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提前到达中央车站。斯蒂尔曼的火车要六点四十一分才到,但奎因想留点时间研究一下这地方的地形,以确保斯蒂尔曼不会从他眼皮子底下溜走。从地铁出来走进大厅时,他看到时钟刚过四点。车站里已经挤满了高峰时段的人流。他费力地挤过迎面而来的人群,考察了几个出站口,寻找能够藏身的楼梯、未标明的出口和昏暗的角落。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一个人如果打定主意要在这里藏身的话,不用费太大的力气。他只能寄希望于斯蒂尔曼不知道自己被人盯上了。这种情况下,要是斯蒂尔曼真躲开了他的话,就是弗吉尼娅的错了。因为没有别人知道。让他感到安慰的是,万一事有不妥,他还有个备用方案。如果斯蒂尔曼没有出现,奎因将直奔69街,凭他所知道的和弗吉尼娅当面对质。
在车站晃悠时,他提醒自己记住自己应该是谁。他开始了解到,扮演保罗·奥斯特的效果并不是完全让人不爽。虽说他仍然有着跟原来一样的身体,一样的头脑,一样的思维,但他觉得就好像在某种程度上从自己身上解脱了出来,就好像不必再背负着自己的意识了。通过一个简单的智力游戏,一个巧妙的命名变幻,他感到了无比的轻松和自由。同时,他知道这完全是一种幻觉。但这里面却有着一定的安慰。他并没有真正失却自我,他只是在假装而已,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都能变回奎因。现在,成为保罗·奥斯特有了一个目的——一个对他而言越来越重要的目的——这个事实为冒名顶替提供了道德正当性,使他无需为自己的谎言辩护。因为在他的意识中,把自己想象成保罗·奥斯特已经成了在这世上仗义行善的代名词了。
他在车站晃了一圈,然后,就像是在保罗·奥斯特的躯体内,等着斯蒂尔曼的出现。他抬头望着车站大厅的拱形天花板,研究起那上面的星座壁画来了。那里有代表星星的灯泡和勾勒出天象的线条。奎因还从来没能把星座和它们的名字联系到一起过。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曾在夜空下花了很多时间,试图在那针尖般的簇簇繁星中,指认出熊、金牛、射手、水瓶……的形状。可是什么都没找到,这让他觉得自己挺傻冒的,就好像他的大脑里有一个盲点。他不知道幼时的奥斯特是否比他当年更擅长这个。
对面,车站东侧的大部分墙面被柯达绚丽得不像人间的彩色展示照片占去了。这个月的画面是新英格兰某个渔村的一条小街,也许是楠塔基特岛。春日灿烂的阳光照射在鹅卵石上,屋前的窗台花箱里长满了五颜六色的的鲜花。小街尽头是大海,湛蓝的海水卷起白色的浪花。奎因想起很久以前和妻子一起去楠塔基特岛的情景,那时她才怀孕一个月,他的儿子在她腹中只有杏仁般大小。他觉得现在回想起这些未免太痛苦了,于是他试图压下脑子里正在形成的那幅画面。“透过奥斯特的眼睛去看,”他对自己说,“别去想其他的事。”他再次把注意力转到了这张照片上,释然地发现自己的思绪已经转到鲸鱼那里去了,转到了上个世纪从楠塔基特岛出发的探险之旅,转到了梅尔维尔《白鲸记》的开头几页。从这里开始,他的思绪飘向了曾在书上读到过的梅尔维尔最后几年的情形——那个在纽约海关工作的沉默寡言的老人,已经没有一个读者,所有的人都忘了他。这时,突然,他非常清晰而确切地看到了巴特比的窗子和出现在他面前的空空荡荡的砖墙。
