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6章 凌水猎人团

第556章凌水猎人团

龙陨大陆很少有单干的猎人,除了实力已经达到先天期以上才敢那样做,其原因则是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个人要想在荒野之地单独行走,没有高阶的实力,根本不安全,除非迫不得已,谁也不敢冒着生命危险在荒野的地方单独行走,这个世界到处都是妖兽,而妖兽的实力比起同级的人类来还有强一层,而且妖兽往往是一团或成群结队,就算是高几层的人类遇到了妖兽,也大多是惨淡收场。所以,要想安全,就必须组团,不过,一个猎人团最好的配制为武士、术士、弓箭手、药师和盗贼。武士近战,术士与弓箭手远战,药师负责疗伤、解毒等,盗贼则善长潜踪遁影,精通各类阵法、机关等等。

这五种职业各有所长,配合好了,可以成倍地发挥团队的力量,五人齐心合力,足可以越级挑战。

当然,如果还有一名精神感应者就更理想了,精神感应者能把团队里所有人的意识在短时间融合在一起,达到数人一体的效果,战斗力将会成倍增长。

李胜天决定找到那个凌水猎人团,加入他们的任务。

要找凌水猎人团也简单,猎人协会外面就是一个酒吧,酒吧的消息当然是最灵通的,何况这里的猎人协会,那些猎人当然会在这里集中。

不过,李胜天见到那个任务是四天前发布的,也许他们已经离开了,所以,他只是准备酒吧里去碰碰运气,就算是找不到凌水佣兵团,他也可以另外接一个离开这里的任务。

李胜天一行人从后堂出来,在外面的酒吧里找了一张桌子坐下,一名服务小姐走过来,道:“各位,请问想喝点什么?”

李胜天对这个世界上的食物、饮料也有一定的了解,道:“我要一杯甘露酒。”

魏峰山也道:“我也要一杯甘露酒。”

苏映月与周若娴则要了一杯浮香饮料。

甘露酒是一种有色酒,味道还不错,只是这里太坑人,东西贵得惊人,这么一杯酒就要十月币。

而浮香饮料更高级,由一种树汁制成,一杯竟要五十月币。

李胜天慢慢喝着甘露酒,一边打量着整个大厅,想听到一些有用的消息。

飞天本来趴在周若娴的怀中,闻到了酒香,从她的怀中探出头来,眼见李胜天在喝酒,跳到桌子上吱吱叫起来,两个爪子还在比划。

李胜天笑道:“哦,你也想喝酒,小姐,再来一杯甘露酒。”

很快,服务小姐又端上一杯甘露酒,飞天立起身体,趴在杯子边沿,伸出舌头,开始喝起酒来。

大厅里看见飞天的表演,个个都侧头看着它,当然,李胜天也在他们的观察之中。

这时,旁边桌子上一名大汉站起来,来到李胜天这张桌子旁,看着周若娴道:“这位美丽的小姐,这只能飞的小狗是你的吗?”

周若娴抬头瞟了大汉一眼,这名大汉身高约一米九,应该是一名武士,长得雄壮有力,左胸衣服上挂着一个猎人徽章,上面写着一个九字,说明他是一个九级猎人,也就是他本人的实力在后天九级,在猎人中算是强者了。

周若娴打量大汉一眼后只是点点头,又拿起了饮料杯。

那名大汉饶有兴趣地看着飞天,道:“小姐,我们打个商量。”

“什么事?”周若娴答道。

大汉道:“我是战风猎人团的团长威尔,对这只小狗非常喜爱,请问你能否割让?当然,我会给予优厚的价格,你可以开个价。”

飞天正在喝酒,闻言大怒,转身怒视着威尔,一对爪子对着他挥舞着,眦牙咧嘴,发出吱吱的叫声。

周若娴道:“威尔团长,你也看见了,就是我同意,它也不会同意,所以,只有让你失望了。”

威尔道:“这样,我出两万月币买下这只小狗。”周围的人立即发出惊呼声。

飞天更加愤怒,但却感到自己不是威尔的对手,转身就扑到周若娴的怀中,把脑袋埋在她的怀中,紧紧抓住她的衣服。

周若娴抚摸着飞天的脑袋,轻声道:“飞天放心,我绝不可以卖你的。”

威尔转头看了看自己那桌,又转过来,咬牙道:“五万元!”

周若娴还是摇头。

威尔脸上闪过一丝怒色,不过,他还是强压下来,说道:“十万元!”

