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头扎进了当下。几个月过去了,渐渐地,我似乎觉得自己挺过来了。这是一种在散兵坑里的生活,但索菲和本一直和我在一起,而这就是我真正需要的。只要我记住别抬头看,危险就不会降临到我们身上。
我们在2月份搬到了河滨大道的一幢公寓里。在搬家和随后安顿的过程中,我们忙乱地度过了仲春,我几乎没有机会去想到范肖。如果说那封信还没有彻底从我脑子里消失,那也不再有什么威胁了。我现在安安稳稳地和索菲待在一起,我想没有什么力量能够把我们分开——连范肖也不能,连范肖亲自现身也做不到。或者可以说,每当我想起这件事,这样的信念就会出现在脑海中。我现在明白我是在多么愚蠢地哄骗自己,但我要到很久以后才能知道真相。就定义而言,思考是某种你意识到的东西。事实上,我从来就没有停止去想范肖,那几个月里,他日日夜夜都在我内心蛰伏着,只是当时我没有察觉。如果你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思考,那么可以说你是在真正地思考吗?也许,我是被魂灵附身了,甚至是着了魔——但问题是没有任何征兆,没有迹象告诉我正在发生什么事情。
现在,我的日常生活非常充实。几乎没有察觉到我的写作比以前少了。每天早上我不必起来就去工作,由于索菲和本在这套房子里与我一起生活,要找个借口避开写字台并非难事。我的工作安排越来越懈怠了。不再是每天九点整就准时开工,有时候我一直磨蹭到十一点或是十一点半才到自己的小房间去。另外,索菲就在家里,对我也是一个持续的诱惑。本白天还要小睡一两次,在他睡觉的那段安静时间里,我很难不想到她的身体。通常我们会在那段时间里做爱。索菲对这事和我一样饥渴,在过去的几个星期里,房子被慢慢地色情化了,成了一个随时可能发生性爱的领地。底下的世界翻腾到上面来了。每个房间都留下了自己的记忆,每个角落都在召唤着不同的瞬间,即便是在平静的日常生活里,比如说,地毯上某块特别的地方,或者某扇门的门口,也能发现性爱的踪影,确切说都不再是原来那样东西了,而是成了某种感觉,成了我们色情生活的一种回声。我们陷入了一种情欲悖论。我们对彼此的需求是无穷无尽的,越是得到了满足,需求也就越多。
时不时的,索菲会说起要找个工作,但是我俩都不觉得那是一件紧迫的事。我们的钱足以维持生活,甚至还可以攒下不少来。范肖的下一本书《奇迹》已经在编了,根据合同拿到的预付款比上次《永无之乡》的还多。按照斯图尔特和我的安排,他的诗集将在《奇迹》出版六个月以后推出,然后出版范肖最早写成的那本小说《黑暗降临》,再以后是所有的剧作。从3月份《永无之乡》的版税开始,随着支票一张接一张到来,所有的经济问题一扫而光。就像其他似乎正在进行的事情一样,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全新的体验。在过去的八九年里,我的生活一直是在艰难中仓促对付,手忙脚乱地一篇接一篇炮制那些毫无价值的文章,如果之后一两个月的日子能有着落,就已经要暗自庆幸了。烦恼已经根植于我的内心,融入了我的血液、我的细胞,我几乎不知道不用为煤气账单发愁的日子是什么滋味了。现在,搬出自己的房子后,我第一次意识到不用再为这些事情操心了。一天早上,当我坐在写字台前苦苦思索着一篇文章的结尾,搜肠刮肚地寻找词句时,渐渐意识到我已经有了重新选择的机会。我可以放弃这样的生活重新开始。我不必再写那路文章了。我可以改行做点别的,去做那些我一直想做的事情。这是拯救自己的机会,我想,除非我是个傻瓜才不去抓住这个机会呢。
