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行了,继续吧,说说你的功法和处境,我好决定教你什么功法和以后怎样保护你。
功法就不用说得那么详细了,我只教你用刀,所以你只需要告诉我你修炼过什么步法,刀法和精神力功法就行了。”
“我修炼过水元素的《游鲨斩》,精神力功法是中级精神力功法《水晶观想术》,步法是《诡影雷动》,还有迅雷。”
“嘶~你学的功法好杂啊!《焰七斩》是力量型的刀术,而《游鲨斩》则更注重于技巧。
还有你那步法的名字为什么我都没听过啊?是什么品阶的?”
杨胜面露难色,按理来说修行就应该专精一路,可白拾壹却学了两种风格不同的刀法,通过之前他展露出来的实力,这两种刀法他都参悟到了一丝精髓,现在若是舍弃其一未免也太过可惜。
“哦,那是弟子自己的星球上的一位故人自创步法,当时还只是玄阶初阶步法,现在我加入了迅雷,应该算是玄阶中级步法了吧。”
“你那位故人现在何处?他若还是散人,我希望你能将他引荐到我们玄武商会来。”一个自创步法的天才,就算他只是蕴灵境,哪怕只是超凡境,那也有极大的拉拢价值。
“那位故人先我一步离开星球,他想四处游玩,我与他并未往来,因此我也不知道他具体在什么地方。”
白拾壹当然不可能说那是泽所创功法,现在泽和自己一体,那也就是说是自己创的步法。如此年纪便能自创步法,未免也太骇人听闻了吧。
“好吧。”杨胜脸上流露出难掩的失落,不过很快就归为平静,失去这样一个人才的确是巨大的损失,不过没有缘分的人,也不要过于强求。
杨胜对白拾壹的功法印象很深,当时白拾壹(泽)可是靠这个功法多次躲开了自己的精神力抓捕。
他真的没想到,如此厉害的一个步法,竟然是一个偏远星球的人创造的,真是不可思议啊。
“你修炼的刀法太杂了,按理来说我不应该给你传授新的刀法,略微指点一下你恐怕才是对你最有帮助的。
可你却在那两种不同风格的刀法上都参悟到了精髓,或许你在练刀的方面真的很有天赋。
现在选择权交给你自己,你想不想学习我的刀法?修炼多种刀法也不是不行,但这样无法将每种刀法练到极致,还极耗精力,选择权交给你自己,不过作为师父,自然是希望徒弟的绝活是自己的招式。”
“当然要学啊!技多不压身。”白拾壹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杨胜十分意外,他料到白拾壹应该会学习自己的功法,可他没想到白拾壹竟然回答得这么干脆,丝毫没有跟自己对战时那种顾全大局感,现在反而像一个贪心的孩子。
杨胜是个粗人,不喜欢动脑,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太过纠结,毕竟都已经收他为徒了,反悔也来不及了,就当那是白拾壹的战斗天赋吧。
杨胜丢给白拾壹一个小册子,“这是我的自创刀法——《猛斩十三式》,应该算是玄阶高级功法吧,你先自己看看吧,修炼了中阶精神力功法,你看个几遍应该就会个大概了。
商船登陆这颗星球已经两天了,再等个两天就又该启航了,我得去采集一些元素石去,接下来的一段航路上可是有很多宇宙凶兽出没,需要大量元素石快速恢复元素之力,以应对随时都有可能出没的凶兽。
正好,到时候也能在实战中指导你那刀法怎么使用,所以,你可得抓紧时间练习啊!和凶兽战斗的时候我可不会允许你使用别的功法哦。”
说罢杨胜便向房门走去,“对了,你的储物袋我丢掉了,太寒碜了,反正里面也没东西。
你床头那个黑色护袖也是空间储物秘宝,不仅空间是你那破袋子的十倍,还更稳定,能装六阶凶兽的元素核。
还有,那柄青玉墨刀给你放里面了,对它好一点,别再碎了,那可是唯二喜欢的刀。”
“放心吧,我一定会爱惜它的。”白拾壹感到有些暖心,不用说,杨胜喜欢的另一把刀肯定就是自己用的那柄通体漆黑的刀了。
自己和他可是才见面不久啊,这拜师什么的连个仪式都没有,只是口头上说说,自己最喜欢的宝刀就这样送人了,那家伙,还真是一个直率的人,就像那刀法的名字一样直率。
白拾壹打开了那册子,他准备好好研究一下这《猛斩十三式》。
有中阶精神力功法的加持,白拾壹一边读这功法,精神力就幻化成一个个小人在脑海中演示这些招式,细细品鉴半个小时后,白拾壹便感觉自己已经初窥门径。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出去检验一下自己的学习成果,他想试试这玄阶高级的刀法有什么特别之处。
“你干什么去?”
白拾壹刚刚踏出房门就听见了一阵甜美的女声。
“你才刚醒,不要过度运动,回去躺着去。”
紧接着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其中还夹杂着金属碰撞的清脆的叮当声。
白拾壹还没来得及回头,自己就被一双软糯糯的手给推回了房间里。
白拾壹也终于看清了那手的主人,正是一开始照顾自己的那姑娘。
她嘟着小嘴,头微微向上抬起,双手叉腰,傲慢地站在门口。
白拾壹这才注意到,那女孩的腰间还系着两串用绳子串起来的硬币,那应该就是那清脆响声的来源。
“哼,怪不得羊叔会看上你,真是一样的倔,受伤了还舍不得休息。”
“我就出去溜达一下。”
“不行!飞船停在林子里的,附近可能有凶兽,现在的你出去溜达太危险了!”
“嗐,你真是不了解我,我可是铁血硬汉,这点伤算什么!当年我们星球上出现了一个血族,他四处吞食人类,搞得人心惶惶,白天都有点不敢出门了。
作为正义的使者,我当然义不容辞地挺身而出,夜里独自外出寻找那血族的踪迹,没想到那血族是个欺软怕硬的窝囊废,见我再找他,一直躲着不肯现身。
他想等到我放弃了,不再寻找他的时候再出来觅食,没想到我除了正义感爆棚,还十分有耐心,一直在搜寻着他。
最终,他还是因为太过饥饿而离开了自己的藏身之地,也成功被夜里搜寻的我遇见。
虽然我英勇盖世,实力强大,可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在死亡面前他变得十分凶悍,竟在我出拳时直接抱住我的手臂开始啃咬。
你是没看见,我的手臂当时就只有一层皮连着啊,那血啊,哗啦啦地流一地啊!可我连叫都没叫一声,一脚踹开他,把那断手直接拽下来扔到一旁再次和他激斗。
有了先前的教训,我更加谨慎,即使只有一只手,仍把那血族压制地死死的,最后便用一只手,活活打死了那血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