周若娴冷哼一声,说道:“威尔团长,你不用再说,飞天是我的宠物,与我心意相通,你就是出再多的钱,我也不会卖它的。”说着,轻轻抚摸着飞天的毛发,一边轻声道:“飞天别怕。”

此时不仅是威尔,就连四周的人都以不可理解的目光望着周若娴,十万月币已经是一笔巨款,足够一家五口人幸福生活十年,没想到周若娴竟不卖,飞天虽然很有灵性,但毕竟是一只小狗,看上去实力也不咋样,买去只能让宠物养,无论怎么讲,也远远不值十万元月币。

眼见周若娴依然不卖,而且已经说了再多的钱也不会卖飞天,威尔也没有办法,一方面,他不是那种执强凌弱的人,另一方面,在这里,是没有人敢***的,只得无奈道:“既然小姐不卖,我当然不能强求,打扰了。”说着,迈步朝自己那桌行去。

李胜天的目光转处,发现周围的人看向他们几人的眼神已经变了,那是一种贪婪的目光,又像是猛兽见到猎物的目光,转念一想,已经明白自己几人现在变成了那些人的财神爷,不,是飞天变成了财神爷,而他们一行,则是阻挡他们发财的拌脚石。

李胜天暗暗皱眉,这倒不是他害怕这些人,而是这些会给他带来少许的麻烦,这里他们不敢动手,但一旦离开这里,犹其是到了荒野之地,他们必定会打飞天的主意,当然,说不定他们连苏映月与周若娴的主意也一起打了。到时,既能得到美人,又能把飞天卖给威尔,真是财色双收。

李胜天跟随着威尔的身影看过去,他走过去后,立即就有几人义愤地想站起身来,却被威尔压下去,然后对着一位少女歉意道:“芙美,我让你失望了。”

看着那位少女,李胜天也明白为何威尔会舍得出如此多的钱来买飞天,因为那位少女确实美,她看上去就像地球上的东西方混血儿,金色的长发挽在脑后,插着一个发髻,一张瓜子脸白洁如雪,高耸的鼻梁,樱红的小嘴,下巴略尖,眼珠呈黑色,虽然身着术士袍,但依然能感觉得出她那修长的大腿和如柳的腰枝,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冷艳美。可以说,此女的美丽距本来面貌的苏映月和周若娴也差不多远,而现在,苏映月与周若娴掩藏了容貌,她的容貌就远在苏映月与周若娴之上了。如此美女,威尔花大钱讨她的欢心并不奇怪,以李胜天的想法,如果换了他,也会这么做。

那名叫芙美的少女听到威尔的道歉,摇头道:“团长不用道歉,我也没有想得到那只小狗的想法,只是赞赏了它一句,可没有想得其他,以后,不要再提买那只小狗的话。”

威尔见芙美没有责怪他,暗中松了一口气,心中却憋得慌,他先前已经通过人了解到了猎人协会里面的情况,对李胜天等人的试练结果也明白,那四人,都只通过了五级猎人测示,而他的实力则在九级,这中间的差距太大了,如果换了其他猎人,听到他要买飞天,可能早就屁颠颠地把飞天送过来了,但现在,他却在那位美女面前碰了壁。当然,他个人碰壁倒没有什么,但让他在芙美面子丢脸,却让他恼怒不已。不过,他总算还不是那种为了目的不择手的人,也没有想过采取强硬的手段去夺取。

不过,说他是好人也不正确,因为他已经明白,用十万月币已经引起了其他人的贪婪,他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好,只要有人从李胜天手中夺到飞天,他就可以用钱买下来,至少李胜天四人的死活,跟他可没有关系。

一时间,整个大厅一片沉静,各自都想着自己的事,李胜天的目的是来这里找凌水猎人团,扬声道:“凌水猎人团的人在吗?”

大堂里没人吭声,李胜天关注着大堂里面情况,扫眼过去,已经确定,凌水猎人团的人必定没有在这里,心中有点失望,可能那个凌水猎人团已经离开这里了。

一位服务小姐走过来,道:“这位先生,凌水猎人团的人还没有来。”

李胜天听出一点意思,问道:“他们还没有离开这里吗?”

