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两天,茯苓姐不在风海干了,她的房间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就像她那个人一样,秀气干练,连走的时候都不会麻烦别人。
晓晓躲在房间里没去送她,花曼依和楼下的一众姐妹送走茯苓姐,诺大的歌舞厅又恢复原来的生机与热闹。
每天早上门前的积雪一天比一天厚,但很快又被人及时铲掉。很快,众姐妹注意到这些天以来,晓晓一直闷闷不乐,以为她家里出什么事了,纷纷上前关怀。
晓晓只好堆起笑脸一一回复,只有花曼依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前两天她去街上,听到了茯苓姐回老家成亲的消息,晓晓估计也知晓了,否则这两天不会一起来就谎称前一晚被冻肿了双眼。
花曼依看在眼里,心里头复杂万分,也不好插手,要是插手反倒显得她八卦和多管闲事。
“曼依,今晚我和你跟巩妈去一趟百乐门,记得打扮得漂亮一点。”方姐突然找她,说了这么一件事。
花曼依诧异,放下手中刚刚缝制好的薰衣草香包,“百乐门?那是什么地方?”
方羽回她,“也是一个歌舞厅。”
而且比风海更豪华,更奢靡。拔地而起四五层楼高,明显的巴洛克式建筑,白砖白瓦,拱形的阳台,凹凸不平的彩色玻璃窗,极具对称之美。
花曼依从巩烟的福特车下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景象,门前的大门高大恢弘,“百乐门”牌匾上还有一串拱形的英文字母“PARAMOUMT”,来的时候是晚上,天边漆黑如墨,但这栋楼却亮如白昼,上上下下发着金光,这是海城最大的交际场。
巩妈在前面等她,花曼依见状赶紧小跑上前,踩着高跟鞋小心翼翼挽上她的手,巩烟瞥了眼臂弯上多出来的细手,没说什么,只当她没见过这种场面,心里怯然。
方姐站在另一侧,看着她那样子捂嘴笑了一下,果真人小鬼大,未成年的丫头片子就是有活力啊。
三个人样貌都是极为出挑的,一个年轻妩媚,一个懒恹倨傲,一个成熟风情,倒是看不出多大的年龄差。
今晚来的名门贵族比往常多了一倍,百乐门前都是富家少爷姨太的接送车辆,一个个相谈盛欢,下车看到有乞丐过来时,个个都嫌弃地转过脸,神色高傲,让下人赶紧赶跑这些流浪汉,别在他们面前脏了眼睛。
“哎,孟四姨太,听说你儿子从海外留学回来了,喝了几年洋墨水,什么时候带出来让我们姐妹瞧瞧啊!”一位花枝招展的贵妇太太左手牵着一个姨太右手牵着一个姨太,几人正相伴进百乐门。
那位孟四姨太心里暗气,这几位是准备要看她娘两的笑话呢,不就是想看她儿子回来后这家还有没有他的地位么?她偏不如她们意!
“这几天在和他爹学做生意呢,和洋人打交道会一口流利的英文就是方便,他爹现在都离不开他哩,等过两天不怎么忙再说吧!”
“真的啊?”原先发问的贵妇太太有些不信,孟公馆里头还有三位姨太呢,个个都有儿子,手段也是不差的,平时看着挺精明的,居然肯忍气吞声让留学归来的兄弟插足。
孟四姨太得意一笑,“我难道骗你不成?”
“孙老板该等急了,走走走,外面冻死人了,快点进去吧。”另外一个陈姨太看不下去了,这两人就会互戳心窝,烦得要死,“你们不进去,那我自个儿进去算了。”
“别!”两人异口同声,互相瞪了一眼纷纷跟上。
进了百乐门,大厅中央是一块砖高的台,三面都是台阶,台由红毯子铺着,后面是从两边往上蜿蜒的楼梯,舞女们站在台上唱歌,楼梯下镶着一块板子,上面的线条发着光从中间向四处散开,像一个巨大的贝壳。
花曼依长了见识,原来这里才是海城的销金窟,和风海相比,这里完完全全就是上流人士的交际场,寻欢作乐是常事。
她们和巩妈坐在靠左边的一个座位上,有侍者给她们倒了酒。
花曼依搞清楚了,这是百乐门的孙老板过五十大寿,宴请各路达官贵人过来捧场面,怪不得刚进门时,福伯还给他们递了礼物。敢情是巩妈给这位孙老板送的礼。
“在座的各位能参加我孙某的五十大寿,都是我孙某的荣幸和福分……”舞台上拿着麦克风的变成了一个男人,看来就是这位孙老板,洋洋洒洒说了一堆客套话,底下的人也很给面子鼓掌附和。
“我孙某一定会用最高的待遇款待大家,今晚百乐门的一切消费都由我孙某买单,请各位太太少爷小姐尽情享受!”
“孙老板阔绰!”
