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丰有一句格言:“见文风如见其人。”的确,如果对一个人非常了解,那么在理解他的文风上也会有所帮助。当然,这句话正确与否还有待考证。我想在布丰看来,人是一个整体,统一而和谐,不过这却与事实相悖。事实上,大多数人是优点与缺点并存的,并且彼此间相互抵触;当然,也只有当它们赤裸裸地显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才肯相信同一个人身上是美德与缺陷共存的,哪怕这些品质是相互矛盾的。在当时那个年代,伯克大受时人评论:有赞美他的,当然也有批判他的。想要深入了解伯克这个人,可以搜集那些流传下来的报道,或者根据菲利普·马戈那斯爵士写的那本《生平》以及赫兹列特写的一些文章。然而这个深入的了解肯定会让你大跌眼镜。你会感到非常迷惑,非常不解——与这样罕见的美德同行的竟然是如此可悲的缺陷。
1729年,埃德蒙德·伯克出生于爱尔兰,有一个做律师的父亲。律师这个职业在当时那个年代是遭人鄙视的,这一点从约翰生对一个离开公司的人的评价中就能看出。约翰生说:“背地里说人坏话这种事根本就不值得我去做,但这位先生是个‘律师’那是不争的事实。”伯克前往伦敦学习法律的时候刚刚二十岁出头,结识了一位名叫威廉·伯克的人,两人很快成了密友。这二人都叫伯克,或许会有些亲缘关系,不过关系应该很远。埃德蒙德·伯克很快便选择文学作为自己的发展道路,为此他放弃了法律。在之后的几年中,他能够勉强维持生计的就是靠着为书商写稿子。他出版的两本书造成的反响使他小有名气,也正因为如此,他才得以与霍勒斯·沃波尔相识,并且与约翰生博士建立了深厚的友谊。1757年,他步入了婚姻殿堂,他的弟弟理查德也正是在这一年来到了伦敦。这三个伯克可谓是一见如故;理查德和埃德蒙德夫妇与威廉共同居住,并且共享收入。威廉是个很能干且进取心很强的人;相反,理查德却是个爱冲动、爱吵闹且品行不端的人,给人无所事事的印象。威廉在剑桥的时候结交了非常有用的关系,在诺丁汉姆勋爵1765年开始组建内阁的时候,这一关系得到了利用,他说服了诺丁汉姆用埃德蒙德做私人秘书,并说服弗尼勋爵将一个由其他家族把持着的选区送给了埃德蒙德。
埃德蒙德·伯克就此开始在下议院显露他优异的才能。约翰生博士在给班纳特·兰顿致信时给出了这样的评价:“伯克在下议院首次亮相的时候,便开始名声大震,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知名度。为了呼吁将印花税法废除,他发表的两篇演讲不但使全城为之震惊和赞叹,而且受到了皮特先生的公开赞誉。”1766年,诺丁汉姆下台。两年后,在贝肯菲尔德,伯克买下了一座占地六百英亩的私宅,并取名“格里高利”。对于伯克来讲,这样做很自然、很平常。此时正声名煊赫的他对于自己的能力满怀信心。试想,如今的他无论是精神上还是感情上,正是激情洋溢的时候,依旧让他屈尊寒舍是不大可能的。他对于社交和宴请宾客有着由衷的喜好。不论值不值得,他都会去接济那些他认为值得接济的才子,帮助那些贫困的穷人,似乎这对他来说是非常快乐的事情。按照当时的习惯,出身卑微的他经常会因此受到嘲笑和戏弄。在这个大人物的圈子里,人人都可能会用到他,好在他也能审视自己的价值。人们看待他的眼光依旧掺杂着一些怀疑的意味,就像他处在大人物中间,却不是大人物一样,倒是始终有一些爱尔兰冒险家的感觉。的确,他就是一个爱尔兰冒险家,但同时他也是个博学多识的人,有着超强智力天赋和社交天赋以及高尚的道德。之所以会买下格里高利,是因为他认为这样就能够在这个国家占有一席之地,进而使得他更有威望;这样,他与那些贵族士绅会面的时候就会感觉更加平等,他在这些人身上的影响力大大增加;当然,迄今为止自身的才华是他唯一所凭借的东西。
