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李士瞻《经济文集·一·上中书丞相书》,指出当时的军政情形说:
承平以来,百年于兹,礼乐教纪,日益不明,纪纲法度,日益废弛,上下之间,玩岁愒日,率以为常,恬不为怪,一旦盗贼猝起,甚若无睹。总兵者唯事虚声,秉钧者务存姑息,其失律丧师者,未闻显戮一人,玩兵养寇者未闻明诛一将,是以不数年间,使中原震扰,海内鼎沸,山东河北,莽为丘墟,千里王畿,举皆骚动,而终未见尺寸之效。此无他,赏罚不明而是非不公故也。
这是胡元亡国前夕的实况。也可以说是每一个朝代覆亡的前夕的共有的实况,也可以说是因为这样,才闹到国亡家破。六百年前的李士瞻很懂得军政之腐化由于政治之不修,社会风气之恶化,无纪纲,无法度,大官大贪,小官小贪。上下交征利,只顾个人生活的享受,家族姻戚以至乡党的提携引用,残民以逞,竭泽而渔,把国家民族的利益置之不顾,一旦外寇内患交起,还是以不了了之,还是个人利益第一,自己这集团利益第一,带兵的将帅尽是政府当局的私人,自家人说得上什么军法军纪!而且所谓将帅还不是银样镴枪头,说起来有一套,只凭一点门生故旧的因缘,弄得杀人民找大钱的机会,怎么谈得上战略战术?又怎么能谈得上军民一致,军民合作?“失律丧师者未闻显戮一人,玩兵养寇者未闻明诛一将。”又怎么不应该?
只是可惜,照规矩胡元的中书丞相必定是蒙古或者色目人,蒙古、色目人不懂得汉文,这意见白糟蹋了。
彭大雅《黑鞑事略》记蒙古军队抢劫情形说:“其见物则欲,谓之撒花,予之则曰捺杀因,鞑语好也,不予则曰冒乌,鞑语不好也,撒花者汉语觅也。”跟着宋谢太后和小皇帝被俘到北边的词人汪元量,在他的名著《水云集》里,有一首醉歌:“北军要讨撒花银,官府行移逼市民。”
“撒花”这一名词,可以作为今典。
元至正二十六年(公元1366)八月朱元璋传檄姑苏,在数张土诚罪状以前,先指斥当时的胡元政府说:“皇帝圣旨,吴王令旨:近睹有元之末,王居深宫,臣操威福,官以贿成,罪以情免,宪台举亲而劾仇,有司差贫而优富,庙堂不以为忧,方添冗官,又改钞法。”举出:一、政出权臣,二、政治腐败,三、贿赂公行,四、刑赏颠倒,五、剞贫优富,六、组织扩大,七、通货膨胀。
明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李自成数檄明廷罪状说:“君非甚暗,孤立而炀灶恒多;臣尽行私,比党而公忠绝少。”又说明朝“昏主不仁,宠官宦,重科第,贪税敛,重刑罚,不能救民水火,日罄师旅,掳掠民财,奸人妻女,吸髓剥肤”。
《明太祖实录》二十五:“初张士诚用事者黄参军、蔡参军、叶参军辈迂阔书生,不知大计,吴中童谣云:‘黄菜叶,作齿颊,一夜西风来,干蹩。’”按《明史·五行志》载此谣作:“吴王作事业,专凭黄菜叶,一夜西风来,干蹩。”
这两个记载把一世枭雄张士诚的灭亡,归罪于三个迂阔书生,初看似乎不很合理,迂阔何能亡国!检《明史·张士诚传》,原来这三人并不迂阔,相反的倒是搜括聚敛、贪污的能手。《士诚传》说:
士诚以弟士信及女夫潘元绍为腹心,参军黄敬夫、蔡彦文、叶德新主谋议。既据有吴中,吴中承平久,户口殷盛。士诚渐奢纵,怠于政事,士信、元绍尤好聚敛金玉珍宝及古书法名画,无不充牣,日夜歌舞自娱。将帅亦偃蹇不用命,每有攻战,辄称疾邀官爵田宅,然后起。甫至军,所载婢妾乐器,踵相接不绝。或大会游谈之士,樗蒲蹴鞠,皆不以军务为意。及丧师失地还,士诚概置不问,已复用为将,上下嬉娱,以至于亡。
在六百年前,没有对外交通,虽然不怕封锁,可是外汇走私和囤积器材以至粮食这类办法也无从发明,金玉珍宝法书名画等等便成为达官名将所注意聚敛的对象了,贪污聚敛不问,丧师失地不问,终至地丧尽到无可丧,民剥尽而无可贪,跼躅姑苏城中,被朱元璋所困死。如此政治,如此军官,不亡才是奇迹!