有人在他胳膊上拍了一下,奎因转身去找拍他的人,看见一个默不作声的小个子男人,抓起一支红绿笔杆的圆珠笔给他。笔上夹着一张小小的白纸签,一面写着:“这是捐助聋哑人的义卖。多少钱都可以。谢谢你的好意。”纸签另一面是图示的手语字母表——“学着对你的朋友们说话”——二十六个字母上面标着各种手势。奎因掏了口袋递给那男人一美元。这聋哑人匆忙地点一下头就离开了,在奎因手里留下那支圆珠笔。
这时已经过了五点。奎因心想换个地方自己也许不至于那么触景生情,于是就到候车室去。那地方总是乱糟糟的,到处都是垃圾,那些无家可归的人在这里安营扎寨,可这会儿正值高峰时刻,里边全被拎着手提箱、拿着报纸杂志的男人女人占满了。奎因很难找到坐的地方。在搜寻了两三分钟后,他终于发现长凳尽头有一个座位,他把身子挤进一个穿蓝西装的男人和一个胖胖的年轻女人中间。那男人正读着《纽约时报》的体育版,奎因瞟见了昨晚大都会队失利的报道。在他已经费力地看到了文章的第三四段时,那男人慢慢地转向他,白了他一眼,把报纸唰地收了起来。
接下来,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奎因把注意力转到右边那姑娘身上,想看看这个方向有没有什么可借光阅读的东西。奎因猜测她大约二十岁左右。她脸颊左侧有几颗面疮,被粉红的化妆粉底遮得不那么显眼了,嘴里嚼着一块口香糖。她在看一本平装书,封面挺吓人的,奎因微微向右侧过身子,瞟见了书名。完全出乎他的意料,这是他自己写的一本书——用威廉·威尔逊笔名写的《自杀紧逼》,是马克斯·沃克系列小说的第一部。奎因时常想到这样的情形:突然发生的,与自己的一个读者偶然相遇的愉悦。他甚至想过接下来的对话:他,当陌生人赞扬他的书时,温文尔雅地表现出羞怯的神态,然后,无可奈何又谦逊万分地在扉页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既然你坚持要这样”。但眼前这情形实实在在地发生了,他却感到相当失望,甚至有点愤怒。他不喜欢坐在边上的这姑娘,他费了好大劲儿写出的篇章被她随意地翻阅过去,这个样子冒犯了他。他几乎冲动得想将她手里的书一把夺过来,拿着书本一路冲出车站。
他又看了看她的脸,试图听出她脑子里默读的声音,在她目光扫过书页时盯着她的眼睛看。他肯定是看得太狠了,以致她过了一会儿面带愠意地转向他说:“你有什么问题吗,先生?”
奎因尴尬地笑笑。“没什么,”他说,“我只是想知道,你喜不喜欢这本书。”
这姑娘耸耸肩:“我看过比这好的,也看过比这更差的。”
奎因想马上放弃对话了,但他躯体内却有一种坚持要他说下去的东西。还没等他起身离开,这话已经从他嘴里冲了出来:“你觉得这本书来劲吗?”
姑娘又耸耸肩,吹爆了口香糖:“有那么点。侦探迷路那部分让人感到惊慌失措。”
“他是个聪明的侦探吗?”
“是的,他挺聪明的。可他说得太多了。”
“你喜欢动作性强的?”
“我想是吧。”
“如果你不喜欢这书,为什么还要看呢?”