服务小姐道:“他们还没有离开,每天中午都会到这里来吃饭,嗯,已经快中午了,你稍等一下,他们很快就会过来。”

李胜天摸出十元月币交给服务小姐道:“谢谢的回答。”

服务小姐也没有推辞,谢了一声,朝另一桌行去,李胜天看看桌上,又要来几杯酒水,四人在那里慢慢等起来。

一个小时后,已经接近中午,李胜天干脆叫来几样菜,打算就在这里吃午饭。

门外陆陆续续有人进来,慢慢地已经快坐满所有的桌子。

这时,又有几人从门外走进来,先前得到小费那名服务小姐连忙走到李胜天身旁道:“先生,进来这几人就是凌水猎人团的人。”

李胜天看向门口,进来的人共有四人,当先是一位少女,应该只有二十岁左右,长得还算美丽,身材约有一米六五左右,看上去身材很好,只是她满脸憔悴,双眼无神,把她的美感破坏了许多,头发在脑后挽了一个结,上身穿着一件比较陈旧的软甲,上面还有几道缝隙,缝隙间用细线连着,衣服、裤子也很陈,由于洗的次数多了,有点发白,她手中握着一把连鞘长剑,显出几分英武之气。

紧跟着这名少女的是一名女孩,看上去大约十三四岁,身高与前一名少女比起来矮了一大截,梳着两根辫子,显得天真可爱,背着一张两尺长的短弓,显示出她还是有一定的实力。

第三人看上去大概六十多岁,身材干瘦、满脸皱纹,眼光昏浊,一身粗布衣服,上面还有数个补丁,腰间挂着一把连鞘匕首,整个人的形象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沧伤。

第四人看上去很壮实,身体也很高大,但那一张娃娃脸却暴露出他的年龄,就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大概十四五岁,他身上衣服不知是哪拣来的,比起他的身材来说小了太多,崩在他身体显得格外滑稽,手中握着一根木棍,应该算是他的武器。

看到这四人,李胜天忍不住暗暗摇头,这就是凌水猎人团?老的老,小的小,唯一一个有战力的就是那名少女,胸前挂着两个徽章,一个二级猎人团徽章,一个五级猎人徽章,其余三人,都挂三级猎人徽章。

这四人的实力已经很弱了,但他们还少了最重要的术士和药师,加上他们的衣着、装备更差,单看他们的衣服、装备,可能只比乞丐好一点,总结一句,这一个猎人团的实力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现在李胜天终于明白为何凌水猎人团为何要招聘猎人,为何招了三天也没有人应聘,只是不知那个商队是否在等在这里让他们护送,不过,以李胜天的猜测,那个商队可能也是快穷疯了,舍不得付钱,才会请凌水猎人团送护。

凌水猎人团四人走入大堂,四下张望,现在大堂的桌子几乎坐满了人,剩下的几桌,就是李胜天身边那几张,所以,他们就坐到了李胜天那桌的旁边一桌。

那四人,少女对着大门而坐,老头背对着李胜天,男孩对老头对面,也正对着李胜天这一桌,女孩则对着少女而坐。

那个男孩刚坐下,一抬眼就看见正在喝着甘露酒的飞天,顿时睁大了眼睛,痴痴地望着飞天,不过,当李胜天定睛看过去时,才发现,他的目光大多数还是定在飞天正在喝的甘露酒上,他应该是在想给一只小狗喝那么好酒太浪费了。

女孩见到男孩睁大眼睛呆呆地看着李胜天那一张桌子,也转过头,看向李胜天这一张桌了,立即,她就发出一声惊呼:“啊,那只小狗真可爱呀!”说着,已经站起身,就想跑到李胜天这一桌来。

那名少女喝道:“洛月,坐下!”

女孩身体一颤,恋恋不舍地看了飞天一眼,嘟着嘴道:“是。”乖乖地坐下,不过,她还是不停地侧头偷看着飞天。

飞天这时也知道那一桌发生的事,停止喝酒,扭头看着那个女孩,对着她挤挤眼睛,还用爪子对着她比划几下。

女孩的瞳孔再次放大,小嘴张开,已经成了o字型,就那么呆若木鸡。

那名少女也对女孩的行为感到好奇,侧过去,正好看见飞天正在那里挤眉弄眼、挥舞爪子,它本来就可爱迷人,这一番人性化动作,杀伤力更是惊人,不仅是少女那一桌,就是附近能看见飞天的数桌人都惊讶无比,犹其是那些女士们,更是爱心泛滥,不是知道周若娴绝不会割爱,她们可能又会提出要买它了。

那名少女见到飞天后,眼睛也升起一丝异彩,不过,她的情况要好得多,目光立即转过去,脸上依然愁容一片。

店里的人员也认为凌水猎人团几人,一名服务员走过来,问道:“洛秀团长,你们要点什么?”