迂阔只是不合现实,贪污才是当前的现实的问题。
陶奭龄《小柴桑喃喃录》上说:“朱平涵(国桢)有五计之说亦可喜。十岁为儿童,依依父母,嬉嬉饱暖,无虑无营,忘得忘失,其名曰仙计。二十以还,坚强自用,舞蹈欲前,视青紫如拾芥,鹜声名若逐膻,其名曰贾计。三十至四十,利欲熏心,趋避著念,官欲高,名欲大,子孙欲多,奴婢欲众,其名曰丐计。五十之年,嗜好渐减,经变已多,仆趋于斗争之场,享塞于险巘之境,得意尚有强阳,失意遂成枯木,其名曰囚计。过此以往,聪明既衰,齿发非故,子弟为卿,方有后手。阅颐未艾,愿为婴儿,其名曰尸计。大概世人一生,尽此五计,非学道人,鲜自脱者。”
过了三百多年,时代变了,人的脑子也变了,当今士大夫的五计,十岁以前,被训被塞,识了之无,头脑没得,其名曰填鸭子计。十至二十,中学大学,奖金贷金,利诱威吓,其名曰塑猢狲计。廿至三十,留学情殷,护照奥援,是经是营,其名曰良心病计。(参看××日报蔡×女士谈话。)三十以还,学成名遂,博士头衔,摸鱼心肺,狗掯骨头,留心虾米,文化班头,为人狂吠,其名摸虾米计。五十左右,儿女镀金,岸然道貌,青年所矜,官方讲演,道统留心,发为文章,值钱半文,其名曰冷猪肉计(准备进新孔庙也)。过此以往,后台无人,名为利累,生为世轻,死灰枯木,焚香诵经,老而不死,急急如律令,其名曰活死人计。大概士大夫一生,尽此五计,非学道人,鲜自脱者。
为了维持统治权的尊严,历代以来,都会费心思规定了一大套生活服用的限制,某些人可以如何,某些人不可以如何如何。可以不可以,全凭人的身份来决定。这些决定,美其名曰礼,正史里每一套都有极其啰唆、乏味的礼志,或者舆服志、仪卫志之类,看了叫人头痛。其实说穿了,正有大道理在。原来上帝造人,极其平等,虽然有高短肥瘦白黑美丑之不同,原则上,作为具备“人”的条件却是相同的,不管你是地主或农奴,皇帝或小兵,都有鼻子眼睛,都有牙齿耳朵,也都有两条腿,以及其他的一切。脱了衣服,大家都光着身子,一切的阶级区别便会荡然无存,没有穿衣服的光身皇帝,在大街上捡一块破蒲包,遮着身子,立刻变成叫化子。因之,一些特殊的人物为了矫正这天然的平等,便不能不用人为的方式来造成不平等,用衣服冠履,用宫室仪卫,来造成一种尊严显赫以至神秘的景象,使另外一些人感觉不同,感觉异样,以至感觉羡慕、景仰。以为统治者果然是另一种人,不敢生非分之想,一辈子,而且子子孙孙做奴才下去,如此,天下便太平了。
平心而论,做一个皇帝,戴十二旒的冕,累累赘赘地拖着许多珠宝,压得头昏脑涨,穿的又是五颜六色,多少种名目。上朝时规规矩矩坐在大殿正中死硬正方或长方的蟠龙椅上,实在不舒服。不能随便出门,见人也得板着脸孔,不能随便说笑。作为一个自由人的可爱可享乐处,他都被剥夺了。然而,他还是要耍这一套,为的是,他除开这一套,脱了衣服,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上帝所造的人。
礼乎礼乎,衣服云乎哉,礼乎礼乎,宫室云乎哉!
