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0章富察家
哪曾想铁默微微一笑,胸有成竹道,「美玲放心便是,让王三山跟着去,就是要他闹将一番的,本王还深怕女真人不知道咱们已经下了山呢。」
徐美玲随军这么多年,对兵法也是颇有研究,很快她就反应了过来,「你的意思是将女真人的视线吸引过来?」
「不错,女真人就算知道咱们翻过了将军峰,他们也不会轻易跑到山上跟咱们打得,势必会集中兵力封锁北面的路。
咱们什么都不要做,等到李万庆的兵马从率宾府打过来,两面夹击之下,女真人也只有仓皇逃窜的份儿。」
蒲卢毛朵部位于松花江和长白山之间,而松花江支流牡丹江更是直接穿过蒲卢毛朵部腹地,部落与会宁府之间隔着广纪岭,东面是辽阔的草原,由于占据松花江,南面有长白山这道天然屏障,再加上水草肥美,蒲卢毛朵部在六年前便一跃成为了女真各部最强大的部落。
部落人口多大十四万,族中青壮布下两万,虽然大部分都随着女真大军远征宁州城,但留下来的人也达到了五千之多。可以说如今的蒲卢毛朵部的实力已经逼近了皇族完颜氏,由于蒲卢毛朵部位于长白山以北,与长白山相邻,所以族中多以地名为姓,也就是女真八大姓中鼎鼎大名的富察氏。
由于富察氏的强大,就连皇族爱新觉罗氏也不得不敬着富察氏,从完颜阿骨打的祖父开始,完颜家每一代人都必有一人与富察氏联姻,所以在辽东,富察氏又被称为皇亲氏。
传到这一代,嫁入爱新觉罗家的便是当代富察氏巴图鲁石家奴的妹妹凌墨。
巴步泰虽然没有参与过南征大明的事情,在女真名声也不比多尔衮和巴布海,但由于其为人亲和,公正仁义,所以深受各部拥戴,就连多尔衮也对巴步泰倚仗颇多。
而富察石家奴就更了不得了,说起来这个人可是带有传奇色彩,如今女真可对汉家文明不怎么上心,远没有明清时期那般崇尚汉文化,而石家奴却是个异类,他从十五岁开始便研读汉家兵书,后来年纪轻轻便随军征讨辽兵,从一开始的仓皇落败,到后来的屡传捷报,石家奴居功被封富察氏巴图鲁,迎娶努尔哈赤的女儿,成为了满清的金刀驸马。
此次巴布海考虑到富察氏不是什么小部落,要想通力合作,就必须熟人过去才行,所以请动了驻守东宁府的爱新觉罗宗尧,请他亲自前去蒲卢毛朵部督战,有爱新觉罗宗尧这个妹夫在,石家奴也没有理由不尽心尽力。
落日的余晖洒在茫茫草原上,一眼望去,天边火红就像一面红色的布镶嵌在草原边际,成群的白羊沿着河边走走停停,外出的牧人唱着悠扬的歌。静静地松花江,到处散发着春天的生机,此时一个身着蓝色布钗的少女握着一支马鞭不断抽打着地上的青草,身后两个仆人只是低着头,一句不敢言。
这少女年月十六七岁,有一双珍珠宝石似的大眼睛,乌黑亮丽的长发扎城麦穗小辫,看上去清爽靓丽。这个女子不是别人,便是石家奴的亲妹妹凌墨,作为富察氏的部落明珠,凌墨打小被人捧在手心里,大家以为她一定是快乐的,可少有人知道她的心里也是烦闷得很,「可恶的石家奴,我才不要嫁给巴步泰!」
凌墨可一点都不喜欢爱新觉罗巴步泰,或许别人觉得爱新觉罗巴步泰成熟稳重,亲善平和,可凌墨并不喜欢这样的男人,她觉得真正的男人应该像兄长石家奴那样胸有韬略,具有万夫不当之勇,真正的英雄应该走出辽东,为满清开疆拓土。隐隐的,凌墨喜欢那个锋芒毕露,胸有沟壑的十四贝勒,也就是如今的多尔衮。昨天巴步泰来了,一气之下找兄长闹了起来,可一点用都没有。
凌墨不想看到巴步泰那张脸,索性领着仆人跑到了外边,沿着河流慢慢走来
,只是心情并没有好多少。眼看着天就要黑了,凌墨一点回去的意思都没有,这下两个仆人有点忍不住了,「阿朵,时候不早了,再不回去可汗就要生气了。」