又过了几个星期,我每天早上走进自己的小房间里,但什么都做不成。理论上说,我觉得自己是有灵气的,每当我不工作的时候,脑子里就会充满想法。可是一旦坐下来,铺上稿纸,那些想法似乎就不见了。一提起笔,语言就消失了。我开始了计划中的一些写作项目,但没有一个是成立的,我一个接一个地把它们撇开了。我为自己不能继续工作寻找可以解释的理由。那倒不成问题,很快我就把全部原因都罗列出来了:婚姻生活的调整,父亲的责任,新的写作间还不太适应(似乎太狭窄了),扣着截稿期限写作的旧习惯,索菲的胴体,突然飞来的横财——所有的一切。就这样耗了几天,我甚至冒出了写一部侦探小说玩玩的念头,但后来我的情节推进不下去了,也没办法把所有的细节圆起来。我由着自己的思绪漫无目标地跑起了野马,希望说服自己,无所事事是正在积蓄力量的证明,正是要做成某种事情的征兆。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只做了一件事,就是从书上抄录了几段文字。其中有一段是斯宾诺莎的,我把那段话贴在墙上:当他梦到自己不想写作时,他没有能力梦到自己想写作;当他梦到自己想要写作时,他没有能力梦到自己不想写作。
我有可能走出这个低谷期。我还不确定这是永久性的状态还是临时性的阶段。我的直觉是,我确实一度完全找不到方向,内心绝望地挣扎着,但我不认为这就意味着自己已陷入绝境。我身上正在发生某些事情。我正在经历很大的改变,现在要说出这些变化会导致什么结果还为时过早。这时候,完全出乎意料的是,一个解决的方案自己出现了。如果说“解决方案”这个说法过于堂皇,我可以把它称之为“折中方案”。不管那是怎么回事,我都几乎不加抵制地接受了。我正处于一个非常脆弱的阶段,完全失去了应有的判断力。这是我犯下的第二个致命错误,紧跟在第一个错误之后。
一天,斯图尔特和我一起在他位于上城东区的写字楼附近吃午饭。吃到一半,他又提起了有关范肖的传闻,我立刻意识到这回他是真起了疑心。这个话题太吸引他了,他简直没法绕开它。他一脸狡黠,有种已经看穿似的嘲弄,但是我开始怀疑他是想用这架势引诱我向他袒露一切。我跟他兜了一会儿圈子,然后就对这游戏感到厌烦了,就说解释这个问题的最简单的方法是写一本范肖的传记。我说这话时完全不走心(作为一种合乎情理的建议,并非要暗示什么),但斯图尔特竟觉得这点子太棒了。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说开了:当然,当然,范肖之谜的解释,当然,显而易见,当然,最后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几分钟内,他就把整个事情都想好了。我会写出这本书。等范肖所有的作品都出版之后再推出,我想花多长时间来写都可以——两年,三年,不管多长时间。那必须是一本不同凡响的书,斯图尔特说,一本可以与范肖自己的作品媲美的书,不过他对我很有信心,他知道我能胜任这项工作。这个建议让我有些措手不及,我只把它看作一个玩笑。但斯图尔特是认真的,不容拒绝。考虑一下吧,他说,然后再告诉我你的决定。我依然心存疑虑,但出于礼貌我只能告诉他我会考虑的。我们商定到月底给他最后的答复。
晚上我和索菲商量这事,但因为我不能跟她实话实说,这场谈话对我来说没多大用处。
“你自己决定,”她说,“如果你想写的话,那就写好了。”
“这不会让你感到烦心吗?”
“不。至少我不这么想。我早就知道,迟早会有一本写他的书。如果注定会有这样一本书,那么你写总比别人写要好些。”
“我不能不写到你和范肖那一段。也许会有点不自在的感觉。”
“有那么几页就够了。只要你来写,我就一点也不担心。”
“也许吧,”我说,不知道怎么说下去,“难题在于,我拿不准,我要不要这样把自己深深地牵扯进范肖的事情里。也许现在该让他淡出我们的视线了。”
“你决定吧。但事实上,你来写这本书肯定要比别人好。这本传记不必全都照实写,你知道。你不妨写一些更有趣的事。”
“比如说?”
