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我们仔细回顾历史,就可以看出,建立共和体制的人,在需要改革的制度中,为了确保公民自由而建立的制度,应当放到第一点来考虑。
这是因为,如何建立一个能确保公民自由的制度,是在这个国家存在的任何时期,维护公民自由的决定性因素。
选择了共和制的国家,固然是由统治阶级和普通民众组成的,但确保公民自由的职责,由二者中哪一方来担当,是分不同的情况的。
在古代的斯巴达和现代的威尼斯,是统治阶级负责确保公民自由;而在古罗马,则是平民阶级负责这一点。
因此,我们有必要探讨一下,究竟哪一种共和制是更加正确的选择。
虽然选择两者之中任何一种都有其相应的理由,仅仅从结果这一点来判断,由统治阶级来负责确保公民自由,是更好的选择。毕竟在斯巴达和威尼斯,公民自由都得到了较长时间的保障。
究其原因,作为保障公民自由的角色,与其交给没有自由、还在争取自由的民众,不如交给那些已经拥有了自由、为了保障其自身自由而努力的统治者。
但是对已经拥有自由的人,以下的两点尚需注意:
第一,必须设立一个限制统治阶级权力的机构;
第二,不能让统治者有一种随时会失去权力的不安和恐惧感。
对于一个人来说,对可能失去自己已拥有的东西的不安和恐惧,以及获得新事物的强烈欲望,往往会导致相同的后果。
——《论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