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路上没有路标了,但路还是蛮连贯的。本沿着两排被轧扁的叶子走,他身后的森林越来越广阔。路开始下坡了,他不得不走之字形,才能在松动的石头上踩稳。再爬回山顶肯定非常痛苦,不过还是那句话,他有的是时间。也许这条路是环形的。也许还有更缓和、更适合爬的路,他就不用原路返回了。他可以一直向前走,最终还是能走回去。
他总觉得会碰到其他散步的人,或是来慢跑的,或是酒店的员工来休息,可他一个人也没碰到。他完全是一个人,这是好久以来的第一次。他心里有些痒痒,想看看手机,但他还是尽力压下了冲动,做个负责任的成年人,好好享受这一刻……认真感受森林的伟大。哦,伟大的森林啊!叶子沙沙作响,和着远处山那边拖拉机的声音,还有头顶蔚蓝的天空。没错,没错,为自己的身心健康着想,面对这美景太该好好享受了。
他走到了一个岔路口。沙滩车的轨迹在这里分成了两条。右边,他能看到车辙弯向一条主路。本透过渐渐稀疏的叶子,瞥到偶尔经过的车辆。他若是往那边走,应该能走到那条路上,但最后还得折回来,因为那路上没有人行道,那是条国道。没有开车的话,那就和找死的鹿无异。
于是他沿着左边那条岔路走,走在田埂上,走着走着,国道便在他身后消失了。需要走回来的话,他还能记得这个岔口,这里认不错的。除了这一处,再没有像这样转了个九十度弯的路了,所以他信心满满地向前走去。他又能看到低处的那些独栋别墅了,肯定是在往酒店的方向靠近,即使不在一个水平面上。他还好,一切正常。路又分岔了,这次他掏出手机,打开笔记应用,记下这里的特征,以免忘记:“路口有两棵树干裂开的树。”他想了想要不要再给家里打个电话,跟孩子们说说话(他们讲电话时口齿不清,可爱得很),但他看了看屏幕左上角,只有“信号搜索中……”要找到手机信号,只能继续走下去。
很快,他就看到了远处的一扇大门:那是老旧的铁栏杆大门,得下车去解开锁链的那种。此刻大门是敞开的,旁边有块“禁止擅入”的提示牌,门后停着一辆白色的旧皮卡,再往后就是一栋两层高的铝皮棚屋。
接下来,本听到了嗖嗖声,好像吹叶机或树篱修剪机的发动机的声音……那种你按下一个按钮,就会尖叫起来的发动机。他靠近之后,声音越来越大,可他看不到任何人,也无法判断噪声的来源。突然,他似乎比五秒钟前胆怯了许多。
本走到了大门附近,放慢了脚步,一开始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前一刻他还在快步向前,后一刻他的脚步就变得小心翼翼了,好像一个怕吵醒父母的醉酒少年。也许我该掉头回去吧。回去应该是个好主意,反正路大概也就到这里了。他可以爬回山顶去,回到酒店,洗个淋浴,换衣服,也许还能赶在晚餐前躺一会儿。现在酒店显得没有那么糟糕了,那儿大概还有热水呢。本不是什么马拉松运动员,现在每多走一步都意味着回去也要多走一步,他已经开始累了,他那有旧伤的膝盖负担也重。前面也没什么好看的了。
可就在这时,他看到一个男子:一个高大壮实的男人,穿着牛仔上衣、廉价牛仔裤,从棚屋里拖出一具尸体。尸体身材小巧,穿着一条小小的蓬蓬睡裙。她的脚没了,头发沾满了血,纠缠在一起。她的双手软塌塌的,本能看到她指甲上还有脱落的蓝色指甲油。她的腿拖在地上,是像棍子般的残肢。他看到大片的红色,跟路边被分尸的鹿一样。他看到了。接着,那男人转头面向他,他们目光相遇了,糟糕。
他看不到男人的真面目,因为那人戴着一个罗威纳犬的脸皮做的面具,连耳朵都还在。
本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先跑了起来,他根本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在动。视觉和听觉已经控制了他的大脑:眼前的路穿过森林的景象、凶手把尸体扔在地上的声音,还有他逐渐加速的脚步声:一开始沉重缓慢,接着变成小跑,现在他在本的身后踏着大步子,仿佛一个一步便能跨过大片草地的巨人。很快,他就听到凶手开始喘息了,同时还发出一种恶魔般的低笑。他在接近。
