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
暖阳,
五指山下,
“噢吼……”
“噗通……”
一只半大牛犊般的野狼,带着不甘倒在了狂风之中。
它身上好几处箭伤,淅淅沥沥地流着鲜血,几乎喷涌而出。
硕大的身子结实地在地上砸出了一个坑,荡起了无边尘土。
“呼呼……”
“嗤嗤……”
在野狼三米远的地方,一个身材瘦长健硕的黑色身影,一屁股结实地坐在地上。
腰上挂着一个酒葫芦,手里拿着一把乌黑发亮的弓箭。
正是五行山下的哑巴少年秦奋,这世的陈舟。
已经整整找了四年,人也从十二岁的羸弱少年,长大到十六岁的壮小伙了。
他脸色苍白如皂,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两只眼睛乌溜溜发亮,正在盯着不远处的野狼在看。
浑身上下,脸上,身上,全部都是血液。
也不知道哪儿是他的,哪儿又是野狼的,反正整个就是一个血人降世。
“噢吼……”
“噗通……”
半大野狼拼尽了最后一丝力气。
在秦奋屁股没有坐热的时候,它从地上直直地跳了起来。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它竟然来了个装死,来个绝命大反击。
硕大的身子,就这么迎着秦奋所在的方向,活活地压了下来。
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不过,这次它再次扑了个空。
而且脑门上多了一个血窟窿,一只乌黑发量的箭羽正插在其上。
痛得它直摇头。
就在刚才,秦奋哪怕是坐到地上,也没有丝毫的懈怠。
猎人的本能。
只要没有确定猎物彻底死去,就不会放松对猎物的警惕。
在他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的时候,秦奋也没有放松对野狼的警惕,两只眼睛忽闪忽闪地盯着。在野狼身子跃起扑过来的时候,他身子弯曲人脚底一滑,整个人滑到了两三米外的地方。
野狼也从空中落了下来,正好落到秦奋刚才所在的地方。
不得不说,这只野狼成精了。
它竟能精确地算准,他和秦奋之间的距离。
怎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秦奋比他算得更准。
在野狼身子落地的功夫,秦奋始终在手的弓箭再次射了出去,噗嗤正好射到它脑门上。
呜呼哀哉,这下野狼带着满腹的疑惑,再一次倒在了血泊之中。
只是这一次,它再也没有站起来,它生命的最后反击以失败而告终。
约莫过了两分钟左右的时间,野狼再也没有任何动静。待秦奋确定了野狼彻底死去了,他才真正放下心来,从树上一个跳跃跳了下来,正好落到野狼的身旁,还特地观察了一会。
“再狡猾的狐狸碰到了我这个猎人,你也难逃被捕猎的命运!”
“就你这点小把戏,对你秦爷爷来说压根就是小儿科!”
秦奋来到这个世上,始终都没有忘记他姓秦。
人前他姓陈,人后他依然姓秦。
当然了,这个秦奋,也只有在无人的时候,他提醒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咕噜噜……”
秦奋坐下来不大一会儿,他的肚子发出了咕噜噜的抗议声响。
“嘿嘿嘿!”
秦奋揉了揉肚子,嘿嘿一笑。
从早上起来到现在中午时分了,他硬是滴水滴米未沾,早就饿得前心贴后背了。
而今天之所以来这么早,主要是因为逃婚。
村里的阿牛有个妹子,跟秦奋差不多年纪,这几天一直都在托人说媒。
白胡子爷爷笑得更是两眼合成了一条缝,当场就给拍板决定了。
“狼兄,发挥一下你的余热吧,这么好的腱子肉不能浪费了!”
秦奋捂着饿得咕噜噜的肚子,把目光放到了眼前的野狼身上。
“有价值说明你还有用!”
秦奋嘟囔着站起来身来,咳嗽了几声,拿出随身尖刀噗嗤一声就开始了庖丁解牛。
秦奋本身就是个猎人,对于解剖猎物自然是手到擒来熟练得很。
三下五除二的功夫,这只野狼就被秦奋解剖得差不多了。
四周也没有水源,凑活着用酒冲了冲血水,就地弄架子生火,来了个野外烧烤。
又从身上掏出了一个百宝箱,什么蜂蜜食盐,还有他自己制出的孜然胡椒粉等等。
箱子虽小,那也是五脏俱全,烧烤该有的调料一应具有。
经常打猎在外,一去就是大半天。
有时甚至是一两天三五天,没有点野外烧烤技能,还真是很难熬得过去。
光是这吃饭,就是个大问题。
作为一个来自未来的人,这都不是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他的烧烤技艺还是相当不错的,是村里有名的烤手。
当然了,主要还是来自于气球上那段难忘的岁月。
大学时候,和心爱的那位女孩,两人没事时候就约着一块出去吃烧烤。
都吃出技术来了。
也就是一个小时的功夫,四周荡起了无边香味,两只狼腿被烤得金黄流油。
看着就让人蠢蠢欲动,很有胃口的。
秦奋顾不得烫,他实在是饿得紧了,吃啦一声撕下了一块来,直接扔进了嘴里。
“嗯,味道差不多了,就是火候还差点!”