“我说不上,或许有什么更私人、更引人入胜的东西。你俩之间友情的故事。其中落在你自己身上的笔墨也可以跟他一样多嘛。”
“也许吧。至少这也是个主意。可是我不大理解你怎么会这么淡定。”
“因为我已经嫁给了你,而且我爱你,这就是原因。你想做什么事情我都会支持的。毕竟,我不是瞎子。我知道你一直在为自己的写作而苦恼,有时候我感到这好像是我的错。也许这事可以让你重新起步。”
我一直暗自指望着索菲替我拿主意,以为她会反对,以为这事我们谈过一次之后就到此为止了。可是结果恰恰相反。我把自己逼到了死角里,突然失去了勇气。晃悠了几天之后,我给斯图尔特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答应写这本书。这又给我带来了一顿免费午餐,此后我就要靠自己了。
讲出真相是不可能的。范肖必须死,否则这本书就没什么意义了。我不仅要把那封信撇一边去,而且还得装着从来没有那回事。我对自己要做的事情心知肚明。我从一开始就清楚,我还自欺欺人地投入其中。这本书将是一部虚构的作品。虽然以种种事实为基础,但除了谎言什么都没有。我签了合同,事后我觉得就像是出卖了自己的灵魂。
我反复琢磨了几个星期,寻思着怎么开头。每个生命都是无法被理解的,我一直这样告诉自己。不管有多少材料,不管有多少细节,其本质的东西是不可言述的。讲讲他出生在这里然后去了那里,他做了这个又做那个,他娶了一个女人生了一些孩子,他活着,他死了,他留下了一些著作或者打过仗或者造过桥——都告诉不了我们什么。我们都想听故事,而且我们听故事的方式都和年幼时一样。我们想象着语言之中有真实的故事,为此我们把自己代入了故事里的人物,假装我们能够理解他,因为我们能够理解自己。这是一个骗局。也许,人生在世只是为了我们自己,有时我们甚至有一丝对于自己是谁的明悟,但到头来我们都无法自我确证,随着生活的继续,我们对自己的认识就会变得越来越晦涩难解,越来越意识到我们自己的不自洽。没有人能越过界限抵达他人——原因很简单,没有人能够抵达他自己。
我回想起自己八年前经历的某些事情,那是1970年6月。那阵子经济拮据,那个夏天看起来也没什么希望,便在哈莱姆找了一份人口调查员的临时工作。我们组大约有二十个人,作为社会调查特别分队受雇去调查那些没有回复邮寄去的问卷的人。我们在阿波罗剧院对面一处积满尘垢的仓库二楼接受了几天训练,掌握了各种复杂的表格和人口调查员的基本礼仪规范,然后就背着红白蓝色的专用背包去附近街区挨家挨户地敲门,找人做问卷,把数据带回来。我去的第一个地方聚集了多家公司总部。门拉开一道缝,一个脑袋探出来(我看见他身后那个毫无装饰的房间里有十几个人在长条桌上处理文件),他们对我彬彬有礼地提出的问题丝毫不感兴趣。这个开头似乎给我的工作定下了调子。在一间公寓房里,我和一个父母曾经是奴隶的半瞎女人聊了起来。聊了二十分钟后,她才终于明白我不是黑人,她嘎嘎大笑起来。她心里一直在犯嘀咕,他说,因为我的口音有点不对劲,但她很难相信。这是第一次有白人走进她的家里。在另一套房子里,我找上的那户人家有十一口人,全家人没有一个年纪大于二十二岁。但大多数情况是家里没人。就算他们在家,也不想跟我说话或者让我进去。夏天来了,马路上变得闷热潮湿,只有纽约才会有这么让人受不了的天气。我会很早就开始工作,跌跌撞撞地从这家走到那家,越来越觉得自己像是从月亮上来的人。最后我跟管事的那个人(一个打真丝领带、戴蓝宝石戒指、能说会道的黑人)谈了谈,向他解释了我遇到的问题。这时我才真正明白自己该做的是什么。他团队里的成员每上交一份表格,他就能领到一份钱。我们的调查做得越多,他口袋里的钱就越多。“我不会告诉你该怎么做,”他说,“不过在我看来,如果你勤勤恳恳地做了,感觉不应该那么糟。”
“那就该放弃了?”我问道。
“从另一方面来说,”他很富有哲理地说,“政府想要填好的表格。他们拿到的表格越多,感觉就越好。我知道你是个聪明的小伙子,我也知道二加二不等于五。你去敲一扇门,那门不开,可那并不等于里面没人。你可以运用自己的想象力,我的朋友。毕竟,我们可不想让政府扫兴,不是吗?”
