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月瞧见明棠的趔趄,两步便上前来,打算扶她。
而谢不倾更近,见她的身形一摇晃,几乎是下意识就伸出手去,将要跌落的明棠先揽入怀中。
“明世子,怎生这么不小心?”谢不倾将她放平在地,眼角眉梢的饕足之中带了些戏谑。“嗯?”
明棠靠在他的胸膛上,只觉得他的声音牵动得胸膛震震,连带着耳朵也发痒,连忙挪开了些。
待她一抬头,瞧见他那戏谑,就知道他又在这儿明知故问——他个罪魁祸首,怎生这般厚脸皮,也问得出口?
虽说方才是不过分,只是隔着衣裳如此这般,安抚着她的躁动;
但这也如同软刀子杀人,也足够叫她细瘦的腰肢腿脚一同抻直,满怀疲惫了。
明棠不愿理他,见他的手还拖着自己的小臂,立即如同被火灼了一般缩回了手,忍着腰腹间的酸痛,大步往潇湘阁之中走去:“也不是不小心,只是方才被狗咬了。”
可不仅仅是腰腹疼,她只觉得自己方才才系好的束胸带也绷得太紧,缚得她都喘不过气来。
被吮得红肿,又与布料摩擦,这滋味比起被狗咬了也好不了多少。
她恨恨地咬着牙,恨不得当即将谢老贼一口咬死——这谢老贼也好意思说什么浅尝辄止?
这也算浅尝辄止?
总是他的脸皮最厚!
若当真有机会,真要看看他的脸皮究竟是不是这样厚,又臭又硬如城墙!
魏轻在一边听着,恨不得将自己的耳朵堵起来。
亲娘嘞!
这世上竟还有人敢喊谢不倾这条千年狐狸老狗贼?!
熟料那被喊成狗的人也半点不气恼,凤眸之中一点笑意——是了,就是咬了又如何?
这世上有人想咬还咬不着,他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又如何?
故而谢不倾也跟着上去,进了潇湘阁,一面慢条斯理地说道:“明世子,走慢些,省的一会儿又道抻着何处,反而又成了狗咬的。”
明棠一听,越走越快。
谢不倾失笑,亦走得快了些。
他二人一乐一怒,甚至都不曾注意到角落之中的魏轻。
魏轻满是怨念地看向拾月,得了拾月一个“彼此彼此”的眼神。
而鸣琴手下脚边已经躺了一地的花花草草,看向谢不倾追着明棠过去的背影,恨不得在他的背上以视线烧出两个大洞来。
魏轻又与鸣琴对视一眼,看出些同病相怜的恼恨来。
明棠才进潇湘阁,便瞧见明宜宓在廊下有些呆愣站着,面上煞白,不见半分血色,怔怔地出着神。
她心中一紧,连忙迎了上去:“阿姊。”
明宜宓听得她的声音,这才如梦初醒地转过来,待看见了她,面上才终于有了些暖色:“棠儿。”
“我在。廊下风大,阿姊仔细身子。”明棠走到她的身边,引着她往屋中去。
明宜宓顺从地跟着她走进去,末了又有些不放心地回过头去,只见谢不倾不远不近地跟着。
那位相传手中不知沾了多少人命的玉面阎罗戴好了帷帽,瞧不见神情,见了她二人进屋,便没再上前一步。
她少时便听了许多谢不倾的事情,而她的祖母大长公主又知道更多的宫廷秘辛,不少皆说与她听了,明宜宓下意识地畏惧他,好似瞧见他浑身浴血的模样,又往明棠的身边退了两步,不敢再看。
她轻声问:“景王世子呢?他方才说去寻你,如今倒没见他回来。”
明棠知道明宜宓自小与魏轻一同长大,是青梅竹马的情谊,后来又经了那毒菌子的事儿,与他的关系更近一层,到底是真上了心了,忍不住悄悄叹了口气,才道:“好似瞧见在外头,一会儿应当就回来了。”
明宜宓才微微笑了,好似松了口气似的。
她唇角崩得不是那样紧了,于是唇角的一点血痕便又明晰起来。
明棠一见那一点点血痕,就忍不住想啐魏轻一口。
皆是他干的好事儿!