明白了这一点,也就可以明白如今不管什么机关,即使是什么部的,什么局的第几军需处的第几服装厂的第几针织部,门口都有一个荷枪的卫兵在守卫着的缘故了。
明白了这一点,也就可以明白古代许多陵,埋死人的坟,为什么花这么多钱的理由,也可以明白在北平在上海,阔人们的大出丧,以至公务人员每七天都要做的那一套,以至看电影前那一些不谐和的情调的由来了。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大夫与庶人是两个阶级:一个是劳心者,是君子,也就是贵族;一个是劳力者,是小人,是野人,也就是老百姓,有义务而无权利的老百姓。天生着贵族是为治理小民的,该老百姓养他,天生着老百姓是做粗活的,种田锄地,饲蚕喂猪,养活贵族。
刑是法律,法律只是为着管制老百姓而设,至于贵族,那是自己人,自己人怎么可以用法律对待,“本是同根生”,共存共荣,自己人只能谈礼,除非是谋叛,那又作为别论。
贵族也会做错事,万不能照对付老百姓的办法,于是乎有八议,议什么呢?第一是议亲,第二是议故,第三是议贤,第四是议能,第五是议功,第六是议贵,第七是议宾,第八是议勋。一句话,和统治者有亲,有故,有功,都不受普通法律的制裁,亲故功都说不上,还有贵,官做大了就不会犯罪,再不,还有贤啊,能啊,勋啊,总可以说上一个,反正贤能无角无形,只要说是,谁又能反驳呢?于是乎贵人不死了。
继承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以及什么什么以来的道统,允执厥中的我中华民国,忝列为世界五强之一,凭的是,就是这个“道”。
而且,过去的议宾,只是很少数的例外,前朝的统治者家族早已杀光,无宾可议(只有宋朝,优待柴世宗子孙,《水浒传》上的“小旋风”柴进家藏免死铁券,是个例外,还有民国初年的溥仪)。而现在呢,把它解释为外国使节的驻外法权,不更是为有经有据吗?
就“刑不上大夫”这一古代的历史事实,来了解当前的许多问题,也许不是白费精力的吧!
在过去,虽然有贵贱尊卑的等差,虽然有贵族庶民的分别,生存的机会倒还算平等。皇帝得活,老百姓也得活,而且,统治者们纵然昏庸腐烂到了极点,至少还剩一点小聪明,他们的生活是建筑在对老百姓的剥削上,“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慢慢地一滴滴地享用,打个长远算盘,竭泽而渔,杀鸡求卵,取快一时,遗臭百世的短命办法,他们是不愿而且也不敢采取的。因此,历代以来的重农政策,历代以来的救荒赈灾政策,以及士大夫不许与民争利的法令,小恩小惠,以及治河渠、修水利、贷种子、抚流民种种治国鸿猷,多多少少为老百姓保障一点生存的权利。
剥削老百姓有个分寸,是汉唐宋明以及其他朝代之所以历年数百的主因。末叶的不肖子孙,剥溜了手,分寸也忘了。官逼民反,是汉唐宋明以及其他朝代之所以崩溃覆灭的原因。
因为有个分寸,老百姓还剩得点饭吃,他们以无比的勤劳刻苦,披星戴月,胼手胝足,少有点积蓄,也就不免润屋润身,装点一下。然而,这一来,又不免使统治者头痛了,他们以为章服居室舆从是所以别贵贱、限尊卑的,一切中看中吃中用的东西都应该为贵者尊者所专利,老百姓发了迹,居然也耍闹排场,“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孔子尚在惜繁缨,自命为尊奉孔子道统的君王巨卿,又岂敢不诚惶诚恐地遵守,自绝于名教!以此,历代史乘上不许老百姓这样、不许老百姓那样的法令也就层出不穷了,试举一例,《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五》:
