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落疤

只有两个人的房间里,林书璞深吸好几口气,终于走到罗恕身边,手指紧捏着剧本边沿,生硬地叫了一声:“罗先生。”

罗恕原本懒翘着二郎腿拿着手机在发消息,听到她的声音后指尖顿住,眉心微不可查地动了动。

他抬起头,看着她。

这样近距离地对视,林书璞更能被他轻易的一个注视蛊惑住,心底散开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我是陈琪编剧的助理,”她把工作证拿出来给他看,样子恭敬又客气:“听说您觉得剧本有几个地方不太合理,请问都是哪里呢,我记下来回去改一下。”

她把剧本摊在桌上,拿下别在上面的笔,笔尖摁出来,继续扭过头看他,等着他开口的样子。

罗恕往后靠得更懒散了点儿,一条胳膊往扶手上一搭,神色不明地重复她刚才的三个字:“罗先生?”

他简简单单的一个展臂动作都好蛊。

比起九年前的他,现在的罗恕身上多了股迷人的成熟气场,而少年感也还在,刻在他清瘦挺拔的身躯和随意慵懒的举手投足间。

林书璞拿不准他是什么意思,总感觉他的语气里带了两分威胁。慌张之下一句话没过脑直接说了出来:“难道您不姓罗吗?”

罗恕:“……”

他盯着她看了几秒,半晌后移开视线,侧过头觉得荒唐似的笑了声。

林书璞看到他的喉结滚了滚。九年前,当她还是个十岁的小孩子时,她就发现他的喉结长得很好看,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现在她终于明白,那种感觉叫做“欲。”

“你觉得我姓什么?”罗恕垂眸继续在手机上敲字,黑色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没系,一小截锁骨露出来。

格外性感撩人。

林书璞命令自己不要再看些有的没的,头低了低:“您姓罗。”

她把剧本往那边移了移,仍是叫他:“罗先生,您是对剧本哪里不满意啊?”

声音很低,越往下说越心虚。

罗恕没再看手机,随手往桌上一扔,手机往前滑出一小段距离后停住。他捞过剧本往后翻了几页,食指与中指并拢在一个地方点了点:“这场吻戏删了,还有后面几场,全删了。”

他所说的吻戏,全都是张制片指明要加的。在收到这个要求后林书璞试着挣扎了下,告诉对方这部戏前面的部分男女主不能有除牵手和拥抱以外的亲密戏,所有的亲密戏都要放在最后一场,这样剧情的冲击力会达到最高潮,前面所有的隐忍禁欲,都会在最后爆发出盛大的情感释放。张制片只听了几句就没兴趣再听了,他说前面几集连个吻都没有怎么吸引现在的年轻观众,前面不够带劲,那生活在快餐时代的观众早跑光了,谁还跟你这儿等着最后一场的“爆发和高潮”啊。

林书璞妥协了。

反正妥协一次跟妥协一百次没什么差别。

她没想到罗恕会让她把这几场在她心里最多余和最会破坏气氛的吻戏删掉,眼睛缓慢地眨了眨,小声问:“为什么?”

罗恕:“我不拍吻戏。”

“可是最后一场有吻戏……”

“但也分情况,”罗恕补充,话是接着他的前一句:“偶尔也可以为了艺术牺牲。”

林书璞分辨不出他的话是真的还是假的。

只知道他提出的这些要求,全部都符合她最初创作剧本时的初衷。

就算他的理由是真的,也会让她觉得,他透过改得面目全非的剧本,都能看穿她一开始的创作意图。

“好。”林书璞知道他对剧组的重要性,对于资方来说他是能摇钱的树,是《冬眠》最大的一块金字招牌,没有人敢对他提出的意见说不。

“我会按照您的要求把这几场吻戏删掉。”她合上剧本:“那、没有别的事情我就先……”

“你吃饭了吗?”

他突如其来的一句跟刚才的讨论没有半分联系的话让林书璞怔愣下来,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啊?”

“你吃饭没有?”

他又问了一遍,这下林书璞可以确定自己真的没有听错。

“没有……”她实话实说。今天事多,她连早饭也没来得及吃,肚子早饿了。

门外有人敲了敲,吴家伟走过来,手里提着一份外卖。他把几份菜品一一拿出来摆在桌上,盖子打开。

“你点的餐。”吴家伟说话时带了气,好像罗恕点餐是件多么十恶不赦的事情一样:“这么油的东西你都敢点?”

罗恕抄起双臂,整个人更舒展了些:“我多久没碰过油腥了?”