凌墨紧闭着嘴,一双大眼睛动也不动的盯着两个家奴,把那两个家奴盯得浑身直打哆嗦,家奴们可深知马鞭的厉害,阿朵人长得美,可心地实在不敢恭维,但凡惹着她,就是一阵鞭子伺候。
可是今天怪了,阿朵只是等了一会儿大眼睛,甩甩满头麦穗辫,又悠悠的往前走去,两个家奴长舒一口气,再不敢多言了,好家伙,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没挨鞭子,要是还废话,不是自讨没趣么,由着她晃荡吧,反正在松花江一带,也没人敢惹富察氏。
凌墨走着走着,距离部落就越来越远了,而此时的富察石家奴早已经将那个妹妹忘到一边了,他紧锁着眉头,帐中摆着几具尸体,这些人的死状出奇的一样,脑袋全都被什么利器硬生生砍掉了,其他部位却好毫发无损。
石家奴打小随爱新觉罗阿骨打征讨大辽,什么样的死人没见过,可看到地上的尸体,还是忍不住一阵心悸。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会刻意砍掉别人的脑袋,这哪里是杀人,简直就是示威啊。没过多久,一身戎装的巴步泰急匆匆的走了进来,巴步泰虽然比多尔衮小两岁,可他长得一额头皱纹,皮肤焦黄,一脸络腮胡,论长相可比多尔衮老多了,论俊朗更是差了多尔衮十万八千里,要说凌墨看不上巴步泰也情有可原,毕竟每个少女心中都有一个白马王子。
「石家奴,到底是什么人干的?」巴步泰来的比较晚,完全不了解情况,石家奴摆摆手示意卫兵将尸体拖出去,方才神色凝重的叙述道,「是汉人,之前佟林的营帐内发出叫喊声,等其他人赶去,帐中所有人一个喘气的都没有,之后两个汉人越过围栏扬长而去。我怕中了汉人埋伏,没敢派人去追击。」
巴步泰轻轻点了点头,如今夜色降临,草原之上处处可藏伏兵,不下令追击是对的,万一中了汉人埋伏,可就得不偿失了,「真是怪了,咱们放在江边的兵马可没有传来消息,按说汉人的兵马并没有下山才对,怎么这会儿跑到这里来了?如果是为了侦查消息,不该这般泄露行踪才对,汉人到底想做什么?」
巴步泰所疑惑的,正是石家奴心中不解的,从军这么多年,可从来没见过哪家斥候会主动暴露行踪的,当斥候打探消息,最重要的就是隐蔽,可像汉人这样做的,实在是少见。凝眸思索一会儿,石家奴朝账外喊道,「图兰,你速速传令启善,让他带领所有兵马驰援江边,一定要盯好南边每一个地方,决不能让汉人摸过来,另外严令各部,不得私自上山,违令者斩。」
石家奴的命令下达,巴步泰也没提出异议,目前来看,这样安排最为妥当了,事出蹊跷,必有异动,所以先做好防守是最为重要的。石家奴并没有做错什么,就算诸葛武侯再世,恐怕也没法做到比石家奴更好了,既然晋北军在南面,那锁死长白山向北的路就行了。
可石家奴做梦也想不到中了铁默的计,不是石家奴无能,而是这个时代的人对水军并没有放在心上,更何况女真人脑袋里就没有水军这个概念。石家奴和巴步泰都头疼得很,商讨着一些详细的兵力布置情况,防止出现什么大的漏洞,大约酉时末,图兰推开门急匆匆的跑了进来,「可汗....事情有点不对劲儿,阿朵到现在还没回来,听阿娘说阿朵已经出去两个多时辰了。」
石家奴闻言一惊,他这个妹妹有赌气的时候出去跑马的习惯,可一般情况下跑上一个时辰就回来了,这次离开那么久着实有点怪了,更何况现在天色完全黑了下来,大营又刚刚遭到了汉人的袭击,就由不得石家奴不心急了。巴步泰可比石家奴急多了,虽然他对汗王之位并没有强烈的渴望,但能更上一层的话,为什
么不愿意呢?