别慢下来。一秒也不能慢下来。
本一遍又一遍地喊着“救命”,却只能听到身后男人的笑声越来越大。他的脸憋得通红,他感觉眼睛就快开始出血了。他考虑要不要掏出手机,可那样跑的速度会慢下来,而他此刻的目标是别被逮到。眼前的路还在延伸,但他已经看不太清了,他的脑海中在放映各种可怕的场景:戴着狗皮面具的杀人犯步步紧逼,他的尸体被弄得面目全非,他的妻子接到电话,恐惧地大喊,惊吓到把手机掉到了地上。他必须得回头看,他无法再忍下去了。
凶手离他有二十英尺远,距离还算安全,但这没能给本太多安慰。那男人的块头顶本的两倍,手里还拿着一把巨型屠刀。即使从这么远看过去,本也能看到刀的刀刃比其他部分要干净、锃亮,像是刚磨过的,闪着光,能切开皮肤、砍断筋骨,毁掉一切挡道的东西。男人抓住他,本就不得不看着他那令人作呕的绿色眼睛,闻着他恶心的狗味儿呼吸,看着刀子插进自己的身体,那最后的一刻将会渗透进他的往生,一直跟随他。
现在本喊叫时已经顾不得喊“救命”了。他就是单纯地在尖叫……像呕吐似的拉长声喊出一些毫无规律的元音,他控制不了。他能听到身后的疯子仍然在大笑。接着,他听到他说了句什么,听起来像是……
“自打你出生那天起,我就在等这一刻了。”
他飞奔而过时,发现路边摆着一堆堆棍子,形状诡异,他从未见过那些东西。也许这个狗脸凶手确实一直在等待本,他下套困住了本。也许他会被掏去内脏,拴在棍子上,等某条被扒了脸皮的狗来咬。本再次转头看。他们之间的距离又拉开了三十英尺,他一心祈祷能快点回到刚刚做记号的地方,向山上跑去,把这个男人彻底甩在尘埃里,然后回到酒店、报警、开车回家,再也——再也不回这里来了。感谢你所做的一切,宾夕法尼亚州,但我要诅咒你一辈子。
正当本觉得他大概是能逃掉了,另一个男人却从他面前十英尺的地方跳了出来,堵在路上。他同样也戴着狗皮面具,手里也拿着一把刀。本透过他脸上狗皮面具张开的嘴,看到他的嘴唇和牙齿。他也在时而大笑时而微笑,很显然是精神紊乱。本再次拼尽全力尖叫,他把尖叫当作武器,把它当作抵挡这两个疯子的最后防线。
向他冲过去,这是本的第一个念头。本小时候打过橄榄球,后卫。他算不上太好的运动员,却也不算差。每当他们遇到特别厉害的进攻先锋,教练的对策都是一样的:直接冲上去,别让他追赶你。别想着耍他,而是出其不意地把那浑蛋撞倒。本现在被两个杀手前后围堵,而路的两旁都是险恶的山坡,他们就等着把他绊倒,让他成为刀俎上的鱼肉。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个选择:橄榄球。
于是他接着奔跑。他想象着自己臂弯里夹着一只橄榄球,全速冲向前去,发出战斗的呐喊。
后来的这个人没料到这招。他拿刀捅过来时,本已经把他推倒了。本用标准的直手推袭击了他的下巴,毫不费力地把他推倒,仿佛他已经等待了很多年,就等这场最终的完美比赛。他就算是提前一周图解、练习,也不可能执行得更完美。
他现在的速度太快了,他感觉身上的肌肉都要崩裂了,断裂的纤维脱离原始位置,跑到了别处去。他回头,看到之前那个人俯身趴在后来的那人身上,离他有三十英尺远,然后变成了四五十英尺,接着彻底从视线中消失了。很快,他根本就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了。他在拉开领先的距离,他能回酒店了,他能活下来了。
可当他找拐弯处那两棵树干裂开的树时,却找不到了。路是向左拐的,而非他记忆中的向右,现在他看到的是高大的枫树,还有他来时没有看到的其他东西:摆放奇怪的石阵、凹凸不平的坡、一片片泥沼。一群鹿开始在他身边奔跑,它们的身体与树融为一体,接着又再次出现。他低头看看山,却没发现路的痕迹,也没有一座独栋别墅。它们都不见了,所有东西……所有人……都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