从那以后,这份活计就变得容易多了,但这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工作了。我的社会调查变成了案头工作,由调查者摇身一变,成了创造者。每过一两天,我就去办公室领出一大叠新表格,交上我做完的表格,但除此之外我不需要踏出自己的房间一步。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创造出了多少人——肯定有好几百,也许有好几千。我坐在房间里,风扇吹在脸上,凉凉的毛巾搭在脖子上,以最快的手速填写着答卷。我编造着人口众多的大家庭——有六个、八个、十个孩子——洋洋得意地编造那些奇怪而复杂的家庭关系网,采用所有可能的组合方案:父母,子女,堂(表)兄弟姐妹,叔伯,舅舅,七姑八姨,祖父母,养父母,继子女,同父异母或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以及朋友。所有这一切里让我玩得最开心的,是编造名字。我还得不时地约束自己胡编乱造的冲动——那些带着强烈喜剧意味的字眼、那些双关语、那些脏字——但多数情况下我会满足于把自己约束在现实主义的范围内。当我的想象力衰退时,我会求助于某个系列的机械排列:如颜色(布朗、怀特、格林、格瑞、布卢),如总统的名字(华盛顿、亚当斯、杰弗逊、菲尔莫尔、皮尔斯),如小说中的人物(费恩、史塔巴克、狄姆斯代尔、巴德)。我喜欢与天空有关的人名(奥维尔·莱特、阿米莉亚·埃尔哈特),还想到哑剧演员(基顿、兰登、劳埃德),还有一大串棒球名人(基勒伯鲁、曼特尔、梅斯),还有音乐家(舒伯特、艾甫斯、阿姆斯特朗)。偶尔,我也会挖掘出一些远房亲戚或是老同学的名字,有一次,我甚至把自己的名字颠倒过来用上了。
这完全是一种幼稚的把戏,但我干这事没有一点良心不安。为自己开脱也很容易。那管事的不会在乎这个;那些真正住在表格地址栏里的人们也不在乎这个(他们不想被打扰,尤其不想被一个白小子探听他们的个人信息);政府也不会有什么意见,因为它不知道的事情不会给它惹事,再说它自己已经惹了那么多事了。我甚至为维护自己对编造大家庭的偏好找到了政治理由:贫穷人口越多,政府就越觉得有责任在这方面多投入资金。这是美国特色的死魂灵骗局,我问心无愧。
这是事情的一个层面。但根本原因是一个简单的事实,这也是我的快乐所在。它给了我一种凭空捏造名字、臆造那些从来没有存在过的生命的乐趣。这和编造故事角色的做法并不完全一样,这里有着某种更为庄严宏大、更令人不安的东西。每个人都知道故事是虚构的。不管它们对我们有怎样的影响,我们都知道它不是真的,即便它们透露的真相比我们从别处得知的更为重要。与故事作者相反,我的想象直接作用于现实世界,因此在我看来,它们似乎能以真实的方式来影响这个真实的世界,最后它们可能会成为真实世界的一部分。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实在别无所求了。
当我坐在桌前叙写范肖的人生时,所有这些往事都回到我脑海里来了。那时,我赋予了上千个臆想的灵魂以生命。现在,事隔八年之后,我却要把一个活生生的人送进坟墓。我是这场虚拟葬礼上的主祭者和主事牧师,我的职事是说一些得体的言辞,说出每个人都想听的话。这两种行为既对立又统一,是彼此的镜像。但这不能让我聊以自慰。第一个骗局是个玩笑,只是一个年轻人的胡闹,而这第二个骗局却是动真格的,是一件阴暗可怕的事。毕竟,我是在挖掘坟墓,有时候,我会怀疑在挖掘的是不是自己的坟墓。