将来能不能在满清占据一席之地,就看能不能娶凌墨了,只要迎娶了凌墨,有着富察氏帮衬,他巴步泰虽然不是汗王,但完全有了与多尔衮分庭抗礼的实力。站起身来,多尔衮抖着大胡子,出声怒道,「图兰,你还愣着做什么,叫上宗庆,赶紧去找阿朵,阿朵要是出什么事,本王拿你们是问。」
「是....是....」图兰单手抚胸,忙不迭的答应,随后整个蒲察城陷入了慌乱之中,几乎人人都知道了凌墨失踪的消息。蒲察城,又称富尔察,也就是富察氏的来源,可以说蒲察城是蒲卢毛朵部核心所在了,这里都出现了汉人的踪迹,由不得部落族人不心慌了。
在松花江抵达长白山的路上,凌墨骑着马不断挥舞着鞭子,秀发上金色小铃铛随风而响。她才不回去呢,这个时候回去,免不了让石家奴叨叨一番,不如去富康安那呆一晚上,明日再回。富康安,全城富察康安,与凌墨打小一起长大,虽为主仆,可凌墨一直将富康安看做可以信任的兄长。
眼看着再过半个时辰就可以到富康安那了,这是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两个家奴赶紧收住马,握紧弯刀朝着身后大喝道,「什么人?」
「嘎嘎....爷爷在此,还不下马受擒,他奶奶的,还敢问老子是谁,嘎嘎...老唐,你一边去」一阵疯言疯语飘来,还带着刺耳的笑声,来人除了王三山就没有别人了,他本来在蒲察城就没玩痛快,一路上还抱怨呢,这会儿又碰上几个找死的,立马高兴起来。
说话间,一拍马背,手中大剪刀嘎嘎作响,那两个家奴可不是什么高手,只能干瞪着眼,刀都没拔出来,就被剪掉了脑袋,无头尸体在马背上晃了晃,砰的掉在了地上。
凌墨虽然颇有武力,可从来没上过战场,哪里见过这种血腥场面。两个家奴死状本来就惨,再看来人脑袋上变粗下变窄,满脸钢渣,一对绿豆眼阴森森的,把凌墨吓得张嘴大叫,拔马便走,「鬼啊....有鬼....」
王三山本来得意洋洋的,一听凌墨的话,那张脸立马就黑了,展开身形追了上去,「他奶奶的,你个小娘皮,莫要破,赶紧站住,乖乖让爷爷剪了脑袋。」
凌墨吓得连胆都出来了,心里慌得不行,一阵乱跑之下,哪里是王三山的对手,眨眼的工夫就被王三山提留下来。王三山可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在他的世界里,世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可杀的,一种是不可杀的,眼见着大剪刀过来,凌墨吓得一脸清泪,紧紧闭上了眼睛。王三山不懂事,沙雕可是个心细之人,他见多识广,一眼就看出凌墨的坐骑是一匹千里良驹了,再看凌墨衣着打扮已经头上的装饰,绝不是普通牧民所能拥有的。
虽然辽东产马,但对良马更为看重,据沙雕所知,女真人有将千里良驹分给部落勇士和贵族的习惯,眼前这名少女铁定不是什么勇士,自然就是贵族了,尤其是她腰间那把镶嵌着宝石的金色弯刀,更是尊贵的象征。说不得这个女人有大用呢,岂能让王三山一下子剪了脑袋?
凌墨已经绝望了,她有点呆呆的,心里一阵苦涩,自己就是赌气跑跑马,怎么就碰上这么个杀神,动不动就剪人家脑袋,就在绝望之时,听叮的一声,一阵冷风从脖子上划过,紧接着那怪人叫嚷起来,「老沙,你干嘛,这是你婆娘不成?」
什么乱七八糟的?沙雕深知王三山的性子,除了殿下和大夫人恐怕这王三山谁的话都不听,他沙雕光明磊落,怎么会有一个女真婆娘,要跟王三山生气,十条命也早气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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