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响彻黑夜,手枪射速射,这可是我的拿手好戏!
当我扣动扳机的一瞬间,50米外,那个站在积水区里的家伙,他当场有些傻了眼!
只听那个混蛋一声怪叫,他竟然疯狂的向着周围躲避!
子弹飞行而去,50米的距离,手枪的子弹也是很快的!
只听那个混蛋的胸口,噼里啪啦传来一阵中枪的声音,甚至我还看到他的身上喷出了鲜血!
等枪声落下,我快速更换弹夹,再次瞄准前方的那个人影!
周围的一切,死一般的沉静。
那个混蛋,他倒在水里,竟然又消失了!
“妈的,该死的垃圾,你是鬼吗?”
“竟然说来就来,说没就没?”
“fuck!!otherfuck!!”
我嘴里愤怒的骂着,举着手里的枪,准备向着前方水波晃动的区域靠近。
但我又放心不下脚边的哈林姆,此时这个倒霉的小子,他趴在地上还没有出声,我也来不及查看他是否还活着。
说实话,我的心里很自责,很后悔自己先前让哈林姆去吸引敌人的火力!
妈的,明知道这个小子还没有做好准备,明知道他只是个菜鸟,我为什么要让他去呢?
也许是我的内心太着急了。
我总想着让哈林姆快点成长,甚至都有了一些拔苗助长的意思!
但是我却忽略了一点点,哈林姆不是我,我们两个是不同的两种人。
当年我们身处的那个环境,可以说是身不由己。
在当时我那批佣兵团的同伴里,大家可以说几乎天天出生入死,生活在枪林弹雨的边缘。
那个时期,我们从恐慌到麻木,随后从麻木到兴奋。
甚至后来到了一天,不打仗,生活都少了点乐趣的状态!
但是哈林姆不一样,他不需要像我经历一样恐怖的岁月。
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让他慢慢成长。
我相信,他终究有一天,会成为一个像我一样的士兵的!
“妈的,真该死!”
“呼……呼……”
我嘴里轻轻的喘着气,刚刚抱着哈林姆贴地翻滚,随后又连续射击,这种高强度的运动,对我的消耗很大。
我不敢离开哈林姆,目光更不敢离开前方的那片水域。
四目全景夜视仪里,闪烁着微弱的绿光。
前方的水面,从涟漪翻滚,到渐渐的平静,足足用了十五秒。
十五秒的时间,巴德斯坎那个混蛋,他没有没有出现。
我同样没有在水中看到浮起来的尸体。
这说明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那个混蛋,他很可能真的死了,他的尸体陷进了淤泥里!
第二件事,这个混蛋,他身上的装甲板又救了他的命,他已经撤离了交战区域!
我的子弹最少有七发,击中了他。
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活着离开,这混蛋的命也真是大呀!
“团……团长,我没事,你不用担心我!”
“我……呃,好痛!”
“我还活着,我还活着!”
就在我皱眉盯着前方的时候,在我脚下本是躺着一动不动的哈林姆,突然手捂着胸口,表情痛苦的发出了微弱的声音。
听到哈林姆说话了,我当场心头大喜。
该怎么说呢……
心里的喜悦瞬间扑面而来。
那种喜悦,我很难描述,甚至可以说,这种喜悦,距离我已经非常的遥远了。
那是一种你以为战友死了,却意外的发现那混蛋还活着的惊喜!
这种喜悦,是世界上最美妙的。
无法用语言来描述!
“哦,我的上帝呀!!”
“哈林姆,你这该死的垃圾,原来你还活着?”
“妈的,你吓死老子了,我还以为……我还以为你嗝屁了呢,我他妈都要和敌人拼命了!!!”
我嘴里大声说着,突然感觉自己的眼眶一热,竟然鼻子还酸了一下。
那感觉很奇怪呀!
我有些说不下去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放在以前,打仗的时候突然而来的“感性”,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在我的身上。
因为我是一名职业雇佣兵,专业,冷漠,无畏!