洪武三年(公元1370)八月庚申,省部定议,职官自一品至九品,房舍车舆器用衣服各有等差。庶民房舍不过三间,不得用斗拱彩色。其男女衣服并不得用金绣锦绮丝绫罗,止用绸绢素纱。首饰钏镯不得用金玉珠翠,止用银,靴不得裁制花样,金线装饰,违者罪之。
《卷七十三》:
洪武五年三月乙卯,诏庶民妇女袍衫,止以紫绿桃红及诸浅淡颜色,其大红鸦青黄色,悉禁勿用,带以蓝绢布为之。
六百年后的今天,贵贱尊卑的等差固然被革命革除,可是,附带的最低的一点老百姓生存的权利也跟着革掉了,跟着买办资本、官僚资本、地主和军阀资本的发展,社会上显然只剩两个集团,一个有钱有势的,一个无钱无势的。靠着战争的赐予,有的愈有,无的愈无;一面是朱门酒肉臭,一面是路有冻死骨;一面逃囤资金于国外,一面是肘穿踵露,儿女啼饥号寒;一面是荒淫无耻,一面是流徙四方。不但金绣锦绮丝绫罗,被有的集团所专利,就连绸绢素纱也被囤积了,不但金玉珠翠,被有的集团所专利,连银子也运到外国去了,老百姓所剩下的唯一财产是一条不值半文钱的命。
钱的有无和多少决定了新的社会阶层,造成对立的两个阶级,也决定了道德名誉人品以至一切的一切。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在当前的新趋势、新社会风气之下,像明太祖所颁发的这一类法令,看来真是多事。
政简刑清,国以大治!
提起了明末的词人,风流文采、照耀一时的阮圆海,立刻会联想到他的名著《春灯谜》《燕子笺》。云亭山人的《桃花扇》,逼真活现,三百年后,此公形象如在目前。
阮圆海的一生,可以分为若干时期。第一时期声华未著,依附同乡清流东林重望左光斗,以为自重之计。第二时期急于做官,为东林所挤。立刻投奔魏忠贤,拜在门下为干儿,成为东林死敌。第三时期东林党人为魏阉所一网打尽,圆海的官也大了,和干爹相处得很好,可是他绝顶聪明,看出场面要散,就预留地步,每次见干爹,总花钱给门房买回名片。第四时期,忠贤被杀,阉党失势,他立刻反咬一口,清算总账,东林阉党混同攻击,可是结果还是挂名逆案,削官为民。崇祯一朝十七年,再也爬不起来。第五时期,南方诸名士缔盟结社,正在热闹,圆海也不甘寂寞,自托为东林人物,谈兵说剑,想借此翻身,不料惹了复社名士的公愤。出了留都防乱揭,指出他是魏珰干儿,一棍打下去。第六时期,北都倾覆,马士英拥立弘光帝,圆海又勾上马士英,重翻旧案,排斥东林,屠死端士,重新引起党案,招引逆案人物,组织特务,准备把正人君子一网打尽。朝政浊乱,贿赂公行,闹到“职方贱如狗,都督满街走”(职方有点像现在的军政部军政司长,都督相当于总司令),把南京政权断送了。第七时期清兵南下,圆海叩马乞降,终为清军所杀。
总算圆海一生,前后七变,变来变去,都是从左到右,从右到左,明末三十年是东林党和阉党对立,一起一伏,互相倾轧排陷,变幻莫测,陆离光怪的时代,圆海算是经过所有的风波,用左制右,附右排左,有时不左不右,自命中立,有时不管左右,一味乱咬,有时以东林孽子的道貌求哀于正人,有时又以魏珰干儿的色相求援于阉寺,“有奶便是娘,无官不可做”。于是扶之摇之,魏珰时代他做到太常少卿,马士英时代他做到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最后是做了降敌的国贼,原形毕露。
明末三十年党争黑暗面的代表是阮圆海,和阮圆海形迹相类的还有几千百人。这一类人可名之曰阮圆海型。
三百年后的历史和三百年前当然不同。最大的不同是如今是人民的世纪,黑白不但分明,而且有人民在裁判。然而,阮圆海型的正人君子们还是车载斗量,朝秦暮楚,南辕北辙,以清流之面目,作市侩之营生:一变两变三变都已记在历史上了,最后的一变将由人民来判决。
阮圆海名大铖,安徽怀宁人,《明史·卷三百八·奸臣传》有传。
