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三章 你不会是想结社吧?

“哥,今天我们去哪里玩啊?是去鲁迅先生书中的上野公园,还是去神保町逛书店?”

“今天你们自己安排吧!我要去见个朋友,不方便带你们一起。”

因为文乐渝以色胚之心度君子之腹,把李野当成了半夜破门的坏家伙严防死守,所以李野很生气,决定对文乐渝进行惩戒——晾她一天,自己出去玩。

至于玩什么?

既然来了日笨,那当然得去见识见识日笨的特色项目了。

傅依若眼看着李野跟老娘说了一声,借了两个保镖头也不回的离开,立刻诧异的看向了文乐渝。

“嫂子,我哥这是生你气了?”

“他生什么气?我又没惹他,我还不高兴呢!”

文乐渝瞥了一眼李野的背影,小脾气都上来了。

傅依若缓缓的摇头:“我认识你们俩这么久了,我还没见我哥把你扔下,自己出去玩的呢!”

“他这次费了那么多心思,不就是跟你来享受爱恋之旅的吗?可现在怎么一个人出去了呢?”

文乐渝思索了片刻,竟然真是这样,李野从来都是把她放在第一位的。

小妮子有点挠头了,面对一个完美男朋友的撩拨,她实在是抵挡的很辛苦。

本来约好的明年毕业就结婚,但文乐渝现在明显感觉到,李野看她的眼神越来越热烈了。

有些火焰,是越压越压不住的。

【要不.从了?】

。。。。。。。。

李野今天是去看见老宋的,昨天老宋给他留了

另外还有件事要问一问。

从东京驱车三十公里,就抵达了横宾中华街。

下车之后,李野立刻感受到了熟悉的乡情气息。

整条街上全是华人店铺,过往行人满嘴都是粤语、闽南语,如果不是很多招牌都用了繁体字,李野还以为这是回到了内地的羊城呢!

老宋的大唐文化社,就开在了横宾中华街的中段,门脸很大,上下四层,大大的《大唐文化社》5個毛笔字写的龙飞凤舞,颇有些洒脱不羁的味道。

李野看了看左右,发现这文化社的左边是一家粤菜馆,右边是家旗袍店。

于是他就有些犯嘀咕:“在这里卖古玩,合适吗?”

一般卖古玩的地方,都是同行扎堆,比如京城刚开始的劲松土坡,后来的潘家园,

可现在老宋选的地方,好像并不符合种花人讲究的“地利”。

就在这个时候,文化社的门打开了,昨天老宋挎着的那个年轻女子笑着看向了李野。

“先生,您是来找宋大师的吗?”

“是的,老宋在家吗?”

“在的,请见来稍等片刻,我去通知大师。”

这个女子竟然会说汉语,虽然不是那么标准,但跟李野交流起来没有问题。

李野迈步就要走进店铺,跟着一起来的保镖忽然问道:“先生,需要我们跟您一起进去吗?”

李野摆摆手道:“你们去对面吃点东西,我请客。”

保镖点点头道:“好的先生,如果您一个小时不出来的话,我们会进去看看。”

“可以。”

李野点点头,同意了保镖的意见。

傅桂茹派给李野的两个保镖都很警惕,对任何未知的环境,都会提出专业性的意见。

其实保镖最重要的也就是警惕心,而不是跟电影中那样超人般的火拼能力。

在法律越来越健全的现代,就算是图财害命的悍匪,也尽量会选择月黑风高或者熟人诱骗的方式动手。

八九十年代因为钱财露白被害的人不在少数,但大部分还是不够小心,一个小心就可以避免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危险,甚至有时候一扇防盗门,就能让很多不法之徒束手无策。

当然了,像安倍那样在人群之中遭袭的也不是没有,但此刻的李野没有那个分量,也没有那个荣幸。

李野进了老宋的文化社之后,发现店里竟然还有两名店员,老宋这买卖搞得不小,加上这个女徒弟至少雇了三个人。

店里一楼摆满了各种古董,其中墙上挂着的几幅书法,笔法风格跟门口招牌上的字迹相似。

李野仔细瞅了几眼,发现这几幅书法作品的落款,都有“三泉山人”的落款。

“状元郎,您对我这几幅拙作,有什么意见?”