少女迟疑一下,道:“还是来二十个馒头、两盘素菜吧,另外来一大盆清汤就行了。”

李胜天听到少女点的菜,就明白凌水猎人团的经济已经处于崩溃边沿,东珠镇因为在偏远地方,物价高一点,但也高不到哪里去,一元月币可以买两个馒头,二十个馒头,只需要十元月币,那三盘素菜,也就几元月币,所以,这一顿饭,最多十多元月币,四个人一顿午饭才用十多元月币,可想他们节约到何等程度。

周围的人对凌水猎人团的情况应该比较了解,倒没有人对他们露出鄙视的目光,大家都是外面闯荡的,风餐露宿、出生入死,过着刀口上舔血的生活,也有陷入困境的时候,不说只吃馒头,就是啃树皮、吃草根的时候也常常有。

李胜天正在考虑怎样加入凌水猎人团,桌子上飞天又把一杯甘露酒喝光了,只是它的酒量却不很行,已经有点醉意,一离开杯子,它的脚步就开始打颤,身体东摇西摆,两根前爪无意识地舞动着。

李胜天笑了起来,弹了飞天的脑袋一下,道:“这次吸取教训,下次不要喝那么多酒。”

飞天的脑袋摇动着,发出抗议声。

周若娴伸手把飞天抱到自己的胸前,瞪了李胜天一眼,刚想说话,一个人从大门外走进来,刚一进门,他就嚷道:“来一百个馒头,再来一大盆清汤!”

大堂里众人都看着柜台里那位美妇人,暗暗好笑,凌水猎人团占一桌只用了十多月币,不知又是哪一个穷酸猎人团的人来了,一百个馒头,可以让二三十人吃饱,这种架式,可能连素菜都不会要,老板可是会亏本的。

果然,站在柜台里那位美妇人眉头皱了皱,看向大门口的目光也显得凌厉,她已经打定主意,如果是有人意捣乱的,绝不会轻饶。

第556章凌水猎人团

龙陨大陆很少有单干的猎人,除了实力已经达到先天期以上才敢那样做,其原因则是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个人要想在荒野之地单独行走,没有高阶的实力,根本不安全,除非迫不得已,谁也不敢冒着生命危险在荒野的地方单独行走,这个世界到处都是妖兽,而妖兽的实力比起同级的人类来还有强一层,而且妖兽往往是一团或成群结队,就算是高几层的人类遇到了妖兽,也大多是惨淡收场。所以,要想安全,就必须组团,不过,一个猎人团最好的配制为武士、术士、弓箭手、药师和盗贼。武士近战,术士与弓箭手远战,药师负责疗伤、解毒等,盗贼则善长潜踪遁影,精通各类阵法、机关等等。

这五种职业各有所长,配合好了,可以成倍地发挥团队的力量,五人齐心合力,足可以越级挑战。

当然,如果还有一名精神感应者就更理想了,精神感应者能把团队里所有人的意识在短时间融合在一起,达到数人一体的效果,战斗力将会成倍增长。

李胜天决定找到那个凌水猎人团,加入他们的任务。

要找凌水猎人团也简单,猎人协会外面就是一个酒吧,酒吧的消息当然是最灵通的,何况这里的猎人协会,那些猎人当然会在这里集中。

不过,李胜天见到那个任务是四天前发布的,也许他们已经离开了,所以,他只是准备酒吧里去碰碰运气,就算是找不到凌水佣兵团,他也可以另外接一个离开这里的任务。

李胜天一行人从后堂出来,在外面的酒吧里找了一张桌子坐下,一名服务小姐走过来,道:“各位,请问想喝点什么?”