“债帅”这一古典名辞,始见《旧唐书·卷一六二·高瑀传》:
“自大历(唐代宗年号,公元766至779)以来,节制之除拜,多出禁军中尉。凡命一帅,必广行赇赂。禁军将校当为帅者,虽无家财,必取资于人,得镇之后,则膏血疲民以偿之,及高瑀之拜(忠武节度使,治河南许州)以内外公议,缙绅相庆,韦公(处厚)作相,债帅鲜矣。”
到地方做掌军权的节度使,事先必须用钱报效禁军统帅由宦官充当的神策中尉,即使你资历、才能都合格,即使你清廉到儿女啼饥号寒,你没有钱,还是不济事,反之,只要有钱行贿,力可通神,资格、才能都可不问,中尉一笑,旌节上门。因之,贪污的军官,由此道而升官统兵,可以大展搜括之鸿猷。不贪污的军官难甘寂寞,也只好向人借债,到任之后,再括军士括地皮还债。使贪者更贪,不贪者也非贪不可。闹得军士饿病,逃亡,闹得军纪扫地,军气消沉,闹得军队和人民对立,闹得民穷财尽,国亡家破。
唐代后期之国威不振,纪纲荡然,以至亡国,由于债帅,债帅之所以造成,决不是军事的,而是基本的政治的原因。
抚今怀古,不免对“债帅”一词低徊惋怅,想望韦处厚风采。
明代中叶,一位很懂得政治道理的学者谢肇淛,在所著《五杂俎·十三·事部》论小民和巨室说:
今为仕者,宁得罪于朝廷,无得罪于官长;宁得罪于小民,无得罪于巨室。得罪朝廷者竟盗批鳞之名,得罪小民者可施弥缝之术,惟官长巨室,朝忤旨而夕报罢矣。欲使吏治之善,安可得哉。
晚近得一精抄本,文字和刻本多有不同,这一段抄本作:
今之士大夫,应结欢于朝廷,无得罪于官长;宁得罪于人民,无得罪于巨室。结欢朝廷者可得召见之荣,得罪人民者可膺茅士之赏。惟官长巨室,朝忤旨而夕入营矣。欲使吏治之善,安可得哉!
家藏顾炎武《亭林文集》。虫蛀破损,卷一有三篇《□员论》分上中下,□字都蛀损了,不能找得善本补正。《□员论》中有一段妙文,足以发人深省,迻录如下:
天下之病民者有三:曰乡宦,曰□员,曰吏胥。是三者法皆得复其户而无杂泛之差,于是杂泛之差乃尽归于小民,今之大县至有□员千人以上者比比也。且如一县之地有十万顷,而□员之地五万,则民以五万而当十万之差矣。一县之地有十万顷,而□员之地九万,则民以一万而当十万之差矣。民地愈少,则诡寄愈多,诡寄愈多则民地愈少,而□员愈重。富者行关节以求为□员,而贫者相率而逃且死,故□员之于其邑人,无秋毫之益,而有丘山之累,然而一切□□□□之费,犹皆取派于民。故病民之尤者□员也。
文中有几个地方需要注释:“复户”是享有特权免除公民义务,例如工役、军役以至完粮、纳赋等义务。“杂泛之差”指人民的额外负担,例如运输买办、迎接以及款待官府、供应军队之类。“诡寄”的现代术语是“转嫁”,地主把自己应输的粮、应服的工役或兵役,用特殊方法派给小民负担,自己则置身事外,叫作“诡寄”,“诡”是用不正当的方法,“寄”是叫别人负担。“关节”是贿赂以及人情的雅称。□□□□之费,似乎可以解释为运动选举之费。
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记明宪宗成化二年(公元1466),中国两个最有历史、最受朝野尊敬的家族族长的故事。第一个是孔子的嫡系子孙衍圣公孔弘绪:
三月癸卯,衍圣公孔弘绪坐奸淫乐妇四十余人,勒杀无辜四人,法当斩。以宣圣故,削爵为民,以弟弘泰代官。
第二个是张道陵的嫡系子孙正一嗣教大真人张元吉:
四月戊午,正一嗣教大真人张元吉坐僭用器物,擅易制书,强奸子女,先后杀平人四十余人,至有一家三人者。坐法当凌迟处死。下狱禁锢。寻杖一百,戍铁岭。而子玄庆得袭。元吉竟以母老放归。
一个在山东,一个在江西,生在同一时代,同一罪名,奸淫杀人,而且判决书上还写着杀的是无辜平民。都因为有好祖宗,不但不受法律处分,连官也不丢,一个给兄弟,一个给儿子。这叫作法治?这叫作中国式的民主?