“行行行,你吃!”吴家伟几乎是咬牙切齿了:“上镜要是不好看,你可别骂我啊!”

吴家伟说完,又接了个电话转身走了。

林书璞看着桌上的菜。油焖大虾、宫保鸡丁、土豆炖牛肉、水煮鱼、鱼香茄子。

每一道都很诱人,热量也很高。

应该属于各家演员违禁清单上的菜。

罗恕从袋子里拿出一双筷子,掰开,夹了块鸡肉吃了。

他只吃了那一口,下一秒筷子放下,说:“还真挺腻。”他抬起头,目光瞥向身边的林书璞:“这些菜我不能吃,你替我吃了吧。”

林书璞:“……”

她有些搞不懂罗恕是怎么了,感觉自己在做一个很混乱的梦。

“这些菜是你点的。”她说。

“我现在又不想吃了。”

罗恕说得坦然,好像是真的一时兴起点了一大堆硬菜,吃了一口后觉得罪恶,为了上镜效果及时遏制住了口腹之欲。

“你要是不吃,”他说:“我只能倒了。”

“……”

罗恕把旁边的椅子拉开,随口命令:“坐。”

林书璞觉得自己被道德绑架了。

她把书包搁一边,在罗恕身边坐下。罗恕掰开了一双新的一次性筷子,随手放到她那边的米饭碗上,而他继续漠然无声地看剧本。

他的动作太过自然,让林书璞差点儿没察觉到这个动作的诡异。

她想到了九年前,她在小镇里第一次遇到罗恕。

她是被曲绢带到小镇的。曲绢是她的母亲,那时候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作者,出过几本书,全都没什么水花,生活过得无比拮据,房东天天来催她交房租。在大城市实在过不下去了,她连夜收拾东西带着林书璞回了安宁镇。

那年林书璞十岁。

搬到安宁镇是在父亲去世不久,可父亲为什么要死,这件事曲绢从来没有开口提过。她实在太想念父亲,就问曲绢:“我爸爸呢,我的爸爸去了哪儿?他为什么不跟我们一起来?”

曲绢一根根地抽着烟,听得烦了把她拉过来,拿燃着的烟头烫她的手臂,一边烫一边骂:“你爸死了!他死了!我让你再问!”

小女孩白白嫩嫩的手臂被烫出了几个疤,她哭起来。曲绢听得更烦,拽着她的手把她往门外一推:“丧门星!要哭去外面哭,别给我回来!”

林书璞无助地站在街上,听到屋子里传出姥姥苍老的声音:“你又发什么疯!”

姥姥想把林书璞带回家,曲绢不许,在门口拦着,顺带着连姥姥一起骂了起来。

林书璞捂住耳朵,沿着街道往前跑。

她不记得自己跑了多久,也不知道是跑到了哪儿。她初来乍到,不熟悉这个小镇,街道两边全是她没见过的建筑,路上全是她不认识的行人。

她不敢回家,一个人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把脸上的眼泪擦干净。手上被烟头烫出了好几个红印子,火辣辣得疼。

她在陌生的街道从中午一直待到傍晚,天色将暗,路灯次第亮起。

小镇不怎么繁华,来往行人不多。两边的商铺萧索又冷清,门口站着几个人,有大腹便便的餐厅老板、一头黄毛的网瘾少年、穿着俭省的酒吧女服务生。

每个人身上都有一股老旧的、苍茫的气质,是被这个小镇滋养出来的。

只有一个人不同。

那个人是一家汽车修理店的员工,应该是员工,他身上穿着沾满了灰土和油污的黑色汽修服套装,一个下午的时间都在修理一辆看起来比这个小镇还要陈旧的越野车。戴了白色的手套,手套上全是油污,脸上也不小心蹭到了些。

可即使这样,他身上都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这股气质把他从头到脚包裹起来,让他跟小镇里那些面目平凡的人有了最本质上的区别。

林书璞时不时就会看他一眼。

他躺在汽车底下,拿着扳手在拧螺丝。这份工作很辛苦,他看起来年纪并不大,刚成年的样子,可他的手法娴熟得像个老员工。

越野车主人在旁边跟他搭话,问这辆车到底还能不能修好。他说他只能尽力试试。

越野车主人给他烟,他没接。那时候是初夏时节,天气热起来,店里没空调,他额上出满了汗,微微浸湿了额发。

一下午时间过去,他都围绕在那辆破车旁边。临傍晚时还真的弄出了点儿响动,车子能发动了。

林书璞继续看他。

即使他灰头土脸,满身油污,也依旧俊朗得让人挪不开眼睛。

林书璞那年只有十岁,但她已经知道了俊朗这个词要怎么用,用在什么样的人身上。

十八岁的少年把修理工具放在一边,抬起胳膊随意抹了把脸上的汗,转身进了店里。

再出来的时候,他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人看起来格外清爽。头发也刚洗过,吹得半干,额发蓬松地搭着,让他看起来有股浓重的少年感。

与这个小镇格格不入的高贵气质更突出了。

他朝林书璞走过来,停在她身边,开口跟她说了第一句话:“小妹妹,你怎么不回家?”

