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麦丽素(1)
你的女友呢,我问。
她去法国了,他说。
去了法国你就……我花容失色。
他有点尴尬,啊,你知道。他说,这个人啊,有时候,呃有时候……
我赶紧说,我知道,我知道。
她和我感觉很像,其实你知道很难找到和自己感觉一致的人……
恭喜恭喜,我迭声说。
其实你蛮可爱的,K说。
岂止是可爱而已,我说,你可以娶了我。
我看见K瞪大了眼睛,很合作地做出一副很吃惊的样子来,真的?
我很诚恳,很认真,一字一顿地说:
真的,我有旺——夫——相。
麦丽素并非某种“素”或者养料。它是一种糖,外边包着薄薄一层巧克力,主要特征是非常甜,甜得和它的价格很不相称。四年前,它两块五毛一包,这是我见到的用最便宜的价格买回的最甜的糖。我爱吃巧克力,就姑且把它当巧克力吃。我对糖啊奶啊这种甜腻腻的东西需求量很大,吃麦丽素速度非常快,十分钟就能解决一包。很长一段时间,我几乎以为巧克力的味道其实就和麦丽素差不多。
四年前,我有一个吉他师傅,我和他以及他的女友住在一起。冬天他到酒吧去唱歌干活,挣了四十元,晚上回来很兴奋地一口气地买了四包麦丽素,一包给他的女友,三包给我。他们谁也不爱吃这么甜的东西,于是它们都归我了。事实上,我师傅也只是给我一个人买的。我记得当时他脸红红的,不知道是兴奋还是风太冷了。他不停地搓着手,咧嘴嘿嘿地笑。我说你怎么不买手套,他说他从来不怕冷。那天晚上我嘀咕了大约三百遍:一下子买四包!最后他很不耐烦地说,买了就买了,这么啰嗦干什么!事实上以后我们也没有这么奢侈过。
晚上,我们三个人睡一张床。他在最里面,他的女友在中间,我在最外面。熄灯后总是听见他一个人呵呵地憨笑,他的女友就低声嘟囔,推推搡搡的。我却毫无心肝地睡着了。
我师傅还没有和他的女友住在一起时我就很怀疑他们有不轨行为。终于有一天,我犹豫了半天,支支吾吾地问,你们两个,呃——是不是同居啊?
这下他可吃不消了,他憋了很久,才憋出一句话来:你,你怎么可以,问这么下流的问题?
我曾经有过一个男朋友。因为在公司上班,所以在我的那些朝不保夕的朋友的传说中,他“很有钱”。我总是别有用心地带他到超市,像蜜蜂一样围绕着各种各样的巧克力转。你知道吗?我一直想要一大盒那种包在金纸里的巧克力。这样可以分给别人吃,可以向同屋女友炫耀,可以吃很久,大盒子还可以保留着,表明你拥有过这种巧克力。这种心理活动被我的男友知道了,他就要给我买了。可是在关键时刻,我总是很没有出息,担心他的钱会被用光。最后我的美德战胜了私欲,就像五岁时拒绝母亲给我买小提琴一样,我也拒绝了男友给我买大盒的金装巧克力。后来,他要跟我分手,我真的是很后悔很后悔。早知道这样,我不但当时就要他买一大盒巧克力,而且还要他每天都买。而我也一定会省吃俭用,一点一点把它们存起来,这样即使分手了我也不怕,因为我还有巧克力在以后的日子里慢慢吃。我机关算尽,这种才智还是来得太慢——我应该及早做好储备的打算。
我的男友要和我分手的时候,开始我没有哭。我说,你凭什么跟我分手!说完之后又觉得好笑,他凭什么不能跟我分手?我说,你要给我十万美金,作为青春补偿费。可是他不给,尽管他以前答应过的。不过他可能以为我在开玩笑,就像我以为他不会真的跟我分手一样。后来我哭了,在菜市场旁边。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抽抽搭搭的,引得很多民工看过来。我一边哭一边惦记着到图书馆赶时间查论文资料。他一边看着我哭一边惦记着吃完中午饭回公司上班。
