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 三 章

唐乐筠还在思忖着,小白脸已经到跟前了,后面跟着一个身形微胖、脸颊溜圆,表情紧张的小厮。

小厮手里提着一只大荷包,灰蓝配色,遍绣金钱纹,里面鼓鼓囊囊。

荷包!

这玩意儿瞬间让小白脸有了名字。

纪霈之,这人就是纪霈之。

原身和纪霈之不在一个社交层级上,可谓素不相识。

她在生云寺时要拦的人原本是原书男主顾时——顾时是京城纨绔,江湖浪子,在唐家颇有些名声——并不知道纪霈之也在生云寺。

加之有女主安排的人在一旁怂恿,促使她见到一个前簇后拥的华服公子就冒冒失失地冲了上去。

不过,她当时留了后手——如果顾时爱她美貌,她就万事大吉;反之,如果顾时对她不感兴趣,她就以江湖儿女自居,并诚恳向对方认错。

然则,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她碰到的不是顾时,而是纪霈之。

纪霈之的小厮深知自家主子的禁忌,直接把原身放倒,原身摔落放生池,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了个大脸。

在整个过程中,她连纪霈之的正脸都没看清楚。

唐乐筠看书毛躁,对男二的长相描写没什么印象,但对他的文玩核桃记忆深刻——那金钱纹的荷包就是装核桃的。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对了,他常年在附近的小温泉庄子养病,镇上也有他的产业,出现在这里再正常不过。

既然不认识,那就不必招呼了。

她镇定转身,用钥匙打开了药铺的小门……

纪霈之被唐乐筠的骚操作搞懵了,活了二十三年,他靠这张脸就能所向披靡,还是头一回被姑娘家无视得这么彻底。

他略一迟疑,到底跟着她进了空荡荡的药铺。

唐乐筠本以为,只要她装作不认识,凭纪霈之的傲娇人设,肯定不会主动跟随,之前的事即便不那么算了,也不至于当面刁难她。

但他既然跟进来了,不招呼必定会再得罪一次,那就得不偿失了。

唐乐筠福了福,“公子万福,有事么?”

纪霈之没搭理她,径直走到后门门口,观望一番,这才淡淡问道:“你不认识我?”

他的声音不高不低,声线不粗不细,就像泉水流过山涧,不徐不疾,清澈悦耳。

唐乐筠道:“不认识。”

“你撒谎!”拎荷包的小厮应该就是推原身落水那位,他言辞激烈地揭穿了唐乐筠,“你在生云寺冲撞我家王爷,掉到了放生池里,差点被淹死,怎么可能不认识?”

“哦……”唐乐筠不太会演戏,嘴里发出了然的声音,表情却是冷清和刻板的,“原来如此,不过……当时我想冲撞的另有其人,因为没看清王爷的脸,所以才闹出了那个小误会。”

她没敢提及女主,以免影响后面的剧情走向。

纪霈之走过来,定定地看着唐乐筠,黑眸深邃,艰涩难懂。

唐乐筠回视他,寸步不让。

纪霈之的精神力没有攻击性,可他的容貌有——即便皮肤苍白得可怕,形体也较常人瘦弱,但五官、脸型都不错,骨相尤为完美,让人见之难忘。

末世二十年的人类只剩一息尚存,大家都疲于奔命,难得遇到这么干净好看的年轻男子。

小厮见她看得一瞬不瞬,冷哼一声,“大胆,居然敢与我家王爷对视,你配吗?”

“哦,确实不配。”唐乐筠从善如流,扭开脸不再看纪霈之,“抱歉,两件事都很抱歉。”

认个错而已,走嘴不走心,比想方设法的活着容易多了。

纪霈之的目光落在唐乐筠发红的耳朵上,他左眉高挑,眼神戏谑,再开口便换了话题,“你这店还想开么,如果开,打算做什么?”

唐乐筠心里一紧,“想开,也许是花店,也许是药店。”她不想说真话,但说假话也没什么必要。

纪霈之抓住重点,“药店?”

唐乐筠道:“想法而已……王爷有何见教?”

纪霈之嗤笑一声,朝门口走了过去,出门前留下一句:“这里做什么赔什么,你还是找个好人嫁了吧。”

纪霈之有经商头脑,生意遍布大炎,资财比如今的国库还多,是以,他这一句是忠告。

只是……他有这么好心么?