他花了两万英镑买下这座豪宅,而且每年还要缴纳两千五百镑的维护费。很难想象他会甘愿支付这么大一笔开销,还给自己施加了一个如此沉重的负担;要知道,几年前他还仅仅满足于为书商多兹利写一些粗制滥造的东西;即便是在一年前,他也只有一百英镑的年收入。在弗尼勋爵的资助下,这三位伯克开始从事投机交易——进入东印度股票市场,仔细想来,它们买格里高利的钱似乎就是靠投机得来的。但事情不总是一帆风顺的,这次投机的股票大跌,最终使得他们财政上入不敷出,而弗尼勋爵也破产了,威廉·伯克不得不逃离了英国。这场财政危机几乎困扰了埃德蒙德一生,为此,他抵押了房产的每一寸土地,这还不够,还需要向朋友们去借钱。他在买格里高利那年,先向大卫·加里克借了一千英镑,而后又向约书亚·雷诺兹借了两千英镑。在他与诺丁汉姆相识的十七年中,他一共向诺丁汉姆借了三万英镑的贷款。要知道,两个人之间一旦有了金钱往来,产生紧张便是难以避免的事情,而这便是导致关系冷淡的根源。但是在伯克身上却没有发生这样的情况,因为他的朋友们都足够尊重他。对于伯克“高尚的人品以及卓尔不凡的价值”,人们怀以崇高的敬意,并用金钱来表达自己的情谊,这也恰恰是伯克所急需的。例如,布洛克斯比博士就向他赠送了一千英镑,在诺丁汉姆去世时也曾留下遗言,要求将伯克的所有借条都销毁。同样这样做的还有雷诺兹,甚至他还留了几千英镑的遗产给伯克。
伯克是一个对名誉格外看重的人,也是一个骄傲的人。难道他不曾为向朋友们借钱感到羞耻吗?这很值得我们猜测。如果他肯把格里高利宅卖掉,还清债务于他来讲是一件极为容易的事情,而且还能洗刷他的屈辱,维护他的声誉。但他还是选择把宅子留下,所以我们只能猜测,这所宅子在他心目中是极为重要的,为了保住它,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哪怕是出卖自己的尊严。或许借钱在我们看来是屈辱的,但是他不一定这样认为。借钱就像吸毒一样,一旦沾染就很难戒除,而一个善于借钱的人更是能够在保证自己尊严的前提下轻易达到目的。
金钱对于伯克来讲似乎并不算什么,爱尔兰人的天性便是如此,人们也就不以为怪了。爱尔兰人应有的慷慨和热情完全被他继承。
他也经常给予其他人一些经济上的帮助,无论自己在经济上是否困难,只要他认为是值得同情的人。他曾经资助一位名叫詹姆斯·巴里的爱尔兰画家去意大利学习,原因很简单,他认为这个画家是天才,后来事实证明他的想法是错误的。还有一位诗人,名叫克拉布,在经济极为困难时他向一位名人请求援助,但始终没有得到回应,伯克成了他最后的选择,他被伯克安排住在格里高利,一直到他重新开始舒适安定的生活为止。这两个例子足以证明伯克这一慷慨大度的习惯。人们如此“崇敬”他并且不断地提及他让我万分惊讶,甚至有时候我会怀疑,是不是“崇敬”一词的含义与当时相比,已经有所改变了呢?在上一场战争中,那些主持国家政事的将军、政治家和元帅让我非常敬仰和尊重;我所结识的那些小说家和诗人,都有着伟大的天赋,这让人十分欣赏并且感到万分幸运。但我想所有人都会与我有同样的想法,这仅只是欣赏,不含有任何“崇敬”的情绪,或者说,“崇敬”的能力早已经在我们身上消失。伯克始终是性格友善而富有魅力的,在失望和担忧还没将它湮没的时候。他曾经被约翰生博士赞誉“侃侃而谈”,由此可见伯克是非常健谈的。他的这种本领如果放在现代的话是不是依旧很受欢迎,这是值得我去思考的问题。我想,伯克的“健谈”放在今天很容易让人生出无聊、乏味的感觉,因为时代已经改变,信息资源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传播,与其听他长篇大论还真不如躲在一旁自己读书、看报纸来的惬意。我们自然不能做一个合格的听众,这一点与伯克一样,我们肯定会因为有人把谈话变成了独白而反感。约翰生就曾这样抱怨:伯克想要谈话的愿望实在是太过强烈了,假如他说话的时候有人在桌子的一端发言,他立刻会选择桌子另一端的人作为倾诉对象。与奥斯汀笔下的亨利·蒂尔尼相比,亨利·蒂尔尼那种花哨的轻浮更容易博得我们的好感,而伯克那种优雅的举止以及威严的气度也仅仅是给范妮·伯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已。
在埃德蒙德的影响下,理查德·伯克在几年前便成了王室(一个位于格拉纳达西印度岛屿的王室)的财务总管。在东印度公司的股票崩盘以后,他又重操旧业。在圣文森特岛的原住民(人们称之为红肤加勒比人)那里,他以近乎免费的价格买下了一大片价值约十万英镑的土地。显然这笔交易的名声是极为败坏的,它的合法性始终得不到圣文森特议会的承认。此时,伯克一家在经济上非常困难。为了将弟弟的财产权保住,埃德蒙德也是煞费苦心,使尽了各种手段,当时的福克斯也非常缺钱,因此他与福克斯达成了一个肮脏的协议——一旦福克斯说服当时在职的诺斯勋爵,使收购的合法性得到确认,他就会分一部分地给福克斯作为报酬。在福克斯的影响下,诺斯勋爵欣然从命,但不幸的是,这件事情被他办得一塌糊涂,理查德也败诉返回英国。祸不单行,紧接着理查德又被指控贪污王室的收入,约一万英镑,并且在审判中罪行成立。理查德继续上诉。通过自己的影响力,伯克将上诉判决不停地向后推迟。从这一点来看,我们确定理查德不是被冤枉的,因为如果是的话伯克不可能不会为弟弟伸张正义。再说下威廉·伯克,他为了逃避债务问题,离开英国去了印度,在那里,他成了国王军队中发放粮饷的人,当然这一切的促成也离不开埃德蒙德。在这期间,他依靠各种不光彩的勾当牟利约十五万英镑,以致被菲利普·马戈那斯爵士称为是令人怒不可遏的欺诈。在名誉彻底败坏之后,他也只得返回英国,而他面临的将是因挪用公款而遭到逮捕。这两个伯克竟是如此笑料百出。