我很忙的,虽然几乎看不懂洋文,还要考GRE;我也听不懂老外的鬼话,却还要考托;身上只有两毛钱的时候,还要借钱买托福资料,这只能说明我们中国妇女自古以来是勇敢坚韧的。我的论文已经来不及做好,那个题目连我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关于新批评,我根本不知道它是什么东东。已经为它头疼了很久,险些就要神经衰弱,而我还要考据它在中国的传播,而且还是三、四十年代的时候。中国的文学批评史上根本没有提过新批评这个流派,也没有人记得一个叫瑞恰兹的老头。他1929年来到中国,可是当时没有报纸报道,因特网也还没有发明出来,没有人在BBS上灌水,所以他有点生不逢时。最要命的是,根本没有人写过关于这方面的论文,好不容易有一个研究的专家,现在却已经去了英国,而且,他的老婆是那个喜欢和历史老师谈恋爱的徐娘作家。所以,我根本没有文章可抄。所以,我很有可能写不出毕业论文来,很有可能拿不到学位,很有可能不能如我导师所希望的那样,成为一名优秀的学者。
和别人一样,我的男友以为女孩子都要把自己的男朋友写到文章里去,所以他要我答应他一件事,如果我和他分手,不许把他写到我的文章里去。可是他自己根本没有什么风流韵事,让我怎么写?让我想起我大一时候的男友,他总以为我在诗中影射他,气得老是掐我的胳膊。后来他真的不要我的时候,我就写了一篇奇烂无比的文章,署上他的名字在校报发表了。那篇文章是呼吁环保的,结果每一个认识他的人一见他就说,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环保了。像他这种自以为小资的人果然很生气,五年了都不肯再见我。现在我又要用相同的办法对付我的男友了。我属于女子兼小人的那种,睚眦必报,令男生很失色。
第四部分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麦丽素(2)
我们屋四个女生,个个都很美丽,一个没有男朋友,一个单恋男生失败,一个刚被男友甩掉,一个正在犹豫要不要甩男友。现在她们和我一样冒充失意知识分子,听音乐必听杜普雷的大提琴,看小说必看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影碟必看《薇罗尼卡的双重生活》,讨论男生必说这是我喜欢的那一“款”(就好像谈论手机型号)。周末的时候,我们要自不量力地饕餮三十九元的比萨自助,假模假式地逛宜家。
我不喜欢宜家。看到那么多便宜的洋货堆在一起,让人又欢喜又绝望。里面的家具无一例外都是粉粉的,薄薄的,像是新潮的年轻男女凑合住在一起,不像是过一辈子的样子。我喜欢小时候我们家的柜子,涂着暗红的漆,阴沉地蹲在角落里。因为长年潮湿,柜子的边沿总是爬满了白色的蛀虫。用湿布擦或是用火烧,小虫子就跑了,可是过几天,又和以前一样:厚重的家具,白色的蛀虫,害风湿的母亲,瘦伶伶的小女孩。而在宜家我只看见明亮的色彩,活泼泼的,都是人为的。宜家告诉你可以多么快捷多么经济地进入现代化的生活。
回到麦丽素这个主题上。在我认识我男友之前,我只吃麦丽素。和男友在一起,我就只吃巧克力。现在男友走了,周末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人到超市去买麦丽素。一边吃麦丽素,一边劝自己:
第一、麦丽素比巧克力便宜很多,而且越来越便宜,原先是两块五,后来变为两块三,现在已经降到两块钱了;
第二、麦丽素成分比巧克力丰富得多,不但有巧克力味,还有奶味、糖味、麦粉味;
第三、麦丽素比巧克力脆,比巧克力甜,比巧克力有嚼头。
这样想了之后,就自己高兴起来,又跑到图书馆查新批评去了,从白天一直呆到晚上。这时候我又想到我的师傅,如果他知道我兜兜转转那么久,还只是在吃麦丽素,一定会嘲笑我,他一定会发现他原来以为天资聪颖的徒弟原来是那么笨。我的师傅是我最好的师傅,他换了无数的女友却还要纯洁地担心我学不会弹吉他,学不会和男人谈恋爱。
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就好像回到了青春期,老想着要去死,老想着放弃我想要的红靴子、双桅船、星空和大海,死得干干净净,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管了,单让别人后悔去(其实根本不会有人为我后悔,当然我父母除外,但这不是我的目的)。可是,麦丽素,麦丽素是一个好东西,每当我口里嚼着这种甜而速溶的糖,我就原谅了生活,原谅了自己,就变得姑息和苟且,继续生猛活泼地活下去了。你知道,如果在自己的文章里都不能够任性,那么在生活中最好也恰如其分一些。