李胜天对这个世界上的食物、饮料也有一定的了解,道:“我要一杯甘露酒。”

魏峰山也道:“我也要一杯甘露酒。”

苏映月与周若娴则要了一杯浮香饮料。

甘露酒是一种有色酒,味道还不错,只是这里太坑人,东西贵得惊人,这么一杯酒就要十月币。

而浮香饮料更高级,由一种树汁制成,一杯竟要五十月币。

李胜天慢慢喝着甘露酒,一边打量着整个大厅,想听到一些有用的消息。

飞天本来趴在周若娴的怀中,闻到了酒香,从她的怀中探出头来,眼见李胜天在喝酒,跳到桌子上吱吱叫起来,两个爪子还在比划。

李胜天笑道:“哦,你也想喝酒,小姐,再来一杯甘露酒。”

很快,服务小姐又端上一杯甘露酒,飞天立起身体,趴在杯子边沿,伸出舌头,开始喝起酒来。

大厅里看见飞天的表演,个个都侧头看着它,当然,李胜天也在他们的观察之中。

这时,旁边桌子上一名大汉站起来,来到李胜天这张桌子旁,看着周若娴道:“这位美丽的小姐,这只能飞的小狗是你的吗?”

周若娴抬头瞟了大汉一眼,这名大汉身高约一米九,应该是一名武士,长得雄壮有力,左胸衣服上挂着一个猎人徽章,上面写着一个九字,说明他是一个九级猎人,也就是他本人的实力在后天九级,在猎人中算是强者了。

周若娴打量大汉一眼后只是点点头,又拿起了饮料杯。

那名大汉饶有兴趣地看着飞天,道:“小姐,我们打个商量。”

“什么事?”周若娴答道。

大汉道:“我是战风猎人团的团长威尔,对这只小狗非常喜爱,请问你能否割让?当然,我会给予优厚的价格,你可以开个价。”

飞天正在喝酒,闻言大怒,转身怒视着威尔,一对爪子对着他挥舞着,眦牙咧嘴,发出吱吱的叫声。

周若娴道:“威尔团长,你也看见了,就是我同意,它也不会同意,所以,只有让你失望了。”

威尔道:“这样,我出两万月币买下这只小狗。”周围的人立即发出惊呼声。

飞天更加愤怒,但却感到自己不是威尔的对手,转身就扑到周若娴的怀中,把脑袋埋在她的怀中,紧紧抓住她的衣服。

周若娴抚摸着飞天的脑袋,轻声道:“飞天放心,我绝不可以卖你的。”

威尔转头看了看自己那桌,又转过来,咬牙道:“五万元!”

周若娴还是摇头。

威尔脸上闪过一丝怒色,不过,他还是强压下来,说道:“十万元!”

周若娴冷哼一声,说道:“威尔团长,你不用再说,飞天是我的宠物,与我心意相通,你就是出再多的钱,我也不会卖它的。”说着,轻轻抚摸着飞天的毛发,一边轻声道:“飞天别怕。”

此时不仅是威尔,就连四周的人都以不可理解的目光望着周若娴,十万月币已经是一笔巨款,足够一家五口人幸福生活十年,没想到周若娴竟不卖,飞天虽然很有灵性,但毕竟是一只小狗,看上去实力也不咋样,买去只能让宠物养,无论怎么讲,也远远不值十万元月币。

眼见周若娴依然不卖,而且已经说了再多的钱也不会卖飞天,威尔也没有办法,一方面,他不是那种执强凌弱的人,另一方面,在这里,是没有人敢***的,只得无奈道:“既然小姐不卖,我当然不能强求,打扰了。”说着,迈步朝自己那桌行去。

李胜天的目光转处,发现周围的人看向他们几人的眼神已经变了,那是一种贪婪的目光,又像是猛兽见到猎物的目光,转念一想,已经明白自己几人现在变成了那些人的财神爷,不,是飞天变成了财神爷,而他们一行,则是阻挡他们发财的拌脚石。

李胜天暗暗皱眉,这倒不是他害怕这些人,而是这些会给他带来少许的麻烦,这里他们不敢动手,但一旦离开这里,犹其是到了荒野之地,他们必定会打飞天的主意,当然,说不定他们连苏映月与周若娴的主意也一起打了。到时,既能得到美人,又能把飞天卖给威尔,真是财色双收。

李胜天跟随着威尔的身影看过去,他走过去后,立即就有几人义愤地想站起身来,却被威尔压下去,然后对着一位少女歉意道:“芙美,我让你失望了。”