唐乐筠狐疑地看着他瘦削颀长的背影消失在刺眼的太阳光线里。

人心最是难测,不猜也罢。

她收回视线,心道,毒在血液里,已然病入膏肓,却还能有如此精神气,药王谷和神医的手段可见一般,要说服他来自己这里治疗,只怕不那么容易。

“看看再说吧。”她耸了一下肩膀,把小门从里面插上,进了一进院。

……

纪霈之上了马车,双手抱上一只暖炉,靠在大迎枕上闭目眼神。

过了好一会儿,他懒洋洋地问小厮:“说说看,她的话有几分真?”

小厮叫元宝,闻言瑟缩了一下,但还是硬着头皮说道:“王爷,小的觉得都是真的。”

如果他说唐乐筠说的是假的,便说明纪霈之被骗了,纪霈之不允许有人骗他。

另外,主子被骗了,奴才也有责任,必须是真的。

“可以肯定的是,她确实不认识我,而且不怕我。”纪霈之睁开眼,“但后来好像又认识了,为什么?”

这是他进入药铺的根本原因。

元宝的头又低了两分,跪着往后退了一小步,“王爷相貌英俊,才名远播,她多看两眼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了吧。”

“嗤!”纪霈之发出一个意味不明的声音,“真的是才名远播吗?如果是,为什么一个寄居在唐家的民女都只瞧中了顾时,而非本王。本王又为何至今未婚?”

这是诛心之问。

元宝怕的就是这一句,他眨了眨喜庆的小眼睛,不敢回答,宽宽的额头上冒出一层细小的汗珠。

纪霈之收紧握住暖炉的手,随着黄铜盖子上的镂空花纹慢慢收缩,整个暖炉都在发生形变。

元宝头上的小汗珠凝结变大,一颗一颗地流了下来,“王爷,李神医说过,不可擅动内力啊。再说了,唐姑娘不认识顾小公子,所以她才错认了王爷呀……王爷切莫自苦,在小的看来,王爷武功高强、貌若潘安、财比石崇、智比诸葛,坊间那些流言不过是小人作祟罢了。”

他这番言辞颇为恳切,额头不住地磕在车板上,发出“嘭嘭”的声响。

“你慌什么。”纪霈之厌弃地丢开小暖炉,“罢了。你去找伍畅,让他盯着唐乐筠,定时汇报她的情况。”

元宝松一口气,忙不迭地把暖炉捡起来,从小几下面的抽屉里再拿一个新的,“是,王爷,小的马上照办。”