没有好祖宗,得硬攀一个。再不然,也得结一门好亲戚,此之谓最民主的国家之“国情有别”。
这两个故事也被记载在《明史》,不重引。
《通鉴·一三六》:
太和八年(公元484)九月,魏诏班禄,以十月为始,季别受之。旧律枉法十匹,义赃二十匹罪死。至是义赃一匹,枉法无多少皆死(枉法谓受赇枉法而出入人罪者,义赃谓人私相馈遗,虽非乞取,亦计所受论赃)。仍分命使者按守宰之贪者,秦益二州刺史恒农李洪之以外戚贵显(魏显祖、高祖皆李氏出),为治贪暴。班禄之后,洪之首以赃败。魏主命锁赴平城,集百官亲临数之,犹以其大臣,听在家自裁。自余守宰坐赃死者四十余人,受禄者无不跼蹐,赇赂殆绝。久之淮南王佗奏请依旧断禄,文明太后召群臣议之,中书监高闾以为饥寒切身,慈母不能保其子,今给禄则廉者足以无滥,贪者足以劝慕,不给则贪者得肆其奸,廉者不能自保,淮南之议,不亦谬乎,诏从闾议。
……
十三年六月……魏怀朔镇将汝阴灵王天赐长安镇都大将雍州刺史南安惠王桢皆坐赃当死。冯太后及魏主临皇信堂引见王公,太后令曰:卿等以为当存亲以毁令耶?当灭亲以明法耶?群臣皆言二王景穆皇帝之子,宜蒙矜恕。太后不应。魏主乃下诏称二王所犯难恕,而太皇太后追惟高宗孔怀之恩,且南安王事母孝谨,闻于中外,并特免死,削夺官爵,禁锢终身。
太和是北魏的盛世,细究上引两条史料,便可明白太和之所以治,是因为有一个法度,在这个法度之下,外戚犯法,处死刑,皇族犯法,则夺官爵,禁锢终身。虽然限于时代,限于议亲议贵的八议,毕竟亲也罢,贵也罢,还得照治亲治贵的法来办!存亲呢?毁法。明法呢?只得灭亲。一般阿谀无耻的小人虽然一味巴结,劝人主毁法,结果还是法度第一。此北魏太和之所以治,也是历代末叶之所以不治的主因。
次之,两件案子的主角都是贪污,而且主角都是皇亲皇族。在枉法无多少皆死的大法之下,主角都受明刑处分。而且,法从上始,先从顶尖顶上的红人大员开刀,风行草偃,自然可以办到赇赂皆绝的地步!
次之,北魏在严刑惩贪之先,先有一个预备步骤,调整公务人员的薪给,使每一等级的官吏都可得到生活的保障。规定以前的旧账不算,以后,一发现贪污,立刻以大法从事,令出法随,毫不姑息。
假如历史也有点用处,一千五百年前的两件旧案子,不妨让人民多多研究。要办贪污,不必挑出科长科员顶缸,而且和一千五百年前有点不同,现在的法律一律平等,八议谈不上。只要能行法从上始,杀一两打高高在上的主角,没收他们的家产作全国公务人员的生活补助费用,我们相信,今人不一定不如古人,也一定可以办到“纲纪修饬,赇赂殆绝”!
