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公主皇子,玉叶金枝

这三人是郡公府出来的,叶道济乃是当今圣上的宠臣,一荣俱荣,家里的这些下人也比别人眼界更开阔些。

果然,这三人知道的事情可真不少。

因此次入宫为的是永宁公主,青珠就先说:“自古以来,在父母那里都是儿子为重,女儿为轻。然而在当今圣上那里,却是公主为重,皇子为轻了。”她身为女子,说到这里甚为得意,便斜眼望赵虎脸上一瞥。

这个赵虎平时最以“男子汉”自居,见青珠这么看自己,心里明白她在跟自己得意!然而当着大小姐的面,也不能怎样,他便朗声道:“姑娘们文弱,当爹的自然要疼着些;小子们就不一样了!”至于怎么不一样,他也不说,只是直了直腰,亮出他健硕身形。

步蘅听了这话,倒触动心事。想到爹爹待她和流芳态度,果然和对知秋的态度,有些不一样,不由得出起神来。

青珠轻嗤一声,却见小姐半垂着头,将一只手放在桌子上,食指轻叩,仿佛是不耐烦的样子,就以为她不爱听这些。于是连忙恭敬地道:“圣上素来疼公主们,不过最得宠爱的还是要数永宁公主。只要是永宁公主的整生日,就不会让他随随便便地过去,必要热闹一番。这份荣宠,别的公主倒不见得有。”

步蘅听说,便抬起头来,神情凝重地点点头道:“想来也是,那可是一位千尊万贵的公主呢……”心头不由得担心,只怕这公主金贵,不好相处。虽然只是一个生辰宴,但要一直陪着小心,自己倒罢了,流芳那个脾气,如何受得了!

青珠眼明心亮,明白大小姐会有怎样的担心,便微微一笑道:“公主们虽然金贵,却都温雅得很,倒是极好相处的……”步蘅抬眼望着她,示意她她说下去,青珠脸上笑意便更浓了,“咱们家三小姐未出阁时,因酷爱读书,被选入宫中陪伴公主。她偶尔回来一趟,跟我们说起公主们之间的琐事,虽是娇贵无比,待人却极温和,竟和那些大家千金无异,只怕还更和气些呢!”

青珠说的“三小姐”是叶道济的第三女,步蘅的堂姐。她素有才女之名,十一岁时入宫为公主侍读,直到要出阁了,才离宫。因此,她与公主们的交情匪浅,若不是有着八个月的身孕,这个生辰宴,她应该也会去的。

因步蘅一年到头,顶多回家三两次,叶府又与郡公府离得甚远。因此,步蘅并不经常去郡公府,与那边的兄弟姐妹们自然疏远,与这位三姐姐见面的次数,十个手指都能数过来。

大约因为见面少,才名又盛,三姐姐在步蘅的心目中的形象越发优雅、神秘,既然是她称赞过的人,步蘅也就放了心,眉头一舒,浅笑着道:“那就好。公主们被千宠万爱,依然能够温厚待人,没什么骄气,真真是可敬!”

一直沉默的孙荣这时一笑道:“不仅公主们如此,皇子们也如此!当今裕王虽然贵为王爷,却一身侠气,令人敬重。”

步蘅听他这么说,便问都是什么事。

裕王的事情赵虎也知道一些,便与孙荣你讲一桩,我讲一件。

原来这位王爷平时不好好待在王府,只做寻常打扮,常带一个贴身随从骑马外出,和富家公子并无两样。遇到欺男霸女、仗势欺人的事情便会主持公道,他并不以王爷身份自居,颇似江湖侠士。

至于有人传他好男色的话,赵虎与孙荣都极默契地忽略不讲。

一来是觉得跟自家小姐讲这些,有失典雅;二来这些传闻并不尽实,裕王二十岁便纳了妃,如今儿子都有三岁了。若是一味好男色,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

他们对裕王的事情知道的不少,但都没有见过真人。青珠倒是在机缘巧合之下,远远地见过他一面,虽然看得不大清,但也觉得他该是个长身玉立、英姿勃勃的玉面郎君。

步蘅将他们的话一总结,那么裕王就是位一身侠气、容貌出众,人间少见的磊落男子。

相较之下,别的皇子要逊色许多,他们从未留意打听,也就说不出什么来。

不过,既然永宁公主与裕王都这样好,他们的兄弟姐妹必然坏不了。步蘅不再担心这点,只头疼寿礼的事。

离生辰宴还有三天时,步蘅命孙荣、赵虎赶车,带着流芳与青珠去街上逛逛。她因脸上的红印子还未褪尽,仍用白绫蒙着面,穿一袭牙色绢纱衫,发上仍戴着那枝素银步摇。与她相比,流芳的打扮更为简单,发上不见一点饰物,身上的嫣红色衣衫也极为简单,但胜在衣衫颜色鲜艳,衬着她娇好的脸庞,显得格外明艳水灵。

这样的两个姑娘走出去,不知道的想也想不到,两人会是世袭公侯家的小姐。

快到闹市时,步蘅命孙荣与赵虎停下车,将马车停在一棵大树之下等着。她与流芳、青珠一同往街上走走。

公主不同于她们的师姐妹或哪家的闺秀,又不知公主喜好,因此主仆三人在街上走了一圈,全无主意。

流芳就有些厌烦了,无论姐姐走进哪家店里,拿起什么东西看,都会说:“这个好,就送这个好了!”

