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临近中午。
入伏后的八月, 酷热难耐, 蝉鸣声声,鼓噪得人心烦意乱。
石榴花开得极盛, 热烈似火。
二楼卧室内,空调温度打在了一个舒适的区域,角落里的加湿器喷薄而出的白雾袅袅地上升着。
满室的寂静。
良久。
大床上的人终于有了点动静。
她一直埋在被窝中的小半张脸探了出来。脸上的妆尽数被卸去,一张脸十分干净,未施粉黛依旧不掩艳丽的骨相。
一双纤细的胳膊滑出了被窝, 贴着枕面伸展着。
声音嗡着,带着将醒未醒时的茫然。
她的胳膊伸到一半, 那点儿声消了个干干净净。
安歌整个身子陡然一僵, 所有的小动作直接卡住,原本还残留的一点儿睡意彻底没了。
敲。
好疼。
浑身上下哪哪都疼。
尤其是一双腿, 比穿着十五厘米的高跟鞋暴走几十场秀还要疼。
闭着眼睛,昨晚的画面一帧一帧地撞进脑子里。
她的腰一直被傅斯珩掐着,开始还好, 他还顾着她, 最后关头,他差点没把她的腰给掐断了。
也不知道某个好言好语哄她说要参禅的狗男人昨晚到底参到什么时候的!
又参了几次!
她隐约记得,她累的迷迷糊糊睡过去的时候, 某个狗男人还没消停下来。
安歌回想了一下,试图找出自己胳膊为什么也这么酸的原因。
腿又酸又疼就罢了,胳膊又是为什么啊?
这么想着, 安歌稍稍一动,再次原地僵住。
“轰”的一下,脑子里的小火山爆发了。
有什么流了出来。
感觉太过清晰,安歌白净的耳垂一下子红了,还很热。
僵着腿,安歌一动也不敢动,胳膊半圈着绕在头顶,指尖捏着枕头一角,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男人一张无可挑剔的颜映入眼帘。
卧室内遮光窗帘被拉上,只留了白色轻纱帘掩着外面临正午的日光。
白光透进来,光线又虚又冷。
傅斯珩右手支颐靠在枕边,敛下眼睑,整个人由内而外地透着股慵懒散漫的感觉。
完完全全是一副餍足的模样。
他像是刚洗完澡不久,发尾微湿,黑色浴袍松垮地披在身上,领口敞开大半,露出里面偏白干瘦的胸膛。
胸膛上布满了红色印记。
像手指的抓痕,又像吻痕。
吻痕?
安歌一哽。
那位置总不会是傅斯珩自己低头亲上去的,所以她昨晚到底做了什么?
“醒了?”傅斯珩掀起了眼皮,抬手抓住了安歌的腕子,指腹贴着安歌尾指的指甲边缘来回轻蹭着。
她的手很好看,典型的美人手。
手上没什么肉,骨指很细,似葱管。
柔软而纤细,瓷白的肌肤再搭上纯黑色的指甲,赏心悦目。
指腹摩挲着没有往日那般光滑的尾指,傅斯珩轻哂,缓声道:“指甲断了。”
“嗯?”安歌下意识应声。
“昨晚掐我背上的时候掐断了。”傅斯珩顿了顿,又补充了几个字,“食指和尾指。”
安歌差点怀疑自己幻听了。
咕咕咕?
这踏马还要公开处刑的吗?
搞得跟某个属狗的二狗子昨晚没用力一点都不热情的一样!
