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抵达这个史密斯选择好的停车场外面的,并非来自纽约的那些中情局行动处专门执行这种任务的特工,而是他们局里行动处长期驻扎在新泽西的人员,这四名专职外勤特工,虽然平日里互不联系,但是却是一个小组的成员。
由于纽约那边被派来追捕史密斯的特工还在路上,所以被科技处主管用不少的好处承诺打动的行动处副主管,在确认了史密斯的实时位置的第一时间,就近派出了自己在新泽西的四名手下。
他们的第一任务,其实不是直接抓捕,或者击杀史密斯,而是确认,目前史密斯是真的在这间停车场里面之后,再联合从纽约出发过来的同事一起,抓捕或者就地击毙这个,给中情局也好,科技处主管也好,带来了不少的麻烦的家伙。
不过,事情并没有如同他们之前计划好的那样进行。
因为虽然他们在接到上级命令的时候,也同时得到了目标战斗力极高,同时枪法精准的消息,让这些特工一定要注意,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提高警惕,避免出现伤亡。
不过对于这四名原本认为自己只是来执行前期侦察任务的特工来说,并没有过多的,把这个关乎他们生死的情报放在心上。
同时,他们也根本就不知道,史密斯故意在这个停车场暴露出自己的行踪的最主要目的,就是企图利用这个他自己选好的预设阵地,将身后的追兵来个一勺烩。
所以,四个又是开着十分显眼的黑色萨博班越野车的家伙,根本不知道,在自己的车子开进这家停车场一楼入口的时候,其实已经被一直在关注着入口的史密斯直接锁定,并在随后认定为了他的对手和敌人。
早就已经打定了主意,要把身后的追兵杀光杀怕的史密斯,一改之前总是被动接战,或者说总是和对手遭遇战的局面,主动出击的时候,就算是专职行动的行动处精锐特工,在他的面前也只是弱鸡。
这些中情局的外勤特工,在刚刚进入到停车场一楼,找个位置停好车之后,刚一下车,就直接遭遇到了已经完全不想隐藏自己的实力,也因为从昨晚上就一直被追杀,而彻底的怒了的史密斯的当头一击。
不是史密斯不想在这四个家伙还没有下车的时候就开火,实在是这四个人乘坐的这辆黑色萨博班全尺寸越野车,其实是防弹的,史密斯手上的枪,使用的是九毫米的巴拉贝鲁姆子弹,根本就没有打穿这辆车的车门,或者玻璃的能力,只能选择在他们下车之后,对他们发起突击。
现在的史密斯,可不会再认为这是汉莫森武器公司的那些人了。
因为在之前的电话当中,假扮成八里街的人的卡塞尔,很明白的告诉了史密斯,他在汽车旅馆接唐娜的时候,遇上的那六个,开着两辆与昨晚上追杀史密斯的家伙一样的,黑色越野车的人,其实是来自于中情局的情报处特工。
他们是中情局派驻到纽约的联合指挥中心工作的人,只是因为史密斯的事情,所以接了一趟私活儿,出来追杀史密斯,顺便再在干掉他之后,带回那个昨晚上被史密斯带走的孩子。
然后,卡塞尔也把中情局科技处主管,到底为什么要掺和进这件事情的原因,让史密斯搞明白了。
但同时,卡塞尔也告诉史密斯,虽然他干掉了六名中情局现役特工,但是这些家伙,却不是代表着这个机构来的,充其量就是有着中情局的真实身份的‘雇佣兵’而已。
他在电话里面还告诉史密斯,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追杀史密斯的所谓的‘中情局特工’,有极大的几率,都不会是接到了兰利总部正儿八经命令而来的,反倒是更有可能,会有更多的,有着中情局特工身份的家伙,出来干私活儿。
说白了,就是让史密斯不要有顾虑,这些人虽然身份不假,可是他们执行的任务,却不是这个以前在国内根本就没有执法权和行动的资格,现在虽然有了一点但是仍然限制重重的牛逼哄哄的中情局的正式任务。
话都说到这儿了,史密斯这样的老鬼,还有啥不明白的?
无非就是让自己放开手杀呗!
这些家伙别看都是什么所谓的中情局特工,但是他们的任务,却是不能见光的。
真的把事情闹大了之后,自己孤家寡人的,倒是无所谓,可是要真的是把对方搞得伤亡惨重,别的不说,光是知道此事的媒体报道之后,就能用舆论把中情局搞得灰头土脸!