人生毫无道理可言,我认为。一个人活着,然后他死了,其间的经历都没有什么道理可讲。我想起拉雪荷的故事,他是最早来美洲的法国探险队的一名士兵。1562年,让·里保把一部分探险队员留在罗亚尔港(靠近南卡罗莱纳州的希尔顿海德岛),由一个名叫阿尔伯特·德·皮埃拉的人指挥,那是一个滥施淫威的疯子。“他亲手吊死了一个他不喜欢的鼓手,”弗朗西斯·帕克曼写道,“并把一个名叫拉雪荷的士兵流放到一座孤岛上,离堡垒有三里格之遥,要活活饿死他。”阿尔伯特最后被手下起义的士兵干掉了。那奄奄一息的拉雪荷被从孤岛上救出来了。也许有人会以为拉雪荷现在总算平安了,在经受了那么可怕的磨难后,此后他不会再有灾祸了。但事情根本没有那么简单,坏运气从来都是无法被战胜、也不受规则限制的,每一刻都在重新开始,都像前一刻那样随时会迎来一个下勾拳的袭击。定居点的情况糟透了。他们没有能力对付茫茫荒野,饥饿和思乡病蔓延开来。他们用几件凑合的工具,想尽办法建造了一艘“可媲美鲁滨逊之舟”的帆船搭载他们返回法国。在大西洋上,又一场灾祸降临了:海上一点风都没有,食物和淡水都耗尽了。这些人开始吃自己的鞋子和皮上衣,在绝望之下喝了海水,连着有人死去。随后就不可避免地开始了人吃人。“他们抽签决定谁死,”帕克曼写道,“这命运落到了拉雪荷头上,这个曾被阿尔伯特扔在荒岛上差点饿死的人又横遭厄运。他们杀了他,贪婪地把他的肉切了下来。这场骇人听闻的人肉宴使他们一直维持到望见陆地的那一刻,据说,那时他们极度兴奋,无法再把握自己的船舵,任由它顺流漂浮。一艘英国小型三桅船逼近了他们,把他们带上了船,在放下最虚弱的人之后,把其余的囚犯带到了伊丽莎白女王面前。”
我只是把拉雪荷作为一个例子。这就是命中注定,他的命并不见得特别奇特——也许比起许多人还显得平淡些呢。至少他走的是一条直线,这类情况本身还挺少见的,甚至要算是上苍赐福的结果。就一般情况而言,生活似乎总是一下子从这边转向那边,总是推推搡搡、磕磕碰碰、曲曲折折。一个人朝着一个方向行进,中途突然转向,稍作停留,再滑移开去,重新发动。没有什么能预先知悉的事情,我们所到之处总是难免要与初衷大相径庭。我在哥伦比亚大学读大一时,每天去教室时都要走过洛伦佐·达·彭特的那座半身雕像。我模模糊糊知道他是莫扎特的歌剧剧本作者,但后来我才知道他也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第一位意大利语教授。这件事与那件事似乎并不相干,所以我决定探个究竟,好奇地想弄明白这人怎么会有如此截然不同的两种生活。结果发现,达·彭特曾经历过五六种不同的生活。他1749年出生时名叫艾玛奴勒·科利尼亚诺,是一个犹太皮货商人的儿子。母亲去世后,他父亲又娶了一个天主教徒,并让自己和孩子们都去接受洗礼。年轻的艾玛奴勒早早地显示出日后作为一名学者的潜质,他十四岁时,切那达主教(达·彭特阁下)把这男孩置于自己的庇护之下,为他支付了所有日后作为神职人员的教育费用。根据当时的风俗,他改从自己恩主的姓氏。达·彭特在1773年获得牧师职位,成为一名神学院教师,兴味盎然地研习拉丁文、意大利语和法语文学。他除了加入启蒙运动追随者的行列,还与一位威尼斯贵妇过从甚密,他们秘密生下了一个孩子。1776年,他在特雷维索神学院发起了一场公开辩论,提出了“文明进程能否使人类更加幸福”的问题。因为这公开冒犯了教会诫律,他不得不逃走——先是到了威尼斯,后来到了戈里齐亚,再又是德累斯顿,在那里开始了自己作为剧作家的新生活。1782年,他带着一封介绍信去维也纳找萨利埃里,最后被聘为“宫廷戏剧诗人”,他在这个职位上干了将近十年。在这期间,他遇上了莫扎特,与他合作了三部歌剧,从而使他的名字成为不朽。可是在1790年,利奥波德二世因土耳其战争而削减了维也纳的音乐活动,达·彭特发现自己失业了。他去了里雅斯特,爱上了一位名叫南茜·格瑞哈尔或者是克瑞哈尔(这个名字至今仍有争议)的英国女人。他们两个人一起去了巴黎,然后又去了伦敦,在那里生活了十三年。那些年达·彭特的音乐创作仅限于为一些不知名的作曲家写少量剧本。1805年,他和南茜移民到美国,在那里度过了他人生中最后的三十三年,曾有一度,他先后在新泽西和宾夕法尼亚当店主。八十九岁那年,他死了——是第一批埋葬在新大陆的意大利人之一。一点一点地,他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改变了。从年轻时衣冠楚楚的奶油小生,到沉浸于教会与宫廷阴谋的机会主义者,再成为普通的纽约公民,1805年的纽约在他眼里一定就像是世界末日。他从此前种种变成了一个勤奋工作的教授,一个尽责的丈夫,四个孩子的父亲。当他的一个孩子夭折时,据说他悲痛欲绝,一年都没走出过自己家门,这也就是说,到最后,每一个生命都无法被简化成任何东西,除了他自己。也就是说:人生毫无道理可言。