看着那位少女,李胜天也明白为何威尔会舍得出如此多的钱来买飞天,因为那位少女确实美,她看上去就像地球上的东西方混血儿,金色的长发挽在脑后,插着一个发髻,一张瓜子脸白洁如雪,高耸的鼻梁,樱红的小嘴,下巴略尖,眼珠呈黑色,虽然身着术士袍,但依然能感觉得出她那修长的大腿和如柳的腰枝,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冷艳美。可以说,此女的美丽距本来面貌的苏映月和周若娴也差不多远,而现在,苏映月与周若娴掩藏了容貌,她的容貌就远在苏映月与周若娴之上了。如此美女,威尔花大钱讨她的欢心并不奇怪,以李胜天的想法,如果换了他,也会这么做。

那名叫芙美的少女听到威尔的道歉,摇头道:“团长不用道歉,我也没有想得到那只小狗的想法,只是赞赏了它一句,可没有想得其他,以后,不要再提买那只小狗的话。”

威尔见芙美没有责怪他,暗中松了一口气,心中却憋得慌,他先前已经通过人了解到了猎人协会里面的情况,对李胜天等人的试练结果也明白,那四人,都只通过了五级猎人测示,而他的实力则在九级,这中间的差距太大了,如果换了其他猎人,听到他要买飞天,可能早就屁颠颠地把飞天送过来了,但现在,他却在那位美女面前碰了壁。当然,他个人碰壁倒没有什么,但让他在芙美面子丢脸,却让他恼怒不已。不过,他总算还不是那种为了目的不择手的人,也没有想过采取强硬的手段去夺取。

不过,说他是好人也不正确,因为他已经明白,用十万月币已经引起了其他人的贪婪,他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好,只要有人从李胜天手中夺到飞天,他就可以用钱买下来,至少李胜天四人的死活,跟他可没有关系。

一时间,整个大厅一片沉静,各自都想着自己的事,李胜天的目的是来这里找凌水猎人团,扬声道:“凌水猎人团的人在吗?”

大堂里没人吭声,李胜天关注着大堂里面情况,扫眼过去,已经确定,凌水猎人团的人必定没有在这里,心中有点失望,可能那个凌水猎人团已经离开这里了。

一位服务小姐走过来,道:“这位先生,凌水猎人团的人还没有来。”

李胜天听出一点意思,问道:“他们还没有离开这里吗?”

服务小姐道:“他们还没有离开,每天中午都会到这里来吃饭,嗯,已经快中午了,你稍等一下,他们很快就会过来。”

李胜天摸出十元月币交给服务小姐道:“谢谢的回答。”

服务小姐也没有推辞,谢了一声,朝另一桌行去,李胜天看看桌上,又要来几杯酒水,四人在那里慢慢等起来。

一个小时后,已经接近中午,李胜天干脆叫来几样菜,打算就在这里吃午饭。

门外陆陆续续有人进来,慢慢地已经快坐满所有的桌子。

这时,又有几人从门外走进来,先前得到小费那名服务小姐连忙走到李胜天身旁道:“先生,进来这几人就是凌水猎人团的人。”

李胜天看向门口,进来的人共有四人,当先是一位少女,应该只有二十岁左右,长得还算美丽,身材约有一米六五左右,看上去身材很好,只是她满脸憔悴,双眼无神,把她的美感破坏了许多,头发在脑后挽了一个结,上身穿着一件比较陈旧的软甲,上面还有几道缝隙,缝隙间用细线连着,衣服、裤子也很陈,由于洗的次数多了,有点发白,她手中握着一把连鞘长剑,显出几分英武之气。

紧跟着这名少女的是一名女孩,看上去大约十三四岁,身高与前一名少女比起来矮了一大截,梳着两根辫子,显得天真可爱,背着一张两尺长的短弓,显示出她还是有一定的实力。

第三人看上去大概六十多岁,身材干瘦、满脸皱纹,眼光昏浊,一身粗布衣服,上面还有数个补丁,腰间挂着一把连鞘匕首,整个人的形象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沧伤。

第四人看上去很壮实,身体也很高大,但那一张娃娃脸却暴露出他的年龄,就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大概十四五岁,他身上衣服不知是哪拣来的,比起他的身材来说小了太多,崩在他身体显得格外滑稽,手中握着一根木棍,应该算是他的武器。

看到这四人,李胜天忍不住暗暗摇头,这就是凌水猎人团?老的老,小的小,唯一一个有战力的就是那名少女,胸前挂着两个徽章,一个二级猎人团徽章,一个五级猎人徽章,其余三人,都挂三级猎人徽章。

