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动物部队

如果看到一只小狗,你会觉得可爱;如果看到一只巨型犬,你也许会绕路走;胆子大一点,或许敢上前逗一逗。

可是如果一次性看到上百只彪壮的犬,整整齐齐横成行竖成列蹲在你面前,虎视眈眈看着你,只怕你的腿就软了。因为它们只要每人咬你一口,就足以把你撕成碎片。

所以程清蓝望着广场上的猛犬方队,只觉得头皮发麻。所以当丁一低头凑近时,她下意识的闪躲开。

丁一见状皱眉,直起身子,缓缓抬手。

他的手势,便是命令。刹那间,数百只彪犬同时起身,前肢抬起,直起身躯,吐出舌头,“汪汪”叫了两声,随即蹲坐在地上。动作比人类军队还要整齐划一、一气呵成。

“它们在喊:‘是,长官’。”丁一侧头微笑看着程清蓝,满是油污的脸依然棱角分明,“没来得及说完。我指挥下的雇佣兵,就是它们!我们曾经一同为政府服役。”

“可是……你怎么办到的?”见猛犬们这么听话,程清蓝的紧张感减轻,取而代之的是渐渐泛起的兴奋好奇,“动物,也可以成为雇佣兵?”

丁一沉思了一下,指了指自己脑门,道:“它们这里,有传感器。我可以通过电波控制器向他们发出指令。而且,它们曾是从全球精挑细选的猛犬,领悟力很强。”

程清蓝还想再问,丁一却凑近一步:“精神真是好。不过我救了你,还是要对你的健康负责。”话音刚落,他有力的双手插入程清蓝腋下和膝盖下方,轻而易举的将她打横抱起。

“啊?”程清蓝并不习惯跟这个算得上陌生的男人过多的肢体接触。

“肋骨骨折虽然不影响走路,但耽误了这么长时间,就让我为你效劳吧!”丁一垂眸盯着她。程清蓝的脸紧贴他的胸膛,虽然他满身都是汗味,可贴着他胸口紧致的肌肉,她并不觉得难闻。

与她在2010年相处的男人都不同……她想,那些个坐在咖啡厅里的西装白领,文质彬彬,想起来好遥远。想不到200年后的男人,一改老祖宗的斯文,只剩下铁和血。不知这算进化,还是退化?

“汪汪!”一阵整齐的吠叫,吓了程清蓝一跳,她侧头,果然见到犬群中约莫有十几只身形更为强壮的,一直盯着自己。

“别担心。它们叫是因为看到我抱着一个女人。”丁一有些无可奈何的看了那些犬一眼,它们才安静下来。他盯着程清蓝澄亮的双眼,“所以……它们只是在吹口哨。”

程清蓝脸又热了,在他的直视下,不得不移开自己目光:“那它们……还挺纯情的哈。”

丁一一怔,嘴角慢慢弯起,忽然爆发出响亮的笑容,整个广场上空都能听到他的笑声,那些犬们不明所以,“汪汪汪”一阵乱吠。

程清蓝感觉到他胸膛的起伏震动,为他所感染,忍不住也笑了。这个叫丁一的男人,似乎很好相处是个好人。她,安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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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的住处在一座十多层废弃高楼的一层,里面非常宽敞,至少有一千平米面积。程清蓝被抱进去,才发现里面不简单。不仅堆满了武器,还有一些罐头和米粮,另一侧有三张长桌,竟整齐放置着一些她没见过的高端的仪器设备——或许,他是用这个控制动物部队?

虽然屋内东西很多,但是整体不失干净整洁。丁一将程清蓝在屋子最里面的大床放下。床是极白的,不知铺着什么材料,极为柔软舒适。程清蓝一躺上去,就觉得自己几乎要陷进去。

“你先躺一会儿,我去给你弄点吃的,再帮你包扎。”看着她满足的模样,丁一不禁觉得好笑,伸手拍拍她的头,起身走了出去。

片刻后,丁一返回,手里拿着个金属方盒,隐隐有香味。以为回来时会看到睡美人,却未料到程清蓝竟然坐了起来,微笑望着他。

他皱眉,快步走上前:“怎么不躺着?”他不得不承认,她躺着的样子,挺赏心悦目的。

程清蓝摇摇头,指着身上的血污:“太脏了,你的床这么干净。”

丁一目光随着她纤细的手指,看到她光滑白皙的大腿上,点点血污渲染,更衬得那抹腻白,晶莹剔透。

丁一缓缓移回目光,停在她脸上:“听话,吃完东西就躺下。你不想被断的骨头把肺戳穿吧,那我可救不了你了。”

程清蓝也不是磨叽的人,听他这么一说,吓了一大跳,连忙道:“嗯,好。我好了帮你洗床单。”