林书璞低着头。她在这边坐了一整个下午,被太阳晒得都发蔫了。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回答,说她不敢回家,回家以后会被妈妈打。这样子说的话,他会不会觉得她很可怜?

她不想让自己被同情。

“跟这儿坐一下午了。”少年屈膝在她身边半跪下来,问:“饿不饿?”

很饿,她的肚子都叫好几声了。

林书璞抬起头,如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猫一样看着他,轻轻点了点头。

少年朝马路对面的一家小餐馆指了指:“那有吃的,哥哥请你去吃顿饭,你看行吗?”

他应该是担心自己会被当成拐卖小孩的人贩子,所以保持着一个合适的距离在跟她交流,询问她的意见。

林书璞从小在学校就被灌输了“不能随便跟陌生人走”,“不能吃陌生人给的食物”等等一系列的防拐常识,对人有戒备心。面前的男生个子很高,年纪也步入了成年人的范畴,可是莫名地,林书璞在面对他时,会无条件地信任他。

她跟着他去了那家小小的餐馆。

是家炒河粉店,店里人不多,基本全是这个小镇上的居民。

没几分钟,老板炒好了两碗河粉端过来。

男生从筷筒里抽出一双一次性筷子,掰开,放到林书璞面前的碗上。

林书璞中午没吃饭,饿得不行,拿起筷子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男生在她对面坐着,拿热水先把杯子烫了下,给她倒了杯温的递过去。

店老板的手艺很好,河粉炒得很香。之前她没吃过这种东西,以为全世界的河粉都是这么好吃。后来离开小镇,她才明白只有这家店的河粉味道是好的。

她胃口不大,即使饿坏了也没吃下去多少,才半碗就饱了。

男生问她:“还想不想吃别的?”

她摇摇头。

男生说:“那能不能告诉哥哥你家在哪儿,我把你送回去。”

林书璞还是摇头:“我不回去。”

“为什么?”

她脸上有了本不该属于十岁孩子的沉默和阴郁。男生就没再问,他说:“可你还太小,不管怎么样总得回家。”

林书璞的眼睛缓慢地眨了下。她那年还是个小孩子,而她在男生的话后,无比希望自己能快点儿成为一个大人。

男生习惯性地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包烟,意识到对面有个小孩后把烟放了回去。

视线无意间滑过她搭在桌上的两只手,他看到了小女孩细弱白皙的手臂上被烫出来的几个烟疤。

男生眼中沉了沉,并没有问什么,只是在良久后,他告诉她:“我就在附近住,周末的时候会来汽修店上班,你以后要是有什么事可以来这边找我。”

那还只是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而已,他就给了她全部的善意和尽己所能的帮助。

林书璞点点头:“好。”

“还有,”男生胳膊肘撑桌上,身体朝她倾:“小孩子在外面不能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那些东西里不一定加了什么。”

林书璞迷茫地眨了眨眼睛,低头看桌上还剩半碗的炒河粉。

样子有些不自知的呆萌。

男生低下头笑了笑,其实他的外形偏冷,而笑起来时会让人立刻想到迷人两个字,让林书璞看得有些呆了。

笑完重新抬起头,看着她,说:“只有哥哥除外。”

林书璞把他的话记在了心里,之后的每一天都没有忘记过。

看看时间不早,他从椅子里起身:“走吧,哥哥送你回家。”

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在路上走着。林书璞侧头看了眼,他好高,那年才十八岁的年纪就蹿到了一米八五,她需要把头扬起来才能跟他对视。

她并不知道回家的路,但是记得家里的门牌号。男生把她送到门口,征求她的意见:“哥哥帮你敲门?”

她摇摇头,有些不情不愿地走到门口。

抬起手,临敲门前,她回过头,问:“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男生对着她温和地笑了笑,她永远不会忘记那天晚上,他在路灯底下无比好看的微笑。

温柔得有着抚慰人心的力量。

“我叫罗恕。”他告诉她。