所以已经下定决心要大开杀戒的的史密斯,根本就没有丝毫的留手,在二楼发现有一辆明显是追兵驾驶的车子进入到停车场之后,他就已经摸了下来,利用停车场当中的车子,掩盖了自己的身形,接近到了这辆车打算停车的位置。
然后等待着四名打算下车确认他的具体位置的人一下车,就像一只埋伏猎物的老虎一样,凶猛无比的,对这四名或许是无辜,或许是该死的特工,发起了猛烈的攻击。
有心算无心,而且还是在有点准备,但也不多的前提下,这四名本来是作为前哨侦查的特工,根本连手中的p7冲锋枪的枪口都没有机会抬起来,就被枪法极好,又是暴起的史密斯,直接击毙在了自己的车门边,顺便,还给本来只有手枪作为近战武器的史密斯,送上了三把p7冲锋枪,以及一支k18短身管的卡宾枪!
这一下,当即就让史密斯的火力输出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
史密斯悍然出手,干掉这四名特工的动作极快,甚至快到让正在利用停车场内的监控摄像头,看着他的卡塞尔这边,都没反应过来,而这个时候,作家先生甚至还在跟众议院议长这个,曾经和自己一起分过脏的大佬通电话。
反正他要说什么,在座的没有一个是不能听的,加上他也想知道,史密斯到底会怎么做,所以即便是跟大佬通电话,商议他打算把自己的婆娘,推上拉特利奇的位置这么重要的事情,卡塞尔也没有离开。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看清楚了史密斯主动出击的所有过程。
这座停车场被史密斯选中的同时,所有的公共区域的监控摄像头,就已经落在了小胖子的手里,因此,只要史密斯不是在某个特意选出来的摄像头死角的话,那他们就能够十分轻松的看清楚,史密斯的一举一动。
看到史密斯似乎真的是下定了决心要大开杀戒,甚至那四名负责侦查的人,刚一下车就被史密斯直接爆头在了他们的车门边,除了约翰以外的所有人,都有点惊讶了。
虽然早就知道史密斯打算预设战场的目的,就是要把身后所有的追兵杀破胆,可是这种说动手就动手,毫不含糊的做法,除了当年也是习惯于这么干的约翰以外,就连吉安娜都有点佩服史密斯的决断了。
不过,就在史密斯干掉了四个中情局派来的先头人员,刚刚才把他们身上携带的自动武器收拾起来的时候,第二波人马到了!
这波人马,就是赫茨带着的四名战术小队剩余下来的,包括领队在内的成员,以及赫茨手下的那七个黑衣大汉,十二人分乘五辆车,也抵达了这个停车场的外面。
不过,在他们来之前史密斯,就已经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不到半分钟的时间内,干掉了之前的那四个人。
所以,赫茨等人抵达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现在里面的史密斯,已经不再是之前被他们追杀时候,总是想着急速脱离的原状态,而是已经彻底的转变了心态,打算给这些一直追杀自己的混球们,一个惊喜了。
更关键的地方在于,史密斯现在手上,可不仅仅只有九毫米口径的手枪,而是已经有了包括冲锋枪在内的,好几把自动武器,弹药也足够的充足,完全可以凭借地形,跟后面的追兵们打一场室内战斗。
虽然不想说装备可以决定一切,可是无论怎么说,手上有着自动武器火力输出的史密斯,肯定是要比仅仅只有手枪在手上的史密斯厉害得多,最起码,在被对手火力压制的时候,不会出现一边倒的情况。
而这个至关重要的消息,赫茨并不知道!
更要命的是,由于之前在办事处所在大厦的交火当中,死了四个弟兄的战术小队的几个人,现在满心都是想要报仇的想法,即使赫茨是主要指挥者,即使这些人,都是来自于各个特种部队,还有着十分丰富的战斗经验,很清楚自己这样在临战前失去理智是对于战斗很不利的。
可是因为他们的情报出现了巨大的失误,或者说对目前史密斯手上的火力的估计,出现了偏差,还认为史密斯在逃亡过程当中,不可能得到重火力武器,那么目前已经全副武装,甚至连重型防弹衣都穿上了的他们,在对阵只有一把手枪的史密斯的时候,显然不会有过多的顾虑。
而也正是因为这样,就连赫茨都觉得,在自己这边十几个人的强大火力之下,史密斯无路可逃了。
可惜,事与愿违……
就在赫茨带着的人手,并没有将车开进这家停车场,而是在外面下车,装备齐整的走进去,打算稳打稳扎的,一步一步搜索推进,然后利用自己这边的火力输出,硬生生的强吃史密斯的时候,后面两拨来路不一样,但是立场却一致的人,也在快速的朝着这边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