很快,大家就感受到孙老板嘴里说的最高待遇是什么了。
舞台上音乐变了,泠泠清音从一位背对着的女子身上传来,女子的身影窈窕清瘦,一身靛蓝色的无袖旗袍随着旋律轻轻扭动,繁复对称的花纹添了几分高贵。
花曼依听到周围的男士无比激动地喊一个名字,好像是叫“江吟”,她不太清楚,往台上看,那舞台上的女子转过身来,露出一张出水芙蓉的脸。花曼依第一眼便觉得这个女子身上有一种易碎感,肤质比常人要白上几分,锁骨瘦的明显,骨头凸起来的地方和白盛雪的肌肤架起一条薄薄的,细细的线条,漂亮得吸睛。
很瘦,很脆弱,但不会给人瘦得过了头的错觉,仿佛她就长那样。
花曼依忍不住看多了两眼,觉得有点熟悉,但是一时又想不起来。
她忍不住出声问,“她是谁?”
可是坐她对面的女人仿若未闻,交叠着双腿,抽着烟,眼神依旧和平时那样慵懒倦恹,只不过却是从始至终看着台上。
就好像被上面的人吸住了目光那般。
花曼依愕然,脑海里有什么飞快闪过,还没等她抓住,身旁坐着的方姐就开口打断了她的思绪。
“她啊,叫江吟,百乐门的头牌歌姬,海城最有名气的歌星,那些电影导演都曾找过她演戏。”
方羽看她一眼,以为她被打击到,“虽然歌唱的好听,但是曼依你不比她差。”
各有各的风采。
否则这孩子那天第一次上台演唱,就不会把百乐门大半的客人都吸引过来了。
“哦……”花曼依心不在焉回应,视线从巩妈的脸上慢慢挪向舞台,那一抹倩影倒映到她瞳孔里,让她失神了片刻。
“来,喝酒。”方羽给花曼依倒上酒,让她喝点,却很识趣地没有打扰身旁的女人,“曼依,知道这酒叫什么吗?”
花曼依强迫自己把目光落到方羽上,笑了笑,“叫什么?”
方羽举起高脚杯,晃了一下,“它叫法克普兰葡萄酒,尝尝,是不是很好喝?”
花曼依尝了一口,细细品味,入口是微涩,像普通酒入口,但很快还没流到喉咙一股甜味就在口腔里炸开,犹如寒夜里突然绽放的白梅。
很奇特的感觉。
花曼依眼里顿时变得惊喜,她爱上了这种酒,心里头盘算着贵不贵,要是贵的话让巩妈在风海进多点这种酒,她要是去陪酒的话顺便推荐那些冤大头喝,自己也能蹭喝到,真是一举两得。
小算盘算得啪啪响,不料方羽又悠悠开口,“这是巩妈的鹿禾酒庄酿出来的哦。”
“巩妈酿出来的?”花曼依惊诧,带着疑惑看向对面的女人,只是对方旁边站着福伯,她侧着身好像在吩咐什么。
福伯点了点头,转身下去了。
巩妈回过头看她们两,没等花曼依开口,巩妈先一步出声,“今晚我会让福伯送你们回去。”
“那你呢?”花曼依下意识开口,倒是方羽没有异议接受了这个安排,“方羽会照顾好曼依。”
花曼依端着酒杯,哑了哑口,不知道该说什么,问多了显得她没大没小。
宴会快要结束时,台上的女子收到了一捧花,很烂漫的蓝雪花,在一众色泽亮丽的红白玫瑰花束下显得尤为特殊。
花曼依和方羽出门准备回去时,莫名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那个娇弱易碎的女子捧着一束花在搁下麦克风时,眼神望着台下某一处,露出淡淡的笑容。
“怎么了?”方羽察觉到她的异样。
花曼依摇了摇头,按下心头的那股不舒服,若无其事,“没,方姐,我们回去吧。”
外面下起了雪,巩妈的福特车铺了一层薄薄的雪层,福伯载她们回风海,风雪在车屁/股后面呼呼吹着,两车灯照在茫茫寒夜里,像踽踽独行的夜行客。
约莫过了一个钟,车停了下来。
“到了,方羽小姐、曼依小姐。”福伯替她们打开车门。
方羽从容下车,“辛苦了,福伯。”
福伯虚心接受,“应该的。”
方羽往风海走了两步,忽然发现身后的人没跟上来,她不由得回头看。
只见福伯被人叫住,花曼依站在他面前,拧着柳眉小声问,“福伯,那巩妈今晚还会回来吗?你待会是不是要去百乐门接她?”
福伯回了几句,便开车走了。
雪飘落到小姑娘头上,肩膀上,甚至红润的脸上,那一瞬间迷茫和失落的样子犹如雪夜里迷失方向的小女孩。
方羽皱眉,总觉得自己似乎忽略了什么。
“回去了,准备关门了,曼依。”她想不通,喊了花曼依一声。
“哦,好。”
见人跟上来了,方羽不打算细究下去,天寒地冻的,她赶紧洗个澡回床上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