这四人的实力已经很弱了,但他们还少了最重要的术士和药师,加上他们的衣着、装备更差,单看他们的衣服、装备,可能只比乞丐好一点,总结一句,这一个猎人团的实力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现在李胜天终于明白为何凌水猎人团为何要招聘猎人,为何招了三天也没有人应聘,只是不知那个商队是否在等在这里让他们护送,不过,以李胜天的猜测,那个商队可能也是快穷疯了,舍不得付钱,才会请凌水猎人团送护。

凌水猎人团四人走入大堂,四下张望,现在大堂的桌子几乎坐满了人,剩下的几桌,就是李胜天身边那几张,所以,他们就坐到了李胜天那桌的旁边一桌。

那四人,少女对着大门而坐,老头背对着李胜天,男孩对老头对面,也正对着李胜天这一桌,女孩则对着少女而坐。

那个男孩刚坐下,一抬眼就看见正在喝着甘露酒的飞天,顿时睁大了眼睛,痴痴地望着飞天,不过,当李胜天定睛看过去时,才发现,他的目光大多数还是定在飞天正在喝的甘露酒上,他应该是在想给一只小狗喝那么好酒太浪费了。

女孩见到男孩睁大眼睛呆呆地看着李胜天那一张桌子,也转过头,看向李胜天这一张桌了,立即,她就发出一声惊呼:“啊,那只小狗真可爱呀!”说着,已经站起身,就想跑到李胜天这一桌来。

那名少女喝道:“洛月,坐下!”

女孩身体一颤,恋恋不舍地看了飞天一眼,嘟着嘴道:“是。”乖乖地坐下,不过,她还是不停地侧头偷看着飞天。

飞天这时也知道那一桌发生的事,停止喝酒,扭头看着那个女孩,对着她挤挤眼睛,还用爪子对着她比划几下。

女孩的瞳孔再次放大,小嘴张开,已经成了o字型,就那么呆若木鸡。

那名少女也对女孩的行为感到好奇,侧过去,正好看见飞天正在那里挤眉弄眼、挥舞爪子,它本来就可爱迷人,这一番人性化动作,杀伤力更是惊人,不仅是少女那一桌,就是附近能看见飞天的数桌人都惊讶无比,犹其是那些女士们,更是爱心泛滥,不是知道周若娴绝不会割爱,她们可能又会提出要买它了。

那名少女见到飞天后,眼睛也升起一丝异彩,不过,她的情况要好得多,目光立即转过去,脸上依然愁容一片。

店里的人员也认为凌水猎人团几人,一名服务员走过来,问道:“洛秀团长,你们要点什么?”

少女迟疑一下,道:“还是来二十个馒头、两盘素菜吧,另外来一大盆清汤就行了。”

李胜天听到少女点的菜,就明白凌水猎人团的经济已经处于崩溃边沿,东珠镇因为在偏远地方,物价高一点,但也高不到哪里去,一元月币可以买两个馒头,二十个馒头,只需要十元月币,那三盘素菜,也就几元月币,所以,这一顿饭,最多十多元月币,四个人一顿午饭才用十多元月币,可想他们节约到何等程度。

周围的人对凌水猎人团的情况应该比较了解,倒没有人对他们露出鄙视的目光,大家都是外面闯荡的,风餐露宿、出生入死,过着刀口上舔血的生活,也有陷入困境的时候,不说只吃馒头,就是啃树皮、吃草根的时候也常常有。

李胜天正在考虑怎样加入凌水猎人团,桌子上飞天又把一杯甘露酒喝光了,只是它的酒量却不很行,已经有点醉意,一离开杯子,它的脚步就开始打颤,身体东摇西摆,两根前爪无意识地舞动着。

李胜天笑了起来,弹了飞天的脑袋一下,道:“这次吸取教训,下次不要喝那么多酒。”

飞天的脑袋摇动着,发出抗议声。

周若娴伸手把飞天抱到自己的胸前,瞪了李胜天一眼,刚想说话,一个人从大门外走进来,刚一进门,他就嚷道:“来一百个馒头,再来一大盆清汤!”

大堂里众人都看着柜台里那位美妇人,暗暗好笑,凌水猎人团占一桌只用了十多月币,不知又是哪一个穷酸猎人团的人来了,一百个馒头,可以让二三十人吃饱,这种架式,可能连素菜都不会要,老板可是会亏本的。

果然,站在柜台里那位美妇人眉头皱了皱,看向大门口的目光也显得凌厉,她已经打定主意,如果是有人意捣乱的,绝不会轻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