老宋从楼上走了下来,趿拉着拖鞋敞着领子,感觉就跟那些放荡不羁的大师一个风格。

李野摇摇头道:“我对书法了解的不多,今天倒是对你更多了几分了解,佩服佩服。”

李野之所以说佩服,是因为那几幅作品师”的名头。

“嗨,我现在还没打开名气,”老宋得意的道:“等过些日子,这个价钱得再翻两翻。”

李野看了老宋两眼,感觉他好像不是在吹牛。

李忠发说过,老宋这个家伙以前家里比较富裕,从小上过私塾,算是旧社会的“读书人”,但他的书法到底有多少功力,可人听说过。

“状元郎,咱们到楼上去聊。”

也许是意识到了李野的疑惑,老宋笑着把李野领到了二楼的茶室,给他解释了半天。

“状元郎可能不太了解,其实日笨的书法,都是源自咱们内地,跟咱们比起来,他们的书法都是孙子辈儿”

老宋说的有些偏颇,但也不算胡说八道,因为日笨书法从古到今,都一直受种花内地的影响,很多知名书法家的老师都是种花人。

而到了现在,也不知是战争导致传承丢失了,还是很多人无心研究“书道”了,反正用老宋的话来说,他的字比日笨的很多大师强多了。

老宋在给李野解释的功夫,那个女徒弟拿着茶具走了进来,跪坐在两人身边开始施展茶艺,

而老宋并没有避讳她的意思,当着她的面,依然对日笨书法界指摘贬斥。

而李野发现这女徒弟看老宋的眼神,真的很崇拜,也不知是被所谓的文化艺术所感染,还是被老宋这家伙给洗脑了。

李野品着女徒弟泡出来的清茶,问老宋:“据我所知,日笨的古玩市场大体在东京、大阪、京都,伱为什么选在横宾落脚呢?”

“我刚开始也是那么想的,而且还在京都待了一段日子,也认识了纯子。”

老宋笑着指了指那位女徒弟,道:“纯子家在京都就是做古玩生意的,但是后来得罪了高乔那帮人,所以最终还是来到了这里。”

“横宾这边来旅游的人很多,也就不愁客人,另外咱们华人也多,想找几个帮手也容易,我来了大半年的时间,已经算是站住脚了。”

“找几个帮手?你都这把年纪了,要帮手做什么?”

李野看着满面红光的老宋,寻思着你丫不会是准备在这里“结社”吧?

听说日笨的很多黑道,都是从内地那边过来的。

老宋笑了笑,对着女徒弟摆了摆手。

“纯子,去

女徒弟纯子就温和的笑了笑,倒退着出去了。

“状元郎,一个好汉三个帮,我当年就是没帮手,所以才落得这个下场,如果当年.”

“当年你就是有帮手,也干不过军队。”

李野直接打断道:“帮会,永远不是军队的对手,你来日笨做生意可以,但想要搞事情可不是那么好玩的。”

“不,很好玩,因为这里是资本的世界。”

“在资本的世界,你只要把生意做大了,那么权利大的不可想象。”

老宋往茶室外面指了指:“那个纯子,以前是个良家小姐,而且家境还不错,书香门第家境殷实,只是后来在资本的压迫下破产了,然后遇到了我,”

“我帮她偿还了债务,收了她做徒弟,她就对我死心塌地了。”

“而在日笨,像纯子这样的人有很多,我想要找几个帮手,简直太容易了,而且我又不是要造反,我就是规规矩矩的做生意,谁又能拿我怎么样?”

“规规矩矩的做生意?”

李野淡笑着道:“我还以为你来横宾落脚,是为了对付那个横宾中村株式会社呢?”

“.”

老宋看着李野,慢慢的平静了下来,从一个油嘴滑舌的滑头,变成了一位历经风霜的老人。

“人生,总要有点刺激的回忆吧!”

老宋笑了笑道:“想当年,我刚刚给中村老东西弄了几件好货的时候,曾经也享受过一次东瀛茶艺,

但中村老东西吊着我,不让我入港,说等我立了大功直接送我一个姑娘.后来我那个恨啊!要不是我被迷了眼,怎么会断了一条腿?”

李野:“.”

【你胆子真特么大呀!给人家的好货都是赝品,还惦记着人家送你一个东瀛姑娘?该!】

“啧~”

老宋嘬了嘬牙花子,笑道:“可是风水轮流转,谁曾想几十年过后,只要有钱,怎么都行呀!”

“我现在刚刚到了这里,也只是初步了解到了中村那家伙的底细,他现在可不是当年那个权势滔天的大佐了,他就是高乔家养着的一条狗而已。”

老宋的嘴角慢慢的勾了起来,再次转换成了嬉笑人间的滑稽模样

“状元郎,在这个地方,钱,比枪更好使,打狗,不用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