清同治四年(公元1865),方宗诚在《光禄大夫吏部右侍郎王公(茂荫)神道碑》中曾指出咸丰朝的政治情形说:
时天下承平久,吏治习为粉饰因循,言官习为唯阿缄默,即有言多琐屑,无关事务之要。其非言官,则自以为吾循分尽职,苟可以寡过,进秩而已,视天下事若无与于己而不敢进一辞,酿为风气,军国大事,日即于颓坏而莫之省。
言官是过去历史上一种特殊制度,代表着士大夫——统治集团的舆论,专门照顾主子和这一集团的共同利益,从旧制度崩溃以后,代替皇帝做主子的是人民,代替言官的任务的是报纸,对象改变了。自然,报纸所发扬的舆论应该是照顾人民的利益。然而,今天的情形依然和咸丰朝一样,方宗诚的记载依然适合,试转为今典:
时天下乱离久,吏治习为粉饰因循,官与民争利,军需民为卫,幅壤日窄,而衙署日多,诛求之术,日精月进,梏桎之法,如环无端,钞币日增,民生日困,而报章习为唯阿缄默,巧为圆融傅衍之说,即有言多琐屑,无关事务之要,其甚者则移于赇赂,惕于刑诛,不惜自绝于民,以逢迎弥缝谄媚摇尾应声之态,为妻子儿女稻粱衣食之谋,敷粉弄姿,恬不知廉耻之为何物。其非任言责者,则自以为吾循分安命,明哲保身,俯仰随人,沉浮自适,视国家民族几若无与于己,拔一毛而不为,不愿进一言,不敢进一辞,酿为风气,军国大事,日即颓坏而不之省。呜呼!
过去国家的主人是皇帝,如今国家的主人是人民。
过去皇帝拥有大量的财富,人民挨饿。而今,人民中的少数特殊分子,拥有大量的财富,最大多数的人民挨饿。
过去是皇帝家天下,而今是少数特殊分子家天下。
“家天下”的解释是:“我的不是你的,你的都是我的。”因为不论皇帝,不论少数特殊分子,所有财富的来源都是取之于民,然而,都不肯用之于民。
皇帝的故事,试举一例。
1618年,建州族努尔哈赤起兵,政府无钱增兵,《明史》说:
时内帑充积,帝靳不肯发。
户部只好取之于民,普加全国田赋,亩加三厘五毫,第二年又加三厘五毫,第三年又加二厘,通前后增加九厘,增赋银五百二十万两。
1619年军事局面危急,政府负责人杨嗣昌向皇帝呼吁:
今日见钱,户部无有,工部无有,太仆寺无有,各处直省地方无有。自有辽事以来,户部一议挪借,而挪借尽矣,一议加派,而加派尽矣,一议搜括,而搜括尽矣。有法不寻,有路不寻,则是户部之罪也。至于法已尽,路已寻,再无银两,则是户部无可奈何,千辛万苦,臣等只得相率恳请皇上将内帑多年蓄积银两,即日发出亿万,存贮太仓(国库),听户部差官星夜赍赴辽东,急救辽阳,如辽阳已失,急救广宁,广宁已失,急救山海关等处。除此见着急着,再无别法。
话说得恳切到家,声泪俱尽,可是结果还是“我的不是你的”,辽阳、广宁等军略据点相继失守。
三百三十年后的中华民族的主人,百分之九十以上最穷最苦的人民都已尽了最大的财力的、人力的贡献,公务人员的收入,照比例已经贡献给国家百分之九十六了。然而,富人地主,以及资本家呢?三万万美金以及更多的南美洲的存款和产业呢?
取之于民而不肯用之于民的历史教训,1644年的朱明政权倾覆,和当时朝官显宦勋戚富人的被夹棍、板子挤出几千万匹驮马的金银,终于不免一死,得罪子孙,贻羞青史,是值得穿针孔的人们多想想的。
奴才有许多等级,有一等奴才,有二等奴才,也有奴才的奴才,甚至有奴才的奴才的奴才。
我们的人民,自来是被看作最纯良的奴才的,“不可使知之”,是一贯的对付奴才的办法,就是“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和“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一套话,虽然曾被主张中国式的民主的学者们,解释为民主、民权,以至民本等等,其实拆穿了,正是一等或二等奴才替主人效忠,要吃蛋当心不要饿瘦,或者杀死了母鸡,高抬贵手,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图一个长久享用的毒辣主意。证据是“有劳心,有劳力,劳心者食于人,劳力者食人”。老百姓应该养贵族,没有老百姓,贵族哪得饭吃!
