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凶手,要是为了吃肉而杀人的话,勉强也算说的过去。”
“毕竟十年前的经济条件,比起现在可差远了,穷人吃不起肉的现象,也不是不存在。”
“包括他挑衅警方,也可以理解为,是基层人物的贫穷,导致其对政府产生了强烈的不满。”
“但现在情况不同了,家家户户几乎顿顿有肉。”
“因此十年后的这位凶手,虽然我还没有猜到他的杀人动机,但他的所作所为,却分明是在模仿十年前的凶手作案。”
“这也就可以解释的通,为什么他没怎么“吃肉”了,包括其扔人骨到县政府门口,也只是效仿“前辈”而已。”
“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他成功的使警方,把这两起案件联想到了一起。”
“增加了破案难度的同时,也满足了他自己,对于“行业天花板”的崇拜心理。”
听我一口气说完,特案组三人看我的眼神,犹如看天神般崇敬。
良久,黄狗蛋小心翼翼的开口了,“那咱们接下来......”
我淡淡一笑,“就住死者家里,守株待兔!”
“如果凶手真的是收刀人,那么他在作案后,为了防止警方对他有所怀疑,就一定会照常来村里收刀。”
“到了那个时候,咱们将其一举拿下,真相不就水落石出了?”
特案组三人对视几秒,随后一齐看向我异口同声,“就这么办!”
当晚,由于正房血腥味太重,我们一行四人,便住在了死者家的南房里。
三个老爷们出于对女同志的照顾,把唯一的土炕让给了我,他们则打起了地铺。
兴许是当阴差这两年,好日子过多了。
此刻我再次躺在硬邦邦的土炕上,竟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想了想,我掏出香蕉20,在某站的搜索栏里,输入了1.10食人案这几个字。
很快,关于食人案的帖子蜂拥而出。
我点开了热度最高的一篇帖子,边看边慢慢划拉。
突然,几行熟悉的评论就映入了眼帘:“我认为,在这个年头,谁家都不缺一口饭吃,凶手的杀人目的,一定不是为了单纯的吃肉!”
“听说咱们的老祖宗,传下过一种偏方,就是吃人肉能治哮喘,所以,凶手会不会是一个哮喘病患者?”
这个分析还算中规中矩,但驳道:“楼上的观点我不认同,这种人打从心底深处就是变态的,他不一定非得有什么作案动机,或是什么目的。”
“说不定,他只是路过死者家的时候,看见死者家的看门狗比较可爱,所以就杀了这一家三口,霸占了那条狗!”
看着这几条评论,我才隐约想起,早些时候,蚂蚱似乎都给我读过。
而在“血红之夜”发表的言论
是一位ID名为95462653的网友,他对“血红之夜”的分析,进行了长达几百字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