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子肚子还如十年前那般,被抛上了屋顶,尸体上的肉也被一片片割下来煮熟吃掉,人骨也被再次扔到了县政府的门口。”
“但这次作案和十年前作案,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这次凶手在受害者家里烹尸时,呃,往锅里倒了酱油。”
倒了酱油?
也就是说,上次是“清炖”,而这次是“红烧”?
凶手换了口味?
我琢磨几秒,直接提出了质疑,“这两次作案的时间,间隔了整整十年,那还会是同一个凶手吗?”
“包括你刚才说,这起食人案十年来,在网上的热度一直很高。”
“所以我猜测,会不会是有什么人,在刻意模仿之前的凶手作案?”
“或许是跟凶手相熟的人,又或许是某个杀人惯犯,出于对十年前那起食人魔案凶手的崇拜......”
“毕竟,一起能让警方耗时十年,都无法侦破的特大凶杀案,在罪犯的眼中,可以说是“行业”天花板了。”
“想要模仿一番,也不足为奇。”
蚂蚱边划拉着手机,边认可点头,“我找到了网上,关于这起食人案的讨论帖!”
“里面有好多热心网友,说啥的都有!还有“帮忙”推理案情的!”
“一个ID名为,卖火柴的抠脚大汉,发表了言论。”
“他说,这起食人案,明明都已经过去了十年。”
“但每当热度快要降下去的时候,就会有人莫名其妙的,在网上发些关于这个案件的只言片语,再次激起网友们热议。”
“所以他怀疑,是不是当年死者的冤魂作祟,在促使一些人来关注此事,希望警方能尽早把杀人凶手抓捕归案,还自己一个公道。”
这个说法,似乎也有几分道理。
我沉思片刻,伸手从柜台里找出了《悬案录》,翻了几页。
果然,在《悬案录》的最后面,我看到了十年前,关于食人案这三名受害者死去的灵魂,曾来到西南辖区的“报警”记录。
只不过他们现在已经投胎了,“冤魂”之说不足为信。
当时接到这起案子的,不出所料,应该是凌志坚的父亲凌渊。
我猜测,这案子之所以会被凌渊列为悬案,并非是因为凶手有多难抓,很有可能是因为......
这名凶手是人,而非鬼。
这样一来,西南辖区就无法彻底介入。
而阳间不管是刑警队派出所还是特案组,也都没能破案。
时间一长,也就成了悬案。
蚂蚱捧着手机,接着给我们念网友的热评,“一家三口齐齐整整去地府报到,从某个角度来说,也算是一种幸福吧。”
“愿死者在阴曹地府一切都好!”
“十年了凶手还没抓到......警方是干什么吃的?”
“我认为,在这个年头,谁家都不缺一口饭吃,凶手的杀人目的,一定不是为了单纯的吃肉!”
“听说咱们的老祖宗,传下过一种偏方,就是吃人肉能治哮喘,所以,凶手会不会是一个哮喘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