丁一道:“这床单装有微传感器,有自动清洁功能,太阳下晒晒就好。”看到程清蓝眼睛又亮了,他笑了,将手中金属盒递过来。

程清蓝接过来一看,竟然是一碗极浓稠的白米粥,虽然有些焦糊,却散发着令人难以抗拒的香味。大约饿了太长时间,她三下五除二便将粥一扫而光,发出满足的叹息。抬头一看,丁一在一旁,拿着块压缩饼干在啃。见到她吃完,他放下手中饼干,接过盒子放到一旁,拿过来一些绷带胶布和几只药膏。

“这药就是专门治骨折的。”他将东西放在床上,“我去清洁双手,然后帮你包扎。”

程清蓝听话的点点头。看着他高大背影消失在自动门后,程清蓝虽然又困又累很想睡觉,却强迫自己保持清醒。

至少,要在包扎完以后再睡。不过……

肋骨,断在胸里面。这个,要包扎,肯定要脱衣服吧。程清蓝脑海里猛然掠过丁一那双大手,麦色、修长、长有硬茧,指节粗大有力,心便突突的跳得更猛烈。

想什么呢?她忍不住在心里笑骂自己,被救命恩人看光,比被红老大那帮禽兽侮辱已经强了许多倍好不好!更何况,他是为了救自己。

千万不能扭扭捏捏!她这么想着,渐渐镇定下来。

夕阳西下,金黄的阳光从窗户投射进来,在屋内地板上扯出长长的影子。便在这光芒中,一个模糊高大的身影缓缓走近。远远的,他背着光,看不清面目,只见上身换了件白色背心,下身依然是迷彩长裤,更衬的他宽肩窄腰,精壮结实,修长匀称,挺拔无比。

他蓬松的短发上还闪着珠光,大约是洗手洗脸时沾到的。他渐渐走近床边,低头望着程清蓝。

程清蓝却瞪大双眼,什么要镇定不要扭捏,通通跑到不知哪里的云层中去了。

原来他洗净了脸上油污,竟然是这样的。

棱角分明的脸,乌黑飞扬的眉眼,傲然挺秀;灼灼双眸,只是平静的看着你,也会让你生出痴情凝视的错觉;鼻梁很高,嘴唇偏厚,平添了几分性感——整张脸是让人不敢直视的一幅深刻的画。

如果之前的丁一在程清蓝心中像太阳般耀眼温煦,那么现在她觉得——错了,不是太阳。他分明是一颗星星,一颗恒星,静静的散发光泽,那光泽中蕴藏着力量。

“丁……丁一。”程清蓝干笑一声道,“你长得还真够英俊的!”

丁一闻言笑了:“谢谢!我的荣幸。”

程清蓝二十五年来从未遇到过这样的男人:敏捷、强大、英俊、绅士。她在心中默默想,这两百年,看来,男人还是进化了。

丁一在床边坐下,程清蓝便看到他发梢的水珠沿着他线条干净的脸滚落,流过他的喉结,一直滚到他结实宽阔的胸口,滚过那小麦色的皮肤,然后没入白色的背心中。程清蓝心口更加发紧了,脸也更热。

好吧,这是女人的正常反应,她对自己说。

丁一正摆弄着床边的药物,并无察觉她的异样。他左手持绷带,右手持一管药膏,垂眸看着程清蓝。

“把上衣脱了。”他的嗓音低沉悦耳,目光灼灼盯着程清蓝的胸口。

虽然已有心理准备,可程清蓝还是忍不住问一句:“必须脱衣服么?”

丁一无声的笑了:“小姐,我只是战士,我的医术没有那么高超。”

程清蓝深吸一口气,伸手去脱上身的吊带。说也奇怪,当她的手指接触到吊带边缘,一道微弱的蓝光闪过,她并未注意,轻而易举脱去了吊带。

上身,□着……

丁一说道:“衣服上有高级传感扫描仪。”

呃?程清蓝听明白了:“难怪红老大的人脱不下我的衣服。”

丁一拿起绷带:“老天,连我都好奇了,你到底怎么从200年前到这里的?又是谁,给你换上了这身价值连城的衣服?”

“这衣服价值连城?”程清蓝看了一眼被她随意扔在床边的小吊带,还真看不出来。胸口却是一凉。

她回头,只见丁一目光凝视着自己胸口,他非常专注的伸出手指在自己右胸涂抹清凉的药膏。

她的脸不可抑制的火辣辣的,她估计自己已经面红耳赤了。可是看到丁一如此专注认真,她心中更加感动敬佩,羞涩也略略减轻。

丁一麦色手指在她白腻如瓷的胸口,缓缓滑过,滑过饱满高峰下的细腻皮肤,又贴着那浑圆的侧面,轻轻揉捏。他的指腹硬茧,摩擦得她一阵酥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