睇了眼某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男人,安歌深吸了一口气,勾着唇,突然坐起了身,梗着脖子,用平平常常陈述事实的语气道:“破皮了。”
光线跃动间,傅斯珩一直懒懒半掀着的眼皮垂了下来,唇几乎抿成了条直线。
夜游园。
红烛昏罗帐,小扣柴扉久。
满园春景色,最是关不住。
红杏压群芳,堪堪只手折。
美人英雄冢,千金销魂刻。
昨晚的感觉还刻在骨子里,傅斯珩喉结轻滚,抬手又将被子盖回了咸鱼身上,眼皮子抬抬,像是说给安歌听的又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老安一早打电话让我们回去吃饭。”
他昨晚直接关了手机,安之儒给他打了几个电话没通之后又转而攻向了安歌。
不过比较不幸的是,安歌手机剩下的那点儿电量只够苟延残喘到了安之儒打第一通电话的时候。响不过半声,又因为电量不足,直接告罄。
好在那会他醒了。
一提到老安头,安歌瞬间清醒,脑子里的皮皮虾想法一扫而空。
掰扯什么?
不掰扯。
命要紧。
她们家老安头就跟古代表面宽仁的土皇帝一个样儿。
风调雨顺时节你好我好大家好,笑眯眯地盛叹国泰民安。
一旦遇上什么事,老安头转头脸一板立即就要宣人觐见,名义上叫为促进君臣之间的感情来友好交流交流,实际上是跪受笔录我说你照办就完事了。
无事不召见,召见没小事。
安歌怏了下来。
“抱你去洗澡。”
安歌没吱声。
卫生间内。
热水气蒸腾,玻璃推门上浮了层水雾。
久了,水珠一颗接一颗地往下滚。
安歌看了眼时间,只想快点儿洗完澡滚回去探探老安头到底什么情况,偏傅斯珩是个不疾不徐的。
“别闹。”
“时间不早了,等会不是还要买东西吗?你第一天回去间你老丈人都不带东西的吗?”
“虽然老安头他什么都不缺——”
话没说完,安歌声一窒:“你、你干什么?”
傅斯珩好整以暇:“你确定要带着我的——”
男人沙哑的音陡然一消,唇贴着安歌耳廓说了两个字后,这才又恢复了原本的音量。
“——回去?”
“礼品盒子一早买好了。”
“嗯?”
“原本计划上次节目拍摄结束就带你回去的。”
傅斯珩后面一句话到底说了什么,安歌没听。
继前两次立体音响超大音量、颅内循环播放后,这次它又换了新的cd。
第三次的cd名叫:带着傅斯珩的子子孙孙常回家看看。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
领着傅斯珩的子子孙孙常回家看看。
带上笑容,带上祝愿。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安歌满脑子都是都是感叹号,甚至奏起了《常回家看看》的旋律。
这尼玛是人能说出口的话吗?
听听这还是人话吗?
去白鹭湖庄园的路上,傅斯珩开车。
正巧赶上中午堵车的高峰期,车断断续续地开了许久,也没能出市区。
气温越来越高,柏油路面上热浪滚滚,细细的尘埃飞扬。
洒水车卡在前面的路口,前进不了半分。
安歌神情微倦,支着下巴靠在车窗边,看着外面不断超过去的两个轱辘的自行车和小电驴。
指了指,安歌认真地说:“珩宝,你看。”
傅斯珩搭在方向盘上的指尖百无聊赖地轻扣着,随意地扫了眼外面。
又一辆自行车隔着个花坛稳稳地超过了作为复原经典超级赛车福特gt40的福特gt,并且还在短短三秒内甩了福特gt远远一大截。
“娘娘给你买个这个吧。”
“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的同时还能发泄发泄你那无处安放的精力!”
傅斯珩唇角一抽。
与此同时,又有一辆小电驴迎着风呼呼地超了过去,扬起阵阵尘埃。
傅斯珩:“……”
安歌轻啧一声。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顶级超跑配世界超模。
品牌爸爸不差钱,自然舍得砸钱请顶尖模特来开场或者拍摄广告。
为了工作,安歌了解过一些这方面,一眼就看出了这是福特gt。
因为实在太过经典,以前是经典,现在依旧是经典,将来同样会是不可取代的经典。
ford gt传承了六十年代称霸赛坛的gt40车型,传闻秒提速破百。
然而现在马路中央,深蓝色的福特gt底盘稳如泰山,待在原地至少有三分钟没能往前挪一步。红黄绿灯交替亮起间,这才龟速爬行。
太磕碜这车了。
安歌心想还不如小电驴来得快。
过了市中心,傅斯珩一脚踩油门,上千万的gt终于发挥了它原本的性能,瞬间提速,将路途时间一缩再缩。
到白鹭湖庄园时,正赶上饭点。
大早上便开始坐立难安的南娴一听到门铃声,立马将手中的碗丢给了安之儒,抢着去开门。
门一开,安歌勾上了南娴的脖颈晃了晃。
“南美人,想不想我啊?”