步蘅见如此,知道她不耐烦了,便让她随便去哪个茶馆里喝点茶,让青珠陪着自己就好。

流芳巴不得如此,连忙跑走,剩下步蘅与青珠二人。

主仆二人走了一会儿,看到一个卖首饰的铺子。青珠便道:“大小姐,公主也是女子,既是女子就没有不喜欢首饰的道理,这家铺子卖的首饰算得上是上京最好的,我们不如进去看看?”

步蘅觉得她说得有理,便走了进去。

一进去,青珠便跟店家说要好的。店家就不提台面上摆的那些,而是将柜子里锁阒的拿出来。主仆看去,只见这些八宝领口、翠玉镯子、珊瑚手钏等物,莫不是精致至极,两人看得啧啧称赞,很快就定下两样来。

生意做成了,店家自然高兴,一边细细地包首饰,一边眉开眼笑地说:“两位姑娘真真好眼光,这两样首饰可是那位有名的‘巧手娘子’打造的。这位‘巧手娘子’现如今已被请入宫中,专门给娘娘、公主们打首饰了,宫外可是不多见,也就我铺子里还有这些。”

他说得洋洋得意,却听得步蘅暗暗叹气:这种在宫外难得一见的首饰在宫内却是不缺,她还巴巴得从宫外送到宫内去,不是太好笑了么!

如此一想,她便打定主意不送首饰,但见店家十分欢喜,也不忍心将东西退掉,待店家将东西包好,付清银两,便让青珠拿着东西离去了。

刚走到外面,她肩膀上便被人拍了一下。

步蘅一转身,见是一位白衣公子,身形挺拔,面庞俊美。

“你怎么还蒙着脸?”白衣公子道,“我还是第一次见你在街上逛呢!”

“怀秀?”步蘅认了一认,才叫出他的名字。

怀秀见她如此,失望地道:“不是我还能是谁?你看到我,为什么总一副不大认得的样子?我可是你的未来夫君啊!”

步蘅见他带着他的贴身侍从陈檐,而自己也带着青珠,更何况还是在街上,众目睽睽之下他还是“未来夫君”什么的只管说,全无遮拦,心头便是不快,一皱眉头道:“不认得怎么了?从来没见你穿过白色衣裳,所以乍一看到,就不十分认得。”

陈檐微笑道:“我家公子平素最喜穿白衣的,但若是去见叶小姐却从来不穿。难怪叶小姐没见过。”

步蘅听说,抬眼将怀秀打量一番,见他白衣飘飘,手持一把长笛,模样格外俊美,不解地问:“这是为何?”

青珠笑道:“裴公子穿白衣又不是不好看,倒比穿别的衣裳还要俊美几分,怎么不穿给我家小姐看一看呢?”

怀秀微笑道:“去未来岳家拜访,不穿华服,岂不失礼?”

青珠“噗嗤”一声笑了,赞道:“裴公子真是周到!”

蘅听他又说这些,十分气恼,便冷冷一笑道:“那么你今天为什么又这样穿了?”

怀秀转着手中的笛子道:“我今天就是出来走走,会会朋友,并没想到会遇见到你。若知道会遇上,我一定不这么穿。”他一转笛子,上面坠着的红流苏便也甩了起来,在步蘅手背上轻轻扫了一下。

步蘅低头一看,看到他手中的笛子竟是一杆玉屏笛。这种笛子乃是岭南玉屏一种特有的小水竹所制。其笛呈琥珀色,质地如玉,音质清亮。但因为那种小水竹不常有,这种笛子也就十分难得,步蘅也是花了大价钱才买到一竿,见他也有便问:“原来你还会吹笛子?这个我竟也不知道。”

怀秀望着笛子,面上倒显得有些不好意思,“我最近才学会,刚才还在想,要不要去春华馆,去找那个清倌人继续学。”

步蘅便赞道:“原来你这样好学!”

听到步蘅夸赞自己,怀秀心里一阵高兴,然而却听陈檐在背后“咳咳”两声。怀秀回头看他一眼,见他向自己使眼色,才猛然想起,慌忙向步蘅解释:“蘅妹,我不是去春华馆,我没去过那里……”

他突然说这么一出,倒令步蘅摸不着头脑,反问:“你方才确实是说去春华馆的,为何现在又说没去过?”

怀秀慌张地道:“是……我是去那里,但是我真的只是和那里的清倌人学笛子。”

步蘅这才明白春华馆是什么地方,脸上微微一红。想到他一时说去过,一时说没去过,就是怕自己的误会,便微微一笑道:“无论跟谁学,只要学到了,就是好的。”

“我真的只是去学吹笛子,可没有做什么坏事,蘅妹你可不要生气!”怀秀再三强调。

步蘅无奈地长叹一声道:“你去学笛子便学,若做了坏事自有你父母管教你,我又何苦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