我并不想对任何事情都喋喋不休一番。然而,命由天定,生命的嬗变过程实在令人莫测,似乎只有等一个人死了才能对他盖棺论定。死亡不仅是幸福与否的仲裁者(梭伦语),也是我们唯一可以用来评判人生本身的度量衡。我曾认识一个流浪汉,他说起话来就像莎士比亚戏剧中的演员,一个饱经风霜的中年酒鬼,满面伤痕,衣衫褴褛,在街上睡觉,不断从我手里讨钱,但他曾是麦迪逊大街一家美术馆的老板。我还认识一个家伙,曾被认为是全美国最有前途的年轻小说家。我遇到他的时候,他刚从他父亲那里继承了一万五千美元的遗产,于是就站在纽约街角向路人分发百元大钞。他向我解释说,这是摧毁美国经济体制的计划的一部分。想想发生的事情吧。想想生命是怎样土崩瓦解的。就拿高夫和华莱来说吧,他们两人都是把查理一世送上断头台的法官中的一员,王政复辟后便跑到康涅狄格,在一处地窖里度过余生。还有温切斯特夫人,那位来福枪制造商的遗孀,她害怕那些被她丈夫的来福枪杀害的鬼魂前来索命——便不停地扩建自己的住宅,打造出一个曲曲折折、格局复杂的巨大迷宫,这样每天晚上她可以在不同的房间里睡觉以躲避那些鬼魂。具有讽刺意味的是,1906年旧金山大地震时,她被困在其中一个房间里差点饿死,因为仆人们找不到她了。还有那个苏俄文艺批评家M. M.巴赫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入侵苏俄时,他把自己的一部手稿的唯一版本拿来卷烟抽,那是他花了几年工夫写成的一部研究德国小说的著作。他把手稿一张一张扯下来卷烟,每天抽烟用去几张,直到全部用光。这些都是真实的故事。或许,它们也是寓言,但其教益所在,恰恰是因为它们是真实的。
在作品里,范肖表现出了对此类故事的偏爱。尤其是在他的笔记中,不断地复述着那些轶事,其出现的频率之高——越接近末尾越高——让人怀疑范肖是不是在借助这些故事来解读自己。其中很靠后的一则(记于1976年2月,他失踪前的两个月)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
“我看过彼得·弗洛钦的一本书,”范肖写道,“那位著名的北极圈探险者描写了自己陷于格陵兰岛的大风雪中的情形。孤独中,给养日渐告罄,他决定给自己搭建一个冰屋以躲避暴风雪。许多天过去了。他最害怕的是遭受狼群的攻击——因为听到狼群在他小屋的拱顶上发出饥饿的嚎叫——他需要定期出去,扯开嗓子唱歌来吓退它们。但狂风一直刮个不停,不管他唱得多么响,他能够听见的只有风声。可是,如果说还有什么问题更要命的话,那就是他的拱顶小屋了。因为弗洛钦开始注意到,这逼仄的藏身之处的墙壁在日益向他逼近。由于外部特殊的天气,他呼出的气息一点一点都冻在墙上了,随着他的每一次呼吸,墙壁变得越来越厚,冰屋变得越来越小,直至最后,都几乎容不下他的身躯了。这当然是一件可怕的事,想想吧,你自己的呼吸把自己封进了一口冰棺材,可在我心里还有比这更刺激的,比如说,爱伦·坡的小说《陷阱与钟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那个人就是自己的毁灭者,而且,毁灭他的正是他赖以求生的东西。因为如果一个人不呼吸,肯定活不成,但与此同时,如果一直呼吸下去,他也难以存活。奇怪的是,我记不起弗洛钦最后是怎么逃离绝境的了。但不必说,他确实是逃出生天了。那书名如果我没记错,叫《北极历险记》。已绝版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