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我只是对康德的生平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是想让诸位读者对这位伟大的哲学家产生兴趣,好吸引你们读完我下边的这篇文章——这是一篇针对他某部著作写的读后感。这部著作叫《判断力批判》,听起来就有一种让人心生畏惧的感觉。审美论和目的论是这部书讨论的两个主要问题。不过我并没有打算把两个问题都拿来探讨,这里我只谈审美。
作为小说家的我选择一个这样的问题来进行讨论,的确是有些自不量力了,所以我也不敢对自己的观点抱有太大的信心。我只是一个纯粹的艺术爱好者,并不是一个哲学家,也不想装哲学家。我所能做的是通过一些自身的经验对一些创作过程进行了解;而审美的核心主题“美”也是一个小说家所能探讨、研究的,而且不会有失公平。
小说是一门并不完美的艺术。虽然它可以对人类的灵魂深处进行探索,也可以对人际关系进行分析,还可以对人类心中的激情进行讨论,或者创造出不朽的人物,描绘出文明等;但是在小说中,美产生的时候往往是某个字被误用的时候。因此,诗人比小说家更容易创造出美来。
在对康德的审美观进行评论之前,有这样一件奇怪的事我不得不告诉读者——审美感官在康德身上貌似根本不存在。有一位传记家这样写道:“对雕刻以及绘画,他都兴趣索然,哪怕是对一些杰出之作也是如此。即便他身处一座画廊——画廊中收藏的满是杰出的艺术品——他也不会以专注的眼光对这些杰作进行审视,更不会对艺术家的技艺进行评判。”18世纪人们所说的那种多愁善感的情况在他身上没有任何体现。
对于自己的婚姻问题,他曾两次认真地考虑过,但就其利弊的问题他考虑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这使得其中一位在他做出决定之前就离开了哥尼斯堡,而他中意的那位女士也早已嫁作他人妇。他没有为自己想要结婚找出充足的理由,这也说明他并没有陷入爱情之中;如果他早已坠入爱河无法自拔,哪怕他是个哲学家也能够轻松地找出足够的理由。
虽然康德的两个已婚妹妹也住在哥尼斯堡,但是康德在二十五年里从未与她们讲过一句话。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跟她们没什么好说的。这样的说法听起来倒是很理性。对此,我们不得不说他是个很无情的人。但仔细想想,我们有多少次迫使自己与那些跟自己只有血缘关系却没有其他共同之处的人尝试着进行交流?所以康德这种意志力还是非常值得佩服的。他的圈子里没有朋友,只有关系很近的熟人;当他们生病的时候,他也只是每天差人去询问病情,自己从不去探望。如果他们死了,他会说:“死去的人将在无限的时间长河中得到安息。”而后他们将在康德的脑海中被抹去。在感情上,他从不冲动,也不曾对外表露过自己的感情,但是他会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别人一些慷慨的援助,他为人和蔼、善于助人。虽然在感情上他的天赋少得可怜,但是在思辨力和智慧上他却有着难得的高度。
所以在涉及感情这个问题上,康德能够有这么多深刻而全面的认识,是非常令人吃惊的。按照康德的思想,美是完全脱离了一切可以想象、可以感知的事物的。这些事物仅仅是一些语言符号,只能给予我们一些特定的快感。他还发现,那些本质上丑陋的东西在艺术的包装下会衍生出一种美的感觉。当然,对于这一论断他仍然持保留意见,某些事物的艺术表现形式实在令人难以发现它的美,甚至丑陋得让人厌恶至极。我想某些现代的画家应该谨记这一点。此外,康德甚至还预见了一些当代抽象艺术的影子。他模糊地指出,一个艺术家在实际经验匮乏的时候,可以通过想象来完成自然到超自然的转化,从而得到超自然艺术。
个性对哲学家的思维影响很大,甚至可以决定哲学家的思维。这也使我们看清,康德对美学进行的是纯理性的研究。这一研究只是为了阐明思维的作用,证明是它让我们感知到美所带来的快感。同样有意思的还有他对这一论题的切入点。康德刻意将美与愉悦区分开来。两者的关键不同在于是否受到利益的影响,在他看来,美所带来的快乐已经完全脱离了利益的束缚;然而,愉悦所带来的快乐却是感官上的,有很强的倾向性,而这也正是与欲望和利益息息相关的东西。
康德的这个观点完全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面对着柏埃斯图姆的神庙(多利斯风格),我感受到的快乐不夹杂任何涉及利益的东西,毫无疑问这是“美”的感觉;但一只熟透了的桃子摆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的这种快乐就沾满了利益关系,因为它勾起了我的口舌之欲,这固然很美丽,但只能称之为“愉悦”。每个人的感官是不一样的,在我看来非常令人愉悦的事物不一定能触动你的心灵。但是有一点是殊途同归的,那就是我们都可以根据个人的品位来对愉悦进行评判。康德认为,愉悦只是局限地满足了某种快感,并没有其他价值。这样的论断着实让人难以认同。