“想死我们家闺女了,这么久都不回来看我!”抱了抱安歌后,南娴将安歌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个遍,发现自家宝贝闺女还是白白嫩嫩的美咕咕,这才放了心。
“天这么热,你穿个长袖衬衫做什么?”
安歌一噎。
问的好,做什么呢?
正尴尬着,摆好碗筷的老安头双手背在身后慢慢悠悠地晃了过来,他先是扫了眼傅斯珩,又扫了眼安歌,明白了个七七八八。
“来就来了,带这么多东西做什么?”老安头侧身,让俩小的进了门,“以后还能不回来了?”
“以后肯定常回来!”
老安头轻哼一声。
“洗洗手,来吃饭了。”
“好的,领导。”
安之儒和南娴都知道傅斯珩父母的事,对他不曾开口喊爸妈只喊伯父伯母给予了充分的理解。
安歌也从没强求过傅斯珩。
毕竟要是换她出生在那么个家庭环境里,有这么个爹妈再加上一天到晚没事找事的哥哥,她没长歪就不错了。
餐厅。
老安头坐主位,左手边依次坐着傅斯珩和安歌,右手边则是自俩小的回来就满心欢喜忙不停替小的夹菜的南娴。
气氛热络,还不错。
“多吃点。”南娴用公筷夹了满满一小碗红烧小排给傅斯珩,“一大家子有一个瘦子就好了。”
她说着,又夹了块藕饼堆在了傅斯珩快要冒尖的碗里。
“我们家闺女啊她不会做饭,指望她指望不上,节目上辛苦你了!”
别人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挑剔,南娴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自从自家闺女当了模特以后,她连个投喂的人都没有了,这个不能吃那个要少吃的,一顿饭吃着可没意思了。
好不容易傅斯珩来了,南娴可算是又找着了一个新的投喂对象。
傅家吃饭规矩多,傅斯珩没表现出任何不适,略颔首道:“谢谢伯母。”
一旁沉默良久的老安头看着,反手从桌子底下拎了瓶酒上来,接着又变戏法似的摸出了俩精致的小酒盏。
酒是老安头珍藏多年的花雕酒。
和安歌一个岁数。
这是安之儒祖上那边的习俗,但凡有女儿出生的人家,都会在女儿满月的当天选花雕酒一瓶,泥封坛口,一直藏到女儿出嫁那年再打开。
是以又叫女儿红。
安之儒手上的那瓶是安歌出生那年请人酿的,一直珍藏到现在。
老安头不愧是舞笔杆子的,一珍藏的女儿红被硬是被他说出了花儿。
酒盏相碰,清脆一声响,有几滴酒洒出了杯盏,滴到了桌上。
酒香醇厚。
傅斯珩不怎么碰酒,推不掉碰的也少,但在听完安之儒的话后,他陪着安之儒一杯接一杯的喝,看架势和喝水一样。
半瓶下去,傅斯珩半点不见醉意,眼底一片清明,倒是安之儒先上了头。
安歌怕老安头喝多了涨脾气,借着酒劲数落她,再加上老安头召她回来到底是为了什么事至今也没说,那就更不能让他醉了。
见状,安歌一直踩在拖鞋里的脚丫子拿了出来,轻点了点傅斯珩的小腿,朝他递了个眼神,示意他别在陪喝了。
酒过三巡。
安之儒见时机差不多了,“啪”的一下,将空酒盏叩到了桌上。
来了!