埃德蒙德的声誉在这件肮脏的勾当开始流传出来的时候就受到了很大影响,当然,许多细节是在菲利普爵士审阅了许多相关文件之后才真相大白的,这些文件被放在了温特沃斯·乌特豪斯。对埃德蒙德的钟爱,约翰生博士终其一生也没有改变过,这也可以看出约翰生博士对于人格的把握十分准确。对于伯克的学问、聪明才智、和善和慈善,约翰生博士大为赞赏,但是伯克的诚实却遭到了鲍斯韦尔的怀疑,这从他传记中的几段文字就可以看出来。为国家干活,就应该吃国家的饭,这按照十八世纪的既定规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伯克是一个改革家和道德家,他始终为自己坚贞的节操感到荣耀无比,但是他却以权谋私,在那些利润丰厚的职位上安插一些不称职的人;他为自己的城市感到荣耀,却不承认自己拥有过东印度公司的股票,并且当众发表虚假声明以澄清自己。他不择手段地庇护理查德和威廉的欺诈、腐败行为,与他跟腐败和不公正做斗争的初衷完全不符。对于伯克这样伟大的演说家来说,将他的可鄙行径与他那些堂而皇之的箴言联系起来,是多么令人难以想象啊。所以,有人说他是伪君子、骗子,也就不足为怪了。对于这种想法,我却不敢苟同。在我看来,无论是普通人还是政治家,都会共同存有一种缺陷;虽然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这种缺陷,但它的主要表现就是——人们乐于去做一些符合自己利益的事情,只是这种缺陷在他身上被极限放大了而已,所以我并不认同这是一种虚伪或者欺骗的行为。
伯克的判断力在感情的影响下逐渐丧失。热烈的感情是他最为动人的一种品质,但同时也酿成了他人生中最糟糕的境遇,真是件不幸的事情。理查德和威廉确定无疑是一对骗子,而且骗人的手段极其蠢笨,这使他们所有的骗人伎俩都以失败告终。然而,埃德蒙德却这样写道:“就我的一生而言,威廉·伯克对我的影响之大无可比拟,他几乎充斥在我每一个闪光的瞬间,不管这种影响是直接的或是间接的。”而对于理查德,他也给出了这样的评价:“正直是他始终具有的品质,他是不会受任何诱惑所腐蚀的。”我们很难想象,对于他们的尊重和爱,伯克自始至终都没有改变。伯克相信他们胜过一切确凿的证据,在他看来,他们是不会做出任何错事的。
约翰生博士曾经这样写道:“如果有一个人出于巧合与伯克在同一个屋檐下避雨,那么他一定会认为伯克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人。”在很多约翰生所不了解的方面都存在着伯克的非凡之处。像伯克这样如此矛盾的人,我相信你很难遇到。他诡诈、卑琐而腐败,但同时又直率、正直而公正。这样矛盾的个性是如何进行转换的,实在让人难以想象。我想我们也不应该过于指责和非难他。贝姬·夏普曾经说过:“做一个年收入五千镑的好人是非常容易的。”倘若伯克生来就是个富家子弟,有着丰厚的收入,那么他的行为一定和他所坚信的一样,不会被任何人挑出毛病。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他认为自己所遭受的辱骂是非常不公平的(他的原话就是这样说的)。据马基维里透露,每当伯克回到书房就会脱掉乡村服饰,换上锦袍,此时他的穿戴与他以共和国秘书的身份出现在贵族面前时的穿戴是完全一致的。在伯克的内心也同样有着这样一个过渡吧!或许在外边,他是个无耻的揩油者、莽撞的赌徒,为了辩护满口谎言的人或是一个为了别人成为一个缺乏道德的钻营者,为了中饱私囊去攻击那些人们认为是正义的东西;但是到了书房,他就完全与这些无关,摇身一变成了那个被朋友们尊敬和爱戴的人,他有着慷慨而伟大的人格、高贵的精神以及高尚的思想。当然,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文风如见其人”用在伯克身上才最为确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