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的斑点,像是某种液体干掉后的痕迹。
这样的特点,一提起来,首先会被想到的就是血迹了!
而在三星堆的祭祀坑文物里,如果真的有血迹出现,这可就是一个大发现了。
在考古发掘文物的时候,确实是会经常发现一些未知的东西,没办法解释。
这也是考古吸引人的地方所在。
这些斑点,暂时没办法靠着科技的手段去分辨出到底是什么东西。
那就只能猜测了。
而所有猜测里,似乎血迹是最有可能的猜测之一。
如果这些红色斑点,真的是血的话,那就代表着祭祀的过程中,或者在埋葬的过程中,是有一个类似于“血祭”的仪式过程的。
这其实不稀奇。
商人就喜欢血祭。
商人祭祀先祖的时候,除了送上猪、牛、羊这些牲畜的肉之外,是一定还会用人进行血祭的。
并且用的人不分内外。
最大名鼎鼎的,当然就是羌人,商人酷爱用羌人来祭祀祖先,似乎羌人的血和尸体,非常能取悦祖先。
而除了羌人之外,还有战败的敌国俘虏,也是经常被拿来祭祀先祖,比如鬼方、东夷,在甲骨文中,都有发现被拿来祭祀先祖的记载。
当然,不只是外族人,商人对自己人也是这样。
小贵族会经常拿奴隶来祭祀先祖,中等贵族拿小贵族来祭祀,大贵族拿中等贵族来祭祀。
并且在商人的三观里,被用作给先祖祭祀,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是光荣的,是荣幸的。
所以商人的祭祀文化,是非常血腥的。
那三星堆人,也是如此吗?
万幸。
在几个祭祀坑中,目前都没有发现任何殉人的骸骨存在。
理论上,三千多年的时间是不够让白骨彻底腐蚀消散的。
不敢说全部都会留下,但是至少会有骸骨碎片。
海昏侯刘贺那么惨,保存环境很差,又长期泡过水,又风干过,不干不湿的在地下待了两千年,不也还有一副好牙口留下。
如果三星堆的祭祀坑里,有进行人殉的行为,那或多或少都会留下一点殉葬人类的骸骨。
不说全部保存完好吧,但是一点牙齿、腿骨、胫骨、头骨,多少也能保留一些的。
人家一百七十万年前的元谋人,都还能保留下个头骨化石,三千年前的三星堆人,不至于完全找不到遗骨痕迹。
至于考古学家们遗漏,这个也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作为一个合格的考古人,在发掘这种祭祀坑的时候,将每一粒泥土都筛一遍,是最基本的职业素养了。
别说是完整的骨骼碎片了,就算是一颗牙齿,都不可能漏掉的。
没有发现,那就是真的没有人殉。
既然没有直接用人殉,那即便这些红斑是血迹,也不能够确定,三星堆人是否和商人一样,使用人类进行祭祀。
不过,血祭是有可能的。
血祭和人祭,听起来似乎没什么区别。
但是详细研究,其实是有区别的。
所谓人祭,就是用人来殉葬,要完整的尸体。
“人”是作为一种祭祀品,一种陪葬品的。
而血祭,更多只是一种仪式。
可能在祭祀的过程中,或者埋葬的过程中,在祭祀坑旁边杀俘,或者杀奴隶来作为仪式的一部分。
但是这些奴隶或者俘虏,不一定会被一起陪葬,他们存在的意义,是这个“杀俘”的仪式过程,而不是一样祭祀品或者陪葬品。
虽然最终都是死,但是死法不一样,带来的意义也就不一样了。
三星堆人,如果在祭祀的过程中,有类似“血祭”这种的祭祀仪式,这对现代人研究三星堆文明来说,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现象。
只是。
不过这个问题困扰的不是他,而是文保中心的那些文物保护人员,技术人员。
处于整个三星堆八号祭祀坑的区域内,被围墙包围在里面的另半边空地上。
此时来自四川考古所的田野考古人员,正在指挥着一些大爷大妈,在已经被挖出了一堆四四方方探方的区域内,继续进行挖掘。
“你们几个就挖这块区域!”
“挖这两个嘛。”
“你们过来挖这个嘛,不是和你们说咯,跑那里去干嘛嘞。”
操着一口地道的四川方言,几个考古人员熟练的指挥着扛着锄头,挑着簸箕,戴着稻草帽的大爷大妈们进行野外探方的发掘。
这也是华夏考古最常见的一幕。
基本上野外的探方发掘工作,各省考古队都是因地制宜,在当地聘请一些农村的大爷大妈来帮忙。
这种开探方的工作,实际上和普通人开垦农田没啥区别,就是划出一个四四方方的坑线,然后大家一起将坑里的泥土都挖出来运走。
直到挖到有遗迹的土层后,考古人员才会介入。
毕竟真要靠各市多则十几人,少的话只有几个的专业考古人员,动不动就挖几十甚至几百立方的泥土,根本不现实。
此时,陈翰就插着腰,站在了八号坑的玻璃棚外,正在眺望忙碌的大爷大妈们开探方。
对于外面的这些祭祀区和叠压居民区的遗迹考古,他也是很关注的。
通过观察,他可以看得出来,最近几个月在这片遗迹叠压区的考古工作,也是有很大进展。
就在他所在的八号坑对面直线距离不到二十米的地方,已经发现了一条窄沟。
而在窄沟上,还发现了一些圆形的柱洞。
这些柱洞很深,直径也有个十几二十厘米左右。
而且在柱洞旁边,还发现了很多微痕。
越来越多的遗址旧痕的发现,都指向了同一种可能。
窄沟和柱洞直角的四个边,连在一起的话,刚好可以形成一个正方形。
而四个柱洞,就是正方形的四个角。
如果,在这四个柱洞内竖起四根做支撑的圆木。
那么,一栋房子的形状,就跃然而现了。
显然,随着田野考古的深入,终于是发现了居住区,三星堆人曾经居住的房子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