老安头要发表演讲了!
安歌点在傅斯珩小腿上的脚丫子一缩,想退回去。没退得了,她整个小腿被傅斯珩的一双长腿勾住,搭到了他的大腿上。
安歌:“……”
正酝酿着发话的老安头咳嗽了一声,安歌顾不上其他,忙坐直了身子。
“你们领证有段时间了吧?”
傅斯珩轻嗯一声。
安歌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那节目的第二集 我和南娴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看了不少遍。”老安头套话似的问,“你们俩喜欢小孩子吗?”
继续小叽啄米的安歌:“喜欢。”
呀。
太喜欢了。
小宝宝香香软软、可可爱爱的,不哭的时候简直是个小天使。
傅斯珩未置一词。
“哦——”老安头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
下一秒,话锋一转。
“喜欢也不是什么坏事,但你这么早生孩子做什么?”
“不想走秀了?国模之光拿到了?二人世界过够了?”
老安头来自灵魂深处的死亡四连问。
安歌:“…………???”
当初是哪个老头子着急慌忙地要把她嫁出去的?
老安头的脸说变说变,堪比川剧变脸。
质朴的提问完毕,老安头又开始抒情:“当然,爸爸也不是反对你生孩子,但是你还小,你的未来还有无数种可能。”
“你见过海岛边凌晨五点多的太阳吗?你潜过深海见过那里的月光吗?你听过……”
安歌沉默。
凌晨五点多就有太阳了吗?海底的月光又是个什么玩意儿?
老安头的职业病上来,排比句一个接一个,中间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
总结一句话:孩子不要生。
抒情还在继续,即兴演讲逐渐从高潮转向收尾。
看安歌沉默的样子,再看傅斯珩若有所思的模样,安之儒认为自己这番话说到了俩人的心坎里。
为人父母的嘛,总是这样的。
闺女没结婚之前,担心闺女嫁不出去找不到好人家。
安歌那件事出来,他又气又心疼,害怕她被骗,但有了傅斯珩的保证俩人顺利地领了证,他才稍稍安了点心。
但这也不代表他就把安歌彻底丢给了傅家,他闺女还小,世界还没看够呢,嫁到傅家不是专门生孩子的。
这结了婚还能再离呢?
想都别想哄他闺女这么早生孩子。
老安头收尾的话说完,自以为演讲很完美,刚龇牙,就听见傅斯珩说了一句话。
“我没想过要孩子。”
老安头的牙龇到一半,瞪眼:“以后也不想?”
“不想。”傅斯珩没犹豫。
老安头:“…………!!!”
他不是那个意思!
这孩子还是要的,他和南娴还想玩小孩子呢!
一顿饭,傅斯珩心情还行,安之儒就郁闷了起来。
安歌听得不知道说什么好。
祖宗不亏是祖宗。
能把老安头说得一句话哽在嗓子眼里。
吃了饭,安歌带着傅斯珩回了卧室。
傅斯珩喝过酒,身上带着薄薄的酒香。
安歌的卧室装修大体上保留了她学生时代的风格,清新之中带着点少女感。
层叠的纱窗帘垂落在地板上,白色书柜悬在墙上,下面一角的懒人沙发上堆满了抱枕,原色的地毯铺在床前。
傅斯珩懒洋洋地靠在床头打量着自己老婆以前住的地方。
卧室内常年燃熏香,香味沉积下来,令人的神经舒缓。
安歌将滑下沙发的抱枕捡起丢了回去,转身朝傅斯珩看去:“你不想要孩子?”
“暂时不想。”
“你不想要昨晚还不做保护措施?”
傅斯珩眼尾一勾:“没那么准,一次就中。”
安歌再接再厉,晃了晃手指头:“昨晚可不止一次,傅总什么时候对自己的能力这么没信心了?”
傅斯珩轻眯起了眼,半晌,突然轻嗤了一声。
这问题不好回答,来回都是个送命题。
说不准,那是他能力不行。
说准,那是打他自己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