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食福10

风海的女工多达三四十,浴房因此也建造比较大,多个隔间都是用帘布隔开。

晚上正是风海最忙的时候,这时候浴房没几个人。

水声哗啦啦作响,在毛巾和热水之间发出碰撞声,溅到地上,留下一地水渍。铃铛甚至边洗边哼着歌,花曼依想不认出来都难。

不知道浴房是不是进来人了,一股冷风从浴帘底部窜上来,冻得瑟瑟发抖。

铃铛赶紧擦干身体,准备穿衣出去,心里想着,这个时候差不多那个花曼依把人照顾好了,到时候说几句好话,把人打发走。要不是这个薛问雁从上个月变得吝啬起来,平时打赏的钱没有了不说,每天那么费心费力照料啥也不讨好,就几个铜钱,打发叫花子呢。

要不是怕人说闲话,她一早就换个阔绰的领唱侍候了,像晓晓,每个月的工钱比自己多出好几块大洋,一打听全是方羽打赏她的,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铃铛又想到自己被吐了一身,天天吐,本来自己的衣服都不够换,还是新买的,埋汰谁呢,晦气!

正打算穿衣,完全没有察觉身后站了个人,只觉得背后突然袭来一股凉风,她以为风吹开浴帘了,然而一转身,一瓢冰水从锁骨浇下来,刺骨的冰冷钻进每一个细胞。

“啊——”

铃铛尖叫,可是这还没完,接二连三的冰水不断往身上浇,她往后退,退到墙壁上,她看清是谁在捉弄自己。

“花曼依!你疯了吗!”铃铛捂着胸口,直跺脚,冷得她牙口发颤,眼看着花曼依又浇起一瓢水,铃铛终于忍不住反抗,抓住对方的手,可惜对方比她更先一步抓住她手,完完全全桎梏住她。

“啊……好冷……好冷……”

肚子、小腹、胸口哪里都躲不掉,直到桶里的水没了,花曼依这个女人才停下来。

“爽吗?”花曼依把瓢往桶里一扔,左手放开她,眼神冷漠。

铃铛蹲下来抱着自己,浑身打颤,她脑子似乎被冻住一样,没办法思考,好一会才缓过来。

“我……得罪你什么了?”铃铛忽然抬起头来,头发湿冷贴在她脸上,像个疯婆子,此刻眼神愤怒又不甘,“花曼依!我哪里得罪你了!”

“铃铛,你千不该万不该把所有人当傻子。”花曼依蹲在她面前,眼神直盯,“你把雁姐当傻子,把我当傻子利用,就你一个人聪明,如果我把你所做的事告诉雁姐,告诉巩妈,你猜你还能不能在这里呆下去?”

铃铛脸色一僵,她想起朱招娣的最后结局,也是被辞退。

“花曼依,算我求你……别告诉巩妈,我家里还有个弟弟要读书,我不能没有这份工作。”在风海这个香饽饽工作面前,她到底还是舍不得。

……

从浴房出来,花曼依到底还是没有揭发这个铃铛。

一周后,大概实在按捺不住那些人的要求,巩妈终于松口让她上台演出,花曼依自从知道自己的排班之后一直处于兴奋的状态。从早上就在准备,练习音调,准备妆容。

因为她很清楚知道,她离成为富婆又近了一步。

饱满的珍珠耳环戴上,胸口上的项链精致夺人眼目,花曼依看着镜子里唇红齿白的女人,露出满意的笑容。晓晓被方羽派过来搭手,此刻也不得不说这个女人真是天生的妩媚,高高瘦瘦,但身上该少的一点也没少,金丝镶边的高级开叉旗袍从来没见过有人能穿出名媛贵太太的感觉。

很多富太太会对这种高开叉的旗袍抱有一种歧视和鄙夷,认为上不得台面,是妓//院里的女人才会穿的衣服。

毕竟风海是个风月场所,只要一进来,几乎每个上过台的姑娘多多少少都带着一股风尘味,为利益去迎合喜好,往往会失去原本的纯真,但花曼依很特别,她从来没有这种堕落的风尘味,但是她又和高雅圣洁沾不上边。

很奇怪的一个女人,她就像游离在这两者之间,找到一种平衡点,惊艳所有人。

“曼依姐,别忘了还有手套。”晓晓从善如流改口叫曼依姐,递过去一双白色的镂空蕾丝手套。

“差点忘了,还是晓晓你记忆好。”花曼依戴上手套,轻声慢步走下去,一上台便赢得前所未有的欢呼声。

“花曼依!”