我想康德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论断完全出于他的个性,因为在他看来思维能力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因为利益必然会与感官存在联系,所以美定然是与感官完全剥离的;如果真是这样,那情感、色彩以及魅惑所带来的感官上的快乐也必然与美没有任何瓜葛。这个结论是非常让人震惊和奇怪的。虽然乍一听荒唐至极,但这却是康德在逻辑清晰的情况下做出的论断。人类的感官能力各种各样。如果以感官来对美进行评判,那根本就没有一个标准的法则存在,这样也就不存在美学了。如果我们想要拥有准确的审美,那种飘忽不定的感觉是不应该存在的,因此,精神活动便成了我们的依靠。一件物体摆在你面前,如果你想要发现它的美学价值,就必须透过所有牵动人感官的东西(如:起伏的心情,迷人的色彩等)去关注它的形式,这个时候你就会动用你的思维能力,对它进行理解和想象,一旦你能够捕捉到这两者之间的交点,便能够体会到其中的快乐,这就是这个物体所存在的美学价值。
这样的判断是你经过思维的结果,所以有理由得到所有人的认同。这是根据它所带来的快乐对其美学价值的判定,是主观上的判断,而不是根据概念下的定义。然而即便是这样,普遍的准确性在它身上还是存在的。你认定具有美学价值的,有权声称他人也可以在这里发现美。这样,对你的判断加以肯定便成了他们的责任。此外,康德还给这个论断做了辩护:“假如:某个客体在不牵扯个人利益的情况下给某个人带来了快乐,那么,这个人必然会认为这个客体是可以给所有人带来快乐的。因为一旦这种快乐不受主观倾向以及个人利益的影响,那么主体对这个客体的钟爱也就完全脱离了主体自身,因此主体所感受到的快乐也就完全脱离了个人因素。所以在主体看来,一旦这种快乐的条件在其他人身上也同时具备,那这种快乐是相似且相通的,应该会被所有人感知得到。”
这种论证的说服力似乎远远不够,甚至有迹象表明康德也是这样认为的。也许他也想过,与感官相比,理解和想象也不一定多么具有准确性,很简单的道理,两个人的思维不能达到统一。与我们的哲学家相比,哥尼斯堡有很多人的想象力要更加丰富,但是在理解力上就远不如他了。为了能够在“什么是美”这个问题上达成共识,康德以人类共有的感知力做假设。然而人们对于这一问题的判断却屡屡失误,这一点康德也不得不承认。所以,这样假设的说服力几乎为零。在另外一篇论述中,他开始质疑人们对美的兴趣的热爱程度,但如果人们在某方面都具有共同的感知力的话,那这种对美的热爱也应该是同等的。有一篇叫《审美判断与辨证》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康德提出,在客体与主体上建立一个“超感体”是能够挽救审美普适性的唯一方法。倘若我的理解没有差错,康德是想说,无论是感受到美的主体还是客体,都是现实的体现;但现实只有一个,所以它们两者是交织在一起不可分开的。但我仍旧认为这样的论证不足以说明一切。如果说审美是全人类共有的感知力,那么想要证明的这个结论完全是违背经验的,是徒劳的。像康德所坚持的那样,由美所产生的快乐是主观的,那鉴赏者本人的个性以及他独一无二的感知和思维定然会对快乐的产生形成很大的影响。我们都是文明(希腊文明、古罗马文明和希伯来文明)的继承者,所以会存在很多共性,但是我们每个人又是独一无二的,根本不可能完全相同。虽然对于一些熟悉的事物,我们或许能够达成共识,同样认为它很美丽,但这无疑是平时我们所熟悉的东西,每个人对于美的判断的差异与对愉悦的判断的差异是不相上下的。
后来,康德宣称,如果有人按照前文所讲确定了一个客体的美,那他完全可以将心中因为美而产生的快乐普推给所有人,不但如此,他还可以假定将自己的快乐普遍传递。这让我感到非常迷惑。因为在我看来,感情是不能够传递的,这也是它的奇特之处。如果我的语言天赋足够好的话,在弗朗克堡,乔尔乔内绘制圣母像的时候,我一定会向你诉说我心中的感受,但是在你心中涌现出的情感却是不可能与我相同的。我还可以向你诉说我已经陷入爱情旋涡的事实,甚至能够向你描述我心中那种爱的火花在燃放的激情,但是我的爱你不可能全部都懂,我也不可能将爱传递给你,如果能的话,那我们岂不是爱上了同一个人,这可不是我所乐见的。
我们的个性决定了我们的情感,这一点毋庸置疑。两个人眼中的诗和画是不可能完全一样的,这样的说法一点也不夸张。或许在康德看来,感情是可以忽略的,如果它是通过想象和理解催生出来的那就另当别论,这也就能解释得通为什么康德认为感情是可以传递的。如果我们天然的认知能力可以将思维进行普遍传递,那由思维所催生出来的感情也应该同样可以传递。康德之所以会坚信审美的思维性,也正是来源于此吧?
然而思考无疑是一种被动状态。我们能够通过阅读诗歌、欣赏名画来使自己的审美感官兴奋和激动,甚至是感受那种窒息的感觉,这都是它所不能体会的。它能够将人类愉悦的反应完美地描述出来,但对于美的冲击感却是它无力企及的。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一个人用一种“思考”的情绪去感知莫扎特和贝多芬,去看夏尔丹和艾尔·格列柯,去读弥尔顿和莎士比亚,那该是多么让人难以想象的场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