秦奋一边品尝着美味,还一边在那自我陶醉着烧烤火候。
“滋拉……”
滋拉一声,一口七日醉入口。
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
舌尖触动,感觉甜得舒适还不腻,舌的四周还有点微酸。
唇齿间,香气四溢又不发闷不艳香。
就连呼吸都有淡淡的果香花香,加上淡淡的木香烘焙香,清纯的好酒。
这是白胡子老者平时对七日醉的中肯评价,说是这个秘方来自于一个梦中仙人指点。
说得那么多,反正秦奋是没怎么感觉出来。
不过说实话,这酒喝着确实感到舒畅不上头,比起后世所谓的好酒来,不知强了多少倍。
至少,这不是酒精勾兑出来的,不伤身体。
“滋拉……”
“吃啦……”
“好吃,真好吃!”
秦奋一边吃着烧烤,一边喝着小酒感叹着人生。
感到人生真的很美好。
如果不是那几个牵挂的人,就这么过完下半生也没什么不好的。
“喂,谁家的娃子这么没有公德心,随便乱扔骨头?”
就在秦奋喝得晕晕乎乎感受美好的时候,一道骂骂咧咧的莫名声音响起。
听起来若有若无。
“嘿嘿,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连个鸟都不见,哪有人来!”
秦奋自言自语着。
附近十里八村的人很少过来。
自从孙猴子三百年前从天而降,接着附近村庄就死了好几百口人,这里就成了禁地。
平时鲜有人来。
渐渐地就成了荒山。
关于孙猴子的传说越来越少,以至于好多后辈都不知道这就是五指山,还有只猴子。
“喂,娃娃,你傻不愣登地看什么呢,说的就是你!”
在秦奋又喝了一小口酒吃了一小块肉的时候,再次听到了一声喊叫。
虽然很微弱,可是于猎人的秦奋来说,很真实了。
这次他确认了自己没有幻听,就是有人在喊叫。
“嘿嘿嘿!”
秦奋先是心里咯噔了一下,随后就傻傻微笑起来。
心里盘算着不会时来运转,真的让他找着了传说中的齐天大圣孙猴子了吧?
也不知道这只猴子,现在还认不认得自己。
不过不管怎么说,秦奋都是心潮澎湃的。
如果真是孙猴子,那他就可以帮自己寻找出魔方了。
自己也就可以再次回到未来,回到他所在的那个地球了,见到想见的那几个人了。
“喂喂喂,你是谁家的娃娃,一个人在那儿傻笑什么呢,还不给俺老孙过来受死?”
秦奋傻笑的功夫,再次听到了那个声音。
这次秦奋强行镇定自己,猛地甩了甩头,把酒劲甩出去了大半。
他也不再犹豫,既来之则安之,碰到了就走过去看看再说,不管是不是孙猴子。
相见,即是缘分!
打定主意,秦奋放下手中烧烤,双眸泛动暗暗地弓箭在手,悄悄地走了过去。
猎人本能,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对未知的警惕。
“喂喂喂,娃娃,你踩着俺老孙的头了!”
秦奋急忙收脚。
可是看遍了四周,不仅没有看到有孙猴子,就是一根猴毛也没有看到。
正打算撤回以为听错的时候,再次听到了这声骂骂咧咧。
但是,他还是没有看到人在哪儿。
“你个无知娃娃,给俺老孙往后退!”
秦奋迟疑地退出三米外的地方,就看到他刚才立脚的地方,起了一片蘑菇云。
一阵风吹过,云雾散尽露出一颗头来。
准确地讲是一颗猴头。
他长得尖嘴猴腮,活生生的雷公在世,吓得秦奋激冷冷一个后退,差点摔倒。
孙猴子的这个看相实在是难看。
头上脸上都是尘土,脏兮兮的,哪还有半点当年神勇的英雄模样。
头上竟然还长有几颗野草,一朵狗尾巴花开得好不鲜艳。
一种悲凉涌上了心头,秦奋心里很不是滋味。
作为华夏儿女,孙猴子那可是吉祥的象征美猴王,是东方竖立起来最有美感的神话人物。
可是现在,他看到了什么,一只如此落魄的猴子,哪有美猴王的半点美好形象。
曾经的齐天大圣孙悟空,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是何等的威风何等的英雄。
走到哪儿不是人群的焦点。
再看现在的他,这副乞丐模样,秦奋一时之间还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他可能,还是这个事实的始作俑者。
鼻子酸酸的,搞得他好伤悲,当年的内疚情绪越加浓厚了。
若不是自己在关键时刻出卖了他,说不定现在的孙猴子依然是风光无限飒爽英姿。
怎么,也不至于弄了个乞丐形象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