“花曼依!”

“花曼依!”

此刻没有人会把她同一个月前倒霉被抄家的花家千金花曼依联系起来,她在这里,她就是新的人生。

学的新歌《天涯歌女》从她嘴里唱出又是不一样韵味,闪烁的霓虹灯光照到金色的麦克风上,这一刻纸醉金迷。

领唱的规矩一般是唱个五六首便差不多了,之后便是名气不大的领唱出来活跃氛围。

花曼依被人叫到一桌客人那里陪喝酒,大概三四个人,一个两个都是阔绰的贵公子,对方和她敬酒,她也不客气回敬回去,礼数周周到到,叫人找不到茬。

“酒喝完了?”花曼依撑着下巴捂嘴,风情顿生,她诧异道,“李公子,要不试试我们这的马爹利Martell?也不贵,138大洋一瓶。”

李公子陷入她半阖着,欲醉不醉的双眸里,只觉得对方宛若天上的星辰,高贵圣洁却屈尊降贵对自己青睐有加,虚荣心极大满足,“既然花曼依小姐如此有兴致,那就来一瓶。”

花曼依红唇顿时笑开,款款起身,“那曼依亲自去给你拿。”

这138大洋的酒,只要卖掉一瓶,她就有30块大洋的提成。这李公子不宰白不宰。

来到酒柜,花曼依让就人把最贵的马爹利Martell拿下来给她,负责看酒的酒保拿这瓶酒时满是佩服,这瓶酒目前还没几个人卖出去。而花曼依才上台第二次就卖出去一瓶,简直羡煞死人。

“顺便开了,谢谢,拿几个高脚杯给我。”花曼依在等待的时候,余光好像瞥到什么,她皱眉往侧边看。

那不是铃铛么?她怎么在这?

好像还有雁姐,但是看样子她们好像只是经过这里而已,花曼依没多想,看酒保准备好东西,她心情愉悦返回去。

“来,李公子,你点的马爹利Martell,曼依敬你一杯。”

“来来来,曼依小姐,再来一杯……”

“再来一杯……”

一连下肚三杯,花曼依眼前晃了一下,她以为自己只是不习惯这种烈酒,毕竟那么贵的马爹利Martell能喝得起的没几个人,她也没机会提前练酒量。

酡红晕上眼尾,花曼依觉得自己有些热,舌头也有点辣。

“来嘛,花曼依小姐,还能喝不?”李公子看到人这样,色心顿起,坐近欲揽过花曼依的肩膀,花曼依心底抵触,拿起一杯酒侧身不露痕迹躲过,“李公子怎么一点都不怜香惜玉,要不你替我喝了吧?”

“好!能为美人喝酒我李某人很荣幸。”李公子是个精明的人,看到这样子很明显在等待机会。

花曼依晃了一下头,心里头在警惕,可是这酒后劲太强了,她只能勉强保持清醒,并且理智告诉她得要找机会离开了。

可是刚站起来,她就晕得走不了路,直接坐回沙发上,意识越来越少,不知道是不是她错觉,身上好像有人在摸自己,她嫌恶地推开,可手没什么劲,她越发着急。

耳边是那个李公子不怀好意的叫唤,越来越让人心慌。

今晚要完了。脑海里反复告诉自己。

然而下一刻,手腕一紧,一股力把自己从沙发上扯起来,跌撞进一个温暖柔软的怀抱,还有熟悉的烟味。

慵懒的嗓音夹着不容置喙的口吻,“依依喝醉了,这酒当我巩烟请李公子,失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