……

唐乐筠不知道自己被人盯上了,她还在欣赏自己的新产业。

一进院是个长方形,地面铺了规则的长石板,东西两侧的院墙旁各有两口大缸,缸里没有水,但有大大小小的鹅卵石和一层干硬的泥。

二门便是那倒座房,门洞两侧各有一间房,原身父亲活着时,左侧是书房,右侧是客厅。

从门洞进去,沿回廊路过西厢,左转,走过梅树,就是正院通往后院的甬道。

后院比前院大多了。

东边墙角有个车马棚,棚外是一整片小花园,园心种着一棵高大的桂花树,因为去年先旱后涝,灾情严重,它和前院的梅树和竹子一样,都只剩一线生机。

车马棚的棚顶是茅草做的,烂得差不多了,但木材是好的,重新做顶即可。

原身父亲在棚子的东南角挖了个地窖,很隐蔽,里面大概有三四平米的样子。

唐乐筠此番到后院,就是想看看维修时会不会暴露这个地点。

唐家总共有四个简单机关,一个在倒座房的书房,一个在正房东次间,一个在西厢的拔步床上,还有一个就是这里了。

前三处很小,藏钱和小物件可以,储物不成。

唐乐筠找来扫帚,先把散落的茅草扫到一边,再推开喂牲口的木质食槽,露出一块一米宽一米半长的木盖板来。

因为年久失修,木盖板腐烂大半,糯米浆混合的防水三合土也有了裂痕。

打开木盖板,沿着笨重宽阔的木梯下到里面,唐乐筠惊喜地发现地窖里的防水还是完好的,四壁干燥,涂了桐油的木架子依然结实,架子上的木匣子、瓦罐、瓷瓶摆得整整齐齐。

等工匠换好棚顶,她再弄点三合土把地面重做一遍,换块新木板,这一处就可以启用了。

想着囤得满满当当的吃食,唐乐筠心满意足地出了地窖,走到那棵桂树之下——她是木系异能,做不到眼睁睁地看着植物去死。

右手按在树的根部,将木系异能顺着树干向泥土里延展,用精神异能辅助木系,找到每一根活着的根须,持续滋养它们,树根得到能量,打鸡血般地精神了起来,本能地向下伸展……

这回死不了了。

唐乐筠收了手,回到二院,把梅树和竹子如法炮制一番,然后回屋整理带回来的衣物和新买的东西。

搬家的活计琐碎,一忙活就是小半天。

到了傍晚,田婶子又打发田小霜叫她吃饭,唐乐筠不好意思打扰,婉言谢绝了,独自去了街面上的秦记小面馆。

面馆里食客不少,大多是操着外地口音的外地人,大家边吃边聊,声音鼎沸,极是热闹。

唐乐筠在角落里找到一张空桌,点了两碗面——一碗臊子面,一碗炸酱面。

人多上菜就慢,好在她中午吃的多,耐性足够好,坐着听人聊天也觉得颇有意思。

“诶,你们听说了吗,顺州一带有老百姓造反了!”

“真的假的?”

“先旱后涝,老百姓有点余粮也不多,那还能有假?”

“会不会波及到京城?”

“已经压下去了,听说赈灾的粮食正往北边运呢。”

“去年遭灾的地方不在少数,官府还有余粮吗?”

“那不知道……”

……

他们不知道,唐乐筠却是知道的,国库空虚,贪腐盛行,官员尸位素餐,大炎的太平日子最多坚持半年,然后就硝烟四起了。

北边的大苍国和西边的大弘国趁机扩张领土,大炎四面楚歌,民不聊生,直到重生女主和男主辅佐新皇平定四方后,老百姓才有了喘息的机会。

“唐姑娘,面来了!”老板娘端着餐盘过来,放下两碗面和一碟子咸萝卜,“好久不见,送一碟子小咸菜爽爽口,慢用。”

她说完就回厨房了。

唐乐筠刚要向她的背影道声谢,就见右前方有两个男性食客看了过来。

其中一个三十多岁的胖男人嘀咕道:“唐姑娘,莫不是唐家药铺的唐姑娘?”

另一个男子岁数大,嗓门儿也大一些,“这条街就她家姓唐,肯定是了。她不是投奔大官亲戚去了,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胖男人道:“估计出事了吧,听说她在赵记买了不少东西,一看就是要长住的。”

大嗓门儿问:“知道是跟谁回来的吗?”

胖男人压低了声音,“自己回来的,一个丫鬟没带,肯定被人赶回来了。”

大嗓门儿点点头,“这丫头生得忒好,听说还会点武艺,不像个安生的,可能是出大事了。”

“大事啊。”胖男人斜睨着唐乐筠,“看着就是个小骚货,肯定勾引人来的。”

他话音将落,就见一道人影蹿到了身边,随着“咄”的一声,一把匕首深深地扎进了桌子里。

与此同时,一小块指甲掉了下来。

胖男人呆呆地看着那块指甲,大嗓门儿则看着面无表情的唐乐筠,脸色变得煞白。

唐乐筠拔起匕首,拨了拨指甲,对胖男人说道:“逼死一个我,对你们没什么好处,你说呢?”

她在末世时绰号“毒医”,毒是狠毒的毒,收高额诊费、杀丧尸、斗恶人,从来不软。

胖男人难以置信地看看唐乐筠的座位,又看看同伴,磕磕绊绊地说道:“你你你都听见了?”

唐乐筠道:“习武之人,耳力很好。”

胖男人一哆嗦,“我们没没没说你,你你你误会了。”他一边说一边给同伴使眼色,站起身,转身就往柜台去了,高声叫老板结账。

大嗓门儿也起身开溜了。

唐乐筠转了转手中的匕首,看也不看地塞回皮套里,对赶过来的老板娘说道:“老板娘,桌子被我扎坏了,多少钱我赔。”

桌子是旧的,原本的伤痕就不少。

老板娘扫了一眼,笑着说道:“不用陪,这不好好的吗,唐姑娘不用客气,赶紧用饭,面坨了就不好吃了。”

说完,她又招呼旁人去了。

唐乐筠大声道了谢,回到座位上,飞快地吃了起来。

末世的土地污染严重,气候恶劣,暖棚和催熟食物居多,味道与这个时候无法相提并论。

肉臊子浓香扑鼻,肥而不腻,炸酱味道浓厚却盖不住面条本身的面香,根根劲道,两种面都好吃极了。

二十年来,唐乐筠还是第一次如此畅快地大吃特吃,心里别提多惬意了。

结了账,她刚要转身离开,就听老板娘说道:“那胖子是医馆的伙计,平日最是嘴臭,今日受了惊吓,只怕唐姑娘将来还要受些委屈。”

居然是医馆的人。

唐乐筠蹙了蹙眉头,随即道:“谢谢,我晓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