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摩他们总是星期六下午从北京出发,天黑时赶到香山,当晚住在旅馆,第二天吃过早饭,再前往双清别墅。
矮矮的院墙上,爬满了绿色的藤萝。徽因和志摩把椅子搬到阴凉的廊下,泡上一壶绿茶,随意而自在地聊着。
他们谈时事、谈生活,更多的还是谈文学和新诗。当时,以闻一多、徐志摩为代表的“新月派”诗人,正在提倡新诗的格律化,主张新诗要有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除徐志摩、闻一多外,诗坛还出现了朱湘、刘梦苇、饶孟侃等一群极富才华、才情俊逸的青年诗人。闻一多把新诗对格律的要求比做“戴着脚镣的跳舞”,朱湘把写诗当做终身的事业来追求,而徐志摩更是在诗中表达出感情的美和文学的美。他们致力于改变“白话新诗不像诗”的问题,在创作探讨中坚定着信念:新诗发展的历史使命,要靠大家的共同努力来承担。
志摩和徽因谈到,朱湘为人性格虽说别扭了些,但诗写得真不坏。尤其他对诗歌写作的理解和痴迷,为旁人所不及。他们十分赞同和欣赏朱湘的诗论:诗的本质是对人性的表达,所以它历旧弥新,亘古难变;而诗的形式则要随着不同时代的变化而变化。
阳光在院墙的藤萝上移动,在这样的谈话中,时间过得特别快。有时,徐志摩会忍不住向徽因倾诉内心的烦闷。徐志摩的苦恼来源于他和陆小曼的婚后生活。当初,徐志摩冲破来自社会和家庭的重重压力,得以和陆小曼结合,他曾经感到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他说,陆小曼是他一生的成绩和归宿,他们的婚后生活如同“甜美的梦撒开了轻纱的网”。可是,幸福和甜美真是像梦一样短暂,现实距徐志摩的理想越来越远。
如今我们看照片上的陆小曼,像极了30年代月份牌上的美女,眼波流动,顾盼有情,甜美妩媚。而当时生活中的陆小曼则是体质娇弱,性情浪漫,爱排场、喜交际。上海滩的夜晚,充满了成熟植物气息的空气,不断翻新的发型、服饰、鞋帽,都使她流连忘返,沉迷其中而不能自拔。影剧院里有她的包厢,夜总会和赌场中,常可以见到她婀娜的身影;上流社会举办的京剧、昆曲票友义演,总有她曼妙的表演和歌唱。她常常带着全家人和朋友们为一年一度的菊花大会摆酒,到丽娃丽达村划船,到新利查、大西洋吃西餐,到一品香吃大菜。除此之外,几年前,她为了治胃病,不听徐志摩的苦劝,又抽上了鸦片,每天要在烟榻上消磨许多时光。
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时,他的父亲徐申如曾宣布,徐志摩婚后的一切开支自理,他不再予以接济。这一决定断绝了徐志摩的财源,陆小曼在上海流水般的花消迫使徐志摩像被鞭子抽打的陀螺般旋转不停。他在北京三所大学兼课,课余写诗作文,甚至为了提成,在熟人间做房屋买卖的中介。即使如此,仍然是入不敷出。他寄往上海的信中,几乎每一封都在谈钱,谈挣钱的不易,恳请陆小曼稍事节俭。
朋友们很关照志摩,他在北京吃、住在胡适家里。胡适待他如同兄弟,各种日常用品为他预备得一应俱全。他住在胡适家楼上的一间屋子里,与胡适的大儿子祖望相邻。细心的胡太太发现,志摩的两件丝绵长袍,一件磨损,一件烧有破洞,就不声不响地替他缝补好。他感冒咳嗽了,胡太太亲自熬金银花、贝母汤让他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