她想回头看看魏轻走到了何处,打算将他关在门外,却不料动作太大,反而牵动了心口的红肿,忍不住抽了一口气。
她自己一痛,再看明宜宓唇角的那一点血痕,便愈发觉得不顺眼——才在心中骂过魏轻,如今看来只骂他一个还不够,还要将这谢老贼带上。
谢不倾与魏轻,皆不是什么好人!
于是她快步进了屋子,将明宜宓也拉了进来,扬声喊了拾月,叫她看住门口,谁也不许放进来。
拾月自然知道这是防着谁的,有些无奈,却也只能站着替她守门——至于守不守得住,这就不好说了。
明棠与明宜宓进了屋,明宜宓便有些惴惴不安,只怕明棠要细细盘问她这两日究竟发生了何事。
不是她不愿意说,只是她着实有些不愿回想昨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此事对她而言,实在是太过可怕——若非是魏轻在,早间又有明棠与九千岁来替她掩人耳目悄悄离开,她都不知自己这般一个清白女郎,进了天香楼究竟要如何脱身。
若是被有心人知晓,故意传出去,她的清誉便要毁于一旦。
如今世道,女郎名节与名声也十分重要,此事若出,她恐怕会被铺天盖地的谩骂指责淹没。
明宜宓不敢想究竟没有人来会怎样,她抗拒恐惧到甚至完全不愿回想。
却不料明棠素白的面上始终噙着一抹笑意,并不问她这些,反倒取出茶具与热水,说起要同她讨教斗茶。
明宜宓都有些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地问:“怎么是斗茶?”
明棠便笑着说道:“等开了春,我便要去太学念书去了。这上京城之中的士族子弟个个都是会四书五经、君子六艺的,唯独我从乡下回来,什么也不会,唯独会这些个玩乐的,譬如斗茶投壶,皆是没用的。
只是,就算是这些玩乐功夫,我那点三脚猫功夫也不够,得找阿姊给我补补,免得到了太学,半点长处也掏不出来,遭人笑话哩。”
明宜宓的情绪虽有些低沉,可见明棠这般言笑晏晏地说起自己在田庄长大,无一精通之术傍身之时,还是万分伤怀,遂打起精神来,手把手教明棠究竟如何斗茶。
茶烟漫漫,明棠却笨手笨脚。
她初时煎出来的茶汤色暗味稀,于明宜宓手下的茶没有半分可比性,看了连自己都要发笑。
明宜宓却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教她,等明棠终于煎出一盏汤色水痕皆能看得过去眼的茶来,期待地捧着茶碗看着她时,她还是感到一阵子莫大的欣慰感浮上心头。
“棠弟聪慧,十分有悟性,一教就会。”
明宜宓品了一口,心下满意。
明棠面上微微有些薄红,只道:“哪有阿姊说的那样好,是阿姊技艺过人,教得好罢了。”
“都是自家人,哪里需要客气这些?我又不是同你在推脱客气,我说的都是实话。”明宜宓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两人这般说笑闲话,明宜宓也终于觉得心中松快了一些,方才沉甸甸压在心上的大石头好像终于卸了下去。
“阿姊和我一块斗茶,开心吗?”
明棠也放下了手里的茶碗,只是歪着头笑眯眯地看着她。
“自然是开心的,平素里我在闺中也没几个人同我玩耍这些,那些嬷嬷们还时常规劝我们,说这些都是郎君们玩的玩意儿,我一个女儿家不应当学这些。”
明宜宓笑着说道。
然后她这时候才后知后觉,明白过来明棠的良苦用心。
想学斗茶,其实什么时候都成,也不必挑这样的时辰——明棠这时候要与她讨教斗茶,便不是当真想学斗茶,不过是想借斗茶为借口,同她玩笑说话,叫她暂且放下心中的惆怅罢了。
“棠弟。”明宜宓不免有些红了眼。“你待我总是这样好。”
明棠一笑,带着些安抚:“我不对你好对谁好?如今这诺大的府邸之中,恐怕也只剩下你一个是我的手足至亲,我便该对你好的。”
明宜宓却有些惭然:“我的年纪比你还大些,我是阿姊,倒要你来照顾我。”
“自家人何必说这样客气的话,什么照顾来照顾去的,互相照应才是应当的,这也不分年纪大小。”明棠又亲手为她斟茶一盏。“阿姊要时刻记得,我永远会明白你心中的念头,不必在我的面前拘束。”
这话隐约有些深意。
明宜宓接过了茶盏,轻轻地饮了一口,只觉得那温暖的茶水似乎一直流淌到自己的心田。
而明棠又道:“此事不过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再无其他人知晓,阿姊说予我听,也不必担忧被人察觉。”
看着明棠始终温和包容的眼,明宜宓终于松了口气。
没什么不敢回想,也没什么不可说的。
这件事本就不是她的错,也许世人常常将这些事情归结于女郎,怪罪她们行事不端,导致自己名节受损——可那些在背后动手脚的人,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这些人如同阴沟之中的老鼠一般,躲躲藏藏地藏在暗处,如此伺机而动,何等可耻可鄙!