“我不知道,”姑娘再一次耸了耸肩,“消磨时间呗,我想。再说,那也花不了多少时间。不过是一本书嘛。”
他想告诉她自己是谁,但这时他意识到这也没什么意思。他对这个姑娘不抱什么希望。五年来,他一直对威廉·威尔逊的身份守口如瓶,现在他也不想泄底,更别提对一个白痴似的陌生人了。这仍是一种痛苦,他拼命地吞下自己的骄傲。他没有朝这女孩脸来上一拳,而是突然站起身来走开了。
六点三十分,他把自己摆在了24号门道前的位置上。火车应该是准时到达,占据着出口正前方的有利地形,奎因相信自己看见斯蒂尔曼的机会很大。他从口袋里拿出照片又仔细研究了一下,特别留意了他的眼睛。他想起曾在某处看到过的一篇文章说,眼睛是一个人脸上永不改变的部位。从孩提时一直到老年,眼睛始终是一个模样,要辨认一个人的容貌需要仔细研究他的眼睛,理论上说,从照片上一个男孩的眼睛就可以辨认出他老年时的眼睛。奎因有点怀疑这个说法,但他只能用这种方式继续自己的工作,这是能与现在那个人建立联系的唯一纽带。然而,斯蒂尔曼的面容对他来说仍是一片空白。
火车驶入车站,奎因随之感到全身迸发出一阵喧闹:紊乱而亢奋的喧嚣似乎连着脉搏一起跳动,闹闹哄哄地一下一下地泵送着他的血液。他脑子里刹时间充满了彼得·斯蒂尔曼的声音,好像是一堆胡言乱语在脑子里回来蹿动,撞击着颅壁。他告诉自己要保持镇静。但这没什么用。尽管他已料到自己在这一刻会紧张,但还是过于亢奋了。
车上的旅客一拥而出,坡道上挤满了人,朝他这边走来,那乱哄哄的人潮霎时到了跟前。奎因紧张地拍打着大腿右侧口袋里的红色笔记本,踮着脚,眼睛朝人群里仔细瞧着。人群很快裹住了他。男人和女人,老人和孩子,大孩子和小孩子,富人和穷人,黑男人和白女人,白男人和黑女人,亚裔人和阿拉伯人,棕衣服灰衣服蓝衣服绿衣服的男人,红衣服白衣服黄衣服粉衣服的女人,穿运动鞋的孩子,穿普通鞋子的孩子,穿牛仔靴的孩子,胖子和瘦子,高个子和矮个子,每个人都跟别人不一样,每个人都确凿无疑地是他自己。奎因看着他们所有的人,牢牢地把身子固定在原地,好像他整个人都被放逐到眼睛里去了。每当一个上年纪的人过来时,他都会提醒自己做好这就是斯蒂尔曼的准备。他们迅速地来了又走开,他都来不及陷入失望,但在每一张老人的脸上,他似乎都能发现真正的斯蒂尔曼会是什么样的某种预言,然后他很快就能把希望转移到每一张新面孔上,好像这些老人的累积预示着斯蒂尔曼即将到来。有那么一刻,奎因想:“这就是所谓的侦探工作了。”可除此之外,他什么想法也没有了。他张望着。在移动的人流中一动不动,就站在那里张望着。
一半左右的乘客走掉以后,奎因才看到了斯蒂尔曼。这张脸和照片极为相似,似乎不会有错了。不,不像奎因所想象的那样,他没有秃头。他的头发全白了,乱糟糟地覆在头顶上,这里耸起一簇,那里冒出一绺。他个子很高,很瘦,毫无疑问已经过了六十岁,背有点驼。他穿着一件与季节不符的棕色长外套,显得很不修边幅,慢吞吞地拖着脚步走着。他脸上的表情似乎是平静的,介于茫然和沉思之间。他没有看自己四周的东西,似乎对它们都不感兴趣。他只有一件行李,一个早先还算是挺漂亮的手提皮箱,但如今已破裂了,只能用皮带捆扎住。当他走上坡道时,有一两次,他把手提箱搁在地上歇歇气。他似乎还在努力移动着,跟人群拉开了一点距离,拿不准是该跟上人群走呢,还是任由别人从自己身边过去。
奎因退后几步,根据观察到的情形,迅速地左右移动着自己的位置。同时,他想拉开一些距离,免得斯蒂尔曼觉出自己被人跟踪。