我打仗的时候,是不讲感情的!
哪怕以前在炮火连天的战场上,看着平日里一起吹牛打混的同伴们被炮弹炸死,变成满天飞溅的碎肉,我也从来没有哭过。
当然,除了卡姆那次……
那个时期的我,心里只有无限的愤怒和烈火。
每当死去一个战友,我就必定会杀掉更多的敌人。
我的枪法,就是在这种愤怒中练出来的,是用敌人的一条条生命,造就了今天的我!
用我们团长的话讲,我们黑魔鬼的男人,从不轻易流眼泪!
因为我们是兵,黑魔鬼的雇佣兵!
在我们的佣兵团里,我们只相信八个字……以血还血,以命还命!
“妈的,你这个该死的垃圾,老子刚才差点都为你哭了,你这个蠢货!”
我嘴里气愤的说着,盯着脚下蜷缩着身体的哈林姆,嘴里忍不住笑出了声音。
与去看巴德斯坎死没死,我此时更想要陪在哈林姆的身边。
我发现,其实在我的内心里,我根本不在乎那个巴德斯坎的死活,我只在乎哈林姆,在乎我身边的人。
也许是我老了吧,虽然我只有三十岁,但我也是打了十几年仗的老兵了。
我和这个阿拉伯小子,我们之间,朝夕相处,早已经有了浓厚的感情。
他不仅仅是我带出来的兵,他更是我选定的接班人。
回想当初和哈林姆初次见面的场景,又滑稽又可笑。
那时候因为米娅,我一怒之下单挑整个琼鲸湾。
这个小子在车里遇见了我,那时我们还是敌人,他吓的要死。
他当时吵着要给我当仆人,可是时至今日,我从来没有把他当成仆人对待过!
“妈的,小垃圾,快撤!”
“你躺在地上别动,抓住我的手,老子带着你走!”
我嘴里深深的喘了一口气,低头抓住哈林姆的防弹衣,拖着他在草地里飞速后退。
哈林姆很听话,这小子蜷缩着身子,躺在地上,真的是抓着我的手腕,一动都不动。
十米,二十米,三十米……
我一直拖着哈林姆来到了浅水区一块大石头后方。
那个躺在水里,肩膀上插着刀子的黑人,他还在惊恐的看着我们。
我转头怒视那个家伙,那混蛋吓得高高的举起了双手。
我示意他不要喊叫,继续看向前方的黑暗。
足足等了三分钟,我没有等到巴德斯坎再出现,却等到了老杰克和宾铁。
显然部落里的事情已经结束了,老杰克带着宾铁,还有丽塔,卡西西亚,他们的身后甚至还跟着几个皮肤乌黑的土着人。
大家全都在飞快的向我这边奔跑。
“嘿,鞑靼,哈林姆,你们怎么样?”
“该死的!!”
“我们先前听见了你们在通话器里的喊话,妈的,那个巴德斯坎呢?”
“让他滚出来,老子要亲手宰了他!”
后方的黑暗中,老杰克甩动他那肥胖的大屁股,一边奔跑,一边恼火的大声叫着。
此时我们的距离不足百米,即便没有通话器,我也能清晰的听到老杰克的声音。
老杰克和宾铁他们来了,我可以放心的去查看前方的巴德斯坎。
在我们这些人中,只有我是一个狙击手。
我了解狙击手的行为模式。
在战场上,我们有一句话,叫做能打败狙击手的,除了炮弹,就是另一个狙击手!
我要去前方看一看巴德斯坎。
不亲眼看看那混蛋的尸体,我永远都不放心!
“嘿,杰克,宾铁,我们在这里!”
“妈的,哈林姆受伤了,我来不及查看,你们过来接应他!”
“还有,我要去前方看看,你们别过来,我要看看那个混蛋死没死!”
我嘴里沉闷的说完,快速补充了狙击步枪的子弹。
又看了一眼地上的哈林姆,我背着狙击步枪,提着手枪,再不犹豫,一路向着前方的黑暗里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