为什么不是那些人心中紧张害怕被绳之以法,反倒是她这个受害之人在这担心自己名节受损?
若要叫人不重蹈她的覆辙,反而应当将事情说出来,找到那猖獗之人究竟是谁。
打定主意后,明宜宓将手中的那一盏茶饮尽之后,才终于从自己贴身的衣裳之中取出一个小荷包来。
“其实今日的事情,不算完全无迹可寻——总有些蛛丝马迹,我自己心中也起疑。”
明宜宓将这小荷包推到明棠面前。
“昨日我本就是与人约好一同去墨香斋之中买东西,前头的事情还记得好好的,只有后头到了墨香斋之中的事,便全然忘记了,直到今早醒来。”
明棠让小荷包接了过来,打开其中,瞧见里头躺着一张熏了香的花笺。
花笺上写了字,正是有人以女郎的口吻,邀请明宜宓去墨香斋之中,一同买新进的菊花砚台。
“这可是那位女郎写的字?”明棠第一时间疑起了那位约明宜宓出去的女郎。“此物是否能够交给我?”
明宜宓点了头:“是,她的字无论如何我都认的,花笺与她平素里写的字别无二致。”
字都一样?
明棠再细看一番,只觉得奇怪。
不过不必多言,乍然看不出那小荷包与花笺上是否被人动过手脚,便将此物先拿到手中,之后再叫人细细查看,如今不管。
“你拿去罢。”
明宜宓没留。
明棠便将此物妥善收好——说不定,这便是找到蛛丝马迹的关键。
她收荷包的时候,又想起另外一桩事来,连忙问道:“阿姊所说的那位与你约好了一同去墨香斋之中买东西的手帕交,后来到了墨香斋,可曾见到那位女郎?”
明宜宓点了点头,说道:“那自然,我与她一同约去墨香斋买东西,也如约在墨香斋之中见着她了,只是我二人不过打了个招呼,她便说起身上不适,要回去更衣便走了,只留我一个人在那。”
明棠已然听出不对。
约好出来买东西,鲜少有早退的,更不提写了花笺,竟只打了个招呼便匆匆分开。
于是她便问:“那女郎与你在墨香斋之中遇见,可曾与你说话,谈论起今日要买什么?”
“不曾,只是同我说了,今日进了什么好货,什么东西最畅销。”
“可曾提及你们的约定?”
“好似也确实没有。”
明棠心中有了念头。
她在心里再梳理了一番,才说道:“这花笺不过还是个饵。给你写花笺的,恐怕并非是那位女郎。”
明宜宓一惊,她从头至尾都不曾想过这事儿,不由得惊讶道:“何出此言?”
“字迹如此相似,见面却陌生人一般,连约好的的事情都不记得——这若当真是她与阿姊提前约好的,我是半点也不信。”
明宜宓又不笨,她转念一想,也果然觉得极有道理:“十分有理。我那手帕交,本就喜欢在墨香斋之中呆着,十日有九日都在,我在那撞见她也不稀奇。”
那写花笺之人必是两头骗,明宜宓只觉得他的伎俩小小,却当真可以以假乱真。
她在墨香斋遇见手帕交,见了人,下意识以为是曾经约好的,自然不会有半分怀疑,也不会多问;
而手帕交见她来了,也只会觉得巧合,打过招呼之后更是一门心思读书,更不会提到约定。
两两相扣,原本不过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却果然叫人防不胜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