老百姓是该贡献一切,喂饱主人的,其他的一切,根本无权过问,要不然,就是大逆不道。六百年前一位爽直的典型的主子、流氓头儿朱元璋曾毫不粉饰地说出这样的话,《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五十》: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十一月丁卯,上命户都榜论两浙江西之民曰:为吾民者当知其分。田赋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能安其分,则保父母妻子,家昌身裕,为仁义忠孝之民,刑罚何由及哉!近来两浙江西之民多好争讼,不遵法度,有田而不输租,有丁而不应役,累其身以及有司,其愚亦甚矣!曷不观中原之民,奉法守分,不妄兴词讼,不代人陈诉,惟知应役输租,无烦官府,是以上下相安,风俗淳美,共享太平之福,以此较彼,善恶昭然。今特谕尔等,宜速改过从善,为吾良民,苟或不悛,则不但国法不容,天道亦不容矣!
“分”译成现代话,就是义务,纳税力役是人民的义务,能尽义务的是忠孝仁义之民。要不,刑罚一大套,你试试看,再不,你不怕国法总得怕天,连天地也不容,可见义务之不可不尽。至于义务以外的什么,现代人所常提的什么民权,政治上的平等,经济上的平等,等等,不但主子没有提,连想也没有想到。朱元璋这一副嘴脸,被这番话活灵活现地画出来了。
朱元璋为什么单指两浙、江西的人民说,明白得很,这是全国的谷仓,人口也最稠密。拿这个比那个,也还是指桑骂槐的老办法。其实,中原之民也不见得比东南更奴化,不过为了对衬,这么说说而已。
在古代,主子和奴才的等级很多,举例说,周王是主子,诸侯是奴才。就诸侯说,诸侯是主子,卿大夫又是他的奴才。就卿大夫说,卿大夫是主子,他的家臣是奴才。就家臣说,家臣是主子,家臣的家臣又是奴才。就整个上层的统治者说,对庶民全是主人,庶民是奴才,庶民之下,也还有大量的连形式上都是奴才的奴隶。
主奴之间的体系是剥削关系,一层吃一层,也就是一层养一层,等到奴才有了自觉,我凭什么要白养他,一层不肯养一层,愈下层的人愈多,正如金字塔一样,下面的础石不肯替上层驮起,哗啦一下,上层组织整个垮下来,历史也就走进一个新阶段了。
这时期主奴关系的特征,除了有该尽义务的庶民和奴隶以外,上层的主子(除王以外,同时又是奴才),全有土地的基础,大小虽不等,却都有世世继承的权利。跟着土地继承下来的是政治,社会上法律上的特殊的固定的地位。因之,所谓主奴只有相对的区分,都是土地领主,主子是大领主,奴才是小领主。也就是世仆。一层层互为君臣,构成一个剥削系统。
维护这个剥削系统的理论,叫作忠。一层服从一层,奴才应该养主子。在这系统将要垮的时候,又提出正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主子永远是主子,奴才永远是奴才。又提出尊王,最上层的主子被尊重了,下几层的主子自然也会同样被尊重,他们的利益就全得到保障。用现代话说,也就是维持阶级制度,维持旧时的剥削系统。
在这系统下,互为主奴的领主,在利害上是一致的,因之,主奴的形式的对立就不十分显明。而且,这金字塔式的系统,愈下层基础就愈宽,人数愈多,力量愈大,因之,在政治上,很容易走上君不君臣不臣,诸侯和王对立,卿大夫和诸侯对立,家臣和卿大夫对立的局面。
假如我们抛开后代所形成的君臣的观念,纯粹从经济基础来看上古时代的剥削系统,可以下这样一个结论,就是那时代的主奴关系,是若干小领主和大领主的关系,大小虽然不同,在领主的地位上说是一样的。而且,因为分割的缘故,名义上最大的领主,事实上反而占有土地最少。因之,他所继承的最高地位只是一个权力的象征,徒拥虚器。实权完全在他的奴才,分取他的土地的卿大夫手上,家臣手上。因之,主奴又易位了,奴才当家,挟天子以令诸侯,陪臣执国政,名义上的奴才是实质上的主人。
出主入奴,亦主亦奴,是主而奴,是奴而主,奴主之间,怕连他们自己也闹不十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