从一个小女孩开始,我名正言顺地在这幢爬满常青藤的图书馆里呆了很多年。我知道当我用我的红色发卡别住书页时,那个曾经爱我的少年一定不会前来呼喊我的名字。我知道总有一天我必须离开这里。我却不知道自己将来的容身之地。我不要颠沛流离,居无定所,我憎恨突发事件,憎恨在谈恋爱的晚上美国袭击阿富汗。经过图书馆门前平整得做作的大草坪,我有时会怀念卡夫卡,就像怀念一个远行的弟兄。他是如此的落寞,和这个学校鲜亮明媚的青春格格不入。而我这个自以为是的愚笨女人,总要在那么迟钝那么迟钝之后,才可以突然理解他,为了我莫名其妙的文章而屈尊了他的名字。
在图书馆发呆时,我突然恶从胆边生,想雇一个廉价杀手把我男友给杀了,让他后悔都来不及。当警察来盘问的时候,却发现我只是一个天天坐在图书馆的无辜女生,他们认为我没有作案的时间和动机,就只好放过了我。而到男友坟上祭拜时我要掩面而泣,像哈姆雷特一样和他的鬼魂说话。我说,对不起,我杀了你,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背叛你。他很和蔼地说,不,阿飞,我不怪你。我相信他一定会这么说的,因为我相信他一定不会舍得让我在这个世界没完没了地受苦。我就是因为太相信他会给我买一辈子吃不完的巧克力,所以,从来没有跟他提过麦丽素。我总以为可以轻轻松松地忘记麦丽素过分的廉价和甜腻(麦丽素也有它的洋名:My Likes,看起来土气、滑稽而悲怆)。
我的男友是一个很好的男孩,为人忠厚信诚。小时候不见了一只猫,他哭了一个星期;我在体重上比那只猫大出很多,所以我估计他会更加伤心。尽管很伤心,他还是不肯要我。你知道和一个有口皆碑的好男孩谈恋爱会有什么致命问题吗?如果有一天他不要你,大家都会觉得是你的不是,你活该,而他一定会理直气壮,仁至义尽,让你一辈子内疚不已。所以我奉劝大家不要找戴眼镜的、出身高知、喜欢文学的本科毕业的男朋友,因为他们通常会有坚强得不近情理的道德原则,他们一定不读《小王子》,也不看安徒生。他竟然开口跟我要“感情”。我平常没有什么幽默感,但还是觉得此事甚是滑稽。他跟一个只要有巧克力就可以忘记麦丽素的女人要感情,简直就是与虎谋皮以卵击石不自量力天方夜谭。我知道如果他看到我在这里这么编排他一定会火冒三丈,觉得我的良心大大地坏了。
对于感情,我的愿望总是来得卑微,不过是挽了男孩子的胳膊,在学校的操场不紧不慢地散步,要么到庞大的超市去看满眼的繁华。晚上,偶尔走过学校的体育馆,发现角落里并不像以前那样到处是如狼似虎地拥抱接吻的学生。他们都到哪里去了?也许是租了房子同居去了。我不由得感慨自己总也赶不上趟:同居挺好的,当年怎么没想到。
那人却说,我不要同居。
我笑道,不同居可怎么办。
他轻描淡写,说,结婚呗。
我看他一眼,不再说话。
还是结婚好,来得保守,也来得温暖。
结婚吧结婚吧。仍然可以继续幻想童年时忍痛放弃的小提琴。和一个陌生人结婚,和一个手指修长而白皙的陌生人缔结某种长远的关系(请原谅我如此恶俗的市侩情结吧)。这种愿望过于强烈,几乎使我哽咽难言。我有过无数次这种即兴的想头,比方说以前我想和我爱的人在农村的平房里做白水煮面,再比方说后来我想在昏暗的灯光下形变为任性、恣意地舞蹈和悲伤着的唱歌女子。然而我终于只是在脸上敷了薄薄的粉,矜持地端坐在陌生人的对面,在咖啡没有完全变凉之前,款款举杯。
于是,午夜十二时,看楼人开始吆喝,关门了——和往常一样,提着裙子急匆匆地冲进宿舍楼。长长的裙摆还没放下,就听到大门在身后轰然合上。我自始至终耿耿于怀的充满物质和欲望的世界,最终又关在了外面。而楼道的灯早已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