斯蒂尔曼快要走到车站大门口时,再一次放下行李停住了。那一刻,奎因允许自己的目光扫向斯蒂尔曼的右边,查看了周围那些人,一再肯定自己绝对不会搞错。当时的情形完全难以解释。就在斯蒂尔曼身后,在他右肩后面只有几英寸的地方,另一个男人停了下来,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着了一支香烟。他那张脸和斯蒂尔曼的脸就像一对双胞胎。有那么一刻奎因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是从斯蒂尔曼身上投射的某种电磁现象。但完全不是,另一个斯蒂尔曼走着,呼吸着,眨着眼睛;他的动作完全独立于第一个斯蒂尔曼。第二个斯蒂尔曼身上有一种富足的气派。他穿一身名贵的蓝色西装;皮鞋闪闪发亮;一头白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而且他眼里流露着一种精明世故的神色。他,也只有一件行李:一只优雅的黑色手提箱,尺寸和另一个斯蒂尔曼手里的完全一样。
奎因惊呆了。他什么都做不了,因为怎么做都是错。不管他作出什么选择——他总得作出个选择——都是武断地,无可奈何地碰运气。不确定性将始终如影随形地跟着他。此刻,这两个斯蒂尔曼又开始向前走了。第一个转向右边,第二个转向左边。奎因这时候真希望自己有一个阿米巴虫的身体,可以一劈两半,同时奔向两个方向。“想想办法,”他对自己说,“快想想办法呀,你这白痴。”
不知怎么想的,他向左边追去,去跟踪第二个斯蒂尔曼。走了十来步,他停住了。好像有什么声音在提醒他,走这边会后悔的。他这么做完全是出于愤恨,冲动地想要惩罚混淆了他的目标的第二个斯蒂尔曼。他转过身,看见第一个斯蒂尔曼拖着脚步朝另一个方向走去。肯定他才是自己要找的那个人。这人衣着褴褛,如此潦倒,跟周围的一切是那么格格不入——他无疑就是那个疯子斯蒂尔曼。奎因深深吸了口气,又从振颤的胸膛吐出一口气,然后又吸了口气。没有办法知道:不是这个,根本就不是。他跟上第一个斯蒂尔曼,放慢脚步以合上老人的步子,跟着他进了地铁。
这时将近七点了,四周人流渐稀。虽说斯蒂尔曼看着挺糊涂,可他却很清楚自己要去哪里。这位教授径直走下通向地铁的台阶,在下面的售票亭里付钱买了票,安然地在站台上等候开往时代广场方向的往返巴士。奎因开始不再担心被他注意到了。他从没见过这么能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的人。即使直接站在他面前,他也怀疑斯蒂尔曼能不能看见他。
他们搭乘往返巴士前往西区,穿过42街车站湿冷的通道,然后再下一层台阶,转到IRT车站。七八分钟后,他们上了百老汇快车,在车子晃晃悠悠地往上城方向驶过两个间距老长的快车站后,在第96街下了车。他们慢慢地爬上最后一段台阶,过程中斯蒂尔曼有好几次撂下行李歇气,从街角出来后,他们走进了靛蓝的夜色中。斯蒂尔曼丝毫没有犹豫,也没有停下来辨认方向,径直踏上百老汇大道,朝东面那条街走去。几分钟后,奎因毫无理由地觉得,斯蒂尔曼是在朝他在107街的住宅方向行进。可是,还没等他陷入那种彻底的恐慌中,斯蒂尔曼在第99街的拐角处停下了,等红灯转到绿灯,便穿过马路走到百老汇大道的另一边去了。在不到下一个街口的地方,有一家专为流浪汉提供寄宿的廉价旅馆:和谐旅馆。奎因之前经常路过那家旅馆门口,对在附近闲逛的醉鬼和流浪汉们也很熟悉。他惊讶地瞧见斯蒂尔曼推门进了旅馆前厅。不知怎么想的,他原以为这老人会找一个更舒适的住处。然而,奎因却从玻璃门外看见教授径直走向柜台,确实在住宿登记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随后拎起行李消失在电梯里,他这才意识到斯蒂尔曼就要住在这里了。
奎因在外面等了两个小时,沿着街面来来回回地踱步,心想斯蒂尔曼也许会出来就近找一家咖啡馆吃饭。但那老人却没有出现,最后奎因断定他一定是去睡觉了。他在街角的付费电话亭里给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打了个电话,把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向她作了汇报,然后就朝第107街上的自己家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