单的小伎俩——把少量的伏特加和干邑倒进杜松子酒瓶里,然后把一些朗姆酒倒进干邑瓶里,保证每个酒瓶里都不会少太多,接着再小心地把所有瓶子放回原处。
他们在肾上腺素的刺激下激动得无法入睡,他们得玩几轮任天堂游戏才能冷静下来。
“兄弟,我真想干詹妮·麦克多维尔啊。”托尼说着,狠狠按自己的游戏手柄。
“我也是。”
“你觉得你能坚持几下子?”
“两下吧。”
“不可能的,哥们儿。不可能,我估计一下都不行。我只要一靠近她,就会……”
“对自己有点信心嘛。”
“那蒂娜·汉森呢?哦,我的天,哥们儿。蒂娜·汉森啊,哥们儿。”
本大笑着,两人一起享受着他们的胜利感。他们偷了酒喝,还炸了东西,没有被人逮到。他们做到了。
他们有吗?那晚发生的事其实不是那样吧?你没有成功逃脱。实际上,事实刚好相反。记得吗?那晚,你们两人从两排房子之间跑过去,路过一条拴着链子的罗威纳犬,然后托尼为了好玩,冲它吼。结果,那根链子其实蛮长,狗有一定的活动空间。于是它跳了起来,咬了你的脸,这才是实际发生的事。那条野兽就这样扑到你身上,撕咬你,狠狠地咬着你的下眼睑,把它彻底撕掉了。你央求狗停下来,祈祷它能听懂你的命令。你尽全力尖叫着求救,可托尼根本没有帮忙。没有,托尼只是不停地奔跑。实际上,托尼跑得特别快,因为他害怕狗会连他一起咬。接着,警察闯进院子,把狗击毙了。
这才是事实。现在记得了吧?你能感觉到自己的脸被撕掉,直到“乒”的一声响之后,罗威纳犬倒在你身上,死掉了,流着血。还记得它死前呼的最后几口热气是怎样冲进你的鼻孔的吗?接下来,你就进了救护车,一只眼睛看不到了,医护人员毫不顾忌地讨论你这只眼睛以后还能不能复明。这之后,医生告诉你,你要是再晚十分钟到医院,就会丢掉这只眼了。九十七针。他们用粗糙的黑线在你身上穿了九十七次。记得你那时候觉得扎扎的吗?五天时间,你的脸都跟仙人掌似的。
警察还找到了托尼。他们追踪他,把他送回火冒三丈的沃茨太太身边。下个周一,她就让他从学校退学了。后来警察在你的病床上质问你,问你那些花是怎么回事,还有你喝了多少酒。他们根本就不在乎你的脸被撕掉了,因为警察都是浑球。本来可能会打几场官司:跟沃茨家人,也许警察也会因为杀掉了那条狗而陷入官司。那以后,你再也没见过托尼,记得吗?那是你们两人最后一次一起玩。这才是现实,不对吗?这不就是现实吗?这不就是……
本醒来时在一个巨大的帐篷图书馆里,紧咬牙关。他用手摸了摸脸上的伤疤,它仍然在那儿。他看到床边有一瓶喝了一半的蜜桃味儿杜松子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